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二日  喜欢义

 

“爱是不喜欢不义”(林前13:6)。

 

爱绝不为罪辩护。

 

对于大多数基督徒来说,喜欢不义的念头是令人反感与厌恶的,因为这种思想表示享受蓄意的、淫荡的罪。我们已经看到罪对人类所造成的悲惨后果并且如何冒犯上帝,因此我们怎能喜悦这样的事呢?但是喜欢不义也包括任何尝试为你的或别人生活中所犯的罪辩护。这可以是一件诡异、难以捉摸的事。

 

喜欢不义有很多种方式,其中一种就是颠倒是非。这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谴责的:“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赛5:20)。例如,在我们的社会中,像贞洁、婚姻的忠贞这样的美德被加上恶名,被称为过时的和拘谨的;相反的,滥交和奸淫却被提倡为时尚的和对束缚的解除。社会的压力能使无辨别力或软弱的基督徒,向混乱的、不虔的道德标准让步。

 

喜欢不义的另一种方式,就是对你所接触的不加以分辩。我们社会中的人文哲学和赤裸裸的伤风败俗,都能很快地把你的道德和属灵意识麻木了。因此,你必须仔细评估你所读的、所看的和所听的,是否诋毁上帝并且吹棒暴力、犯罪、淫行、诽谤等等?倘若是这样,而你却觉得那本书或那篇文章非常有趣,那么你就是以罪为乐了。

 

有一些信徒确实因别人的罪恶而幸灾乐祸。约拿就是这样,他拒绝向尼尼微人传道,因他唯恐尼尼微人悔改,上帝就赦免了他们。他宁可看到尼尼微人仍在罪中,不愿看到他们与上帝和好。我们以为这种态度今天已不存在了,其实不然;直到今日,这种态度仍没有远离我们。我认识一些宣称是基督徒的,因为想急切的摆脱他们的婚姻,以致巴不得他们的配偶犯下通奸之罪,好叫他们觉得可以义正词严的获得离婚。这是何等悖谬的想法啊!

 

真爱不能喜悦罪,而是每当义得胜时就引以为荣。倘若你爱上帝,那么蒙上帝悦纳的事,你就会喜悦;冒犯上帝的事,也会冒犯你。愿这常常成为你的衡量标准。

 

祷告建议:恳求上帝施恩,使你过着讨祂喜悦的生活。

 

进深研读:阅读《马太福音》18:15-20。仔细留意与一名犯罪的基督徒对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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