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

 

苦难常借着他人的行为临到。有时候伤害行为是针对我们进行的;有时候我们是别人不负责任行为的受害者,尽管他人并非刻意针对我们,我们免不了仍会受严重的影响。应当如何回应对我们造成苦难的人呢?答案必然是:爱和赦免。

 

我们的倾向是责难别人,心怀怨恨,甚至想复仇。我发现两项帮助我赦免人的真理。第一,我自己就是罪人,被神的恩典和祂儿子流淌的宝血赦免。我曾伤害过别人,多非刻意,却是出于漠然的心或自私的行为。

 

传道书7:21-22说:“人所说的一切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听见你的仆人咒诅你。因为你心里知道,自己也曾屡次咒诅别人。”这段话有丰富的直接应用,同时也谈到赦免的广义原则。重述这段话的意思可以看到这原则:“不要忌恨在你生命中作苦难工具的人,因为你心里知道,你也曾作别人生命中的苦难工具。”

 

神要我们彼此饶恕,正如基督赦免了我们(见弗4:32)。当我伤害他人时,若想神赦免我,我必须愿意赦免那些给我造成伤害的人。

 

第二,我试着超越那仅是作苦难工具的人,去看有目的地为我命定那苦难的神。“除非主命定,谁能说成就成呢?”(哀3:37)。神若命定这样的考验发生在我身上,这是因为在祂无限的智慧里认定了这与我有益。通过他人引发的苦难,神在我的生命中作工。在祂大能的手下谦卑自己,其中一层意思是阻挡心中对那人存有任何苦毒或忌恨。即使那人的行为本是恶的,但神为了我的益处使用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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