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确据

 

 

 

背景经文:罗马书八章12-17节、28-39节;约翰一书二章3-11

 

我们所处的时代在神学、实践与经验上都充满了混乱。几乎在每个教义主题上,都有百家齐鸣、各吹各调的情况;我们目前要讨论的主题也无法免。你确定自己真正得救吗?我们暂时撇开普救论的观点不谈,因为普救论认为整个“得救”的观念是相当奇怪且误导人的(毕竟全人类都会得救)。本段的讨论范围是介于两种极端之间。属于第一种极端的人会这样回答问题:“确据?我从未说过我‘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那是一种傲慢的假设。我希望我是得救的,但我毫无把握。这种人认为他不应该这样认定,而且你也不应该。

 

至于第二种人的回答,或许我可以这样来描绘他们:“我当然是得救了,我已经走到台前决志了,不是吗?”协谈员会从这样的观点来建议慕道友,他们说:你需要做的就是照这样祷告,并接受基督。一旦你做了,你就拥有永远得救的完美确据。神已经给凡相信祂的人有这样的应许,你看见了吗?你相信吗?而且,如果你怀疑,即便是一瞬间而已,那就等于说神是说谎的。你不该这样做,不是吗?神立刻且直接把这确据赐给每一个人,毫无例外且绝不延迟。”

 

这两种答案都有问题。两者都违反历史上的改革,违反圣经的教导与实践。第一种说法否定了圣经清楚的教导:获得确据是可能的、是需要的、甚至是预料中的事。第二种答案则不足以处理每个在基督里所作的信心宣告——有些表面上看似真诚,事实上并不是。在现今的世代中,我们已经见过数以百万计的“虚假认信者”;他们如同清教徒所说的:以永恒保障”的应许来哄骗自己进入属灵的怠惰;数十年过着公然败坏、悖逆的属世生活。若问这等人是否得救?他们会这样回答:“是的,我已经得救了!我只不过是没有与主同行罢了!”或者更糟的讲法是:“我接受耶稣为救主(Savior),但我尚未让祂作我的主(Lord)°”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曾经有好多年的时间,我个人为了得着确据而奋力挣扎。这样的挣扎产生两种效应:一方面加深我的属灵饥渴;另一方面却夺走我该有的平安与喜乐。神的子女不应活在对未来的恐惧中,他们应当知道自己有永恒的生命;另一方面,神并不轻易地鼓励、或随意地赐下确据,好让“山羊”及“稗子”可以安稳地活在罪中。

 

那么,我们该怎么面对这个议题呢?针对以下三个主题的讨论,我们要说明两个重点:第一,真正的信徒(选民)拥有永恒的保障;第二,要断定谁是真信徒并非易事。

 

永恒的保障

 

得救确据的教义只能建立在一个稳固的根基上,就是神不变的拣选预旨,而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八章所说的。每位信徒都必须在此停下来好好思考,并了解到,若以他的信心、他的“决定”或他的“一切”作为得救确据的基础,那么这根基是会摇动的。事实上,这就是为什么根据亚米念主义的假设,人不可能会有得救确据,因为亚米念主义的教导是:一个人决定要相信并追随基督,这就是他得救的基础;但是,一个人可以决定要相信,同样他也可以决定不相信;一个人可能凭着信心获得救恩,他也可能因不信而失去救恩。那么,人就不可能有得救的确据,因为他将来可能会停止相信。一个人可能此刻有确据,但下一刻就没有,而这等于是说,人不可能拥有任何保障,人不可能有确据。然而,仍然有人会创造出一种“拼装式神学”(从不同的神学见解中东拼西凑,打造出一头怪兽),这种神学坚称,人在“决志”信基督之前有自由意志;而决志之后,他就被“打上印记”,而且安稳了。如果问他们说:“万一我决定不再相信了呢?”他们会回答说:“你无法决定不相信”;对于这样的回复,我们会问:“朋友,此时你的自由意志在哪里呢?”如果在这个不合逻辑、前后不一的观点上,他们可以为了神的主权而放弃自由意志,那么,他们为何反对神在整个救赎过程中握有主权(如同圣经所肯定的)呢?圣经有哪些经文肯定这事呢?让我告诉你。我们都了解圣经教导以下功课:

 

