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从一个领导做出的决策看出其领导能力的高低。我们每天要做出好几百个决定,因此必须清楚知道如何才能做出讨神喜悦的决策。迄今为止,人在决策上常犯错误是主观主义(判定正确与否的依据是自己的想法、情感或经验)和神秘主义(相信神主观地向个人传达他的旨意)。巴刻(J. I. Packer)曾写道:“对神引导人的方式所产生的误解,必然导致人错误地判断自己该做什么事。”我们不能依赖自己的主观感受,误以为这些感受是从神而来的启示(参附录八)。盖瑞·弗里森(Gary Friesen)在《决策与神的旨意》一书中警告我们,不要将自己的感觉和印象,作为重大决策的依据。

 

印象出自很多源头,可以来自神,也有可能来自撒旦、天使、鬼魅、人类情感(比如恐惧和狂喜),荷尔蒙失调、失眠、药物作用,或者肠胃不适等。印象是真实的,信主的人也会经历它,但印象不具有权威性。

 

虽然有时候凭着主观经验或神秘体验做决定比较容易,但神给了我们一个与此不同,一个好得多的决策方式:严肃地、经常性地思考神的话语(诗119:7;彼后1:19)。

 

你对圣经的经文越熟悉,你的生活就越有方向(《诗篇》119)。圣经供给我们的指路原则足够我们用的。对于有些事情,圣经说得很直接(直接的命令)。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圣经是一张详细的地图;而在另一些问题上,圣经更像指南针,通过间接启示为我们指出大体的方向(比如那些支持性原则)。1880年,利物浦主教约翰·莱尔(John Charles Ryle)很好地总结了如何决策:

 

圣经就是我们的标准。每当我们遇到有人质疑基督信仰的实践时,都必须依照圣经的教导回应。有时,圣经会直接给出答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要照圣经的教导行。但通常圣经不会直接给出答案,这时我们要做的是找出其中通用的原则,作为我们的指引。别人怎么想并不重要,他们的行为不是我们的标准;只有圣经才是我们的标准,我们必须依照圣经去生活。

 

在决策过程中,当你查证并应用了圣经的直接命令或间接原则后,发现仍然有自由选择的空间。也就是说,你依照地图和指南针走了一段时间后,会发现在某一方向上仍然是绿灯。这时,你可以自由地选择,并将结果交给神。但在进行选择时,你要常考虑到别人的益处,也要考虑到为基督作美好见证的需要(林前8:9)。在这种方式下,你的自由多少仍要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我们称为有意义的自由。当你觉得自己可以“自由”选择时,不妨问自己以下的几个问题:

 

    ·这个选择是否会成为我满足肉体情欲的机会?(罗13:14;加5:13;彼前2:16

 

    ·这个选择是否不够体恤别人(专为自己谋算)?(腓2:3-4

 

    ·这个选择是否会让别人落入试探之中?(林前8:9-13

 

    ·这个选择会不会使我逐渐受到辖制或上瘾?(林前6:12

 

    ·这么做能让我在各方面都荣耀神吗?(林前10:31

 

作为带领者,每当你要做出决策时,尽可能在最初收集资料的阶段就征询妻子的意见。某些情况下,你虽然已经严谨地按照圣经的原则走完了决策过程的大部分,却因为缺少足够的信息,或希望得到更多的忠告,还是迟疑不决。在《罗马书》中,保罗劝诫我们,如果没有完全的信心就不要采取行动。他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然而,你不可拿这个原则作借口,不做任何决定。

 

关于“合乎圣经的决策”的详细内容,请参看附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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