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27

 

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上一讲我说过,我们会再回过头来讨论神的约,因为这正是第27节的重点。约是一种慎重的许诺,通常是在正式场合签订的。我首先要问一个基本的问题:立约的观念对于我们了解圣经是否重要?

 

研究立约的神学家会立刻回答:“当然重要啦!”我必须承认他们说得对。稍后我会提出这样说的理由。虽然它在罗马书里似乎并未受到太多重视,但这个问题还是很合理的。罗马书一向被公认是新约中阐释教义最主要的一卷书信,但“约”一字在罗马书里只出现了两次,一次在罗马书9:4,那里提到约是犹太人享受的好处之一:“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都是他们的。”另一次是在我们正研讨的这一节里:“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第一处只是一个提醒,完全没有进一步说明。第二处则引自旧约。保罗并未在这两处铺陈所谓的立约神学。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基督教信仰基础丛书》中,故意略了“约”的观念。那套丛书我花了五年时间撰写,全书超过七百页。虽然书中少数几次提到“约”,但并未专门发展出一套立约神学。我一个朋友有一次为此而责备我,他不明白像我这样一个“立约神学家”在写这样一本“包罗万象”的书时,竟然忽略了有关“约”的主题。

 

诸约

 

我个人认为,“约”的观念在圣经中并不如许多神学家想象的那样举足轻重。事实上,立约神学一直到改教运动末期才由加尔文的两个跟随者提出来,他们是撒迦利亚•乌尔西努(Zacharias Ursinus1534-1583)和卡士帕•奥利维亚努(Caspar Olevianus1536-1587)。他们发展出两个主要的立约观念:神与亚当之间的工作之约,以及圣父和圣子之间的恩典之约。即使我们对圣经里的资料匆匆一瞥,也能发现约的观念还是很重要的。

 

希伯来文“约”是b'rith。它在旧约出现了三百多次,其中被译成“约”的有两百五十七次(新国际译本)。希腊文的“约”是diatheke。它在新约出现三十六次,其中一半以上出现在希伯来书。

 

我们可以从圣经提到几种不同的约,来看这个题目。对此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列出的单子,使事情更趋复杂,但大多数清单都包括以下几种约。

 

1. 神与亚当之约(创1:28-302:16-17)。“约”这个字不是用来记载神对亚当的应许或警告,而是用来认定神已经与亚当建立了合约关系。根据约的条款,只要亚当顺服神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命令,他就能享受神赐的一切福气。他若通过这个考验,就必丰盛兴旺。他若失败,就必导致审判,使死亡临到人类。保罗在罗马书5:12-19那里,似乎也想到这个约,虽然“约”这字并未出现在那一章里。

 

2. 神与挪亚之约(创6:189:9-17)。神立约不再用洪水毁灭世界。这个约并以彩虹为印证的记号。

 

3. 神与亚伯拉罕之约(创12:1-313:14-1715:1-2117:1-22)。头两个约——亚当之约和挪亚之约——与一般人类有关。亚伯拉罕之约则单单涉及以色列国,它包括以下几种应许:亚伯拉罕将成为大国之父,神要赐给他们辽阔的土地,他们可以永远享有这地,救主将从他们中间出来,神要透过这位救赎主祝福世界各民族。神又对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和孙子雅各重复了这约。

 

4. 神透过摩西与犹太人立的约(出19:5-624:7-834:28;申28:1-30:20)。这约有时也被称为申命之约,因为这是申命记主要的内容。正如亚当之约一样,这约的条件也是:顺服则蒙福,悖逆则受审判。

 

5. 神与大卫之约(撒下7:4-16;代上17:3-14)。神应许大卫,要建立他的宝座,他的国度要存到永远,大卫知道这应许是指弥赛亚说的。

 

6. 新约(耶31:31-3432:40-41)。耶利米是旧约作者中第一个使用“新约”一词的人。他知道百姓未遵守旧约的规定,但他应许有一天神要建立一个新约,其中包含的一个祝福是,人心得到改变,能够顺服神,成为圣洁。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

 

 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

 

另立新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

 

 写在他们心上。

 

我要作他们的神,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31:31-33

 

7. 恩典之约。这不是圣经的用语,圣经中只有一处将“约”和“恩典”放在同一句话里(来10:29)。但神学家常常把“恩典之约”和“行为之约”并用,以描述神和亚当所立的约。恩典之约是指父神和神儿子所定的约,根据这约,耶稣若完成十字架代赎的大工,父就会使他后裔繁多。

 

我们若记住以下几点,就能明白“约”这个观念的重要:(1)圣经分成两个约:旧约和新约;(2)我们每一次守主的晚餐时就提到这约,因为耶稣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22:20;参 林前11:25)。

 

无条件的约

 

现在我们要特别来看罗马书的这一节经文。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描述的约是神的约,是由神所立的。“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当然,圣经也说到人与人之间的约,但只有神与人立的约才别具意义,因为它是神设立的。这是一件严肃的事。由于这约是神应许要成就某事,所以带有神的性格和能力。

 

到目前为止,最戏剧化的约恐怕就是亚伯拉罕之约了。它记载在创世记第15章。那一章告诉我们,神吩咐亚伯拉罕去准备立约的仪式,显然这仪式在当时很普遍。亚伯拉罕只需取几只牲口来——一只母山羊、一只母牛,一只公绵羊、一只班鸠、一只雏鸽——每样劈为两半,一半对着一半,分两行排列在地上。(我们不妨记住,希伯来文的“约”b'rith是从“切开”这个动词来的,所以直译就是“切一个约”。)古时候立约双方站在切开的牲口中间之空地上,在那里起誓。这代表被杀牲畜的血流到他们站立之处,使他们所起的誓格外严肃,并且具有约束力。

 

有趣的是,亚伯拉罕准备好了仪式的地方之后,神却使他沉沉睡去。神在睡梦中向他显现,以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象征他的临在,神从那些肉块中经过。神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河之地。”(创15:18

 

这并不是一个对等的约,例如神应许亚伯拉罕一件事,亚伯拉罕也应许神一件事。在这个约里,神做了所有的应许,而亚伯拉罕什么也不必做。神学家称此为单方面的约,或无条件的约,以与双方面或有条件的约区别。

 

申命记的约则是一个主要例证,代表有条件之约;它的条件是,百姓若顺服,就会蒙福,若悖逆,就会遭到审判。它是这样说的:

 

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

 

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蒙福;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蒙福。

 

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

 

28:1-6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

 

你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

 

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受咒诅;

 

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

 

以及牛犊、羊羔都必受咒诅。

 

你出也受咒诅,入也受咒诅。

 

28:16-19

 

那约一直延续到接下去的好几章经文。

 

当然,你可以明白为什么神学家说到无条件的约,如亚伯拉罕之约,以及有条件的约,如申命记之约。但请容我指出一点:严格说来,从神的观点看,所有约都是无条件的。神设定规则,这些规则是不能改变的。它们或许是无条件的:“不论你作什么,我都会这样待你。”它们也可能有多种因应之法,完全取决于人类的行动:“你若顺服,我就祝福你;你若不肯顺服,我就审判你。”但神起初所应许的,他绝不更改。

 

为什么?因为神是神。他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有管辖权,并且他是信实的。他绝不食言。此外,他能够预见一切;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他决定所有后果。我们却不是这样。我们答应一件事,到头来却无法实现,因为事情有了变化,是我们无法预见,或无法控制的。但神不改变,在他没有任何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他到末了的旨意和他起初的旨意毫无两样。

 

至于以色列,这表示神不会弃绝犹太人,虽然他们远离他,大多数人拒绝耶稣基督,但他依然在他们中间做工,因为他们是立约之民。这也是保罗在这里引用以赛亚书第59章的原因。正如约翰·慕理所说的:“这段引文的功效在证明以色列的得恢复是确定的,这早就由所立的约印证了。”

 

恩典之约

 

关于恩典之约和这段经文,我们必须注意另一件事:这不仅是一个由神建立的约,所以是不能改变、没有条件的,这也是一个恩典之约。因为这里应许神要“除去”他们的罪,而我们知道除罪唯一的方式就是靠耶稣基督的死。

 

这也是希伯来书所强调的。我稍早说过,“约”这个字在新约一共出现了三十六次,其中一半见于希伯来书。准确的数字是19次。希伯来书的作者向犹太人指出,神已经用新约取代了旧约,因为旧约要求人顺服,但却未应许人顺服之道;新约提供了耶稣作中保,他的死完成了这约。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旧约中献祭的事,他说:“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他又说:“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

 