第一,神保守祂的选民。救恩是一条不会断掉的链子,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救恩金链”,在神永恒的预旨中即开始。保罗说: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

 

这些话是写给正在受逼迫的子民,他们需要鼓励。他们恐怕自己会因所受的苦太重,而向世界投降。所以,保罗写信去建立他们的信心。请注意这句话的动词时态。英文圣经所用的过去式,正是希腊文原文中的过去式(Aorist),表示动作已完成。以至于我们未来“得荣耀”是如此的确定,那可说是既定的事实。我们是“得荣耀”的人。救恩金链中各个环结全都是肯定且有把握的:

 

凡“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召”、“称为义”、“分别为圣”(或说效法他儿子的模样),最后“得荣耀”。保罗并非说,他们“将会得荣耀”,而是他们现在得“荣耀”;神要拯救祂百姓的旨意是绝无错误的、可靠的。你是一位信徒吗?你之所以是信徒,乃因神决定要拯救你,给你信心作为礼物(弗二89),而且祂保守你直到你完全得荣耀为止。你的救恩就如全能上帝那永恒及不变的旨意一样,安稳可靠。

 

就在这根基之上,保罗接着在八章31-35节发出了一连串既重要、且不言自明的反问句:“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若帮助我们,无论是谁抵挡我们、企图毁灭我们,全都无关紧要。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既然神是审判官,而且基督又为我们代求,有谁敢控告我们?“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谁能呢?基督对我们的爱是安定在永恒当中;在时间的进程中,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妨碍或瓦解这份爱。在以下的申论中,保罗的言词极为坚决、迫切,以致于无懈可击。

 

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537-39

 

我们很难想出还有什么话能比保罗更强烈的表达信徒的稳妥!无论是在天上或地下,没有、绝对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那么,万一我不再相信,那会怎么样呢?若说在我们之外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那么,我们里面会有任何束西(例如我的意志)使我们与这爱隔绝吗?让我问你:你的意志是被造的吗?”保罗不是说:“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吗?尽管保罗这样说了,而我仍可借着不信摧毁我的灵魂,那么他的话就毫无安慰的果效了;在一切事物中,我所害怕的就是这件事了;我担心自己在受苦的压力下失去勇气。当保罗说“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时,他也将我们算在别的受造之物之中。没有、绝对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拦阻神要拯救我们的目的。犹大书说祂“能保守你们不失脚、使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地站在他荣耀的面前”(犹24,当代译本)祂能够做到的!耶稣说: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29

 

我们不只是安稳,更是有双重的保障,我们乃是在圣子与圣父的手里。我们不论现在、将来都是得救的,而且不能不得救。

 

第二,神的子民将坚忍到底。我们再次面对“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张力。神的至高主权保护、保守祂的子民持续相信;他们不会离弃信仰,因为神不会让他们如此。那么,我们又要如何解释那些叫我们不要退却的警告,以及那些叫我们忍耐的条件式劝勉呢?其实,这相当简单,请不要忘记神所用的管道。神会保守祂的子民,但这并未排除另一事实,就是那些蒙神保守的真实子民,他们本身会坚忍到底;他们将会、也必定会坚忍到底。透过我们的坚忍,神保守我们;反过来说也是对的:借着祂保守的大能,我们得以坚忍到底。耶稣说: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   

 

“得救”的人正是“忍耐到底”的人;惟有忍耐的才是得救的人。神保守的大能使人一定能坚忍,以致于我们可以说,凡无法忍耐的,就是失丧的人。这表示,如果你以为神要对我们连拖带拉、连呼带喊,才使我们进天国,那你就错了;

 

 

 

【原书118页缺少】

 

 

 

 

 

更强烈的警告说: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战兢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26-2731

 

然后,他劝勉他们及我们说: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来十36

 

我们“必须忍耐”,因为只有当我们“行完了神的旨意”,才可以得着福音所应许的救恩。我们是否再说一个人会失去救恩?不是的!我们的意思是:一个人若不能坚忍到底,这便证明他未蒙拣选!约翰说:“他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约壹二9)。神的至高主权保证他的子民将坚忍到底;如果他们没有,这表示他们未蒙拣选。

 

