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以行为的结果来试验信心(2:14-26

 

2:14-26  14)这有什么好处,我的弟兄们,若有人宣称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这信心能救他吗?(15)假设一位弟兄或是姊妹没有衣服和日用的食物。(16)如果你们中间有人对他说,“去吧,愿你平安;注意保暖,好好吃饱”,却在实际需要上一无所为,这有什么益处呢?(17)同样,信心自身,若没有行为相伴,就是死的。(18)但是有人会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

 

请给我看你没有行为的信心,而我也通过我的行为让你看见我的信心。(19)你相信只有一位神。好的!甚至鬼魔也信——并且战兢。(20)你这愚蠢之人,你想要证据证明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用处吗?(21)难道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被认为义人,不是因为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的行为吗?(22)可见,他的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他的信心因着他的行为才得成全。(23)而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被称为神的朋友。(24)你们可以看出,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25)同样,妓女喇合称义,难道不是因她接待探子、又放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出去的行为吗?(26)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这个严密推理的段落突出了一个主题:信心和行为密切相关。在这13节构成的段落中,信心和行为连在一起,一共出现了10次,但是雅各所强调的是它们的关系。第14节的修辞问句给出了整段的主题,即对信心的第三种试验。雅各坚持认为,活泼的信心可以通过所产生的行为自证其真。信心和行为绝不是彼此对立的。它们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然而却构成救恩的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雅各坚持认为,“行为不是信心的‘附加’之物,而是表达信心的关键”。[1]在这个段落中,雅各的话语让人想起耶稣在马太福音7:21-27的教导。

 

因为有些读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雅各认为自己有必要在这里处理信心和行为的问题。在接受基督教之前,这些犹太基督徒与大多数犹太人一样强调行为的作用;当他们看见和接受福音,明白拯救是唯独恩典、唯独信心、不借助任何善行之后,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现在倾向于认为,基督徒完全不需要任何行为。雅各试图纠正这种道德上的懒惰,因为它寻求的所谓确据,与他们对自己持有正确教义的信心紧密相连。

 

这是全书最难解释的段落,也是整封信中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它已经成为一个神学的战场;人们常常觉得雅各的教导与保罗“唯独信心、不倚靠行为得救”的教导相矛盾。无人可以否认,保罗所教导的“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参罗4:1-12;加3:6-14),与雅各断定“人称义是因着行为”(雅2:24,美国标准译本),在用语上似乎有着某种关联。坚持以“因信称义”为绝对真理的马丁·路德(Matin Luther),因为这个段落而完全瞧不起这封信,将其贬为“一封不折不扣草木禾秸般的书信”,并认为此信没有任何福音价值。[2]但是,现在大多数人认为,雅各和保罗的教导并无实质的冲突。[3]他们的教导相互平行,并不是在说同一件事情。“他们不是拔剑相向的对手;他们是背靠背应付福音不同敌人的战友。”[4]保罗对抗的是坚持认为必须按照行为称义的犹太律法主义;雅各则认为,因信称义的人需要在生命中体现出行为。保罗坚持无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神面前称义,必须在信心中接受神通过基督耶稣赐下的赦免。雅各要求那些自称已经借着信心与神建立正确关系的人,必须用生命中的善行显明他已经在基督里成为新人。对此,保罗百分之百地赞同。保罗要清除的,是那种排除和摧毁得救信心的“行为”;雅各则使人从懒惰的信心中激活,这样的得救信心在日常生活中几乎不产生任何果效。“雅各和保罗都认为善行是信心的证据——但并不是得救的方法。”[5]

 

在这一段里,雅各坚持认为真正的信心必须通过随之而来的行为证明自己。他首先说明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无益的(14-20节),接着用圣经的例子证明得救的信心会通过行为显明自己(21-25节),最后总结了信心和行为彼此相连(26节)。

 

(一)无用的信心之特征(2:14-20

 

雅各坚持认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无益的(14-17节),甚至所谓正统的信仰,若没有带来行为,也缺乏拯救的能力(18-20节)。

 

1.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用处(14-17节)
 

雅各以一位充满活力的演讲者突兀的方式,没有采用任何连接性小品词就直接引入了对活泼信心的进一步试验方式。我们可以将以下的讨论视为对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信心的进一步描述(2:1[6];或者将其视为对拥有何种品格才能在将来的审判中站立得住(2:12-13)所展开的讨论[7]。但是,这句话缺少连词,表明对没有行为的信心的谴责,是雅各关心的另一件独立的事情。他提出了两个修辞问句,表明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益处(14节),然后以极为生动的例子证明,这无用的信心无法满足人的需要(15-16节),最后总结了信心和行为的关系(17节)。

 

1)对没有行为之信心的质疑(14节)
 

这有什么好处,我的弟兄们,若有人宣称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这个突兀的提问,迫使读者仔细思考没有行为的信心究竟有何价值。雅各没有一开始就指出这样的信心毫无用处,而是用一个提问来引导读者思考信心的真正价值。我的弟兄们这个称呼,将他自己也置入问题之中,表明了他在处理这个重要问题时温柔和关切的态度。他盼望他们不要像经文所刻画的那些人一样。

 

这有什么好处,字面意思是“什么收益”,迫使读者说明他们从下面所描述的情况,具体能够得到何种收益。这里的“收益”或者好处的性质与救恩有关,正如下面第二个问题所清楚表明的一样。雅各并没有暗示这样的信心毫无用处;这个问题仅针对以下刻画的假冒为善的信心[8]——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人tis)或者“某人”,是一种无人称的语法;雅各不关心这人的具体身份,而是要探查他与信心的内在关系。这句话的宾语信心被强调性提前(if 'faith' anyone may speak of having[9],表明了讨论的焦点所在。雅各并没有说明这人所宣称的“信心”之性质,但是他的提问暗示,信心是基督徒生活的基本要素之一。很清楚,雅各使用了这个词“最为宽泛的含义,涵盖了人在任何程度上接受了基督真理之状态”。[10]雅各清楚地意识到,仅有这种自我声称的信心是不够的,“就像一位注重实际的人,他提出了一种实用的试验”。[11]

 

宣称legē)是个现在时的动词,表明这人不断重复宣布自己拥有信心。假设形式的“也许常常说”,并不表示他只是假定自己有信心;相反,他可能真的有着某种缺乏活力的信心。这人赞同基督真理,所以自认为是基督徒。为了讨论的缘故,雅各暂且接受他的说法,但是采用了假设条件句,以避免断定他确实具有信心。鉴于信心之不可见,他是否有信心完全取决于他自己的口头见证。

 

这种肯定的宣告,必须经过反面事实的检验:却没有行为。动词的现在时态,强调了他持续性的缺乏“行为”之特征。复数的行为,表明他日常生活中若干具体的行为,足以揭露他信心的真实状态。雅各使用“行为”一词,不是指守律法的行为可以让人得救,而是指从真正的敬虔发出的各样道德和社会行为。赫瑟说,这样的人“真的相信,但是他们并没有从心里接受基督,把他当作自己新生命的根本原则;他们信心的对象仍然是完全外在的,因此他们希望看到(或者缺乏)从活泼信仰所发出的行为”。[12]雅各所抨击的,是在行为上没有带来任何改变的口头上的信仰。麦克拉伦(Maclaren)尖锐地指出:“那些喊得最大声的人,往往是最不按照自己信条生活的人。对他们来说,手臂的瘫痪并没有影响到舌头的灵活。”[13]

 

