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简要分析了神的品格,接下来要深入地探究神―人关系中的一些基本要素。神性恒久不变,但正如圣经描述的,神在与两类人群交往时,神―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原因是,若得救者与未得救者之间没有区别,那么人在与神的关系上,终将会陷入困惑。每个做丈夫的,在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以前,都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这两类人中的哪一类。

 

1.神对恶人的义怒。

 

基于人类从始祖亚当继承下来的罪性,当我们呱呱坠地时,每个人都陷在神的义怒和审判之下。对那些没有借着基督得救赎、得赦免的人,神怀有公义的愤怒。神对他们的义怒体现在:神会抵挡他们、定他们的罪,神恨恶他们的一切恶行。

 

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诗7:11)

 

凡没有真正相信基督的人都被圈进恶人之列,他们与神隔绝,每时每刻都处在他的义怒之下。然而,神即便对恶人,也是满有慈爱和怜悯的。尽管他们与神为敌,神还是允许他们活在世上,享受各样美物,尽量脱离今生可能遭受的诸般苦难。神没有加给他们本当承受的全部(太5:45)。

 

除非恶人悔改,否则,神对他们的义怒便不会停息,他将来要让所有的恶人面对地狱的刑罚。他们生前或许有些好行为,但在神看来也像污秽的衣服。这是因为他们行善并非出于正确的动机(赛64:6)。然而,圣经还告诉我们,神如此爱我们,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为我们受死,让世人得以与他和好。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罗5:9-10)

 

2.神从不失信于他的孩子。

 

当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以与神和好时,我们虽不配,神仍然把我们从恶人的地位,提升到了他子嗣的地位。而今,神不再把我们看为一群该被定罪的恶人,他看我们像看待自己的儿子一样。(约1:12;弗2:4-10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让我们从救恩和永恒的角度来看待这一点

 

    ·我们不被定罪

    ·不再面临神的义怒

    ·享受完全的父爱

    ·承受神在爱里的管教,这乃是我们需要的

    ·享受神永恒的应许和信实

 

神从此不再惩罚我们。基督全然担当我们的罪,替我们遭受了刑罚(西2:13-14)。现在天父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要使我们得益处。当我们偏离正道时,他会在爱里管教我们,好叫我们逐渐成熟。神是一位慈爱信实的父亲,他之所以在某些时候允许苦难临到他的孩子身上,恰恰是因为在那些时候,他要帮助自己的孩子脱离暗昧,叫他们有所长进,直长到有基督的样式。

 

基督代刑,偿还了我们欠的罪债,这并不意味着神会容忍罪。不言而喻,真正属神的孩子,是不愿继续悖逆地活在罪中的(约壹2:3-6)。神命令我们顺服他的旨意。如果我们的信心真实无伪,自然会渴慕过一种讨他喜悦的生活。虽然神借着基督耶稣已经赦免了他孩子的罪,但他仍憎恶他们在生活中犯的罪,并为此大大忧伤。我们尤其需要看见基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苦舍命,好叫我们脱离罪恶,为荣耀神而活的这个事实,才更能体会父的心。(林后5:15)切记,当你得救之后,神并没有改变他对罪的看法。所不同的是,神把信他之人的罪,看作他所爱的孩子犯的罪,而不是他仇敌犯的罪。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6)

 

因着救恩,我们得到了神子嗣的新地位。正如当初我们得到这个地位不是靠着自己的行为换取的,同样,这个地位既然给了,也不会因我们的行为而失去。真正理解了神的救恩的人,他们的生活不会受制于恐惧、义务或出于怕得罪神这样的动机。他们因着感恩,也因着领悟了作为神的儿子需要顺服神这一真理,自然就会流露出顺服和服侍的心。凡是属神的人,由于得到神这么多的赦罪之恩,并从神那里领受了自己本不配得、神却甘心赐给的永恒应许,必然会心甘情愿地顺服他、服侍他。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申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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