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章  恋慕的心

 

我的心肠恋慕他。(耶31:20

 

《耶利米书》预言的高潮出现在3033章。学者称这几章经文为“安慰书”,因为神在这几章里向他的子民揭示了他对他们犯罪的最终回应,而这本是他们不配得的。百姓以为自己会受审判,但神却出乎意外地安慰了他们。为什么?因为神将他们放在心上,他们即便犯罪也不能摆脱他的爱。神向他们保证:“我以永远的爱爱你。”(耶31:3

 

“安慰书”之前的内容是什么?是前29章讲述以色列人丑陋罪行的经文。从开篇几章各取一句代表性陈述为例:

 

·  “至于这民的一切恶……我要发出我的判语攻击他们。”(耶 1:16

 

·  “我的百姓……离弃我……”(耶 2:13

 

·  “你的淫行邪恶玷污了全地。”(耶 3:2

 

·  “耶路撒冷啊……恶念存在你心里要到几时呢?”(耶4:14

 

·  “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耶 5:23

 

·  “井怎样涌出水来,这城也照样涌出恶来。”(耶 6:7

 

在前29章里,这样的经文比比皆是。而在3033章之后的内容讲述了神对列国的审判。

 

不过这里,我们可以把处于这卷书中间的《安慰书》看作全书五十二章经文的高潮。或许最能概括这四章的经文是3120节:

 

耶和华说:“以法莲是我的爱子吗?

 

是可喜悦的孩子吗?

 

我每逢责备他,仍深顾念他,

 

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我必要怜悯他。”

 

“以法莲”是对神百姓以色列人的别称。在整本旧约里,这个词似乎是神对以色列人的一种爱称。神问,以法莲“是可喜悦的孩子吗”?神并非不知答案。这是一句宣告,以温柔提问的形式出现。他的百姓是他的“爱子”,更是他“可喜悦的孩子”。

 

你是否相信神会这样称呼你?  “我每逢责备他”——神用了二十九章内容严厉斥责他的百姓——“仍深顾念他。”这里的“顾念”并不是指能回想起来。神无所不知。他掌握着所有世代所有事物的一切真理,也拥有同样完全的知识。“顾念”是立约用语,指关系。顾念不是为了替代遗忘,而是为了替代离弃

 

而后是《耶利米书》中间四章的钥节,其高潮是:“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

 

“我的心肠”。还有一个表示“心肠”的希伯来词是“lev”(发音为lāve),这是旧约表示“心”的典型的希伯来词(如《耶利米哀歌》333节:“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但《耶利米书》31章所用的词是“meah”,它的字面意思是一个人的内脏。因此,较早的译本如《英文钦定本圣经》将其译为“bowels”(肠子)。例如在《撒母耳记下》20 10节里,当约押刺杀亚玛撒时,“刺入他的肚腹,他的肠子流在地上”。

 

神当然没有内脏。这是他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本能反应、内心的波动以及最深的情感,我们的情感不过是他情感的影儿——一句话,如经文所说的“他的心肠”。加尔文提醒我们,说神的心或内脏“不太准确”,但这丝毫不会冲淡神真正要表达的“他对我们的爱何其伟大”的事实。[1]

 

注意,经文说他的心肠如何?“我的心肠恋慕他。” 什么是恋慕?它不是祝福、拯救,甚至不是爱。这个希伯来词“hamah”的词根指坐立不安或被激动,甚至咆哮怒吼或者狂躁骚动。你看到神是如何启示自己的吗?他在持守什么?他对百姓的爱长阔高深,并没有因百姓的反复无常动摇半分,因为从他心中倾倒而出的是神思念的洪涛。而凡他所愿,无不成就。

 

因此,“我必要怜悯他”。如果照字面意思来翻译这句话会稍显蹩脚:“因为我有怜悯,所以我要怜悯他。”有时候,希伯来文会重复使用一个动词以表强调(前面包含“顾念”的经文也采用了这种语法结构)。神渴望一次又一次拯救那些发现自己深陷罪中的人,这罪详述起来有二十九章之多,而这救赎他们自己无法开始,更不要说完成。

 

当你陷入罪和苦难中时,你认为神是谁?——不是纸上的神,而是你认为是谁在倾听你的祷告呢?他对你有何感觉?他既不冷漠,也不精于算计。他心里恋慕的是你——不是你在社交账号上向身边人展示的自己,也不是你理想中的自己。他恋慕的是真实的你,那个卸下一切伪装的你。要知道,无论我们与主同行多久,无论我们是否读完整本圣经,也无论我们是否为神学博士,我们都不太能接受这一点。神心中涌出怜悯,而我们心中却生出抗拒,不愿接受。冷漠、精于算计的是我们,而不是神。他张开双臂,热情欢迎我们。但我们却推开他,满心抵挡。我们对神内心的天然看法也许是对的,因为我们对自己就很严苛,而且相当固执。这种严苛给人一种道德严肃感。不过,这种对神恋慕心肠的偏离不符合圣经中关于神对待百姓的见证。神在道德上当然是严肃的,比我们严肃得多。但圣经纠正了我们,神不是因我们可爱而心动。神的心证明,我们对他所是的直觉有误。

 