第二个问题“这样的信心能救他吗?”显示出这不仅是一个学术性问题,而且有关一个人的得救。句首的否定词mē,暗示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是“不能”。信心hē pistis)前带着定冠词,意思是“这信心”,清楚地表明雅各绝没有瞧不起活泼信心所具有的拯救大能。很不幸的是,英王钦定版没有将这个定冠词翻译出来。按照约翰斯通的说法,“除了这信心,别无拯救——这就像用一支带着光芒的铅笔,力透纸背地写在圣经上”。[14]而雅各显然全心赞同这种观点。这里的定冠词或许表示所有(“他的信心”)[15],或许表示指示(“那信心”或者“如此信心”)[16],它修饰前面的内容,指向第一个问题所刻画的那种没有行为的信心。这样的信心无法救他,不能让这满足于口头认信之人得救。动词的过去不定式sōsai(“拯救”),主要指的是将来信徒得救的顶点。当审判日到来时,我们要完全得救。“那时的标准将不是一个人所声称的信心,而是他的行为表现。”[17]

 

佐德易阿特斯的评论很恰当:“这一节是在宣告基督教信仰的实践性。基督教不是将少数观点植入我们头脑中即可,而是要改变我们所有情感和性情的根基,改变我们的心意。不错,我们的信仰是从头脑开始的,但是渐渐走向我们的心里,又从心走向我们的手。”[18]

 

2)没有行为之信心的示例(15-16节)
 

雅各用杰出的技巧勾勒出没有行为之信心的生动画面,“具体地例证了第14节给出的抽象原则”。[19]公认经文在“若”后面有一个连词de[20]但是当代文本批评的编辑们一致同意删除这个连词。这个被罗普斯叫作“小比喻”(a little parable[21]的例子,再次呈现了一幅假设的场景(第三类条件句)。然而,耶路撒冷教会多年的穷乏(徒4:356:111:29-30),无疑为雅各在心里构思这个画面提供了大量的素材。读者可从约翰一书3:17-18找到类似的画面。佐德易阿特斯看出,“正是这个世界的不完美,为试验我们信心的真实性提供了巨大的机会”。[22]

 

雅各首先刻画了人的需要:假设一位弟兄或是姊妹没有衣服和日用的食物15节)。尽管萨德勒等人坚持认为这里的“弟兄或是姊妹一定代表所有遭遇不幸、一无所有之人”[23],但大多数人认为这里只是指读者身边的基督徒。作为拥有共同信仰的家庭成员,教会其他人应当承担更为迫切的义务(加6:10)。反意连词结构弟兄或是姊妹,强调性别并不是这种义务的关键因素。罗斯(Ross)的评论是:“在基督的教会里,姊妹应当得到与弟兄同等的待遇,因为在他里面并不分男女(加3:28)。”[24]早期教会用弟兄姊妹来表示属灵的关系(罗16:1;林前7:159:5;门2节),可以追溯到耶稣在马太福音12:46-50以及马可福音3:31-35的教导。

 

雅各描绘的需要是双重的:没有衣服和日用的食物。尽管这里的反意连词“或”将各个单数的对象分开,但所用的动词和分词却都是复数用法。[25]若没有反意连词“或”,我们可能自然地认为雅各心中想的是一同参加教会的丈夫和妻子。雅各认为,贫穷显然会同时波及弟兄和姊妹。翻译为huparchōsin)的动词,似乎为这幅画面增加了一点微妙的意味。常用的动词eimi(“有”,“是”)只不过简单地陈述当前的事实;而这个动词,其基本含义是“开始”,则带有回顾历史的味道;它暗示读者需要找出从过去延续到现在的某种情况。文森特给出的意译是:“假设一位弟兄或是姊妹正处于缺衣少食的状况下,被你看到了他/她的情况”。[26]按照这种解释,目前的情况并非新近出现的,尽管之前可能无人察知。

 

我们不必将没有衣服绝对化。这个短语形容人只穿着内衣(撒上19:24;约21:7),或者更一般的情况下表示衣着褴褛(伯22:631:19;赛58:7;太25:36)。这里的含义似乎偏向后者。因此,修订标准译本翻译为“衣衫褴褛”(is ill clad),而新英文圣经译为“衣服破烂”(is in rags)。

 

另外,这人也缺少足够的食物:(缺少)日用的食物。这个短语在新约中仅见于此。它指的是“当天的食物”,而不是指缺少每天的食物。它所刻画的是人“贫困到哪怕一天的食物也无法获取的程度”。[27]这样的双重需要,向读者呈现出一副极端贫穷的画面。当人们遇见这人时,他/她正在饥寒交迫之中。

 

雅各随即用极为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没有行为的信心是何等样子:如果你们中间有人对他说,“去吧,愿你平安;注意保暖,好好吃饱”,却在实际需要上一无所为16节)。你们中间有”并不明指究竟是谁,但是将他放在了读者中间。这样的说法是故意要让读者感到不安。他们自己犯下了这样的过犯,或者容忍过如此无情的做法吗?

 

去吧,愿你平安”(hupagete en eirēnē,字面意思为“在平安中去吧”),本是犹太人彼此热情友好话别时的话语(撒上1:1720:42;撒下15:9;可5:34;徒16:36)。它带有祷告—祝愿之意,暗示神会满足那被打发离开之人一切的需要,因此他可以带着平安、幸福的感受而去。我们当然不会错过其中的反讽意味,但那人说这句话,本身并不是想要讽刺。耶稣用这句话打发那些向他寻求帮助的人(路7:508:48),但是他是在满足了他们的需要之后才打发他们离开。这人随后还加上了“注意保暖,好好吃饱”的叮嘱,与前一节提到的两种需要相对应。因此,说话的人明显知道那人的需要。

 

祈使语气的“注意保暖,好好吃饱”,既可能是关身语态,也可以是被动语态。如果是关身语态,这个叮嘱就是“你自己要注意保暖,多吃一点东西”(新英文圣经)。因此,它实际上表示:“让颤抖饥饿的弟兄姊妹们自己照顾自己的需要吧!”[28]按照这样的解读,这个叮嘱带着不可避免的嘲讽语气,专门要让读者觉得震惊。它也带着隐晦的责备在内:“如果这些饱受贫困所扰的弟兄姊妹们能更加努力一点,他们就不会缺衣少食。”[29]戴维斯支持关身语态的解读,认为“在圣经希腊文中,关身语态似乎是这两个动词的常规用法”。[30]但是罗普斯和亚当森所支持的被动语态[31]似乎更显合理一些。[32]被动语态暗示:“让别人来喂饱他们,给他们穿的吧!”同时表明说话之人无意亲自这样去行。奥斯特利提出,说话的人可能误用了耶稣在马太福音6:25-30的教导,于是敬虔地建议穷乏之人要好好倚靠神,并保证神会供应他的需要。[33]如果这人实在无法提供衣食等物质上的帮助,那么这样同情的说法是一件颇有价值的服侍,可以给困苦的灵带来振奋和力量。但不管是哪种语态,说话的人都显露出没有行为的信心,无法满足基督徒社群里贫困成员的需要。

 

却在实际需要上一无所为,清楚地表明这里的情况并不是真心想要帮忙却无能为力。相反,这是有人号称有信心却没有任何行动的意愿。这个善于宽慰人的、敬虔的“坐着轮椅的慈善家”[34],没有亲自扶困济贫的任何意图。de)表明了他口中热情的话语与实际行为之间的巨大反差。一无所为mē dōte,字面意思为“你不给”),也许我们可以把它称为集合复数(collective plural[35],但是它的确暗示读者,因为他们容忍如此虚伪的讥诮发生,实际上在这悲剧性场面中同样要承担部分罪责。

 

实际需要的字面意思是“身体所需要的东西”,在新约中仅见于此,但在世俗希腊文献中颇为常见。尽管这里直接所指的是所需的食物和衣物,但雅各似乎有意将人生存和健康生活所需的一切必需品都包括在内。

 

雅各用一个修辞性反问句结束了这幅假想的画面:“这有什么益处呢?”这表明了他对如此“信心”的看法。这一反复的质问(14节),再次提请读者承认这种信心的无用。它对说话之人和穷乏的弟兄姊妹都没有任何益处。

 

3)没有行为之信心的应用(17节)
 