改革宗的传统一般来说并不喜欢“永恒的保证”这个名词,因为它忽略了人的责任,而且削减这些警告的力道。真信徒必须在忠诚的门徒训练中得到鼓舞;而伪善者必须被唤醒或驱走。加尔文主义者将这名词改为“圣徒的坚忍”。即使神的至高主权保证我们会坚忍,但是我们仍然必须坚持到底。保罗有条件的表示:“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做王”(提后二12)选民“胜过世界”,而并非被世界所胜(约壹五4)。耶稣说:

 

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八31

 

选民的地位是稳固的,他们“蒙神能力保守”(彼前一5)。祂应许要保守他们;就因为祂的保守,他们将坚忍到底。这似乎是一个艰涩的教导,而且,从某个角度来看,的确是如此;但这也带来保证与安慰。我将坚忍到底!虽然我是软弱、常受试探、容易受伤,而且有时感到恐惧,但我将持续笃信不疑。神应许要“保守我不至失脚”,我将坚忍到底。

 

拥有确据可能并不容易

 

如先前所述,“永恒的保障”是真信徒所拥有的客观事实;而“确据”则是一个人确实经历到自己拥有永恒的保障。一个是事实,另一个则是感受。与一般性假设相反的是,拥有确据的感受或感知可能不容易获得。我们并不是说这是必然的现象;我们也不否认,某些人的确能立即地、深刻地感知到这项确据。事实上,对于那些来自异教文化的信徒,神似乎常常赐给他们很强烈的确定感;至少在初信的时候是如此。

 

但一般而言,新约圣经并不引领我们有以下的期待:拥有确据是稀松平常的事。事实上,正如前面提到的,虚假的信心是一个普遍的教牧问题,以致于为了反驳此种假信心,我们需要让信徒确知:真实的确据通常得来不易。牧师们不应该毫不分辨地、直接提供确据给所有自称是信徒的人,因为并不是所有宣称自己相信的人都拥有信心!圣经不断地向那些自称是信徒的个人及教会成员发出警告,要求他们要查验自己、要悔改、要警醒,其原因就在于此。

 

第一,分辨真假信徒是相当难的。麦子与稗子的种子与幼苗,就外观来说,没有太大的差异。只有麦子与稗子都结穗时才能加以区别;然而到了那个时候,它们却已不可分割了(太十三24-30)。在撒种比喻中,有三次的撒种看似会结果,但有两次都不是真的。撒在石头地与荆棘里的,起初看似要结实,前者甚至会“欢喜领受”神的道(太十三20)。撒在好土与撒在前两者之间的差异,是眼睛无法辨识的,它们起初看起来都很相像。

 

第二,假信徒的信心可能很接近真信心,以致于自欺又欺人。约翰要对付那些自称有深刻属灵体验的人。他们说自己与神“相交”;说自己“无罪”;说他们“认识祂”、“住在主里面”,且说自己“在光明中”(约壹一6810;二469)。约翰否定他们对自己的一切宣称。希伯来书的作者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而且“得知真道”的人(来六45;十26);这几乎已是我们可以想到的所有基督徒经历了;然而对某些人来说,这些经验都是假的。这些人的生命甚至经历到极大的、外在的改变。彼得提到“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但是“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的人(彼后二2021)。就某一段时间来看,这种人确实“脱离了!”保罗说底马是“与我同工”的(西四14;门24),但是,他后来抱怨说:“因为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弃我”(提后四10)。保罗所提到的人是如此专心地跟随他及他所传的福音,若保罗需要,他们甚至都情愿将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他。然而,因为他们受异端的迷惑,他惟恐自己在他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四11)。一个人可以在过基督徒生活上大有进展,而且几乎可以假冒出每一种内在的恩典和外在的生活改变。

 

第三,基于这些理由,确据的标准必须是严格的。无论是自欺的人或是刻意伪善的人,他们都必须受到警告,正如不顺从的人一样。圣经一再严厉警告那些自称是信徒的,以及那些属于有形教会的人。

 

让我举出几个例子。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即口里宣称有信心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经文描述一个委身且积极的信徒,他会向基督呼求说“主啊,主啊”,耶稣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七2223)。保罗列出各样的罪人,有淫乱的及偷窃的,并且说这些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10)。在加拉太书中,他用了四章的篇幅坚称救恩是出于恩典;接着在五章13节,他的话锋一转,警告人不可将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他再次列出各样的罪(即“情欲的事”,例如污秽、嫉妒、恼怒等等),并且说:“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五21)。在歌罗西书中,他再次列出各样的罪并警告说“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西三6)。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他处理淫行的问题并警告:“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帖前四6)。雅各的教导是众所皆的,他说:“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26)。而当中最严厉的说法是在希伯来书,我们看到其中的警告,作者先是这样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然后他的结论是:“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26-31)。圣经还有许多这方面的例子。

 

对于那些宣称有信心的人,福音派教会的标准作法是,立即给他一个不恰当的确据。我深信其结果就是,把确据给了千千万万从未真正归信的人。然而,为了迁就这一类的人,在神学上便称他们为“属血气的基督徒”;但这是自有教会历史以来从未有的观念。什么是属血气的基督徒?这是一种已经“接受基督”、却仍旧在罪中的人。其实他们真正的身份就是“假冒为善者或非信徒”,却美其名地被冠上了一个混杂的标签:“属血气的基督徒”;因此,一个个不符合圣经的观念便相应而生。

 

大多数人所想到的问题都不是理论性的问题,而是问“那么这人将会如何呢?”一位不冷不热、信仰倒退的亲人,曾经大发热心地认信基督,如今却已堕落至不顺服的状态。

 

他们已经失去他们的救恩吗?不是的,因为我们已经了解,一个人不会失去救恩;但是,这又产生另一个争议性的问题:他们是否曾经真正得救?我们无法判断,只有神知道人的心。我们只能为他们祷告、鼓励他们,并且有时要告诫他们;但我们绝对不能安慰这种人,这是新约圣经清楚的教导。不论是过去或现在认信基督却不与祂同行的人,圣经并没有提供任何的安慰和确据。我们只看见相关的警戒,逆耳忠言只为了唤醒那刚愎的良心,并驱使他们回到基督的羊圈中。

 

我们都会犯罪,都会失足,而且一再跌倒;但是,一旦悖逆(不管是隐微的或公开的)成为生命的特征,不顺服或不冷不热成为生活的常态,我们就无权声称自己拥有确据。在此情况下,若还坚称自己或别人为“基督徒”,这就不是信心,而是自以为是的傲慢。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或者如约翰说的:“我们若遵守神的命令,这样,就知道我们已经认识他。”(约壹二3及后续经文,新译本)

 

我承认这可能不是你过去所接受的教导;但是我敢说,你无法在新约圣经中找到其他的教导。如果我们要自己的亲友苏醒过来,我们就要让神的飞箭以全速射出(不偏不倚、不折不扣地),直到刺透骨节与骨髓,并唤醒他们在基督里真实、持久的信心。

 

确据是可以预期的

 

虽然确据得来不易,然而神的儿女肯定自己会得着救恩,这是可预期的。这正是约翰在写第一封书信时的目的。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

 

你叹息说:“可是我不知道”。或许你多年以来饱受得不着确据之苦,你想要经历到得救的确据,但是它总是捉摸不定。我在前面说过,我过去也曾为这个问题挣扎好多年。我不觉得自己已得救;我怀疑自己的信念只不过是承袭父母的一种习惯而已。我并不是怀疑圣经的可信度,而是怀疑它是否确实发生在我身上。我们该做什么才能有此确据呢?

 

第一,相信神的应许。这似乎是一个显明的道理,但有时我们会忽略,确据是关乎信心,是相信神的应许你相信神的话吗?你是否已经悔罪,并接受耶稣基督成为你个人的救主及生命的主?然后秉持严谨的推理及肯定的信心来面对神赐给信徒的应许。圣经是否应许“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吗?(罗十13)是的。你属于“凡”求告神的人吗?是的。那么,你是得救的人吗?是的。圣经是否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你属于“一切”信他的人吗?是的,你是。你是否认为自己至少可以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是的,你是如此。那么,你信心的结果是什么?你将不致灭亡;你将获得永生。现在,请你相信这些事;神在祂的话语中说到这些关于你的事,你要相信祂。

 

