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以弗所书5:20

 

 

人们对感谢的态度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认为感谢没有必要。

 

有些人不感恩,是因为他们自认为配得所拥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甚至配得更多。在耶稣有关财主的比喻中,那个对将来的富足安逸想当然的富有财主,对于过去的富庶也不知感恩。他四下观看,发现自己的田地出产众多,自己没有足够的仓房来贮藏所有的粮食,于是,他决定建造更大更好的仓房,然后要对自己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路12:19)。他没有想到神。他认为自己的福气与神无关,因此也觉得没有理由感谢神。

 

因为他不知感恩的自以为是,神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12:20)这一审判显明了这样的真理:这财主既无法靠自己的能力获得财富,也无法靠自己的能力守住财富。神给予,神收取。人不觉得有必要感谢神比忘恩远为恶劣,是明目张胆的不信。这种态度是不承认神的无神论的一种形式。

 

对于感谢的第二种态度是伪君子型的。

 

 

在另一个比喻中,耶稣提到一个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他站在圣殿中,“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耶稣形容他“自言自语地祷告”,显明这个法利赛人尽管提到了神的名字,他的感谢却是向着自己,也是为了自己。他提到神的名字只是为了进一步引起他人对自己伪敬虔的注意。他的祷告中没有神,因此,他的祷告是完全没有价值的。那谦卑、懊悔的税吏“回家去……倒算为义了”,而那骄傲、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却没有(路18:14)。法利赛人的感谢祷告就像他生命的其他方面一样,是假冒为善的。

 


 

对于感谢的第三种态度是真正感恩之人的态度。

 

耶稣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医治了十个麻风病人,其中只有一位回过头来感谢他。这人虽是一个撒玛利亚人,但他的感谢却是由衷的。耶稣对他说:“起来,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17:19)其他九个麻风病人寻求耶稣的医治只是为了自己的益处。而那撒玛利亚人则把荣耀归给神。他的感谢表达了他对耶稣的信靠,并承认自己是无助的、得医治是不配的、完全是靠主的恩典。结果,他得到了救恩。这才是唯一蒙神喜悦的感谢,也是被圣灵充满的圣徒要献上的感谢。

 

中世纪的一个传说讲到神派遣两名天使到地上收集圣徒们的祷告。一位天使负责收集圣徒们的请求,另一位负责收集他们的感谢。结果,那位负责收集请求的天使无法将所有的请求一次搬回天上,而那位负责收集感谢的天使只用一只手就将他所收集的全拿了回来。

 

这一传说源自一个可悲的事实,就是神的儿女更倾向于请求,胜过感谢。在这一点上,诗篇颇能给人启迪,因为诗中的赞美多于请求。信徒借着感谢来到天父面前。我们“(以)称谢进入他的门,(以)赞美进入他的院”(诗100:4)。威廉·亨德里克森曾形象地说道:“一个人的祷告若没有感谢,就像是自剪其翼,使祷告无法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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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以弗所书》

作者:约翰·麦克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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