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一:《加拉太书》三章28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在一些基督徒看来,这处经文解决了教会中性别角色的问题。他们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和《提摩太前书》中的教导更偏向于特定的处境,但这里的教导显然是跨文化的。起决定作用的一节经文正是《加拉太书》三章28节。离了它我们就不能获得有关男性和女性角色的任何理解,而所有其他经文也必须经过它的检验才有效。

 

但抛开把这节经文当作对这个主题的最终定论这种可疑的做法不谈,这节经文是否的确教导了某些基督徒所声称的观点?《加拉太书》三章28节是否消除了教会中明确的性别角色?

 

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加拉太书》更大的语境。保罗是在试图通过回应给教会带来严重破坏的的犹太人-外邦人之争来打通一条神学道路。最紧要的一个问题是,外邦人是否必须像犹太人那样生活才能得救?这反过来又将保罗带回到一个更大的问题:首先,成为真“犹太人”是什么意思?我们领受圣灵是因着律法还是因着相信(3:2)?我们称义是因着律法还是因着信心(2:16)?保罗清楚的回答是,我们通过信基督而在神的面前被称为义。

 

但一些犹太人却陷入了错失真谛的危险。例如,彼得就因为拒绝和外邦人一同吃饭而必须受责备(加2:11-14)。显然,加拉太的一些人也同样错误地认为犹太人和外邦人在不同的属灵层面上。为反对这种错误,保罗竭力指出,我们在基督都成为一了。

 

那么,“我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是什么意思呢?保罗是指在哪方面不分男女呢?是否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人而言,性别差异就不再要紧了?当然不是,否则的话,保罗对同性之间的性亲密进行谴责的背后逻辑也就说不通了(罗1:18-32)。在保罗的书信中,没有任何地方丝毫暗示了在生活和服侍中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区分不再重要。保罗并不是在全面消除性别差异。相反,他是在提醒加拉太人,当谈到在神面前称义、在基督里合一时,性别、民族、社会地位等标志都没有任何优势。

 

冒着可能会将我们的现代感受带入圣经世界的危险,在一种被十分小心界定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保罗教导了男女两性的平等。男性和女性都曾被看守在律法之下(3:23),现在都因信称义(3:24),都从律法的束缚中被释放(3:25),都在基督里成了神的儿女(3:26),都披戴了基督(3:27),都照着应许作为承受产业的后嗣而属乎基督(3:29)。保罗所表达的要点不是性别上的男女在基督里被废除了,而是性别差异不会导致一个人更亲近或更远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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