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

 

发生在世界各地的自然灾难又怎么解释呢?很多富有同情心的基督徒面对世上的重大灾难时不能释怀——这里地震了,那里有饥荒,某地又有台风洪水。成千上万的人瞬间丧命,又有人在慢慢饿死。土地形同废墟,农作物损失惨重,无数人无家可归。我们会问:“神为什么允许这一切?为什么容许那么多无辜的孩子挨饿?”

 

只要怀着对神恭敬、服从的态度,在这些问题上挣扎并非错误。事实上,面对重大灾难若不感到郁结,也许是暗示了对他人缺乏同情。可是我们要小心,不要在心中默默地把神推下祂绝对掌权的宝座,或把神推上被告席,带到我们审判的法庭。

 

写本章时,有一天晚上看晚间新闻,其中一则头条的内容是几个横扫密西西比中部的龙卷风造成七人死亡,至少一百四十五人受伤,几乎五百个家庭无家可归。看到受灾者在瓦砾中寻找失去的家园时,我满心同情。我这样想:“他们当中一定有基督徒,我要是跟他们讲神对大自然的主权,我该怎么说呢?面对此情此景,我会真心相信自己所讲的吗?拉比库什纳说灾难仅仅是大自然的表现,道德盲目的大自然按定律席卷路过的一切,接受这说法不是更容易吗?为什么要把神与混乱、痛苦扯在一起呢?”

 

可是,是神把自己扯进这些事件中,祂在以赛亚书45:7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神自己对所谓的灾难负责,祂不仅承担了责任,更宣告要负起这责任。神实际上是在说:“我,只有我,有力量、权柄带来繁荣或灾难、福祉或悲伤、好事或坏事。”

 

当你看着别人翻捡被摧毁的家园的瓦砾,或者更直接地说,如果是你在翻捡自己的家园被毁后的残迹,这真理真是难以接受。但杨以德博士(Dr. Edward J. Young)这样评论以赛亚书45:7:“弱化这节经文没有任何好处。”[1]我们必须允许圣经说它要说的,而不是我们认为它应该说的。

 

我们显然不理解神为什么创造灾难,为什么让灾难在某个城镇发生,而不在另一城镇发生。我们知道,正如神让太阳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祂降下龙卷风、台风、地震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我有两位宣教士朋友经历过1985年墨西哥城大地震,神对大自然的主权并不意味着基督徒永远不遭遇自然灾难的悲剧,我们所经历的和观察所见的都清楚地教导,事实与此相反。

 

神对大自然的主权确实意味着,不论经历什么样的天气和自然力量(如植物病害或庄稼的虫害),一切情况神都在看管,都在神至高的掌管之下。

 

[1] Edward J. Young, The Book of Isaiah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4), 3:201.


返回 本书目录

返回 电子图书馆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