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33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
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有一次我在思想,一篇好讲章究竟应该具有哪些目的?我写下了几点结论:(1)一篇好讲章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2)忠于圣经;(3)必须言之有物;(4)必须表达得清楚;(5)使听见的人得益处。当然,有些讲章达到的目的多于其他讲章,有些题目也比较容易达成其中某些目的。但我发现有一个讲章题目最容易导向这里提到的每一个目的,那就是有关神的定旨(或神的元旨)之教义。
“神的定旨”是说到神管理着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显然这真理非常重要。但现今的传道人却甚少讲这题目。
威斯敏斯特神学家认识到这真理,也对其有极高的评价。事实上,《威斯敏斯特信条》第3章,紧跟在有关圣经和三一真神的篇章之后,即论到这题目。它一开始就说:“神从亘古就以他至智至圣的意旨,自由而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成的事。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也不侵犯受造者的意志;他不但未废弃,反而确立了第二起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第一段)。
判断和命定
我所以提出神的命定,是因为这可能是罗马书11:33后半句话中“判断”一词的含义。“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此处“判断”一词的希腊原文是krimata。通常用来指神的判决,就是神对恶人的审判。哥得认为这就是此处的意思。但这个字有时候也用来指决定或决心,特别是以动词形式出现的时候(参 罗14:13;林前2:2,7:37,11:13;林后2:1;多3:12),这样比较能与上下文配合。查尔斯·贺智解释这种较广泛的用法,他说:“古代的统治者通常也是审判官,审判本身就含有治理的意思,因此法官的判决和统治者的命令是同一个字。”
这一节中“判断”和“踪迹”以平行的方式出现,这事实显示保罗想到的是神一般的行动,而不是特别指神的审判。
此外,这也是保罗在这几节中的思路走向。保罗对神行事的特质深感惊讶。他首先赞美神那直觉的、无限的知识。智慧又比知识更进一层。那是一种能够选择适当、最佳、最完美之方式去达成神完美目标的能力。但到目前为止,知识和智慧还仅仅是一种潜能。一直要到下一步,神的智慧表达在他的判断,而他的判断又决定了他在人类历史上实际的行踪时,这潜能才变成事实。
神的定旨之性质
让我们花一点时间来思想神的定旨之性质。那究竟是什么呢?它与我们所做的决定又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保罗对此大为赞叹?一共有七件事值得我们铭记于心。
1. 神的定旨是为了他的荣耀。你我通常不会这样想。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需要,即使我们从圣经神学的角度出发,我们也是先想到救恩和我们的福气,而不是神的荣耀。圣经在这一点上与我们不同。让我提出三个问题:
神为什么创造天地?我们的答案是,为了给我们一个美丽的环境居住和工作。但圣经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
耶稣基督为什么来到世上?我们的答案是,为了拯救我们脱离罪。不错,但耶稣给了我们一个更好的答案,他祷告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17:4)。
众圣徒站在神的宝座前时会说什么?至少我们会因神以恩慈待我们而赞美他。但圣经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启5:13)。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自我中心,绝对主观的。但这个宇宙和其中所发生的一切最初都是为了神的荣耀,而不是为了我们的荣耀,虽然我们也蒙受其利,神也顾念到我们的益处。当然这也是保罗以“三一颂”来结束罗马书第11章的原因。他并未以人做结束,而是以神来结尾:“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36节)。
2. 命定只有一个。我前面提到神的命定时,用的是复数形式,因为我们生活在源源不断的历史事件中,而这一切都是神行动的结果。但我刚才提到《威斯敏斯特信条》那一章的标题,较接近圣经的说法:“神永恒的定旨(单数)。”那里用单数说到神的定旨,因为神不像我们是依照事情的顺序来看万物,神乃是从一开始就看到万物,视其为一个整体。此外,神只预先看见他所预定和计划的事。
