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上行之诗。)

 

1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2你们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劳碌得来的饭,本是枉然;惟有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

 

3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4少年时所生的儿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

5箭袋充满的人便为有福;他们在城门口和仇敌说话的时候,必不至于羞愧。

 

诗篇127:1-5

 

 

这一首朝圣诗歌是所罗门写的。它记载了神在人家庭生活上的赐福。诗人认识到,倚赖耶和华的预备,就保证能得到有价值的家业和保障。然后,作者简略地提及获神赏赐众多儿女的事情 ,这些儿女在当时成为了家庭的保障。

 

(一)没有神的眷顾,一切劳力都属枉然(127:1-2)

 

127:1-2 作者以传道书特有的语言(如果所罗门是这首诗的作者,这种关系便很适切了)表示,若没有耶和华,人尝试去做的一切事情,尽属徒然。如果没有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为了吃饭而奔波劳碌并长时间工作,也是枉然的(参128:2)。这里要说的是:不倚靠神而做的工作都是徒然的。但一个倚靠耶和华的人,必得安息。没有耶和华,所有家庭工作都是徒然的。

 

劳力(127:2)不应被误解为人不需要勤奋工作,因为其他地方的经文都说那是应当的。反之,这一节强调的是,人若长久工作而没有神的眷顾和支持,就是徒然的。这个思想承接第1节而来。

 

(二)儿女乃是神眷顾的明证(127:3-5)

 

127:3-5 诗人写道,儿女是耶和华在眷顾中赐下的恩福(参第5节的)。他们都是从耶和华而来的赏赐。“儿子”(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儿女)有助于保障家庭,因为他们勇士手中的武器()。儿子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为自己的家庭辩护(民事案件是在城门口讨论和解决的)。

 

对于一个备受内忧外患困扰的民族而言,运用“箭”和“在城门口”辩护的意象是不足为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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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艾伦·罗斯(Allen P. Ross)

本文选自《信徒圣经注释——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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