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作为男人和女人来跟随基督

 

如果本书所呈现的男女互补的异象要在未来的岁月中具有说服力,那么它就必须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它必须是亲切的、吸引人的、温暖的;它必须以圣经为根据,也是容易被人察觉的;它必须强硬但又绝不是盛气凌人的(triumphalistic);它必关乎信仰而非只关乎传统;它必须与文化的氛围调和但又决不愿向文化的要求屈服。

 

我记得多年前听一位牧师说,他对同性恋的立场在神学的角度上是保守的,在社会的角度上是开明的。通过他这一番话我就能判断出,他里面的一切都在顺应文化的潮流。他和正统之间的维系十分脆弱。因此毫不意外,没过几年他就宣布自己对同性恋的看法改变了,现在他觉得同性之间的性关系没有任何问题。同样,我们务必要小心,要让我们有关男性和女性的信念是深刻的、深思熟虑的、有根基的、符合圣经的,不会因我们可能被误解甚至被不公正地对待而屈从。忠心(faithfulness)并不意味着回归根植于某一特定文化的黄金时代,也不意味着在当下这个文化时刻尽可能多地树敌,但的确意味着为了良善、真实、荣美的缘故,我们在无法避免反对时决不退缩、勇于面对。

 

在一个性别严重被混淆的时代,人们时常会否认生理性别和实际性别之间有关联,但基督徒却被要求再次肯定我们共同的人性在男性本色和女性本色中有不同的表达。正如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所说:“男性和女性被赐予的人性是一样的,但却在男性和女性里面分别以独特的方式而存在。而这种差别在整个一生、各种活动中都发挥着作用。”[1]

 

我们不是哲学上的唯名论者——否认共性而只相信个性。但世上并不是只存在着男性和女性,还存在着男性气质(maleness)和女性气质(femaleness)。神并没有将人类创造成雌雄同体,也没有将我们拯救成为雌雄同体的基督徒。神将我们创造成有男有女,并通过圣灵使我们成圣,好叫我们作为男人和作为女人来跟随基督。

 

改革宗传统始终坚定地认为恩典并不是要消除或提升本性,而是要恢复本性。神正在做的事就是将我们恢复到曾经他所宣称的“甚好”的状态。这意味着,当男性和女性在基督里称义时,他们的性别并不重要,然而我们被神创造成具有某种特定性别的人,这个事实却与我们作为被称义的基督徒而活息息相关。我们决不能曲解或轻视神赐给我们的性别差异。正如巴文克所说,神是“性别的至高设计者。男性和女性不仅要因自己拥有人性而感谢神,还要因自己拥有男女各异的性别和本性而感谢神。”[2]本书的一个责任就是要兴起新一代喜乐而稳重的基督徒,他们所称赞的有关男性本色和女性本色的异象不仅是符合圣经的,而且在深远的意义上也是自然真实的。

 

事物的本性

 

我之所以反复说明这一点,是因为害怕互补主义的那些“规则”——就是在家中由男性担任带领,在教会由男性担任长老——有时会被解释为出于神的一种限制,而缺乏对关乎自然的神学和性别差异更深层次的认识。让我作一个简单的类比。假设你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篮球,一个在室外用,一个在室内用。互补主义的“规则”并非如同给这两个篮球随意贴个标签。好像说它们其实以同样的方式发挥作用,也能做本质上相同的事,只不过神已按自己的预旨规定它们要被分别开来发挥不同的作用。这是一种不稳固的互补主义,通过对圣经令人倾佩的顺服才能勉强维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互补主义将缺乏任何连贯或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解释为何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规则”。

 

但假设你有一个篮球和一个橄榄球,它们虽是不同的东西,但你却能让它们有类似的用途。你甚至可以尝试着将这两个球交替使用,但这样的尝试会很不顺手。而如果你试图一直用橄榄球来罚球投篮,用篮球来完成橄榄球的跑动传球,那么久而久之,这两种球类运动都将发生改变。因为这两种球类运动的规则并不是任意定下的,而是扎根于两种球各自不同的结构、形状和用途。篮球被当作橄榄球用并不符合篮球的本性。也就是说,规则根植于本性。

 

任何人若要尝试着恢复圣经中的男性本色和女性本色,或是任何基督徒想要尝试着从这种恢复中得到恢复,就必须首先认识到,性别差异并非只是标志着谁可以担任长老职分,而是标志着在我们的整个一生中,神想要我们成为怎样的神形像承载者。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对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进行不可逾越的的界定。正如巴文克所观察到的:“没有一个男性完全没有任何女性气质,也没有一个女性完全没有任何男性气质。”[3]然而,我们能够谈论一些气质是女性的,一些气质是男性的,这个事实就意味着性别差异是真实的,是可被识别的。

 

本性本身就教导了这种区别。巴文克指出,男性和女性在生理构造和体力上有所不同;在权利和义务上不同;在婚前和婚后要做的事上不同;在与家庭和世界相关的责任上不同。[4]但随后巴文克又承认,要“一清二楚”地描述男性和女性之间的不同是很难的。但区别却是存在的,并且能够通过主要的特征明确下来。男女在体型大小、力量以及说话声调上都有着外在的差异;二者也有不同的需求、不同的活动方式、不同的承受痛苦的能力。在内心世界里,男性和女性的思想、感觉、评价和想象也有所不同。男性和女性对宗教和道德的认知方式不同,[5]在教会和家庭中所处的位置也不同。如果丈夫被称作家庭的头,那么妻子就应被称作家庭的心脏。[6]

