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教会不是说“按立”(Ordain)长老,而是说“设立”(Install)长老。但我的朋友安泰博(Thabiti Anyabwile)对“设立”这说法却不太认同。他说:“这听起来就像人要把一件家具钉在教堂的建筑上。我可不大喜欢被钉起来。”

 

也许一场“婚礼”会是一个更好的说法。这算是一个人和会众之间的婚姻。在婚礼上要交换誓言——盟约与委身的口头声明。

 

因此,在被教会任命后不久,五位国会山浸信会新当选的长老向会众宣誓:

 

1.你是否愿意重申你相信耶稣基督作你个人的主和救主?

 

我愿意。

 

2.你是否愿意相信旧约和新约圣经是神的话语,完全可靠,完全由圣灵默示,是信仰和实践至高、最终和唯一无误的准则?

 

我愿意。

 

3.你是否愿意真心相信本教会的信仰告白和盟约包含圣经教导的真理?

 

我愿意。

 

4.你是否愿意承诺,任何时候当你发现自己的观点与信仰告白或教会盟约不一致时,你会主动告知牧师和其他长老你在观点上的改变?

 

我愿意。

 

5.你是否愿意认同国会山浸信会的治理和教会纪律?

 

我愿意。

 

6.你是否愿意承诺顺服那在主内与你同作长老的人?

 

靠着神的帮助,我愿意。

 

7.扪心自问,你是否愿意出于对神的爱以及在神儿子的福音中高举他荣耀的真诚渴望,接受长老的职分?

 

我愿意。

 

8.你是否愿意承诺充满热情并忠心地宣讲福音的真理,以及教会的纯洁与和睦,不管有何种逼迫或反对会临到你身上?

 

靠着神的帮助,我愿意。

 

9.你是否愿意忠心、勤勉地履行你作为长老的责任,无论独自还是与别人一同,私下还是公开,都借着神的恩典,在自己的生活中努力把福音表明出来,做全会众的榜样?

 

靠着神的恩典,我愿意。

 

10.你现在是否愿意承担起你在本教会生活中作为长老的责任,依靠神的恩典,照管教会的事工和资源,专心祈祷,传神的道,牧养神的羊群,让国会山浸信会,以及耶稣基督的整个教会都得蒙祝福?

 

靠着神的帮助,我愿意。

 

然而,宣誓的并不只是长老,会众也需要按照费尔·牛顿对希伯来书第13章的解释所指出的那样承诺委身。因此国会山浸信会的成员以如下保证作出回应:

 

1.国会山浸信会的全体成员,你们是否愿意把这些人当作基督赐给这间教会的恩赐,承认并公开接受他们作为长老?

 

我们愿意。

 

2.你们是否愿意爱他们,为他们的事工祷告,谦卑、欢喜地与他们同工,以至于靠着神的恩典完成教会的使命,同时给予他们在领导角色上当得的尊重和支持?因为这是神为着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呼召他们所做的事。

 

我们愿意。

 

当然,宣誓说出这些话是容易的。

 

宣誓之后呢?在某个层面上我们知道,将会有一场属灵争战。我过去常想,撒但把他的大拇指压在了我们这间小小的教会上,这就部分地解释了教会几十年间在教牧上的失败和人数的减少。在像华盛顿特区这样一个主要的国际中心,一个有生命力的见证对撒但这一方来说是一种损失。你认为我是在夸大其词吗?到最后我们才能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虽然如此,我认为我有使徒保罗的支持,他似乎对撒但的踪迹比较敏感,他在一处讲到撒但试图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在另一处讲到撒但阻挡我们(林后2:11;帖前2:18)。

 

在人的层面上,就连我们保证要遵守的誓言似乎都曾引发大量问题。“国会山浸信会的治理和教会纪律”到底是如何执行的(宣誓第五条)?是否存在一种情况,我不应当顺服在主里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宣誓第六条)?作长老的第一年,感觉很像神把你的第一个孩子托付给你。你和妻子一起去上关于分娩的课程,飞快地读完你可以获得的每一本育儿书,你仔细观察所有生过孩子的好友。但是,当医生在医院把这婴孩给你,说“交给你了”的时候,现在你该怎么办?

 

我们这些新长老在尝试改变会众中许多人的固有模式时需要非常耐心——特别是让那些健谈的人从怀疑转变为信任。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华盛顿侦探的DNA深深地烙印在教会的很多人身上。他们认为“阳光法案”——这是一种要求公开透明的委婉说法——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在光鲜的外表下会藏着很多阴暗的事情。我们需要从“一人一票”的民主思维,转变成团结起来欢喜地跟从长老的带领。这些羊需要信靠神,神会使用我们这些新长老来看顾他们,而且在我们逐渐适应新的角色时,他们也需要对我们有耐心。长老需要了解羊能承受什么,不能承受什么。

 

我们做了一些容易的改变,比如把“事务会议”这一说法改成“成员大会”。我们也把每两个月一次的成员大会从周三晚上改到周日晚上祷告会以后进行,因为周三晚上是有非成员参加的查经时间。现在我们在晚间聚会之后休息十分钟,然后重新聚集,但只有教会成员才能参与。为什么呢?因为教会成员大会是家庭时间,由教会中像父亲一样的长老带领弟兄姊妹聚集起来处理教会事务。那些还没有认同教会的信仰告白,还没有委身支持教会教导和使命的非成员不应当参加。我们也选出防卫心理不那么强的长老主持成员大会,因为当成员对长老提出为难的要求,甚至说出控告的话时,我们需要一个擅长承受冲击而不还击的人。

 

即使做出这些改变,我们仍然很难执行我们新的带领模式。费尔在前一章讲到长老和会众应当如何齐心协力地工作。我们在有了长老的第一年,感觉更像对抗。许多次的教会成员大会都充满了张力。成员有时控告长老强行通过某些事情。我不记得有哪次大会是大多数成员反对一位长老的提议,但大家常常看起来没有参与的热情。似乎有一种无法解释的疑云笼罩着我们的会议。我们的工作感觉并不像希伯来书13:17所讲的那样有快乐。

 

随着时间过去,这些不好的记忆也淡化了,但我确信有很多因素促使事情发生了转变,我可以指出一次会议,是它帮助我们消除了长老和会众之间的张力。每一次会议我们都会用一部分时间接纳新成员,送别退会的成员,偶尔惩戒不悔改的成员。在一次专门处理退会事宜的时间,狄马可和教会的一位成员(让我们称她为桑迪)展开了一场非常尴尬的对话。狄马可宣告说,我们称之为林恩的一位女士已经退会。桑迪举手说:“我这一周刚刚和林恩吃午饭,她不想退会。”狄马可也在同一周刚刚与林恩见面,他说:“不,她想退会。”这很快变成狄马可与桑迪争锋相对的对话。

 

当时的场面很复杂,因为许多会众知道林恩基本上不信任教会权柄,特别不信任长老。如果狄马可坚持他掌握的是实情,事情可能看上去就像是他逼迫一个给他惹麻烦的人离开教会。

 

这尴尬的对话之后,接着发生了另一件事。长老们提议把某人逐出教会。情况很清楚,那人公开犯了不悔改的重罪。长老们已经花了好几个月时间处理这件事,但这是会众第一次听到这个状况。对他们来说,这就像挨了当头一棒,因为这犯罪的人是大家都认识和很喜欢的人。长老呼吁马上把这人从成员名单上除名。我记得那一天我们赢得了投票,但失去了会众的信任。

 

到了第二天,我们这些长老有机会重新思考前一个晚上发生的事,意识到重要的不仅是我们带领会众做什么,而且是我们如何带领。我们认识到,必须要让流程变得更顺畅,而不让我们努力看顾的羊受伤。例如,从那一天开始,我们要求所有退会的成员都要提出书面申请。另外我们意识到,虽然把教会纪律的事情告知会众,这样做本身并没有错,我们却应该提前通知会众。正如我们这些作长老的人需要时间消化令人震惊的新闻,会众也需要时间。我们直接发出实行教会纪律的呼吁,这是没有爱心的举动。

 

现在,若某人犯罪不悔改,有被逐出教会的危险,我们通常会把他们的名字放在“关怀名单”上。这包括按照马太福音18:17的情形,提前向教会宣布这人的名字和情况,然后鼓励教会为这个不悔改的成员祷告,主动接触他/她,呼吁这人悔改。然后,在我们下一次定期召开的成员大会上,如果情况没有改变,长老们就会带头施行教会纪律,建议会众将这人排除在教会之外。

 

这些看起来很小的改变带来了什么结果?就像撒但被赶出我们的成员大会。我们过去不知不觉地容许撒但在长老和会众之间制造分裂。后来在付上了痛苦的代价之后,我们才清楚地看到,长老的耐心和会众的信任是息息相关的。

 

随着长老这一群体变得成熟,会众就越来越容易按希伯来书13:17所说的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随着会众在顺服和信任上的提高,我们作为长老的工作也变得像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那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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