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 18:22)
这个世界声称性取向比天生的性别更重要,还进一步声称,性别只是一种社会构建。因此,我们的行为应当符合我们自我许可(self-authenticating)的欲望而不是我们天生的实际情况。
圣经却讲述了不一样的事。天生的性别绝非附带(incidental)或可塑的,而是原本就应当如此。因此,我们的行为必须符合神为我们设计的性别身份。例如,男性的身体并没有被神设计成要和另一个男性在肉体上结合。正因如此,保罗才在《罗马书》一章26至27节中用到了“顺性的用处”这种用语: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在《罗马书》一章,保罗从头到尾都用到了《创世记》一章中的用语来描述人的偶像崇拜和悖逆。在这处所引用经文的上文中,保罗回忆了《创世记》一章中神如何既造男又造女,使二者成为互补的一对——这是一种自然的、实用的天生组合,是两女或两男无法实现的。
自然启示暗示着我们的生理构造与神的道德禁令是一致的。当两个男性发生性关系时,原本应当产生生命的器官就被放在了散发死亡和腐坏的身体部位。我并不打算作详细的描述,但男性和女性的性器官有着量身定制的目的性,这一点重要得让人难以忽视。即便抛开超自然的启示,我们也能看到我们的身体都是为了完成神在创造时所赐下的命令而设计的。为了任何别的目的而使用我们的性器官都是违背了顺性,违背了创造主设立的秩序。
为何性行为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为何神要将性关系的发生确立为肉体合二为一的时刻?为何不是牵手或拥抱?因为神将生育能力赋予了男性/女性独特的性结合,这种结合能够完成《创世记》一章中神创造时所赐下的命令,即添丁增口,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并管理全地。
在整本圣经中,最反主流文化的一段经文就是《哥林多前书》六章19至20节:“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我们在家中和教会里教导自己的儿女时,绝不能只是跳到正确的结论,而没有向他们展示得出这个结论的所有论证。不要只是教导他们“在圣约婚姻中,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之间会发生性行为”,而是要向他们解释为何会如此。
身体对我们作为人的目的而言不是附带的。神创造了我们的身体并称其为甚好。这位神也在成为肉身的过程中取了人的身体。神将来也要让我们的身体复活。因此我们的身体不是附带的,而我们如何使用自己的身体也和我们的性别身份以及神把我们造成的样子是分不开的。神创造了男性的身体,也创造了女性的身体,两种不同的身体按神美好的设计都背负着道德上的“必须”(ou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