因此我们在罗马书第2章读到:“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7节)。或者在罗马书第8章:“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8节)。或以弗所书第3章:“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10-11节)。或使徒行传第2章:“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23节)。
查尔斯·贺智在他的《系统神学》中写道:“如果说神的旨意是渐进的,或他会改变初衷,或他的计划有一部分与其他部分脱节,这些说法都不符合神绝对的完美。”
3. 定旨是永恒的。如果神有些决定是当场做的,这就等于说会有一些突发的、神事先未预知的事发生,所以神不得不调整自己,以配合新状况。这表示神无法完全预知每一件事,结果就显得环境的力量比神还大,因为它多少逃过了神的侦查。若是这样,神就不是神了,我们又回到了异教时代,拜的是无能的、由人所造的神。
圣经的教导却大相径庭,说到神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信徒的(弗1:4)。又说神的羔羊耶稣“在创世以前”就被神拣选了(彼前1:20)。贺智说:“历史的一切细节,即使最微不足道之处,都是神永恒定旨发展的结果。”
4. 定旨是智慧的。我们已经看过神完美的智慧如何彰显在他的作为里。这在救恩的事上尤其明显。我上一讲概括论到保罗在罗马书第1章至11章的思想之后,接着也强调过这一点。但神定旨的智慧同时也显明在他每一个创造的行动,和他在历史上所做的每一个决定上。诗人说得很恰当:“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
5. 定旨是自由的。我们的意志也是自由的,虽然有时它会受到别人的心意或环境影响。因此我们坚持人有自由意志。人类不寻求神(罗3:11)是因为他们不愿意,而不是因他们的身体做不到。然而神的自由无限地超越在我们的自由之上。我们是自由的,但我们的自由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在神那方面,他的意志决定了其范围。所以我们可以说,神远远超过一切外来的影响力,和一切内在的影响力。
宾克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说:“神单独做决定。他随己意命定,或不命定。他命定一件事,不命定另一件事。我们必须承认这位至高、独立、统辖一切的神确实有自由这样做。”
保罗在罗马书11:34所引用的那段以赛亚书,也教导说神有自由命定万事。
谁曾测度耶和华的心(或作灵),
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
他与谁商议,谁教导他,
谁将公平的路指示他,
又将知识教训他,
将通达的道指教他呢?
赛40:13-14
6. 定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神有完全的自由,因此他的定旨也是绝对而无条件的。贺智加上了“不变”一词,意思是神决定要做的事,绝对不会因任何可能或不可能发生的情况而受到拦阻,也不会因你我可能或不可能采取的行动而受影响。神有无限的知识和完全的能力,所以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促使他改变计划,或打消原意。诗人说:“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33:11)。雅各告诉我们,在神“并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神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
有些人抱怨说,如果神的定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我们就无法论及人类的自由意志或责任。但这是不对的。如果(1)神和人都在同一个层面上,一律平等;(2)我们所做的决定不受我们罪恶的天性控制,那么我们确实可以这样说。但这两者都不成立。我们依照自己的本性做决定,但由于我们是罪人,这表示我们必须为此负责。神容许罪滋生,借此运用他在这个领域里对我们所存的旨意;正如他在其他领域也运用他的意志,例如他拯救我们脱离罪恶,使我们远离罪行。谈到第一种情况,我们和神其实站在不同的层次,这表示我们的选择只包含我们自己的抉择,但神的定旨不仅包含他的意志,而且包含与罪人和悖逆之徒对立的意志。
7. 神的定旨是有效的。神学家在神有效的定旨中做了一些区别:神具体的旨意,和他许可的旨意;后者的意思是,他并未具体命定一事,但他许可那事发生。罪的进入世界,以及一切犯罪行为都属这一类。我们说神是善的,但他许可恶存在。他在某些事上是启动者,但在另一些事上却不是。这个区别很重要,但它与将要临到事件的确定性并无关系。凡神所命定的,不论是积极或消极的决定,都必定会实现。
拣选和定罪
许多年前,普林斯顿神学院教授本杰明·华菲德为《长老会旌旗》(The Presbyerian Banner)杂志写了一篇文章,论到《威斯敏斯特信条》,他的题目是“神的永恒定旨”。他和保罗一样,对这个教义深感惊讶。但华菲德也对这个信条印象深刻,他称赞拟定这信条的作者们阐释这个教义时所用的文字,虽然简单却一语中的。这个信条严谨地向我们保证,即使环境险恶,神的膀臂依然伸展,支撑着我们,并教导我们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从哲学方面看,这个信条肯定地指出,整个宇宙后面有神的旨意存在,没有一样事物能拦阻神的作为。
