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具有超自然的属性
权威性
因为神是作者,所以圣经带着权柄。对于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圣经具有绝对权柄。“如经上所说”,在新约中反复出现。事实上,新约对旧约的直接引用达两百多条,间接引用更是难以计数。新约的作者们效法基督的样式,将他们的神学植根在旧约上。对基督和使徒来说,引用旧约经文就是对某个问题盖棺定论。
可信性
因为神是作者,所以整本圣经都是完全可信的。耶稣和所有的新约作者完全没有给错误留有余地。可以肯定地说,耶稣和使徒所揭示的神和他的旨意远远超过旧约中所显明的。即便将新约解释为对暂时、古旧之约的替代时,他们也丝毫没有暗示旧约存在错误。因为圣经是神的话语,所以无论它揭示的是整体信息,还是启示中的一卷分,都被认为是完全可信的。
圣经的源头是神,圣经中所有部分都是可信的,这些部分完全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就像保罗所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 3:16)。新约作者引用了旧约的各个部分,几乎涵盖旧约的每一卷书。不但如此,在耶稣和使徒们看来,整本旧约只有一个信息—救赎。
因为作者是神,所以旧约也是一部关于基督的书。使徒将旧约作为有关耶稣教导的基础。耶稣所行的事是“要成就经上的话”,他的教导也体现了这一特色,福音书及书信的作者们也都遵循同样的方法。
很多旧约中的预言都是直接的,比如《以赛亚书》53 章中关于基督之死的预言。
但是新约中鲜有这种清晰的预言及其应验,即使有也只是例外,而非常规。相反,新约作者们寻找的是旧约整体的含义。这样做时,他们发现了各式各样或彼此呼应、或相互类比、或成为影子与实体关系的经文。其重要性虽有所差异,但它们都基于一些共同的前设—神在人类历史事件中的主权,圣经由神默示的独特性,以及耶稣是人类救赎历史的终极目标。[1]
对于旧约的历史和教义,是否应当效法耶稣与使徒而采用寓意解经方法,我们稍后会探讨。此处只需强调耶稣本人和使徒均视旧约为一部超自然的、以基督为中心的著作。
[1] Donald A. Hagner,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Testament,” in Interpreting the Word of God, Samuel J. Schultz and Morris A. Inch, eds. (Chicago: Moody, 1976),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