希伯来书的作者最后这样结束:“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藉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来13:20-21)。

 

希伯来书的话非常重要,因为它警告我们,不要以为犹太人享有特殊的救恩,好像他们得救纯粹是因他们身为犹太人的缘故。有些教导神将在末日拯救犹太人的学者即持这种看法。批评这种观点的人说,他们这样就等于替神创造了两种百姓,一种是天上的子民,有属天的命运;一种是地上的子民,有属地的命运。他们若真这样做,就大错特错了。神的子民只有一种,包括了犹太人和外邦人。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约,丝毫未暗示不同的子民和不同的命运。这里只是说神要信守他对犹太人的应许,在末后的日子引领大多数犹太人相信耶稣基督,承认他做他们的救主。

 

保罗告诉提摩太:“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信实的神

 

我的最后一点是,我们若相信耶稣基督,我们也成了这约的对象。犹太人将在末日得到恢复,相信耶稣。但我们今天也站在同一个约中,神在初代诸约中所显示的属性也能激励我们。这岂不是罗马书第11章的结论吗?保罗强调神对犹太人的信实也延伸到我们身上,他说“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之后,忽然开始称颂神的恩慈属性,因为这些属性也影响到我们。

 

保罗在最后几节里,赞美神的怜悯、知识、智慧、审判和他的作为,他这样结尾:“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我们此处谈到神永不反悔的约,和下一讲论到神永不后悔的选召,都是在论及神的不可改变性。这表示神是不改变的;由于他的不变性,所以他是可靠的。

 

神在哪些地方不改变呢?英国神学家巴刻列出了六个领域。

 

1. 神的生命不改变。一切受物都有开始,有结束的一日,但神没有。他的生命是持续存在的。神不会变老、长大,也不会日益衰弱或强壮。神不会变好,因为他已经是完美的,他当然也不会变坏。

 

2. 神的性格不改变。圣经中重复最多的经文之一就是出埃及记34:6-7,神在那里向摩西启示他自己:“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那是出埃及时代的神,也是今日的神。疾病、年老、苦难能够摧毁我们一些美好的特征,但这种情形不会发生在神身上。我们可以永远信靠他是一位仁爱、恩慈,满有怜悯和圣洁的神。

 

3. 神的真理不改变。这表示圣经的真理不改变。我们今天在圣经中读到的,都和从前一样正确和真实。

 

4. 神的方法不改变。巴刻写道:“他现今对待罪人的方法仍然和圣经故事中的方法一样。他仍然行使主权待罪人,使某些人得以听到福音,而另一些人未听见;他感动某些人悔改,而让另一些人继续留在不信中……他仍然祝福他所爱的人,并使他们谦卑,好叫荣耀单单归于他。他仍然憎恶百姓的罪,用各种内在和外在的痛苦、忧伤来迫使他们不再妥协和悖逆……我们知道人的方法总是反复无常的,但神的方法却非如此。”

 

5. 神的旨意不改变。历史的兴衰嬗替不能使神的旨意受挫,也不能改变他的心意。他岂不是定意要将许多相信耶稣的儿女带入荣耀中吗?他必成就这事。他岂不是决心要用特殊的方式祝福以色列吗?这事必定会完成。神现今的作为乃是他在永世里就计划好的,他永世的计划必定在时候满足时实现。

 

6. 神的儿子不改变。对基督徒而言,最大的福气大概就是主耶稣基督是不改变的。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来7:25)。

 

英国护国爵士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临终时,陷入属灵的黑暗和沮丧里,他在绝望中问他的牧师:“请告诉我,我们可能从恩典中堕落吗?”

 

牧师回答说:“不,不可能。”

 

那我就安全了。”克伦威尔不禁松了一口气:“因为我知道我曾在恩典中。我是一个最可恶的罪魁,但我知道神爱我。”

 

你记得《海得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里的问题吗?

 

问题一:“你活着和死亡时,最大的安慰是什么?”

 

答案:“我最大的安慰是,我的身体和灵魂或活或死,都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属于那位信实的救主耶稣基督。他已经用他的宝血偿还了我一切罪债,救我脱离一切恶魔的权势;因此若没有天父的许可,我连一根头发也不会掉落。万事都是为我的救恩而互相效力。此外,他借着圣灵向我保证永生,使我心甘情愿为他而活。”那就是我们永活的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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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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