(一)巴拿巴和扫罗(12:25-13:3)
1. 安提阿的使者们返回(12:25)
25 巴拿巴和扫罗[1]办完了他们在耶路撒冷[2]的事,就带着称呼马可[3]的约翰同去。
25 巴拿巴和扫罗从安提阿到耶路撒冷的赈灾访问记录在11:30,而现在这句话将亚迦布的预言和安提阿基督徒的反应画上了句号。听到预言之后,安提阿的基督徒开始每周存积奉献,那时距离实现筹款目标和犹太实际发生饥荒还有一段时间。当巴拿巴和扫罗前往耶路撒冷时,亚基帕已经死了。尽管路加提前记录了他们出发的事,但按照正确的年代顺序记录了他们返回安提阿的事。
这句话在异文版本与语法上都引起许多疑问,其解释也多种多样。[4]但是,若按照路加的叙事,这句话是11:30到13:1之间的一个过渡——前面提到巴拿巴和扫罗前去耶路撒冷,现在则说明他们回到安提阿。至于提到马可,则是从12:12到13:5下的过渡。前者暗示他尚在耶路撒冷,后者则说到他陪同巴拿巴和扫罗从安提阿出发,前往塞浦路斯。如果(最可能的情况)这个马可就是歌罗西书4:10提到的马可,那么后者告诉我们,他就是巴拿巴的表弟。
使徒行传 13
2. 巴拿巴和扫罗被安提阿教会差派出去(13:1-3)
1 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2 他们侍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5]“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3 于是,在禁食祷告后,[6]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
1 安提阿教会的一些领袖非常杰出。除了巴拿巴和扫罗,路加还特别提到三位“先知和教师”。我们可能希望多知道一点他们的情况。谁是“称呼尼结的西面”?他为何有一个拉丁姓氏?[7]若不是因为其拉丁来源,这个姓氏本来没有任何问题,他大概皮肤比较黑。我们很想把这人当作为耶稣背负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门,[8]但路加并没有暗示他有这样的身份,尽管他曾在耶稣的受难故事中提到一个西门(路23:26)。另外,在这里被叫做古利奈人的是路求,而非西面。
至于路求,我们没有证据可以将他和罗马书16:21中的路求(保罗的亲属)联系在一起,而若把他认作医生和福音书作者路加,这样的假说不仅无法证明,也不太可能成立,尽管这种假说在基督教早期就已经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异文之中。[9]路求在罗马世界是一个常见名,它是十八个拉丁古名之一。这位路求很可能是从古利奈到安提阿的基督徒,他曾经与塞浦路斯来的人一道,首先在安提阿向外邦人传福音(11:20)。[10]
马念是希伯来文Menahem(意思是“安慰者”)的希腊文形式。“同养的”这种说法指的是:与王子同龄的男孩被带入宫中,与王子为伴一起长大。(在一些铭文中,这个词也被宽泛地用来指代“朝臣”或“密友”,[11]但这里我们没有理由采纳这样宽泛的含义。)小时候马念与分封王希律同养,后者是大希律最年幼的儿子希律安提帕,公元前4年至公元39年期间被分封为加利利和比利亚的王。[12]
约瑟夫[13]提到过一位年代更早的米拿现(马念),他是一位爱色尼人,因为预言大希律要登上王位而倍受希律的敬重。有人猜测,这人或许是现在这位米拿现(马念)的祖父。人们自然会认为,路加对希律家族的了解大概来自于马念。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其中一人成为受人尊重的基督教领袖,另一人则因其杀害施洗约翰、审判耶稣等可耻的行为而遗臭万年。这样的事情显明神恩典之奥秘与主权,是何等的奇妙啊!
2 当这些先知和教师在教会里承担自己的事工时,圣灵向他们显明自己的旨意——无疑,通过其中某人受默示的话语。[14]新约里有证据表明,基督徒在禁食期间对于圣灵的交通特别敏感。这一次,神指示教会的领袖们将巴拿巴和扫罗分别出来,去做神呼召他们所做的工。也许有一点值得读者注意:被打发出去从事今天我们称为海外宣教事工的这两人,是教会里最杰出、最有恩赐的领袖。
3 在进一步禁食祷告之后,巴拿巴和扫罗被差派出去,承担并开展他们新的事工。同工们按手在他们头上,祝他们一切顺利,就打发他们出去了。这里的按手并没有赐给巴拿巴和扫罗他们从前所没有的任何属灵恩赐或权柄,但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提阿教会借助其领袖表达了与他们相交之意,并承认他们是教会的代表或“使徒”。[15]整个教会将他们差派出去,当他们在合适的时候返回安提阿时,也是整个教会一起听他们报告事工(14:26-27)。
(二)塞浦路斯(13:4-12)
1. 宣教士到达塞浦路斯(13:4-5)
4 巴拿巴和扫罗既被圣灵差遣,就下到西流基,从那里坐船往塞浦路斯去。5 到了撒拉米,就在犹太人各会堂里传讲神的道,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
4 安提阿教会很快就打发巴拿巴和扫罗上路。他们来到北边8公里处的奥龙特斯河[16]入海口,从安提阿城的西流基·彼利亚(Seleucia Pieria)乘船前往塞浦路斯。从公元前18世纪起,在楔形文字中塞浦路斯岛名叫阿拉希亚(Alashiya),就是创世记10:4中提到的以利沙(Elishah)。[17]它盛产铜矿,塞浦路斯也因此而得名。[18]希腊人很早就知道岛上有原住民,称其为古塞浦路斯人(Eteocypriots,译注:“真塞浦路斯人”),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岛上有大量希腊和腓尼基殖民者。公元前57年,罗马兼并了塞浦路斯,两年之后将其并入基利家行省。公元前27年,它成为一个独立的行省,由所指派的巡抚代表皇帝奥古斯都执政。公元前22年,奥古斯都将其行政权移交给罗马参议院,从那时起,它就像参议院下属的其他行省一样,由方伯管理。[19]在第7节中,路加也指出了这一事实。
5 二人从耶路撒冷带回安提阿的约翰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他作为他们的“帮手”参加了这次宣教旅行——有些学者认为,这暗示二人借助了马可曾经亲身经历过的福音故事中的某些重要情节,特别是耶稣受难的过程[20]。
他们在塞浦路斯宣教的第一站是撒拉米,这是一个位于该岛东岸的希腊城市,同时也是塞浦路斯东部的行政中心。这是一个繁荣的商业港,大概从托勒密王朝时期就有犹太社区存在,而且似乎人数众多,需要不止一个犹太会堂。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首先会去当地的犹太会堂(可能不止一个)宣讲基督教信息,这样的做法成为巴拿巴和保罗宣教过程中的固定特征。这种做法是对保罗在罗马书1:16中给出的原则之具体实践:福音应当先向“犹太人”宣讲。有人问:在加拉太书2:9所描述的耶路撒冷协议之后,巴拿巴和保罗的事工既然定为专心向外邦人传福音,而彼得和其他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则负责向犹太人宣教,那么巴拿巴和保罗是否还会继续实施这一策略?即便在那以后,犹太会堂仍旧是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桥头堡:“‘敬畏神的人’构成了保罗在每个犹太会堂布道时听众的一部分,保罗总是确保自己的外邦人事工在这些人中间有个良好的开端。”[21]
2. 在帕弗的挑战(13:6-12)
6 经过全岛,直到帕弗,在那里遇见一个有法术、假充先知的犹太人,名叫巴耶稣。[22]7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罗同在。士求保罗是个通达人,他请了巴拿巴和扫罗来,要听神的道。8 只是那行法术的以吕马[23](这名翻出来就是“行法术”的意思)敌挡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9 扫罗又名保罗,被圣灵充满,定睛看他,10 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11 现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里求人拉着手领他。12 方伯看见所作的事,很稀奇主的道,就信了。