 

这种设计不仅反映在了伊甸园的“甚好”中,也反映在了伊甸园的“甚坏”中。伊甸园中的罪除了别的一些问题外,还包括了家庭秩序的颠倒。夏娃担负责任,而亚当则跟随她。夏娃不仅作为一个人犯了罪,而且是作为一个女人和一个妻子犯了罪;亚当则作为一个男人和一个丈夫犯了罪。于是,不出所料,亚当在自己男性的蒙召上,作为全地的耕种者受到了惩罚,而夏娃则在自己女性的蒙召上,作为母腹养育者而受到了惩罚。神的呼召和惩罚并非完全不考虑性别上的差异。[7]

 

男性和女性容易犯不同的罪,他们有不同的缺陷。因此,婚姻不仅是一种互补,而且还可以起到纠正的作用。男性和女性彼此依赖但不可或缺。婚姻是神赐下的美好恩赐,因为它“扎根于男女双方的本性中”。[8]当男性在家中行使权柄时,他不仅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能,而且是在活出男性的意义。当女性支持自己的丈夫并照料自己的儿女时,她也是在做与当一名女性相关的事。

 

此外,圣经对丈夫和妻子定下的模式和规定也关系着我们对男性和女性更普遍的看法。我们决不能认为神在《创世记》中的设计只存在于婚姻中,而应认为神的设计在婚姻中最能被清楚地体现出来。正如哈维·曼斯菲尔德(Harvey Mansfield)在他那本谈论男性本色的世俗著作中所总结的:“我们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当活得仿佛如同(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仿佛如同)已婚的一样:男性要会保护人、要有权威,仿佛丈夫一般;女性要会养育人、有鉴赏力,仿佛妻子一般。”[9]他认为,婚姻的样子塑造了我们整个人生的样子,因为婚姻这种制度结合并揭示了男女二性的天生倾向。[10]如果我们想要更偏神学一些的权威见解,可以查考加尔文的观点。他在评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410节时认为,保罗的教导并非只针对婚姻,还反映了“神在世界中设立的秩序”。[11]可以肯定的是,一个男性和女性不会和所有其他男性或女性都建立起夫妻关系,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一些东西却向所有人表明了男性和女性被分别创造成了哪一种人。

 

智慧和恩典之道

 

当我们谈到如何将圣经中所说的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活出来时,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结论。我们必须对我们的教会、处境、家庭有所认识,并尽力将我们在圣经中所看到的东西加以应用。但当我们最终将那样的差异作不同的应用,这是一回事;而如果我们在起点上就已经不同,那就是另一回事。这意味着此时的神学阐明而非忽视了这个中心事实:神将我们创造成有男有女。毫无疑问,当我们接受性别上的差异和互补时,会付出在个人、职业、文化上一定的代价,但我们永远不要忘了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诗19:7-8)。

 

男性本色和女性本色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权柄和顺服、领导和养育。但这些都意味深长地表达了做男人和做女人意味着什么,这些表达不仅扎根于“男人”和“女人”这两个名称,还根植于“本性”本身。本性的表达在教会内外、已婚的和单身的、年少的和年长的那里看起来并非一样;但重要的是,这种表达应当有某种与之相像的东西,并且应当是显而易见的。

 

性别差异是神的智慧和恩典之道。它存在于伊甸园中,存在于古以色列的生活中,存在于福音书中,存在于初代教会中,也将存在于羔羊的婚筵上,也在这一切开始以前就曾存在于神的意念中。男性本色和女性本色当然不是福音的信息,但它绝非远离救赎史的故事线。我们被赋予了男性或女性的身份,这是一种恩赐,也是一种恰当而有效的自然秩序,而这种秩序体现了世界应当如何运作以及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应当如何跟随基督。所以,以男性或女性的身份来承载着神形像的我们,要因这种设计而喜乐,也要用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嘴唇来力图发扬神在这创造中所蕴含的一切良善、真实和荣美。

 


[1] Herman Bavinck, The Christian Family, trans. Nelson D. Kloosterman (Grand Rapids, MI: Christian's Library Press, 2012), 68. 随着二十世纪的发展,尤其是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巴文克对女性参与当代社会的一些看法发生了改变。当巴文克开始认同女性能够接受大学教育并作为专业人士进入职场时,巴文克和亚伯拉罕·凯波尔(Abraham Kuyper)之间的分歧便越发严重了。然而,巴文克依旧肯定性别差异的事实,也从未动摇过对女性受按立的反对。巴文克在 The Christian Family 一书中(最初于 1908 年以荷兰语出版)所阐明的那些原则,在他整个一生中都始终是他重要的确信,即便当他更加适应社会中的某些文化转变时也是如此。参见 James Eglinton, Bavinck: A Critical Biography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20), 236–38, 278–80, 284.

[2] 同上,第 5 页。

[3] 同上,第 8 页。

[4] 同上,第 25 页。

[5] 同上,第 67-69 页。

[6] 同上,第 95 页。

[7] 同上,第 10 页。

[8] 同上,第 70 页。

[9] Harvey C. Mansfield, Manlines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242.

[10] Mansfield, Manliness, 243.

[11] John Calvin, Men, Women, and Order in the Church: Three Sermons by John Calvin, trans. Seth Skolnitsky (Dallas: Presbyterian Heritage, 199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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