同样,信心自身,若没有行为相伴,就是死的同样houtōs),“按此方式,类似”,表明通过刚才的例子类推到没有行为的信心,可以得出这样的应用。我们所观察到的现象让我们得到了这样的原则。在第15-16节的例子中所见的个人行为,如今被推广到这人声称自己拥有的信心hē pistis)上。

 

雅各并不是要贬低信心的价值。泽尔(Zerr)正确地指出:“信心是一个大原则,没有它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一位基督徒。”[36]但是,如果一个人只是号称有信心,却没有行为相伴或者按照更字面的意思翻译为“当前或许没有表现出任何行为”,那么这种推论并不适用。这里再次使用了第三类条件从句,没有明确地说明这是一件已经发生的事情。它假定我们可以合理地期望信心生出行为来,但是每个具体的案例需要以此为试验。这里的例子所描绘的案例是,有人自称有信心,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行为。这正是雅各所谴责的“信心”之致命缺陷。“生命是动态而多产的,所以活泼的信心一定会生出好行为的果子。”[37]这个例子要求信心产出于社会有益的行动;但是在应用中,雅各却将其称为“(道德或宗教的)行为”,因此赋予了这个要求更大的范围。伊斯顿说,雅各并没有指责这些只有信心没有行为的人“是反律法主义者,而是说他们的信心缺乏道德果效;他们赞美德行(16节),自己却不去实践”。[38]

 

于是,读者不可避免地要得到这样的结论:信心自身,若没有行为相伴,就是死的。正如亚当森所见:“这种信心徒有其表,却缺乏效力——‘外在行为的缺乏,显明内在的死气沉沉’。”[39]短语自身kathʼ heautēn),也许指的是:这样的“信心”在“自己内部”就是死的,或者说其内在本质没有活力。因此,罗普斯正确地强调说,雅各在这里并不是简单地用信心和行为进行对比,而是拿死的信心和活的信心进行对比。[40]伦斯基解释说,这个短语的意思是“根据它自己的表现”。它本有极好的机会可以显明自己的生命,但行为的缺失却证明自己毫无生气。[41]考虑到这个短语在原文中被放在句子的最后,紧接着就是死的之后,所以它所强调的是“没有行为的信心不仅指向这人生命中别的什么东西是死的,而且说明信心本身就是死的”。[42]真正的信心应当像一棵有生命力的树,通过结出行为的果子来显明自己的生命。“行为不是‘附加’在信心之上可有可无的东西,就像呼吸不是活着的躯体所‘附加的’可有可无的功能一样。”[43]请见2:26。和保罗一样,雅各相信在判断某人自称的信心是否真实上,“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2.没有行为的正统信仰是贫瘠的(18-20节)
 

雅各进一步指出,这种无用的信仰甚至可能是所谓正统信仰。一个人自称拥有正统的信仰,并不能保证他拥有活泼的信心。如果信心不能产生任何行为,就会因其无用而被定罪。

 

我们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依赖于我们对第18节的理解。通常,雅各的话语清晰而有所指,但是在这一节中他所采用的结构和要表达的意思却存在一些问题。想要建立这一节精确含义的努力,对注释家们的创造性是一项极大的考验。布莱克曼把这一节称为“新约中最难解的经文之一”。[44]其不确定性在于:(1)“有人会说”指的是谁?(2)他所说的都包含些什么?(3)“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中,“你”和“我”各自代表谁?这些问题彼此纠缠在一起。注释家提出了各种可能的方案,但是我们需要很长的篇幅才能一一列举。[45]虽然我们并不排除其他方案成立的可能性,但我们自己的看法是:“有人”指的是一位反对雅各观点的人,这一节前半句话是他的反对意见。因此,我们假定雅各在这几节经文中阐明了反对者的意见(18节上),对他的反对意见给予了回应(18节下-19节),并且以向反对者提出一个探讨性的引用作为结束(20节)。

 

1)反对者的声明(18节上)
 

但是有人会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在原文中常见的转折性小品词alia,通常都会译为但是;它指的是话题切换或明显的对比。[46]它也许有一点强调的味道,但这一句开始的惯用语句allʼ erei tis但是有人会说)保持了常用的转折性,是一种给出反对者意见的惯用方式(罗9:1911:19;林前15:35)。普通读者可以假定,作者在这里要引入某种辩驳的观点。将来时的会说暗示,作者预计有人会反对刚才的教导(14-17节)。不定代名词(tis)搁置了反对者的身份;作者的主要关切点在于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里的上下文,有人提出,说话的人是在温和地代替雅各说话[47],或者是雅各的同盟者——一位赞成雅各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48]。但是,若没有进一步说明,我们很难确信普通读者可以得出如此的解释。

 

当反对者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时,这话是向谁说的?自然的假设是,这是直接针对雅各的异议。但是其中两个带有强调意味的代词却造成了某种困难。可以表示雅各,而则代表反对者。但是这正好调转了两人的观点[49],因为雅各坚持信心需要行为,而反对者仅仅强调信心。因此,有人认为说话的人是雅各的同盟者,或者是一位职业仲裁者。

 

伦斯基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认为说话的人是第三方,而这句话并非针对雅各,而是针对因为坚持“只要信心”而心情不定的教会成员。[50]作为雅各的反对者,他想要认同这位烦恼的成员,鼓励他站稳自己关于信心的立场,不要顾及雅各对行为的强烈坚持。他希望这位动摇的成员坚定地知道,尽管雅各提出反对,但唯有他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可以拯救他。对这种观点的反对意见是,按照哲辩形式的文学风格,作者引用的话语应当直接来自于受到责难的一方。尽管我们怀疑,双方是否一定要采用希腊文的哲辩形式来解决争端,但事实上,伦斯基的观点并不违反哲辩形式的原则,因为这位第三方的确承认自己就是雅各所责难的一方。因此,我们就有对抗的双方同时想要赢得第三方的支持。在这种“半对话”的情势下,雅各把自己称为“我”方,是一件极为自然的事情。

 

罗普斯解决这个难题的方法,是不把强调性的代词“你”和“我”理解为指代某个人 ,而是“有人”和“另一人”的意思。他认为雅各的用词“只不过用了更形象的手法来刻画两位想象中的人物”。[51]新英文圣经采纳了这种意见:“这里有人说他有信心,而另一人指出他的行为”。于是,通过泛指的方式消解了反对者任何可能的特定身份问题。霍奇斯(Hodges)反对说,这样使用两个强调性代词的方式“显得太过晦涩”,并且他指出,希腊文有各种各样的成语“可以表示‘有人……另有人……’”,于是大大减少了罗普斯的建议成立的可能,使其近于不可能。[52]这两个强调性人称代词(su and ego)各自的含义,显然是由于上下文所造成的。按照这种看法,人们普遍认为:反对者提出,既然人各有不同的恩赐,那么当然有些基督徒的行为出众而另一些的信心坚固,教会里双方应当彼此共存。他宣布信心和行为是价值相当的两种不同美德,对雅各的立场构成了直接的攻击。

 

另一种建议的解决方案是,在第一个动词后面加上标点,将其变为“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于是将反对者的话语限制在第一个动词上。于是,第二个动词就变成了雅各回应的开始。这样一来,下面的两种解释都可以成立。一种观点认为,反对者是在挑战雅各的信心。据此,韦斯科特和霍特的希腊文新约圣经在页边注上提出,或许可以在第一个动词后面加上问号:“你有信心吗?”莫法特则倾向于感叹号:“你宣称自己有信心!”意思是说:“你这样高度宣扬行为!你知道什么是宗教信仰吗?”[53]然而,威尔德(Wird)提出,反对者意在尽量减少自己与雅各之间的差异。反对者“只是说(雅各)有信心。他的意思是,‘你和我们的立场相同,你是我们中的一位’”。[54]但是,将反对者的话语限定在第一个动词上的做法本身并不值得推荐。看起来,我们最好将两个动词都视为同一个说话的人的话语;他站在雅各的对立面。在新国际译本中没有译出的Kai(“和”),在原文中将这两个动词联系在一起。

 

但是,反对者的意见到底到何处为止?对此,解释者们也无法达成一致。有人认为他的话直到第18节结束,也有人认为一直要到第19节、20节、23节甚至26节为止。但是,第18节后半部分明显是对持有反对意见之人的挑战,因此最好将其视为雅各的回应。我们认为,反对者的话仅限于“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一句。通过引入古代作者尚不知道的引号,许多现代英文译本清楚地支持这种观点。[55]罗普斯[56]、温克勒[57]、伦斯基[58]、迪贝利乌斯[59]、米顿[60]、基斯特梅克[61]等不同的译者也接受这种观点。

 

2)对反对者的挑战(18节下-19节)
 

雅各用尖锐的挑战迎接反对者。他要求对方将没有行为的信心显给他看(18节下),并提醒他注意没有行为的正统信仰之真正性质(19节)。

 

①有行为的信心之示范(18节下)

 

雅各对反对者的挑战,可以精确地表述为:请给我看你没有行为的信心,而我也通过我的行为让你看见我的信心deixon)要求反对者用明确的行为,直接在雅各面前(moi)“显明”或者“表现”出自己的信心。鉴于信心不可见,他所宣称的信心hē pistis)只有依靠行为tōn ergōn)才能证明;这正是雅各所坚持的伴随真正信心的“行为”。(亚当森指出,雅各的说法有一个限制,“就是仅仅针对一位正常人,而不是要求一位无助的残疾人用行为显明信心——只有神才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有没有信心”。)[62]这个挑战暗示,若这人的“信心”本来就“没有”(choris,字面意思是“脱离”)[63]行为,那么他不可能显明自己的信心。而不能显明自己的信心,将会证明他不具备真正的信心。信心和行为互为依托,不可分割。

 

雅各自己愿意参与这一挑战,也自信完全可以做到:“而我会向你显明——通过我的行为——我的信心”(And I unto thee will shew by my works my faith,罗瑟拉姆译本)。前置的“向你”二字(unto thee),强调了雅各自己愿意给出证据,证明他能做到自己向反对者提出的要求。这种证明会“通过”(ek),或者“出于”行为而提供,其真正的源头正是由信心所生出的行为。雅各可以从描述自己的行为开始,证明行为背后有着某种更深刻的理由。这些行为能够证明他的信心,因为没有信心他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在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上,信心都是主要的因素。正如马达需要通电才能产生动力一样,基督徒必须以真正的信心为动力,才能产生好的行为。”[64]雅各并不与那些坚持认定自己生命中有信心的基督徒争辩,而是否定这种自我宣称的并且没有产生任何外在行为的“信心”之有效性。

 

我们需要注意雅各的答复所采用的精巧文学结构。他用交叉配置的手法,优美地将他想要强调的要点联系起来。

 

你的信心         脱离行为

 

 

 

通过我的行为      我的信心

 

②没有行为的信心之特征(19节)

 

雅各进一步挑战反对者,提醒他注意没有行为的正统信仰之真正性质。你相信只有一位神。在动词前面加上第二人称单数的代词(su),这是一种强调的手法。雅各开始直接挑战反对者的立场,也就是他所珍爱的正统信仰。“你相信只有一位神”也许是一个疑问句[65],但是将其视为对事实的陈述则更有震撼力。雅各并不是要质疑反对者所“相信”的内容。他所持有的是强调独一神论的正统信仰:“只有一位神”。动词性构造你相信,“表明对话者在智识层面上承认这一信条(pisteueis hoti),而不是每个基督徒独特的信念和委身,比如顺服等方面的问题(pisteueis加上en或者eis引导的间接受格的名词)”[66]。此人所信的到底为何,不同的抄本证据有着可观数量的异文变体。[67]新国际译本的翻译是只有一位神,强调了独一神信仰的特质,与犹太的正统保持一致。美国标准译本的翻译是“神是独一的”,与基督教教义中神位格的统一性保持一致。文本批评家们对原文为何,意见各不相同。[68]但是,不同的异文在含义上并无本质的不同。所有异文都表达了犹太认信中起首的一句,就是根据申命记6:4-5而来的“示玛”(Shema)——每个敬虔的犹太人都会在早晨和晚上诵读这几节经文。作为犹太基督徒,雅各的读者也可能经常在敬拜中使用这段经文。这种犹太教和基督教共有的基本信仰告白,被雅各用来代表所谓的正统信条。雅各并不打算给出完整的基督教信仰告白;他甚至没有提及基督与一神论(monotheism)的关系问题(参林前8:4-6;弗4:4-6;帖前1:8-10)。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基督徒,都非常重视他们的独一神信仰,认为这是让他们有别于信奉多神的异教信仰之地方。

 

好的!”(kalōs poieis,“你做得不错”)表达了雅各对这种认信的赞成。这个句子不尽然是反讽;雅各不太可能轻视这样基本的信条,他也绝不会瞧不起别人对正统信仰的真心认可。到此为止,这样的认信无疑是“好的”。“正统信仰总是好于异端。”[69]但是,雅各痛苦地意识到,仅仅在智识上认信有着可悲的不足之处,甚至比无用还糟糕。雅各用令人震惊的话语粉碎了这种毫无行为的所谓正统信仰之价值:甚至鬼魔也信——并且战兢。通过使用甚至kai)一词,雅各将没有行为的信心置于鬼魔的层次上。鬼魔也相信有一位超越的神。在鬼魔中间也没有无神论者或者怀疑论者。

 

在古典的希腊文中,鬼魔ta daimonia)常用来指代异教的神祇(参徒17:18),但是这里的含义明显是指我们在福音书中常常读到的看不见的邪灵。在格拉森鬼附之人的故事中(可5:1-10;路8:26-33;另参可1:23-24),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鬼魔持有何等的信仰。这些邪恶的超自然灵体,不断地想要控制和折磨人,但也完全承认神的存在和全能;另外,它们知道神完全而且一贯地是它们的敌人。但是它们所相信的并不能改变它们的品格和行为,也不能改变它们未来的命运。它们阐明了一个悲惨的真理:“信仰或许正统,品格依然邪恶”。[70]

 

这种相信带给鬼魔们的唯一效果就是它们内心的反应——战兢phrissousin)。这里所用的动词,在新约中仅见于此,其含义是“汗毛倒竖”,表示因为恐惧而汗毛竖立的景象。动词的现在时态表示,这是鬼魔实际面对永恒真神时特有的反应。这个词并不完全适用于灵体,但它有效地刻画了鬼魔们面对神的时候那种极度的恐惧战兢。它们对神的存在和大能深信不疑,但是它们所相信的并没有为它们带来平安或拯救。它们清楚地知道,等待它们的覆灭命运就掌握在无限的、完美的神手中(太8:2925:41;路8:31)。

 

的确,“这里提到鬼魔,反映了1世纪人们认为确有鬼魔存在的普遍理解”[71],但是我们没有理由推测,雅各认为这种理解不正确。我们完全赞同罗伯茨的说法:

 

我们不能将圣经中提到鬼魔,归因于迷信或精神错乱。神的话语明确地告诉我们,鬼魔确实存在。相信鬼魔的存在,并不比相信神、基督、圣灵或撒但存在更难。[72]

 

当代重新兴起的神秘学(occult),再一次将鬼魔世界的现实悲剧性地推到了突出的地位上。[73]

 

3)对反对者的呼吁(20节)
 

你这愚蠢之人,你想要证据证明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用处吗?罗瑟拉姆译本的翻译保持了这个尖锐的呼吁在原文中的语序:“但你是否愿意知道,你这愚蠢的人!信心离开行为毫无用处?”新国际译本没有翻译的de(“但是”),表明作者有意要联系前面所说的话。这个小品词也许带有转折的意味,要引出某些对比的事情;但是在这里,我们最好认为它表示继续[74],暗示作者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说明。这个提问直接针对反对者,自然地跟随在雅各刚才对没有行为之信心的挑战后面(18-19节)。雅各对自己推理的正确性深信不疑,于是请求反对者指出他立场上的错误。

 

你想要证据证明theleis gnōnai),或“你愿意知道”,暗示反对者不情愿面对这个问题。他不情愿同意摆在面前的真理,并不是因为此事难以明白,而是因为他心里不情愿承认。翻译为“知道”的过去不定式,也可以表示“承认”或“坦承”,这是呼吁反对者采取确实的行动,对真理加以承认。他若拒绝这样做,就表明了他心里乖僻的念头。

 

在这呼吁中间插入的直接呼语,你这愚蠢之人ō anthrōpe kene),暗示作者对反对者非常不耐烦。希腊人一般吝于使用“你”()这个词。温克勒指出,它“在新约中,只用在表示恳求或责难上”。[75]愚蠢的正确含义是“虚无”或者“浅薄”,表示反对者固守这种没有行为的信心,因此缺少良好的道德感与活泼的信仰。特伦奇说,这个形容词用在人身上,总是暗示“这人不仅在善上虚无匮乏,而且因为人的道德天性不可能处于真空之中,因此他必然被恶所充满”。[76]迪贝利乌斯说,有时候这个词可以形容一个人愚蠢地夸口,所以他建议翻译为“你这自吹自擂之人!”。[77]但是,反对者的错误并非夸口;相反,他的过犯似乎是诚实地拒绝承认自己的立场有问题。雅各在这里所用的称呼,似乎从语言学上等价于耶稣在马太福音5:22中所说的raka(“拉加”),即“头脑空虚、麻木、愚笨之人”。[78]赫瑟提出,雅各在这里所用的术语,暗示“缺乏真正本质性的价值,与反对者根据自己死掉的信心所幻想出来的价值相对”。[79]

 

雅各请求反对者承认,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用处。这里的信心带有定冠词,指向前面所讨论的信心之性质。同样,行为前面也带有定冠词,表示活泼的信心所产生的行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本质上是毫无用处argē)的,或者说“一无所获的”。“毫无用处”这个形容词,表示投资金钱而没有获利,或者种地而毫无收成。它用在救恩上则表示一无所获。公认经文使用了异文“死的”(参17节)。[80]尽管这种异文有很好的抄本证据支持,同时还保留了某种精巧的双关语ergōnargē(“行—不行”,works--workless),但更可能是抄写员根据第17节和第26节,将这个较不常见的单词替换成了常见的“死的”这个词。

 

20节明确地带有过渡的特征。考虑到它所用的连接性小品词,我们将它并在前面几节经文中。因此,它呼吁反对者承认雅各刚刚给出的结论。正如莫所说,第20节“重述了整个小节的要点;没有行为的信心不能‘拯救’(14节),没有‘益处’(16节),是‘死的’(1726节),毫无用处”。[81]作为过渡,这一节也展望了后面要讨论的部分,要求反对者认可雅各用亚伯拉罕和喇合的一生为例所给出的原则。

 

(二)借着行为显明得救的信心(21-25节)

 

在阐明如何试验无效的信心、澄清没有行为的信心毫无作用之后,雅各转而通过圣经的实例阐述:让人得救的信心通过所带来的行为显明自己。作为证据,他引用了旧约中有关亚伯拉罕(21-24节)和喇合(25节)的记录。这两个例子都以一句要求肯定回答的修辞性问句起头。

 

1.亚伯拉罕的信心带来行为(21-24节)
 
1)亚伯拉罕信心的证据(21节)
 

难道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被视为义人,不是因为他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的行为吗?原文的语序突出了这个主动表达信心的代表性人物之超卓身份:“亚伯拉罕我们的祖宗——难道他不是因行为而称义吗?”(杨译本)。[82]亚伯拉罕的例子对读者有重大的影响力。他是犹太人最著名的祖先,一位因信心而与神建立亲密关系的人。犹太人不会接受任何与亚伯拉罕的经验相反的立场。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这个短语,与读者是犹太基督徒的看法完全相符[83],但是并不能完全证明这种观点[84]。尽管这是一个“犹太文献中的常见用法”[85],但基督徒也毫不避讳地使用这种说法。作为犹太基督徒的保罗(罗4:112)甚至在单独提到外邦基督徒时也用这个说法(罗4:16-17;加3:729),甚至外邦基督徒自己也用它(《克莱门一书》〔1 Clement31:2),因为亚伯拉罕被认为是所有信徒在属灵上的祖宗(罗4:11)。新约作者将亚伯拉罕视为信心的代表,并广泛引用他信心生活的不同方面为例。[86]

 

修辞问句中的否定词ouk表明[87],雅各期待读者承认,当亚伯拉罕将儿子以撒献在祭坛上为祭时,是“因为他……的行为……被视为义人”(ouk ex ergōn edikaiōthē)。“因为……行为”,更字面的翻译是“出于行为”。这个短语被强调性地放在动词之前,表示称义的缘故或理由,而非方式。复数的“行为”,可被视为表示范畴的复数。但是显然雅各认为,献上以撒一事是亚伯拉罕故事的高潮,显明了亚伯拉罕一生从信心生出行为的特点。亚伯拉罕在顺服神的问题上经受了最大考验,证明神在他生命中处于最重要的位置。从此以后,圣经再也没有提到神对他还有进一步的考验。他从信心生出的行为,是雅各坚持认为行为应当产生于活泼的信心之最佳例子。

 

不定过去式的被动语态动词被视为义人,表示一件史实——在创世记第22章中所记载的神对亚伯拉罕因信心而生出的行为之回答。在创世记22:12里,神回答说“现在我知道”,这是神对亚伯拉罕品格之宣告,确认他的信心是真信心。雅各预计读者熟知这个动词(edikaiōthe)。它大体上有两种不同含义:(1)“无罪开释,宣告无罪或视为义人”,其反义词是“定罪”(出23:7;申25:1;赛5:2353:11;太12:37;路18:44;罗3:245:1);(2)“证明或显示”某个行为是明智的、公正的(赛42:2143:9;太11:29;路7:2535;罗3:4;提前3:16)。前者一般被称为法庭用语,表示神嘉许某人,在基督赎罪的基础上宣告他为义(罗3:21-26)。但是很清楚,雅各在这里的辩论中并没有暗示法庭上的称义;相反,他想说的是神因为亚伯拉罕从信心发出的行为,证实亚伯拉罕具有义人的品格。因此斯科菲尔德(Schonfield)的翻译是:“难道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不是因为行为而被证明无罪吗?”[88]另外,塔斯克[89]、沃恩[90]等注释家认为,这个动词在这里的意思是“被证明、显明为义”。因此,当亚伯拉罕愿意献上自己儿子为祭的高潮时刻,神的话语宣告亚伯拉罕“因为他的行为而被认为是义人”。

 

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记载了这件被神大加称赞、因信心而激发的行为。希伯来书11:17-19是新约中唯一另外一处也提到创世记22:1-18的地方。这里的过去分词表示亚伯拉罕的行为先于神的宣告;神对亚伯拉罕的判断是“出于”(ek)他献上儿子为祭的行为。尽管创世记第22章描述说,当亚伯拉罕举刀之时,神叫停了他的献祭,但是这里不定过去式的用法却认为,在亚伯拉罕的意图中,这已经算是一件完成了的事。

 

他儿子以撒表明亚伯拉罕的行为需要付出令人心碎的代价。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11:17-18),神对亚伯拉罕的试验中最艰难的部分是,命令献上以撒似乎完全违背神的启示,因为以撒是应许的承受者。唯有亚伯拉罕活泼的信心,可以让他从以撒的复活中找到与神和好的盼望(来11:19;参创世记22:5里亚伯拉罕所用的“我们”一词)。信心发出的行为,引发了神进一步的宣告。这是神向亚伯拉罕确认,他多年之前所存的简单信心,如今已蒙神悦纳。

 

从字面上看,雅各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2:21),与保罗教导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3;加3:6,新美国标准圣经及和合本),二者似乎存在矛盾。但是,若我们在各自的上下文中比较这两个教训,立刻可以看出它们指的是亚伯拉罕生命中不同的事件。保罗提到的是创世记第15章里亚伯拉罕最初称义之事——尽管看起来他无法再生孩子,他却相信神的应许;雅各提到的是创世记第22章,神因为亚伯拉罕出于信心的行为而宣告他为义,让亚伯拉罕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在神的面前蒙了悦纳。上述两个例子中,称义都是神对亚伯拉罕活泼信心的回应。用克兰菲尔德(Cranfield)的话说:

 

雅各和保罗同样相信,第23节引用的创世记15:6(“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是绝对的陈述。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他的行为(在创世记第22章中愿意献上以撒等行为),并不能为他挣得“称义”(在创世记第15章中,我们已经听到神宣告他称义了);它们不过是信心的果子和外显的证据而已。[91]

 

雅各引用了创世记第22章的事情,因为它清楚地显明了雅各的立场:真信心与信心发出的行为不可分割。“如果没有行为,亚伯拉罕无法称义;但这是因为,缺少行为就意味着他没有真正的信心。”[92]保罗也相信,让人称义的信心必须是可以生出行为的信心;他要求基督徒具有“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6;参弗2:8-10;提多2:143:8),便可以让我们明确看出这一点来。

 

2)亚伯拉罕生发行为的信心所带来的结果(22-23节)
 

神的试验显明亚伯拉罕的信心能够生出行为。现在雅各提醒读者注意试验的结果。单数的可见表明,雅各现在提醒反对者注意,上述证据支持自己的立场(18节)。亚伯拉罕的行为对信心构成支撑,并让信心达成正确的目标(22节);它们让他最初的称义获得最终的成就(23节上);它们帮助他与神建立了亲密的友谊(23节下)。

 

①信心的成全(22节)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他的信心因着他的行为才得成全。我们不能肯定这句话的标点符号。如果这是一句疑问句[93],那么雅各就是在询问反对者是否承认前面引用的例子所导出的结论。如果这是一个陈述句,那么雅各就是想通过前述的例子得出逻辑上的结论。后一种解释更有可能成立。迪贝利乌斯认为,如果这句话是要责难反对者,大概前面会出现某种称呼。[94]现在时态的动词“可见”,暗示雅各通过上例所得出的两个事实是如此明显,反对者不可能对它们的真实性视而不见。雅各采用单数动词,表明每个人都必须亲自考察这样的属灵现实。佐德易阿特斯说:“福音不是一组需要理解和记忆的知识,而是每个人需要亲自体会的东西。”[95]

 

他的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是通过上面的例子所建立的第一个事实。信心一词前面带有定冠词(hē pistis),指的是亚伯拉罕的信心。尽管在第21节中没有提到信心,但雅各预设这种信心的存在,作为对亚伯拉罕行为的解释。没有信心,绝不会出现这样的行为。这句话阐明了他的信心活泼、生动、能够带来行为的本质。并行sunērgei)一词,则断定亚伯拉罕的信心和行为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这个复合动词的含义是“一起合作”,指的是两种相互独立的力量一起同工。但是,雅各绝不是表示,信心和行为是两个地位对等的伙伴,一起合作来成就他所说的目的。显然,雅各不会教导这样的混合主义神学。我们也不必过分强调复合动词的前置词sun。对于这个词,我们似乎将其解释为辅助性和支持性的“协作”比较好;亚伯拉罕的行为支持了他拥有活泼信心的事实。

 

动词的过去进行时暗示,行为与信心的同行不仅限于上面一个例子,而是亚伯拉罕信心生活的特点。“信心是行为的动机,若没有信心,人绝不能发出信心的行为,就像没有果树就绝不会有果子一样。我们不能说树上的果子与果树合作,但是我们可以说果子帮助我们认识到树的种类和性质。”[96]这一节强调了活泼的信心与基督徒的行为是不可分割的。尽管路德对雅各的教训深感不安,他自己却在《罗马书注释》的前言中,写下了与雅各完全相同的话语。

 

噢!这信心是何等生动、迅捷而强大;因此它别无它途,必不停地行各样善事。它不会询问是否应当行善,却在疑问出现之前就已经行了,并且总是如此行。没有善行的人,是没有信心的……是的,行为和信心不可分割,就像我们不能将火焰与燃烧和闪烁分开一样。[97]

 

亚伯拉罕的经历进一步显明,他的信心因着他的行为才得成全。这句话暗示他从前就有信心,但并不是说他从前的信心有缺陷、不充分,因此神无法宣告他称义。“实际上,称义的信心并无程度上的差异。人或者有信心,或者没有。”[98]动词才得成全eteleiōthē)的基本含义是“结束,达成目的”,而这里的被动语态表明,是神借着这种经历,让亚伯拉罕的信心完全实现了目的。起初因为看见亚伯拉罕的信心而宣告他称义的神(创15:6),为这信心设立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这目标就是通过信心,亚伯拉罕应当与神建立亲密的关系,自愿将神放在他生命中各个领域之首。借着创世记第22章所记录的事件,这一目标已经有效地达成了。因此,“因他做的事情”,因着他的“行为”,“他的信心……才得成全”,实现了预定的目标。行为显明了产生行为之信心的关键性质。一棵果树得以成全,实现了预定的目标,是因为它生出了果子。所以,“只要有真正的信心,必能开花结果,产生相应的行为”。[99]

 

②圣经的应验(23节上)

 

引入了亚伯拉罕的信心所发出的超卓行为之另一个结果: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对雅各而言,神针对创世记第22章所发生的重要事件给予亚伯拉罕的宣告,并没有取消圣经在创世记第15章断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有效性;相反,它显明早前称义所隐含的后果。30年前[100],当神告诉尚无子息的亚伯拉罕说,他的后代要像天上众星一样繁多时(创15:1-5),亚伯拉罕信神。这里的语法结构(动词加上表示个人关系的间接受格名词),不仅意味着亚伯拉罕相信了神所说的话,而且他信心的中心是神本身,坚信神的属性可以保证这应许的成就。他对神的应许之绝对信任,“就算为[101]他的义”(创15:6)。动词算为logizomai)的意思是“归算,计算”,表示某物被算在某人的头上,与另一物具有同等的力量或分量。神接纳亚伯拉罕的信心,认为这足以构成他向他施恩的基础,其价值与“义”相当——尽管作为一个罪人,亚伯拉罕并不能在绝对意义上具有这样的“义”。是“义人”的品格特征,只有满足神所要求的所有义务(对神的义务和对他人的义务)之人,才能算为义人。神接纳亚伯拉罕全然信靠他话语的态度,认为这等同于信心必须产生的各样义行。亚伯拉罕的信心可以被算为义,“因为它从原则上已经蕴含了产生所有公义的种子”。[102]在创世记第22章里,亚伯拉罕的顺服行为揭示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之真正性质和潜力。

 

至于献上以撒“成全”了创世记15:6神宣告亚伯拉罕称义一事,罗普斯[103]和梅厄[104]等注释家的理解是,雅各声称,亚伯拉罕最初称义的历史记载具有某种预言的性质。但是另一些人,比如莫,则认为不必将创世记15:6称为“稍后在亚伯拉罕的生活中被‘成就’的预言。相反,雅各的意思是,这一经节的最终意义和含义,体现在亚伯拉罕顺服的一生中”。[105]因此,雅各从创世记第22章开始,接着指出其中记载的关键事件是创世记15:6“亚伯拉罕信神”的逻辑后果。雅各承认创世记15:6所记载的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一件历史事实;但是在考察后续的事件时,他发现神接受这种信心,其中包含着对出自信心的行为之期待,就像创世记22:1-14所显明的那样。意识到让人称义之信心的真正性质,雅各认为神在创世记第15章里将信心算为义而接受的想法,必须以创世记第22章里无条件顺服的故事最终显明出来。通过考验亚伯拉罕的信心,神明确地启示了多年之前他接受为义的信心所必须蕴含的特征。亚伯拉罕的顺服引出了神在创世记22:16-18中的宣告,而雅各认为这一宣告证明了活泼的信心必须以行为表达的观点。克兰菲尔德说:“如果没有行为,亚伯拉罕无法称义;但这是因为:缺少行为意味着他没有真正的信心。”[106]

 

③与神为友(23节下)

 

亚伯拉罕的故事之进一步后果是,他又被称为神的朋友。这句话并不是前面所引经文的一部分,雅各也没有附加任何经文来支持这一说法。旧约也没有任何地方记载说,亚伯拉罕在世的时候曾经获得这样光荣的称号,尽管创世记18:17-18记载耶和华的话语说,他所要做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明显暗示了这样的亲密关系。神承认亚伯拉罕是自己的亲密朋友,能够理解神的目的,并愿意参与神的计划;神也按照亲密朋友来待他。被动语态的被称为,清楚地表明亚伯拉罕并没有厚颜无耻地把这个称号用在自己身上。在历代志下20:7里,约沙法王向神祷告的时候,曾用“你朋友亚伯拉罕”的说法(七十士译本作“你所亲爱的”),在以赛亚书41:8里,神亲自说“我朋友亚伯拉罕”(七十士译本作“我所爱的亚伯拉罕”)。尽管雅各参考创世记第18章称亚伯拉罕为神的朋友,但显然在他写作这封书信的时候,这个称号已经流行了很长时间。[107]在当今的阿拉伯世界里,这是亚伯拉罕独享的称号。

 

神的朋友这个说法并不是说亚伯拉罕主动结交,与神做了朋友。相反,这个短语表示亚伯拉罕非常荣幸,因为神接纳他为友,让他享有神的爱和亲密。但是,显然神对亚伯拉罕的爱要求亚伯拉罕要有对神的爱。朋友Philos)一词,表示在共同兴趣和爱好基础上,两人彼此相爱。雅各使用这个短语,意在提醒人们注意亚伯拉罕所享有的与神亲密的奇妙特权。在楼上的房间里,当我们的主与门徒分享神所托付的真理时,他曾将同样的称号冠在自己的跟随者头上(约15:14-15)。但是,正如塔斯克所见:“不管是在亚伯拉罕的例子还是在众使徒的例子中,他们能够得到如此尊贵荣耀的称号,完全是因为神的恩典。”[108]

 

3)亚伯拉罕例子的结论(24节)
 

你们可以看出,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在确保自己充分驳斥反对者的观点(18节)之后,雅各重新使用了复数的你们horate),把自己的结论抛给所有的读者。这句话是对第14节的回答,我们不能离开结论的后半句,孤立地强调前半句话。尽管建立在亚伯拉罕的例子之上,但现在的结论足够普遍,并不局限在亚伯拉罕一人身上。这里的动词称义也换成了现在时态,表示神惯常的做法。

 

如果我们不充分考虑结论后半部分附加的否定,那么这种由肯定和否定共同构成结论的方式会让人大吃一惊。布莱克曼认为,雅各的结论“故意与保罗作对”。[109]但我们不必接受这样的假设。我们更赞成普伦普特里的观点:“圣雅各的教导不是想要……与圣保罗作对,甚至也不是想要纠正因此导出的错误推论,而是完全相互独立;甚至雅各的书信在时间上更早,是完全按照雅各自己的套路和思想演进。”[110]

 

我们不可将雅各的教训理解为,一个人可以没有信心,单单凭着行为就宣称自己有了“义”。考虑到他坚持信心与行为不可分割,他在写作的时候甚至没有必要小心自己被人如此地指控。对于上述指控,雅各一定会像保罗一样坚决地拒绝。雅各坚持认为,任何人若自称因信称义,就必须通过其信心所产生的行为来证明自己。他结论的第二部分证明,雅各承认因信称义是第一重要的。美国标准译本的译文是“而不仅因信”(and not only by faith),将强调放在了“信”上面,没有恰当地表现出“仅”这个词的力度——原文中这个词放在句末,“不是因信而已”(not by faith alone)。“重点不仅落在行为的必要性上,而且强调了信心与行为牢不可破的关系。”[111]雅各相信因信称义,而这“信”是能够产生行为的信心。但是,在驳斥对手“单有信心就足够”的立场时,雅各在这里采用了对手的语气,否认他单靠没有行为的信心就能得救。雅各相信因信称义,但是这“信”并不是那种单纯的、没有任何行为的“信心”。雅各拒绝承认这样的信心是真信心。他要求一种有行为的信心。

 

2.喇合的信心带来行为(25节)
 

同样,妓女喇合称义,难道不是因她接待探子、又放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出去的行为吗?同样homoiōs)一词,强调他的第二个例子教导同样的真理,而难道de)一词似乎有意要暗示,喇合的例子与前一个例子在外表看来完全不同。正如莫所说:“如果有人反对说,亚伯拉罕的行为不过是他经历了神丰富的恩典之后理所当然的做法,那么他决不能说喇合也是如此。”[112]雅各引用的两个例子构成强烈的对比,暗示称义是普遍适用的真理。“他故意将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放在一起,”加尔文说,“为了更清楚地阐明,不管一个人的条件、民族、社会阶级如何,若无善行,无人可以被算为义。”[113]

 

第二个例子以某种平行的构造呈现出来。与第21节相似,雅各用一个疑问句挑战读者,希望他们进一步思考他所给出的例子;疑问句中的否定词(ouk)再次暗示,他们必须承认他的立场。例子中人物的身份也再次被强调性地提前:“同样,妓女喇合——难道她不是因为行为而称义吗?”(杨译本)。通过两个分词,雅各简略地介绍了喇合的行为,认为若要得出结论,不必给出太多的细节。

 

希伯来书11:31也用了妓女喇合这个称呼,强调她过往不道德的生活。罗伯逊说:“无疑,雅各书和希伯来书不是说她所放弃的卖淫是一种崇高的职业,而是特地以她为示例,显明神焚尽一切不洁的大能。”[114]妓女的称谓直接取自旧约的记载(书2:16:172225)。有人努力想要弱化这个词的道德含义,提出它的意思不过是“客店老板”[115]或“女房东”,或者是“拜偶像者”,但是从字面意思上我们无法排除这个词本来的含义。作为一个迦南妇女,她曾经屈从了遍布周围的不道德做法。

 

犹太人对喇合的故事很感兴趣,包括希伯来书在内,不同的传统都曾经论及她后来的生活。罗普斯总结说:“人们相信她成为一位真诚的外族归信者,与约书亚结婚,成为众多祭司和先知的祖先,其中甚至包括耶利米和以西结。”[116]她在希伯来书中地位崇高,显然是因为她的名字曾经出现在马太福音1:5基督的家谱中。

 

希伯来书的作者把喇合视为信心的英雄(11:31),但是雅各一点也没有提及她的信心。鉴于雅各及其读者熟知旧约里关于她信心的故事(书2:11-13),因此这里预设了她的信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图,雅各坚持认为喇合也因她的行为而算为义——喇合的行为是她拥有活泼信心的证据。雅各用两个分词短语给出了自己的证据。这两个分词都是过去分词,简要地陈述了某些历史事实。

 

喇合接待探子,就是约书亚派到耶利哥刺探情报的间谍(书2:1-14)。翻译为接待hupodexamenē)的分词,表示她把他们当作客人,欢迎他们,安排他们住宿。若不是她对以色列的神怀有信心,这种行为只能被认为是背叛了她的同胞。

 

雅各用了一个特别的词汇来说明喇合所接待的这两个人之身份。七十士译本在翻译约书亚记第2章时,将这两人叫做“男人”(andres)或“青年男子”(neaniskoi),而希伯来书11:31则把他们称为“探子”(kataskopous),但是雅各使用了“那些使者”(tous anggelous)来称呼他们。新国际译本译为探子,模糊了原文的含义。只有少数希腊文抄本用了“探子”[117],但是文本批评的编辑们一致认为,原文应当是“使者”。他们本是约书亚的使者,要将耶利哥城的情报带回,但是雅各断定喇合把他们当作“使者”来接待和提供保护,暗示她认为他们是神派来拯救她和家人的使者。约书亚记2:8-12见证了喇合对以色列的神的信心,表明她的信心是依据二手见证而来的;以色列的神她认出这两个希伯来人是以色列之神真实的见证人,然而他们是他派来救她的“使者”。她的信心通过行为完全显明出来。

 

雅各简要地记载了她与两个希伯来人见面的经过,并说她又放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出去(参书2:15-22)。分词ekbalousa)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行为,但是并不暴力。她关心他们的安危,匆忙地采取了行动。她放他们从另一个方向出去hetera hodō,字面意思是“从别的路上”)——没有从门出去,而是从窗户出去;不是径直返回营地,而是躲在山上(书2:15-16)。她的行为与亚伯拉罕完全不同,但是二者都证明了活泼的信心是生发行为的信心。

 

(三)信心与行为的联合(26节)

 

雅各用一个令人震撼的类比总结了他关于信心之试验的讨论: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新国际译本中没有译出连接性小品词gar(“因为”)[118],但它将这个原理与前面的讨论联系到一起,暗示雅各所讨论的内容依赖于这里给出的公理。如果他在这里所强调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不成立,那么他提出的试验信心的方法也没有作用,于是便证明了雅各的对手才是正确的。

 

正如或“如同”(hōsper)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类比,而houtōs)这个词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在这两对名词中,若缺少第二个事物,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死亡。这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二者并存的关系。每对名词中第一个前面有冠词,即“这身体……这信心”,表示泛化,代表它们各自的种类。但是每对名词的第二个则没有冠词,强调缺少的要素之关键性质。

 

当我们有着人类的“身体”,却缺少所谓“灵魂”这一要素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身体的“死亡”——这个词和第17节所用的一样,表示确定无疑的后果。雅各将人二分为物质和非物质,这是一种流行的说法;但是我们并不能肯定他拒斥帖撒罗尼迦前书5:23所暗示的三分法(灵、魂、体三个部分)。有些注释家,比如伦斯基[119],采取了这个词的基本含义,将灵魂pneuma)解释为“呼吸”;但当它与身体相对时,意思应当是神所赐予的生命本源(创2:7),让物质的身体获得了生机。若没有神所赐的灵魂,身体无法具备独立的生命。没有灵魂,它无非是一具无用的尸首。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给出了类比的主要部分。若没有行为,人自称拥有的“信心”无疑是“死的”,没有生命力,毫无用处。这里的死亡和前面的类比同样真实。埋藏在智识所赞同的信条中间、没有行为的信心,并不比一具尸首更有价值。使人得救的信心是采取行动的信心。正如埃普所说:“信心是首要的,但是为了显明信心的真实,必须伴随行为。尽管行为不能让人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但它们是拯救的自然结果。”[120]

 

这个类比次序非常引人注目:“信心”类比“身体”,“行为”类比“灵魂”。我们可能会觉得,将二者调换次序,用身体类比行为、灵魂类比信心更为合适。对此可能的回答是,这个类比的要点是,缺少第二样事物,那么第一样事物就必定死亡,而雅各所要建立的目的就是信心和行为不可分割。根据上述的讨论,这种类比顺序并非不恰当。福塞特的观察是:“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信心在所有层面上都与身体类似;而是说,没有真实的行为信心之形式,可以类比为没有赐生命之灵魂身体。这并不是说活泼的信心需要从行为中获得生命,就像身体需要从有生命的灵魂中得到活力一样。”[121]在说明这个试验时,“雅各所关心的不是信心需要‘附加’行为,而是人是否拥有正确的信心,或者‘有行为的信心’”。[122]

 

对信心的试验,与我们当前的时代不可避免地密切相关。它“对于那种不真实的、口头说说而已的宗教,对于那些宣称自己持守高级教义,却活在低级和自私生活中的人,提供了迫切需要的纠正”。[123]雅各并不鄙视正确教义的重要性,但是他坚持认为重视教义并不能代替在圣洁上的实践。基督信仰必须以积极顺服神的话语来表现自己的存在。

 

 

[1] Peter H. Davids, The Epistle of James,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p. 121.

[2] 马丁·路德在新约圣经1522年版的前言中所写。路德似乎只是在1522版里,才将雅各书贬为“一封不折不扣草木禾秸般的书信”。见John Dillenberger, ed., Martin Luther, 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 pp. 18-19。后来,路德也认识到了雅各书的贡献。

[3]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of James and Peter, The Daily Study Bible, pp. 84-87; Martin Dibelius, 'James.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Hermeneia—A Critical and Historical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pp. 174-80; Doremus Almy Hayes, 'James, Epistle of," in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3:1566-67; Robert Johnstone, Lectures Exegetical and Practical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pp. 214-18; C. Leslie Mitton, The Epistle of James, pp. 103-8; and Arthur E. Travis, 'James and Paul, A Comparative Study," Southwestern Journal of Theology 12, 1 (Fall 1969): 57-70。若要查考各种不同的看法,请参考Ralph P. Martin, James,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pp. 82-84

[4] Alexander Ross, The Epistles of James and John,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 53.

[5] John F. Macarthur, Jr., "Faith According to the Apostle James," in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33, 1 (March 1990): 28.

[6] Joseph B. Mayor,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The Greek Text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and Comments, p. 92.

[7] R. J. Knowling,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Westminster Commentaries, p. 53.

[8] ean加上虚拟语气,构成第三类条件句;它所描写的场景是未确定的,但是在现实中有可能会发生。

[9] Robert Young, THE HOLY BIBIE, Consisting of the Old and New Covenants, Translated According to the Letter and Idioms of the Original Languages.

[10] Johnstone, p. 203.

[11] H. Maynard Smith, The Epistle of S. James, Lectures, p. 140.

[12] Joh. Ed. Huther,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General Epistles of James, Peter, John, and Jude, p. 87.

[13] Alexander Maclaren, "Hebrews Chaps. VII to End, Epistle of James," in Expositions of Holy Scripture, p. 416.

[14] Johnstone, p. 205.

[15] 罗瑟拉姆译本、莫法特译本、修订标准译本和当代语言圣经也是如此。

[16] 新美国标准圣经、新英文圣经和今日英文译本译作“那信心”(that faith)。新国际译本、20世纪新约圣经、蒙哥马利译本、韦茅斯译本和威廉姆斯译本译作“如此信心”(Such faith)。

[17] Curtis Vaughan, James, A Study Guide, p. 57.

[18] Spiros Zodhiates, The Labor of Love, p. 14.

[19] Mayor, p. 93.

[20] 如果保留de,那么第15-16节就与第14节平行,给出了口头信心与现实情况的第二层差别。

[21] James Hardy Ropes,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of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p. 206.

[22] Zodhiates, p. 16.

[23] M. F. Sadler, The General Epistles of SS.James, Peter, John, and Jude, with Notes Critical and Practical, p. 40.

[24] Ross, p. 51, n.10.

[25] 复数是优秀的经典作家偶尔会使用的方式。见F. Blass and A. Debrunner, A Greek Grammar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pp. 74-75

[26] Marvin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1:743.

[27] Knowling, p. 54.

[28] Simon Kistemake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and the Epistles of John, p. 89.

[29] Kistemaker, p. 89.

[30] Davids, p. 122.

[31] