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33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

 

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不久前我在多伦多讲完道,搭机返回费城。在等待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拿起那家航空公司的月刊浏览。里面有一篇介绍派恩赫斯特(Pinehurst)的文章。看起来这个位于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的小城似乎是高尔夫玩家的天堂。城里主要的乡村俱乐部就有七个高尔夫球场,另外还有二十多个球场环绕在其四周。过去这些年间,前来派恩赫斯特打球的名流不计其数。这个小城有九十七年历史,居民约有五千人。

 

其中一个居民对该地的描述颇使我惊讶。他说:“不认识派恩赫斯特的人问起这地方到底是什么样子,你很难给他们正确的答案。我们人类总是喜欢比较事物,但这地方是无与伦比的。你在世界上根本找不到堪与它比较的地方。或许这正是它独特之处。”

 

但神又是什么样子呢?

 

你立刻就看出问题来了。神和派恩赫斯特不同。我前面引用那人的话多少有宣传意味,我相信世上还是有地方足与派恩赫斯特相比。但神是无可比的。神不能和任何事物放在一起比较。不仅是神那些无可传达的属性——例如神的自有、自足、永恒性——而且他那可传达的、可以与我们分享的属性,也是无可比的。其中一个是他的知识,我们上一讲中已讨论过。我们也有知识,但比起我们的知识来,神那完美的知识是无限浩瀚、无限超越的。所以我们说神是全知的,他知晓一切;他不但知道过去和现在的事,他也知道一切可能发生的事。也就是说,他知道实际的事和潜在的事。

 

神另一个超越一切之上的可传达之属性,就是他的智慧。

 

神的智慧

 

我们说神是智慧的或全智的,是什么意思?当然,这是指神无所不知,因为神若不是全知的,就不可能是全智的。但智慧不仅是知识,它甚至比完美的知识还多一些东西。一个人可能有丰富的知识——我们称其为“头脑的知识”,却不知道怎么使用这知识。他可能见多识广,却仍然是愚昧的。此外这还牵涉到良善的问题。若没有道德或良善,智慧就不成其为智慧。那就成了我们所谓的“狡猾”。显然智慧包含了知道如何使用知识,并且能够引导知识,使其产生最崇高、最合乎道德的结果。

 

查尔斯·贺智说,神的智慧见于“选择适当的目标,和选择适当的方法去达成其目标”。

 

陶恕写道:“智慧是有能力在各种事物中找出完美的目的,并且能用最有效的方法达成这些目的。智慧从起初就看见最终的结果,因此没有必要猜想或臆测。智慧能专心地看每一件事,以及这事与其他事物的适当关系,然后准确无误地朝预定的目标前进。”

 

巴刻的说法也类似,但他特别强调良善的部分:

 

智慧是一种洞见,和选择最佳、最高目标的能力,并且有办法去完成目标。事实上,智慧是良善道德较实际的一面。因此完全的智慧只能在神里面寻见。只有神是自然的、完全的、不变的智慧。有一首诗歌说得不错:“他的智慧使人苏醒。正如古代神学家说的,智慧是神的本质,就像能力、诚实和良善一样,是构成神本质的要素,存在于他的性格中……全知管理着全能,无限的能力受到无限的智慧控制,这是圣经对神性格的描述。

 

我们若沿着这些路线思想,就会立刻看出为什么我们人类的智慧根本无法与神的智慧比较,因此保罗说:“智慧人在哪里?文士在哪里?这世上的辩士在哪里?神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吗?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0-21)。

 

神在我们的救恩中所显出之智慧

 

保罗的话可以帮助我们对神的智慧有进一步的了解。保罗说神的智慧超越人的智慧时,他想到了福音——因为那是最能彰显神完美智慧的地方。这也是我们在罗马书第11章末了所看见的。那使保罗对神“丰富的智慧”发出惊叹的,并不是神在创造、管理万物上所显示的智慧,而是他在拯救你我这些罪人的事上所显露的惊人智慧。

 

我可以这样说:如果此刻你对神在救恩中所彰显的智慧,不像保罗那样大感敬畏、惊叹的话,那么你对罗马书头11章所说的还一知半解。让我做以下的解释。

 

1. 神使人称义的智慧(罗1-4章)。罗马书第一段包括了对这卷书信的介绍(罗1:1-17),对人类罪恶的分析(罗1:18-3:20),对福音的陈述(罗3:21-31),旧约有关因信称义的证据(罗4:1-25)。其中心部分是保罗对福音的论述,他的主要信息是在罗马书3:25-26:“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让我用一个故事来解释这段经文。20世纪初期,一个无神论的组织制作了一份传单,里面用非常晦涩、谤渎的文字来描绘旧约中一些英雄人物的生平。其中一页说到亚伯拉罕的故事,指出他曾两次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情愿冒牺牲妻子名节的危险,而圣经居然还称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指出这一点之后,传单上又问道:一个愿意与亚伯拉罕这种懦夫交往的神,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神啊?