第二,在你的生命中寻找清教徒所称之为“恩典的记号”。在你的性格与行为中是否有圣灵工作的证据?约翰一书中处处可见这种做法的根据,也就是:真正敬虔的人必然是得救的人;只要有敬虔(而且逐渐增加中),就一定有圣灵的同在;反之亦然,若无敬虔,则无圣灵。无论如何,只要有敬虔,我们就可以合理的推论,有圣灵的同在;而且,只要有圣灵同在,就必定有真信心、重生与拣选。这个道理并不如想象中地复杂。约翰反复且简单地声称“若是这样,那么就有那样。”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

 

同样地,他也论到“凡这样(或不这样)做的,就会是那样”。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约壹二22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壹二29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约壹三6-8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壹三910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约壹四7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壹四15

 

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四20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五1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五4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

 

最后,约翰解释说:“借着这种、那种行为或度,我们就知道我们是真信徒了。”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壹二3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壹二5

 

我们知道,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因为我们爱弟兄。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壹三14,新标点和合本)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819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3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约壹五2

 

耶稣教导约翰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5-20)。这就是约翰实际的教导。而约翰可能是第一位作此教导的人,他认为,既然外面的果子可以证明人内心的状况,因此透过人所反映出的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重生并得着救恩。约翰说:“看他的果子;你认识福音,而属血气的人能吗?当然不能,因为他们认为福音是愚拙的(参林前二14)。这难道不是你已经得救的记号吗?你忧伤痛悔,并承认自己的罪;你认为这是你从心里做成的吗?你持守诫命,爱弟兄,不爱世界,你相信耶稣是基督;属血气的人能做到这些吗?难道这些不是圣灵在你生命中动工的记号吗?它们岂不是见“你是神的儿女”吗?无疑地,当保罗规劝我们总要自己“试验”,省察有信心没有,要查验我们自己,同样地,彼得用一长串的人格特质来作为劝勉之后,他便表达这个意思。

 

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彼后一10

 

换言之,在一个人的性格与行为中找到圣灵的果子,就可确知他是“蒙召与蒙拣选”的。如此,我们就可以提防那虚假的、自以为是的确据,就是哪些呼喊“主!主啊!”却不遵行天父旨意之人的确据。

 

第三、也是最后一项,寻求圣灵内在、直接的见证。我们相信这是保罗以下这句话所指的意思: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

 

我将这点放在最后,因为我不认为内在的见证能在真空状态中发生。圣灵透过祂的话、施恩管道,以及恩典的记号,见证我们是属神的儿女。缺乏这种属天见证的人必须要寻求,但是,不是透过神秘经验,乃是透过教会的圣礼。然而,这是一种直接的、灵对灵的交通,是无法分析、检验或解释的。巴刻(J. I. Packer)在《认识神》一书中提到,一位年老的苏格兰妇女如此说:“感受容易,要把它表达出来就很难”。我们就是知道,但我们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知道的。羊知道牧羊人的声音。加尔文用味觉或视觉来比喻这种确据;一个人如何知道夜晚是黑的或柠檬是酸的呢?我们就是知道,因为这是不证自明的感觉,是自我证实的真理,如同存在本身是无法否定的。神将这种属灵的感官赐给祂的儿女;祂使这种经验清晰简明,对神的儿女是显而易见的,且是真实无误的。祂赐给我们所需的信心,使我们感到稳妥。

 

这是圣经中的平衡,也是教会迫切需要的平衡。确据是信徒与生倶来的权利。正如改革宗传统的解释,基督的信仰会让人获得确据。在路德与加尔文之前几乎没有人提到“确据”?我常纳闷,许多福音派信徒谈到“永恒的保障”,他们是否知道这是依据加尔文的神学观?我们应该拥有确据;我们应该寻求确据;我们也确信神会赐给我们。祂比世上所有的父母更愿意把我们所需要的、所渴慕的“保障”赐给我们;但是,我们不应该认为它是垂手可得的。确据是一种笃定,它只出现在人扎实地、稳定地与神同行的时候;若非如此,人所拥有的就不是确据,而是自以为是的傲慢,真正的圣徒必须坚忍到底。

 


《从恩典起航——加尔文主义的生活实践》

前言

导论

第一章  敬拜

第二章  谦卑

第三章  艰难

第四章  观点

第五章  见证

第六章  成圣

第七章  确据

第八章  律法与自由

第九章  祷告

第十章  引导

第十一章  生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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