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的问安(1:1)
1:1 雅各、神和主耶稣基督的仆人,致信散住各国的十二个支派:问安。
开始的一句立刻确立了这是一封书信体的文献。鉴于写在蒲草纸上的书信一般是卷轴而非展开的形式,因此开始的时候用一句话说明写信人和收信人的身份,是一种便宜之计。传统书信的问安包含三个部分:以主格形式(nominative)给出的作者姓名,以间接受格形式(dative)给出的一个或多个读者,以及致以收信人的某种问候。[1]雅各书的开篇问安符合当时流行的书信格式。很清楚,不管这封信最初写于何种材质之上,作者都打算写一封完整的书信。
(一)作者
我们英语里单音节的James(雅各)一词模糊了一个事实,即作者沿用希伯来人先祖Jacob(译注:在创世记中“雅各”一名的英文)这一常见名。在1世纪时,这是巴勒斯坦犹太人常用的名字。七十士译本按照音译,把族长的名字译为了Iākob;每当新约提及族长本人之时,仍然使用这个名字。[2]但只要在新约故事中有某个近代的人物取了这个希伯来名字,作者就总是使用这个名字的希腊化拼写形式Iakōbos,其中词尾的-os只是代表希腊文的主格变形而已。[3]更古老的拉丁文译本将这个名字译为Iacobus,然后又变形成了Jacobus,后来有的地方又采用了更流行的拉丁文变体Jacomus。[4]正是最后这个词形,演变成了我们英文版的单音节词汇James。因此,在英文中我们有Jacob和James这两个名字,都来自于常见的希伯来名字“雅各”。我们的英文译本总是将希腊文形式的Iakōbos翻译为James。[5]
作者自称为神和主耶稣基督的仆人,仅仅表明了他在圣职上的关系,并未提及他的个人关系或者他在教会中的地位。如果我们认定[6]作者是“主的兄弟”以及早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这一点就完全可以理解,也有其重要的意义。他更愿意只提及自己作为一位基督徒的地位。耶稣复活之后曾向雅各显现(林前15:7),于是雅各相信了他真是弥赛亚。在此之前,他仅仅认为耶稣是自己肉体上的兄弟;而现在,耶稣在属灵上为主的身份变得如此重要,让他们的亲缘关系退后,成为背景。尽管教会里的其他人可能称他为“主的兄弟”(加1:19),但他自己宁可称为主耶稣基督的“仆人”,而非“兄弟”。梅厄指出:
我们在这里看到作者拒绝“按属肉体的方式认识基督”的例子,与2:1相似;3:1-2也同样表明,作者愿意将自己放在与其他基督徒相同的地位上。[7]
雅各也拒绝把自己称为使徒。有人认为加拉太书1:19表明,保罗把雅各叫做使徒。但这样解读保罗的话有点问题,因为雅各并不像这一称呼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成为使徒。尽管雅各亲眼见过复活的基督,因此具有使徒的资格(徒1:22;林前15:7),但当耶稣在世上公开侍奉期间,他并没有作为门徒陪伴耶稣。当马提亚被选中填补犹大留下的空缺时(徒1:14-15),雅各就在现场,但其他使徒并不认为雅各拥有必要的资格(徒1:21、23)。温克勒(Winkler)进一步指出,雅各“没有从事恰当的使徒工作:他没有被派遣出去见证耶稣的复活,而是留在了耶路撒冷”。[8]然而,也许因为复活的主曾经向雅各显现,他有时在更宽泛的意义上被人们称为使徒。当然,雅各觉得“自己不需要这样的头衔来提请基督徒注意,因为他在他们中间具有无可置疑的权柄”。[9]
同位语短语“神和主耶稣基督的仆人”,并没有真正向读者阐明作者的身份,因为这个短语没有将他与其他名叫雅各的基督工人区分开来。若仅仅通过这句话,那些从前不认识他的人仍然无法确定他是谁。相反,这个谦逊的自我称呼,暗示作者的个人身份早已为读者所熟知。作为对比,犹大就觉得有必要说明自己的身份,于是特地指出自己是“雅各的弟兄”(犹1节)。
这个短语的词序在希腊文原文里和我们传统的英文译本里有所不同,“仆人”一词位于短语的最后:“属于神且属于主耶稣基督的仆人”(of God and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 a servant)。这个词序强调了耶稣基督是天上之主的身份。对于雅各来说,这种关系本身才是最重要的。他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情比服侍这样的主人更光荣的了。因此,他特别强调了这种个人性的属灵关系。“仆人”这个词“除了表明他绝对的献身、完全顺服于自己的主人,不代表任何其他特殊的地位”。[10]
在把自己称为仆人时,雅各使用了常见的希腊文单词doulos,意思是奴隶或家奴,表示一种永久依附的人身关系。班尼特(Bennett)指出,这个词强调了“主人至高而绝对的权柄,以及奴隶完全的服从”。[11]在极其推崇个人自由的希腊人中间,这个词带有某种低贱的味道。现代的英文读者似乎仍能体会出这种意味。在把圣经译为英文时,译者常常在如何选择单词上遇到某种困难,他们想要选择一个既能传递原文的含义、又能避免现代人不必要的过分解读的单词。按照字面意思译为“家奴”(bond-servant)[12]、“男奴”(bondman)[13]或者“奴隶”(slave)[14],尽管可以保持原文中依附主人、服从主人意志的含义,但对于现代读者而言,又隐含着被迫为奴的意思。但是,雅各所选择的这个词,没有不情愿、被迫服役的意思。大多数现代英文译本都沿用了“仆人”(servant)一词,以避免那种不情愿地服役之意,[15]然而这个词并没有充分表现出原文里那种主仆相交的关系。
早期教会完全意识到这种主仆关系的真正性质。保罗和彼得都曾经教导过那些从属于人类主人的基督徒(弗6:5-8;西3:22-24;彼前2:18-21)。基督教发现,doulos一词很好地表达了信徒与神之间真正关系的实质。它恰当地阐明了基督徒的自我意识:信徒完全依靠神,完全属于他,并相信他的旨意是统治他所有百姓的唯一真正的法则。因为信徒自愿地、喜乐地接受这种关系,所以这个词被广泛用于新约之中,用来表达基督徒与神的关系,却没有任何被迫服役的暗示在内。这个词一点也不代表基督徒的地位低下,仅仅表明他们完全臣服在那属灵的主人权柄之下。史蒂文森(Stevenson)指出,doulos这个词是基督教“在福音中重新赋予最荣耀含义的关键词汇”之一。[16]
亚当森指出:“或许希腊人的理解不同,但对于犹太人而言,用仆人一词来表示人与神的关系,并无丝毫被迫服役的意思在内。”[17]这个词所暗示的关系具有充分的弹性,可以表示从儿子为父亲服务到主人要求奴隶做事等各种情况。在信心和对天父之爱的激励下,雅各自称为“神和主耶稣基督的仆人”,在读者面前树立了一个敬虔的犹太基督徒之典型形象。正是因为他众所周知的敬虔,从而让雅各认为他有权给读者——他属灵上的弟兄——写信,而他们很可能也承认自己是天上的主人之仆人。这个同位语描述,将雅各置于与读者同等的地位,并表达了基督徒彼此为兄弟的关系。正是关心同为弟兄的基督徒的利益,才促使雅各写了这封信。
雅各恭敬地用了主耶稣基督这个完整的称呼来指称耶稣。这三个名词前面都没有定冠词,因此是用作人名。在这封信中仅有2:1另外提到了耶稣的名字,并且在基督的名字前面加上了表示认信的“我们的”这三个字。雅各很少提到耶稣基督,这与使徒行传15:13-21以及21:20-25所记载的雅各讲话中完全没有提到耶稣之名相符。
在这里,雅各使用了所有这三个名字来展现他的主人之真实本性。耶稣是他在世间生活时的名字。这个名字是他出生之前就取好的,代表着他道成肉身来完成的拯救之工(太1:21)。Jēsous是希伯来名字Joshua的希腊文形式,意思是“拯救”。这个名字蕴含着有关拿撒勒人耶稣这位历史人物的整个福音故事。基督(Christos)是希伯来文“弥赛亚”(诗2:2;徒4:26)一词的希腊文译文,这两个词的意思都是“受膏者”。对于犹太读者来说,Christos这个词不管是放在“耶稣”的前面还是后面,都表示他成就了旧约的弥赛亚预言。对于雅各和早期教会而言,“耶稣基督”这个名字包含着对道成肉身的耶稣实现了弥赛亚救赎的信心。
因此,“耶稣是基督”成为早期基督徒的信仰告白(徒2:36,3:20,5:42;参约20:30-31)。当耶稣在世上服侍期间,门徒在与他交往的过程中渐渐生出了这样的信心(约1:41;太16:16),并在他复活升天之后毫不动摇地接受了这个确认(徒2:32、36)。基督教会宣告说,这位道成肉身、复活的救主就是他们的主(kurios)。作为教会的救主和主,他得到了教会完全的效忠和全心的服侍。对于犹太读者而言,“主”这个称号含有神性的意味。在七十士译本中,这个词被用来翻译那不可言说的名字(雅威),并指向神的全权统治。新约中有多处引用旧约经文时,凡提到耶和华的地方就直接应用到的耶稣身上,表明他们“所理解的基督教会新的主是谁”。[18]kurios这个词在这封信中出现了14次(1:1、7、12,2:1,4:10、15,5:4、7、8、10、11〔2次〕、14、15)。只有在这一节和2:1里,雅各直接将这个称号与耶稣基督联系在一起,而在其他地方,我们不清楚它指的是神还是基督。伊斯顿坚持认为,除了1:1、2:1和5:14,“雅各书其余11处——甚至包括5:7、8在内——都是指神是主,而不是指基督是主”。[19]伦斯基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只有在5:4‘万军之主’这种组合形式里,雅各才用‘主’来指称‘神’;其他地方他想要提及‘神’的时候,就会直接写‘神’这个词”。[20]我们必须根据上下文才能确定这个词究竟指谁,但是雅各使用这个词时所指对象的高度不确定性强调了一个事实:对于雅各来说,耶稣基督与神之间并无明显的界限。戴维斯说,这反映出“早期教会通常的摇摆性,没有清晰地划定界限;在一处归于神的功能,也许在另一处又说明是基督在执行。但这种情景并无任何矛盾之处”。[21]
(二)读者
雅各写信给散住各国的十二支派。原文(tais dōdeka phulais tais en tē diaspora)在前置词短语使用了重复的冠词,字面意思是“致那十二支派,那在流散之中的”,强调读者本属十二支派之内,却不在巴勒斯坦圣地之中,而是散住在各处。
十二支派是一个犹太化的词语,指的是全体犹太人(太19:28;徒26:7)。尽管精确的支派划分常常已经轶失了,但在新约时代许多犹太人还能够追溯到自己所属支派的谱系(太1:1-16;路1:5,2:36;腓3:5)。“十二支派”这个短语,用来表示以色列百姓作为一个整体所具有的犹太信仰,“代表着集合为一体的、排他的古代以色列民族”[22]。旧约先知曾宣告,当弥赛亚到来时,以色列和犹大要重新联合(赛11:11-13;耶3:18,50:4;结37:15-23;亚10:6-12),并且犹太人强烈地期待,当弥赛亚到来的时候,会按照正确的支派重建神的选民(结48:1-29)。[23]尽管犹太人坚持以色列民族一体的信念,但他们深深地意识到整个民族缺乏可见的统一性。他们所遭遇的各种强迫迁移,让他们彼此遥远而广阔地分散开来。新国际译本的译文作“散住(希腊世界)各国”(en tē diaspora,“在大流散中”),明确了这个事实。“大流散”(The Dispersion)是一个术语,用来指称居住在巴勒斯坦以外、散住在外邦人世界中的犹太人。这个词在新约中其他地方还出现了12次,其中约翰福音7:35采用了它的字面意思,而彼得前书1:1则用了它的修辞性含义。这是一个复合名词,由基本含义为“通过”的前置词dia,加上意为“撒种”的名词spora构成。因此,这个词刻画了犹太人仿佛种子一样被播撒在国外的情景。
犹太人散住在当时已知世界的各个地方,这是一件人们熟知的事情。那些居住在巴勒斯坦东边,以及居住在亚兰文已经广泛取代希伯来文之地区的犹太人,被认为是流散东方者。相应的,流散西方者指的是住在说希腊话地区的犹太人,包括埃及、叙利亚、小亚细亚、希腊甚至罗马等地。
奥斯特利断定:“流散的犹太人和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之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后者大部分是农民和手工业者,而前者几乎全部聚居在城市中,从事着各种各样的贸易活动(参iv. 13)。”[24]随着他们与别的人群接触,大流散中的犹太人一般拥有更大的人生视野,对新观念的态度更为开放;同时,与周围异教信仰的接触,通常会让他们更强烈地相信,犹太教与各种异教相比,具有无可估量的优越性。在福音传入异教世界之后,教会发现任何地方若有犹太人聚居点和会堂,他们合乎道德的一神信仰就会成为基督教传播的有力预备。他们播撒在外,“成为带来未来收成的种子”。[25]
雅各没有说明他心目中散居各地的读者之范围。他这封信究竟是写给整个大流散中的百姓,还是仅限于部分流散的地区呢?另外,他希望自己对读者的称呼被人按照字面意义理解,还是按照象征意义理解呢?他所用的表达方式允许各种各样的解读。亚当森指出,雅各对读者的称呼“有着各种不同的解读,例如:(1)没有改变信仰的犹太人,暗示他们后来才被基督教化;(2)整个犹太民族;(3)外邦人基督徒(见彼前1:1),也许是第三代或者第四代基督徒;(4)犹太基督徒;(5)被视为新以色列的教会”。[26]
上述各种观点,有一些甚至反映在我们现代的若干英文译本之中。美国标准译本的“致十二支派,就是在大流散中的各人”,代表着那些多少按照字面意思翻译雅各书的译本。今日英文译本是一个流行的现代译本,它大胆地将雅各这句话作了象征性解读:“致所有神的百姓,就是那散住全世界的”。相反,利利(Lilly)的译本译作“致流散在全世界的犹太基督徒”,在按照字面意思解释大流散的同时,将其限定在犹太基督徒中。[27]我们同意利利对读者身份的解释,认为他们是犹太基督徒,但对他所暗示的读者分布范围有所质疑。新英文圣经将雅各心目中的读者范围解读为整个大流散的群体,翻译为“致流散在世界上的十二支派”,但是这种翻译唯有在象征性地将大流散理解为基督教会时才有可能成立。
我们认为,根据此信的内容,第一重要的是认定收信人为犹太基督徒。另外,我们还认为读者仅限于整个大流散群体中极为有限的一部分,最可能是那些居住在巴勒斯坦北部地区的犹太基督徒。[28]新国际译本的“散住各国”暗示了更广的范围。
(三)问候
对读者的问候只有简单的一个词:chairein(问安)。这个词是动词chairō的现在时态、主动语态的不定式形态,意思是“喜乐,高兴”。这个动词的祈使语气常见于希腊文的问安,例如路加福音1:28或马太福音26:49等处。[29]但在书信的问安中也常常可见动词不定式。这种书信体的不定式可能隐含着一个附加的动词,比如legei(“他说”)。[30]这是美国标准译本在边注中提出的观点——“愿你们喜乐”。但更可能的是,这里的不定式被用作祈使语气。莫尔顿指出,带有祈使语气的不定式“在希腊文中十分常见,特别多见于法律文书和格言”。[31]这种用法也常见于通俗的希腊文信件,在所有时期的蒲草纸书信中均有所见。伪经书卷显示,这种用法也常见于说希腊话的犹太人之中。[32]其他新约书信都没有使用祈使语气的不定式作为开始的问安,但保存在使徒行传15:23-29的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书信采用了这种形式——那封信可能也出于雅各之手。(据使徒行传23:26-30所载,罗马千夫长革老丢吕西亚所写之信也采用了这种形式。)雅各书似乎只是简单地采用了当时传统的问安方式。保罗书信中为人熟知的基督徒问安方式“愿恩惠、平安从父神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帖后1:2),在保罗之前没有出现过,很可能是他出于自己的灵感而独创的。但是,雅各书的作者似乎对更完整的基督徒问安形式一无所知。
梅厄在这个问安中找到强有力的证据来反驳雅各书是1世纪末的伪作之观点。他提出这样的问题:
在更完整的基督徒问安方式出现之后,一个冒充耶路撒冷教会最高贵的成员之名写作的人,还会采用相对冷漠和正式的chairein,这样的做法可信吗?[33]
我们同意,这种问安的形式强烈地指向较早的写作年代。[34]
当动词chairō被用作问安时,我们采用的英文单词greetings(“感谢或问候”)似乎可以很好地表达其传统的意义。这个词的词根含义是“喜乐”。考虑到雅各在第2节里使用了名词charan(“喜乐”),很有可能他有意使用了这个词来问安,好预备接下来和读者讨论试炼中的喜乐。于是,这可能又是此信中运用“谐音双关语”(paranomasia)的一例;在接下来的经节(1:2-6)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种特征。[35]
开始问安的三个部分在原文中仅仅使用了15个单词,这是所有新约书信中最短的问安。[36]它的简短与保罗某些冗长的问安形成了尖锐的对比,请对照罗马书(1:1-7)或加拉太书(1:1-5)等即可知道。这种简洁是雅各书的特点。
[1] “于是,这封信的前言就大体等同于一个信封,写明了发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Simon J. Kistemake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and the Epistles of John, p. 28.)
[2] 在新约中,提到族长Iakōb一共有25次,马太福音另有两次提到约瑟(马利亚的丈夫)的父亲雅各。
[3] “雅各”的希腊文形式在新约中一共出现了42次。
[4] "James," in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5:549.
[5] 戴维·斯坦姆(David H. Stem)在最近翻译的《犹太文新约圣经》(Jewish New Testament)中,有意采用了犹太化的表达方式,将这一节译为“From: Yaʼakon, a slave of God and of the Lord Yeshua the Messiah”,p. 311。
[6] 见“导论”。
[7] Joseph B. Mayor,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The Greek Text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and Comments, p. 29.
[8] Edwin T. Winkler,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An American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 13.
[9] F. W. Farrar, The Early Days of Christianity, p. 324.
[10] R. Duane Thompson,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Wesleyan Bible Commentary, 6:205.
[11] W H. Bennett, The General Epistles, James, Peter, John, and Jude, The Century Bible, A Modern Commentary, p. 145.
[12] 新美国标准圣经。
[13] J. N. Darby, The "Holy Scriptures," A New Translation from the Original Languages.
[14] 伯克利译本、蒙哥马利译本、威廉姆斯译本和古德斯皮德译本。
[15] 其中包括修订标准译本、新英文圣经、今日英文译本、新国际译本、莫法特译本、拉蒂译本,以及贝克译本。
[16] Herbert F. Stevenson, James Speaks for Today, p. 12.
[17] James B. Adamson, James, the Man and His Message, p. 7.
[18] William F. Arndt and F. Wilbur Gingrich,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p. 460.
[19] Burton Scott Easton and Gordon Poteat,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Interpreter's Bible, 12:21.
[20] R. C. 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Epistles to the Hebrews and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p. 540.
[21] Peter H. Davids, The Epistle of James,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p. 41.
[22] Bennett, p. 146.
[23] James Hardy Ropes,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pp. 118-19.
[24] W. E. Oesterley; "The General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4:419-20.
[25] Brooke Foss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The Authorized Vers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 p. 122.
[26] Adamson, p. 11, n. 64.
[27] Joseph L. Lilly in James A. Kleist and joseph L. Lilly, The New Testament Rendered from the Original Greek, pt. 2, p. 593.
[28] 见“导论”。
[29] 在约翰二书第10-11节里,问安的动词所采用的不定式形态,因为那是一句间接引语。
[30] A. T.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Research, p. 394.
[31] James Hope Moulton,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1:179.
[32] 见以下资料中的参考文献:Ropes, p. 128。
[33] Mayor, p. 31.
[34] 见“导论”。
[35] 见“导论”。
[36] 希伯来书和约翰一书没有书信体的问安。根据希腊文评注文本(critical Greek text),甚至帖撒罗尼迦前书简略的问安也比它们的更长一些。从技术上说,若将约翰三书的问安限制在第1节之内,会比此信要短一些(十个词);但是约翰三书的问安并不规则,并且参考保罗的做法,第1-4节合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三部分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