 

接下去一页讲到雅各的故事。雅各是一个骗子。他从自己的兄弟手中骗得产业,但神竟然自称是雅各的神。传单中问道:一个自甘与雅各这种骗徒为伍的神,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神啊?

 

然后是摩西。摩西是一个伟大的领袖和立法者,但他年轻时曾经杀害一个埃及人,并将尸首埋在沙中,以免被人发现。但神依然与摩西面对面说话,称呼他为“我的仆人”。一个与谋杀犯当面交谈的神,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神啊?

 

最后一个例子是大卫,他是他们用来攻击神性格的最主要证人。大卫与赫人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犯了奸淫。大卫发现拔示巴怀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就动手设计杀害乌利亚,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迎娶拔示巴,并且一手遮天掩饰罪行。然而大卫竟然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那些无神论者问道:如果像大卫这样一个奸淫犯和谋杀犯,都能合神的心意,那么神的心意究竟是什么?根据他们的推理,单单这些故事本身,就足以证明神不存在,即使他存在,他的性格也不足为取。

 

有趣的是,制作这份传单的无神论者在某些论点上确实有理,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就提到了一部分。他们说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大卫都是罪人,说得一点没错。事实上,这些旧约人物的罪比无神论者想象得还多,因为他们的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保罗对人类一般的描述也适用于这些旧约人物: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明白的,

 

 没有寻求神的……

 

没有行善的,

 

 连一个也没有。

 

3:10-12;参 14:1-3

 

他们只配下地狱。但历代以来,神不但未把这些败坏、邪恶的人送进地狱,反而拯救了他们。

 

神怎能这样做呢?我的问题不是“神有这个能力吗?”他确实能这样做。神是万能的。我也不是问道:“神真的愿意这样做吗?”我们可以了解神很可能愿意拯救罪人。毕竟我们自己对那些只配灭亡的人也会心生怜悯。但这不是重点所在。我的问题与神的公义有关。我的意思是,神怎能拯救这些罪人,而仍然保持他的圣洁?套句保罗的话,他怎能同时“自己为义,也称……人为义”?神既然称不义的人为义,那么几世纪以来,似乎一直有一片乌云笼罩着神那美好的名。

 

虽然这个奥秘远超过人的智慧能领悟之范围,但却未超越神的智慧。时候满足了,“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或者再回到罗马书,“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要显明神的义。”意思是,神为我们的罪惩罚了无罪的耶稣,如此就满足了他对义的要求。耶稣代替我们承担神的愤怒,如此神对义的要求得到了满足,神可以自由地向罪人施舍他的爱,完全拯救他们。

 

除了神,还有谁能想出这个赦罪之道?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想得出来。“深哉!神丰富的智慧!”神用最完美的方式达到他最可贵的目的,因此他能拯救像你我这样的罪人。

 

2. 神在成圣的事上所显露的智慧(罗5-8章)。罗马书接下去的段落是讨论救恩的本质,强调罪人需要成圣。神的智慧如何显露在这一个领域中呢?我们已经看见,罗马书第1章至4章讨论到基督成就的大工能使人称义,这一切都是出于恩典。既然一个人的救恩可以因基督成就的大工而稳固,我们又如何能防止称义的人继续活在罪中呢?为什么我们不能继续犯罪?事实上,为什么我们不可“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罗6:1)呢?

 

此处我们陷入了僵局。一方面,如果救恩是靠行为,如此就摧毁了恩典,而且也无人可能得救,因为没有人能提供足够的好行为。要不然,救恩就必然是出于恩典,既是恩典,我们就不能自由犯罪了吗?

 

神解决了这个难题,他指出我们若不在基督里更新,成为新造的人,就不能称义。也就是说,基督徒有了新的性情,他们里面有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无可避免地会依照神的性格而产生好行为。事实上,这是我们得救唯一确切的证据。

 

从另一方面看,保罗说我们与基督联合,这是神学家所谓的“奥秘联合”。正如我们因肉身上是亚当的后裔,就与亚当联合,于是亚当犯罪,我们就有了罪;亚当因罪被判死刑,我们也受到死刑的惩罚;同样的,我们与基督联合,如今就因他的工作而被称为义,在他里面成了属灵的活人。我们若真正得救,就与从前判若两人。此外,由于这是神的工作,不是我们的,所以我们无法废除它,我们不可能再回到从前的光景中。我们既然回不去,那么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勇往直前。保罗的说法是:“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

 

他在罗马书8:1-4是这样说的:“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这表示救恩纯粹是出于恩典。但请听听他接下去怎么说:“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除了神,还有谁能想出这样的福音?我们绝对想不出,因为我们本性是不会把恩典和行为放在一起的。我们若强调道德,就需要靠行为得救,并且会全力以赴,结果就否定了恩典。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强调恩典,知道我们不可能靠有限的、被污染的行为得救,我们很自然会完全摈除行为,而跌到反律法主义中。我们主张恩典,就会贬抑行为;我们若主张行为,就会废除恩典。但神所设计的福音是完全出于恩典,而又能在得救的人里面产生非比寻常的行为。

 

难怪保罗发出惊叹:“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又说神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3. 神在人类历史上显露的智慧(罗9-11章)。罗马书第三个段落是讲到神在历史事件中的行动。正如保罗所描述的,问题是神应许给犹太人特别的救恩,但大多数犹太人却对福音置之不理。难道神的旨意落空了吗?外邦人又如何呢?他们没有太多的应许,但在保罗的时代,外邦人似乎对使徒所传的福音有积极的反应。这是否表示神拒绝犹太人,偏爱外邦人?若是这样,神是否做错了?这岂不破坏了信徒享有永恒保障的教义?这岂不显示神是朝三暮四、变幻无常的?

 

保罗的这段回答,是极精辟的神义论(Theodicy),他为神对待人类的方式辩护,指出神暂时拒绝以色列,是为了将他的怜悯延伸到外邦人身上,但外邦人的救恩将激起以色列人发愤,这样时候满足了,犹太人就会相信他们的弥赛亚。

 

这就是历史的意义,这几章奇妙地解释了神在安排时间、空间、事件上所显明的智慧。杰出的罗马书解经家哥得说:

 

从来没有人像保罗这样,把神在世界历史中的计划阐释得如此清楚。首先,人类家庭形成的原始合一仍旧是一个牢不可破的整体;其次,亚伯拉罕的特殊呼召导致了人类两个宗教成分的对立:一方面犹太人继续留在神的家中,但他们仍然抱着律法和为奴的心态,另一方面外邦人是随己意而行。到了一个阶段,基督的显现使外邦人被纳入神的家中,同时犹太人却渐行渐远。最后犹太人将顺服神的呼唤,得以享受外邦人所享有的救恩,因此这种最终的合一远远超越了原始的合一。

 

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的对比显然是世界历史的主要流向,由这个主要事实所产生的行动和反应,形成了对比的关键。这不是任何历史哲学所能想象到的,因此罗马书这几章经文……堪称是最高的神义论。

 

谁会发明这样一个将整个世界历史纳入视野的计划?我们做不到。若没有圣经的启示,我们甚至无法明白这计划。即使有圣经的启示,我们还很难完全领悟。但它并未超越“神丰富的智慧”。

 

神的智慧和我们的智慧

 

我在本讲一开始就提到,神的智慧远远超过我们的智慧,两者根本无法相比。但我无意低估自己的责任,我们也需要去培养智慧。我打算以此话题来结束本讲。

 

圣经对智慧着墨甚多。箴言第1章至9章不断勉励我们寻求这恩赐。此外旧约还有其他的智慧书,例如约伯记、传道书。新约也充满了有关智慧的教导。以弗所书5:15-17说:“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歌罗西书4:5说:“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耶稣的兄弟雅各也应许说:“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雅1:5)。

 

我们应该寻求智慧,但去哪里寻找呢?我们能找到多少智慧呢?首先,我们必须敬畏神。箴言9:10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第二,我们必须竭力认识神的话语。诗篇作者说:“你的命令……使我比仇敌有智慧”(诗119:98)。保罗也鼓励年轻的提摩太继续研读神所默示的话语,因为“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我们若真相信神是全智的,真正渴望得着智慧,我们就会这样做。但问题是我们并不真正相信神的智慧。路德有一次说:“我们习惯承认神比我们有能力,但我们较难承认他比我们有智慧。当然,我们说他是有智慧的,然而我们一旦面临抉择关头,就不想照自己所承认的去作。”

 

从我们的观点看,神行事的方式很不规则,而我们喜欢事情依序进行,照可预知的轨道发展。由于事与愿违,我们就认为要换自己去做的话,效果会好得多。归根究底说来,我们还是不相信神不但能控制结果,也能掌管那导致结果的方法。但在救恩的事上,神完美地安排了结果,和达到结果的方法。我们是多么愚昧啊!救恩远比我们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复杂得多。因此我们需要抛弃自己的愚昧,寻求圣经中的智慧,因为我们只能在圣经中寻找到真正的智慧。然后我们必须把握住每一个机会,为这位全智的神和天父而活,并为他做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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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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