6-8 从撒拉米上岛之后,两位宣教士从岛的东部往西而行,直到行省政府所在地——西南海岸的帕弗。这是希腊人设立的定居点新帕弗,有别于腓尼基人从前在东南11公里处建立的旧帕弗。这两个城市除了别的相似之处,都以一种异教为人所知,即崇拜被称为“帕弗女神”(Paphian)的神祇——这位女神源自叙利亚,与希腊神话中的阿佛洛狄忒对应。在这里两位宣教士拜访了方伯,也遇到行邪术的巴耶稣,他是一位混迹在方伯身边的术士。
当时任方伯的士求保罗[24]出自一个在1世纪和2世纪为帝国做出显赫贡献的家族。在这个岛北部的基特赖亚(Kythraia)发掘出一块铭文,它提到一位(似乎)革老丢年间在塞浦路斯做官的昆图斯·塞尔吉乌斯·保卢斯(Quintus Sergius Paullus),[25]或许就是这人。方伯召来巴拿巴和扫罗,询问他们所传的道,表现出兴趣。但是那位术士尽力干扰方伯对他们的信息的注意,竭尽所能地抵挡。无疑,他担心一旦方伯过于关注宣教士所传的信仰,他自己在宫里的地位就可能受到威胁。
翻译为“巫师”或“术士”的希腊文单词是magos。[26]正如彼得在撒玛利亚曾经正面挑战行邪术的西门,保罗也在塞浦路斯正面挑战行邪术的巴耶稣。[27]这人是犹太人,甚至是离弃信仰的犹太人(这人显然正是如此),但他不可能是沃教祭司阶层(magian priesthood)的成员;路加在这里使用的magos一词含义更宽泛。路加说他假充先知,不是指他预言了某些事情但没有成就,而是说他假冒灵媒,吹嘘自己可以获得神的启示。路加提到他的另一个名字以吕马,大概是闪族语言中表示magos的单词,[28]不可能是“巴耶稣”的译名。
9-11 这位术士试图使方伯对福音产生偏见,因此受到保罗的严厉指责——这也是使徒行传里第一次提到扫罗的罗马名字保罗,而且从此以后就一直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29]巴耶稣抵挡真道,因此显明是魔鬼的儿子,[30]而非他的名字巴耶稣所暗示的耶稣的儿子或跟随者。[31]保罗向他宣告了神的审判,他要暂时眼瞎,不见日光。按照可敬的比德(Venerable Bede)的说法,保罗“记得自己从前的遭遇,知道眼睛陷入黑暗之中,或许可以让人心灵的黑暗重见光明”。[32]正当保罗宣告的时候,神击打那人,他的眼睛就瞎了,四下里求人拉着他的手,领他走下看不见的台阶。
12 方伯见此深受触动,“就信了”。但这句话中“信”的精确含义是什么,是一个引人争议的话题。拉姆齐提出,对于路加而言,“信”只是归信基督过程中的第一步,后面还有第二步“转向主”,第三步“委身基督徒的标准生活”。[33]另一方面,莱克和卡德伯里(Lake and Cadbury)怀疑宣教士们“或许误把礼貌当成了归信。”[34]但是如果他们的教训已经打动了方伯,那么术士突然眼瞎,完全可能让方伯确信福音。在我们的主公开侍奉开始的时候,迦百农的百姓就对他教导的权柄深感震撼,因为他们不仅听到了他的话语,也亲眼目睹了他医治的大能(可1:22、27)。
拉姆齐认为他找到了铭文证据,可以证明士求保罗一家的后人接受了基督教:他的论据颇为新奇,但不是那么令人信服。[35]
[1] 部分西方文本(希腊小写体抄本614号、少数拉丁文抄本〔latp〕、哈克尔叙利亚译本原始读法〔syrhcl*〕)增加“称呼保罗的扫罗”。
[2]西奈抄本、梵蒂冈抄本、希腊小写体抄本81号、拜占庭文本、哈克尔叙利亚译本页边注(syrhcl.mg)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eth)所保留的希腊文读法为εἰς Ἰερουσαλὴμ πληρώσαντες τὴν διακονίαν。蒲草纸抄本74号、亚历山大抄本、希腊小写体抄本(33、945、1739号)等用ἐξ代替εἰς,而伯撒抄本、巴塞尔抄本、劳拉抄本、希腊小写体抄本(36、614、1175号)等读作ἀπό。有些小写体抄本用εἰς Ἰερουσαλήμ代替εἰς Ἀντιόχειαν,而巴塞尔抄本、希腊小写体抄本(104、323、945、1175、1739、1898号)、少数古拉丁文抄本(late p)、叙利亚别西大译本(syrpesh)、沙希地科普特文抄本(copsa)则合并了两种异文,读作ἐξ (或ἀπὸ) Ἰερουσαλὴμ εἰς Ἀντιόχειαν。
[3] 在“马可”之后,圣厄弗冷增加了“和古利奈人路加”(见本书13:1的注释和脚注1)。
[4] 见上文脚注43。有些异文作“从耶路撒冷(出去)”,而不是“在(或者回到)耶路撒冷”,大概是想要把短语与动词“回去”连在一起(因为从这里的上下文看,“回到耶路撒冷”完全解释不通)。这个短语应当和“办完了他们的事”联系在一起。像布朗那样将这一短语作为笔误删除(参他对9:28中类似短语的处理),是一种无计可施的办法。见J. Dupont, “La mission de Paul ‘à Jérusalem’ (Actes 12, 25),” Études sur les Actes des Apôtres (Paris, 1967), pp. 217-41对这句话给出的令人满意的解释。
[5] 从第1节到第2节这里,有一本出自4世纪阿非利加教会的名叫《预言大全》(Prophecies collected from all the books)的拉丁文著作,给出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异文:“那时在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还有巴拿巴和扫罗,就是下面的几位先知按手的两人——称呼尼结的西面、还在世的古利奈人路求,以及他父母同养的提多。他们从圣灵得了回答,因此说……”鉴于这部著作也记载了西方文本关于11:27-28的异文,其中提到当时叙事人正在安提阿(译注:见第11章脚注33、40),所以也许这里将古利奈人路求和福音书作者路加看作同一个人。至于提多,我们从加拉太书2:1-3可以自然地推断出,他是安提阿人;有人提出他可能是路加的兄弟,例如,W. 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p. 390; Luke the Physician (London, 1908), pp. 17-18; A. Souter, “A Suggested Relationship between Titus and Luke,” ExT 18 (1906-7), p. 285;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itus and Luke,” pp. 335-36。在根据这一拉丁异文重构希腊文本时,扎恩提出有些词汇可能在原文中偶然丢失了。他建议将“他父母同养的提多(Titus his foster-brother)”扩展为“安提阿人提多,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Titus [an Antiochene, and Manaen, Herod the tetrarch’s] foster-brother)”(Urausgabe der Apostelgeschichte [Leipzig, 1916], pp. 280-81;在第80页,他抄录了整段拉丁异文)。他认为这才是西方文本的原文。
[6] 伯撒抄本扩展为:“当他们全体禁食祷告后。”
[7] 罗马帝国的阿非利加行省使用拉丁文,但是其属地位于古利奈以西很远处的北非海岸。福音书作者用“古利奈人”,是否指代所有“北非人”?
[8] 马可福音15:21说,这位西门乃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如果马可这样称呼他,乃是因为罗马教会熟知亚历山大和鲁孚,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鲁孚是否是保罗在罗马书16:13中致意问安的那位。
[9] 见本书12:25的脚注44;13:1的脚注1。
[10] 见H. J. Cadbury, “Lucius of Cyrene,” Beginnings 1.5 (London, 1933), pp. 489-95。
[11] 见MM, s.v. σύντροφος (p. 615); New Docs. 3(1978),§9。
[12] 见本书4:27的脚注44。
[13] Josephus, Ant. 15.373-78.
[14] 本书13:1的脚注1所引用的异文暗示这一点。
[15] 见本书14:4的注释。
[16] 西流基·彼利亚位于现代的萨曼达厄(Samandaǧ)或附近,公元前301年由塞琉古一世(塞琉西王朝的缔造者)所建。
[17] 岛上主要的腓尼基人定居点名叫基提翁(Kition,就是现代的拉纳卡〔Larnaka〕),因此旧约常常将这个岛叫做基提岛。
[18] 拉丁文的“铜”(cuprum),意思是“塞浦路斯的青铜”(aes cyprium)。
[19] 希腊文的ὕπατος有“领事”意思,因此ἀνθύπατος(ἀντί + ὕπατος)等同于proconsul(总督,方伯)。
[20] “帮手”这个词译自希腊文ὑπηρέτης。路加福音1:2(ὑπηρέται … τοῦ λόγου,“传道的人”)也用到这个词——所以,大概马可也算为传道的人之一。A. Wright, Composition of the Four Gospels (London, 1890), pp. 15-16论证说,马可是以正式授权的传道人身份加入巴拿巴和扫罗团队的;参G. Salmon, Some Thoughts on the Textual Criticism of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1897), p. 142.“保罗带着马可参加第一次宣教旅行的原因,可能是他作为见证人的回忆能够在传福音时补充一些保罗和巴拿巴无法提供的元素”(G. J. Paul, St. John’s Gospel: A Commentary [London, 1965], p. 26, n. 1, C. F. D. Moule, Essays in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Cambridge, 1982], p. 47曾引用)。
[21] W. 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p. 72.W. Schmithals, Paul and James, E.T., SBT 46 (London, 1965), pp. 46-61认同,保罗每到一处,总是会先试着与当地那些“敬畏神的人”建立关系,但不认为在加拉太书2:9使徒对保罗使命达成共识之后,他还会直接进入犹太会堂寻找这样的人。但是,犹太会堂仍然是他最方便接触他们的地点。
[22] 伯撒抄本作bariēsouan,与亚兰文的Bar-Yēšûaʿ写法相近,只是加上了希腊文直接受格的词尾-n。
[23] 西方文本似乎读作Etymas或Hetoimas。这两种拼写方式让人想起约瑟夫记载的阿托莫斯(Atomos),他是另一位当时活跃在塞浦路斯的、行法术的犹太人(Josephus, Ant. 20.142;参本书24:24的注释)。另见上文13:6-8的脚注24。
[24] 拉丁文的拼法是Paullus,而非Paulus。
[25] IGRR 3. 935,订正过的铭文收录在J. L. Myres, Handbook of the Cesnola Collection of Antiquities from Cyprus (New York, 1914), § 1903 (pp. 319, 548)。在塞浦路斯北部的索洛伊(Soloi)发现的另一片铭文提到一位名叫保卢斯(Paullus)的人,他在某个皇帝在位的第十年任塞浦路斯的方伯(IGRR 3.930)。这个铭文大概要晚于革老丢作皇帝的时候,即使当时的皇帝是革老丢,相比目前的事件而言,他在位第十年(公元50/51年)也还是太晚了。其他人则更倾向于认定这位方伯是昆图斯·塞尔吉乌斯·保卢斯;他曾在革老丢年间主持台伯河(Tiber)的治理(CIL VI. 31545),但没有证据表明他与塞浦路斯有任何关系。
[26] 参本书8:9的脚注29。
[27] 见A. D. Nock, “Paul and the Magus,” Essays on Religion and the Ancient World ed. Z. Stewart (Oxford, 1972), I, pp. 308-30。
[28] 也许类似于阿拉伯语的ʿalīm(“智者”)。有人(克洛斯特曼〔A. Klostermann〕和扎恩〔T. Zahn〕)想要协调西方文本的Ἑτοιμᾶς(参希腊文ἕτοιμος〔“预备妥当的”〕)与西方文本第6节的异文Βαριησοῦα(v),认为后者源自于希伯来文表示“预备妥当”的šāwāh一词(参创46:17;代上7:30中的名字施瓦)。这种做法太牵强,不太可能成立。
[29] 作为一位罗马公民,保罗应当有三个名字:个人名(praenomen)、氏族名(nomen gentile)和家族名(cognomen)。而保罗(Paullus)是他的家族名。路加第一次使用保罗的罗马家族名,正好还有另一位保罗在场,这大概仅仅是出于偶然。不幸的是,使徒的首名(praenomen)和氏族名(nomen gentile)没有流传下来;若有这个信息,其氏族名或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的家族是如何得到罗马公民权的(见22:28之注释)。见C. J. Hemer, “The Name of Paul,” TynB 36 (1985), pp. 179-83。
[30] 希腊文διάβολος(“控告者”)用来翻译希伯来文的śāṭān(“魔鬼”,参10:38)。在保罗书信中,他更倾向于使用希腊文音译的Σατανᾶς(参本书5:3的脚注14);διάβολος则见于以弗所书4:27,6:11;提摩太前书3:6-7;提摩太后书2:26。
[31] 他父亲的名字很可能是耶书亚。
[32] Comm. on Acts, ad.loc.; cf. Chrysostom, Homilies on Acts, 28.
[33] W. M. Ramsay BRD (London, 1915), p. 165.
[34] Beginnings I.4(London, 1933), p. 147.
[35] BRD, pp. 15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