但最令华菲德感到惊讶的是,这个信条并未沉浸在无谓的猜测里,企图揣摩神的定旨如何在人类生活中发挥功用,特别是如何在人类的自由意志中运作。它直接讨论到神的旨意如何运用在我们的救恩中。
如果你仔细探讨这个信条,会发现他所言不虚。这个信条第三章一共有八段论到神的定旨。最前头的两段只有十行,论及我在本讲中详细提到的各点。但从那里开始,整章转向拣选的主题,以及完成拣选的步骤,然后是救恩的保障。它是这么说的:
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着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荣耀。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他们在信心与善行中的坚忍,或以被造者里面的任何资质,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总之这一切都是为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神既指定蒙选召的人得荣耀,便借着他永恒而自由的旨意,预定了达此目的的一切手段,因此蒙选召的人虽然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到了适当的时候,由于圣灵的工作,选召他们对基督发生有效的信心,使他们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借着信,得蒙他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蒙神选召的人以外,无人能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与得救(第五、六段)。
最后一段勉励我们小心处理有关预定的真理,这真理“对那些凡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谦虚、勤勉与丰富的题材,对神就提供赞美、敬畏与赞叹的题材”(第八段)。
有益的问题
让我以两个问题来结束本讲。
第一,这岂不是保罗自己在罗马书第9章至11章里处理神定旨的方式吗?他的态度很谦卑,他在讨论的末了承认神的判断无可测,神的踪迹无可寻。他又将荣耀归给神,因为神设计并完成了这样一个奇妙的救恩。这是保罗发出赞美的原因。
我们也当如此。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无能为力去探知神出于无限智慧的判断。正如19世纪的诗歌作者雷·帕尔默(Ray Palmer)所说的:
主啊,我软弱的思想,无法
攀登、搜寻星空和穹苍;
也无力展翅飞扬,
去探寻创造的疆界。
但我若企图追踪你永恒计划,
和你那远在创世之前,
就由爱而生出的定旨先见,
那我的思想就更软弱无力了。
我们也可以和帕尔默一样,在神的命定中喜乐。
但我心涌出无比快乐,
你照己意统辖万有;
我尊崇你至高的智慧,
满怀平静喜乐,完全信靠你。
任何体验到救恩之乐的人都会如此。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虽然我们对神永恒的计划所知有限,甚至感到困惑,但我们真的盼望另一种形式的救恩吗?我们情愿救恩是依靠我们所做或所决定的事,而不是出于神的命定和选择吗?
这也是华菲德在我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中所问的问题:
我们真的希望在神永恒的计划里,没有一个人是预定得永生的吗?没有一个预定生在世上的人是必然被预定得永生的吗?我们真的希望得救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吗?我们真的希望只有一个模糊、不确定数目的人被预定进入永生吗?这数目或许很大,或许很小,只有经验能决定谁被列入其中。我们真的不在乎我们基督徒生活所依靠的是永远的膀臂,或只是我们自己软弱的胳膊?我们真的不在乎是否能像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结尾那样,宣告“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我们真的以为,即使我们否定或怀疑神的百姓预定要得荣耀,他们的数目是确定的,无可改变的——正如主耶稣所说的,他们永不灭亡,没有人能从主手里把他们夺去,他们是父赐给他的,他绝不会失去任何一个,并且要保守他们,直到末了——我们仍旧可以指望得着这一切吗?
我相信没有一个人真的这样希望。让我们欢喜快乐,因为知道“神从亘古就以他至智至圣的意旨,自由而不变地决定了一切将要成的事”。
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和保罗一起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