引述《耶利米书》3120节之后,古德温推断说,神若是这样,更何况基督。他解释说,当我们的生命中充满各样罪恶时,这段经文“可以带给我们莫大的安慰与鼓励”:

 

让这些软弱的人深感安慰的是,他们的罪使他的怜恤多于忿怒……基督与你同在,他绝不会对你动怒,因他所有的怒气都是针对你的罪所发,为要毁灭它;是的,他对你的怜悯愈发加增,就像一位慈父对待自己患有恶疾的孩子,或者人对待自己身上长了大麻疯的部位,他恨的不是这个部分,因为这是他身上的肉,他恨恶的是疾病,而这也让他愈发体恤那个患病的部位。当我们的罪既得罪了基督,也伤害了自己,而这也成为他愈发怜悯我们的动机时,他还有什么不能为我们做的呢?[2]

 

古德温说,我们对人的怜悯和同情与对人的爱成正比。“对蒙爱之人来说,苦难越大,怜悯也就越多。而罪是所有苦难中最大的”,而且“基督必如此看待罪”。那么基督是如何回应我们生命中的这种丑陋呢?“他爱你这个人,却只恨你的罪,他所有的恨恶都针对罪,为要借着毁灭罪救拔你,但他对你的爱却愈发深厚。当你陷入其他苦难时,也是如此。所以,不要惧怕。”[3]

 

 

我们中有些人将罪与苦难割裂开来。毕竟,我们需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但苦难(至少是大部分)只是我们在世上因堕落所致的遭遇。因此我们往往很难相信,当我们犯罪时,神依然会温柔怜悯,一如我们受苦时。难道他心里在我受苦时比我自己犯罪时更畅快吗?

 

但请注意古德温的逻辑。如果蒙爱的程度与受苦的程度成正比,如果罪是我们最大的苦难,那么神向罪中的我们显出的爱也最强烈。是的,如古德温所说,神的确憎恶罪。神对我们的爱加上他对罪的恨恶,等于一种无所不能的确定性,即终有一天他会看到我们完全脱离罪,让我们沐浴在他的喜悦中。

 

世人正渴望一份恋慕的爱,一种顾念而非离弃的爱。一种与我们是否可爱无关的爱。在我们混乱生活的背后,有一份爱。这爱比我们今天可能遭遇的黑暗更强大。人间最浪漫的爱情在它面前,也不过是苍白无力的呐呐低语。

 

当耶利米说神的心主观、多愁善感且虚无缥缈时,似乎太过抽象。但请注意,古德温为何可以如此完美地从《耶利米书》中神的心过渡到基督的心?倘若抽象变成了具体,会怎样呢?倘若神的心并非从天上向我们显明,而是显现在地上,会怎样呢?倘若我们不是透过先知的话来了解神的心,而是因为一位先知告诉我们他就是神的道——神想对我们说的话成了肉身,会怎么样呢?

 

如果《耶利米书》3120节——“我的心肠恋慕他”——这些话披上肉身,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们无须疑惑。神的话似乎成了一位中东木匠,他藉着医治、赶鬼、教导、拥抱与赦免,恢复人类的尊严、人性、健康与良知。

 

现在我们发现《耶利米书》3120节形成的张力已经解决了,即神的公义与怜悯之间的张力。它贯穿于整本旧约,不断发展,而且越来越尖锐。这里神说“我……责备他”,但他又说“我……仍深顾念他”。责备与爱,公义与怜悯——在此反复出现,正如整本旧约所体现的那样。

 

然而,在人类历史的顶峰,当父差遣他永远的“爱子”、“蒙爱的儿子”走向罗马的十字架时,他的公义完全得着满足,同时他也赐下完全的怜悯。在十架上,神的确“责备他”,而耶稣基督流出宝血,以无罪的替代有罪的,因此神可以对我们说“我……仍深顾念他”,甚至是在他离弃耶稣时。

 

透过十字架,我们看见神为满足他对我们的恋慕所做的一切。他做了那么多,而且义无反顾。那份属天的情感在基督受难之时倾倒下来。

 

你是否轻看了神的心?悔改吧!让他来爱你。

 

[1] John Calvin,Commentaries on the Prophet Jeremiah and the Lamentations , vol. 4, trans. J. Owen (repr., Grand Rapids, MI:Baker, 2003), 109.

[2] Thomas Goodwin, The Heart of Christ (Edinburgh:Banner of Truth, 2011), 155–56.

[3] Thomas Goodwin,Heart of Christ, 156.

 

下一章>


《柔和谦卑》

推荐语

引  言

第一章:他的心

第二章:他的心发出果效

第三章:基督的喜乐

第四章:能体恤我们

第五章:温柔体谅

第六章:我总不丢弃

第七章:他对我们的罪有何反应

第八章:他拯救到底

第九章:一位中保

第十章:基督的荣美

第十一章:基督的情感

第十二章:温柔的朋友

第十三章:为何是圣灵

第十四章:发慈悲的父

第十五章:他的“自然”之工与“非常”之工

第十六章:耶和华,耶和华

第十七章:他的道路非同我们的道路

第十八章:恋慕的心

第十九章:丰富的怜悯

第二十章:我们喜爱律法,他却乐施厚恩

第二十一章:他过去爱我们,现在亦爱

第二十二章:爱我们到底

第二十三章:永远定睛他

 


返回 本书目录

返回 电子图书馆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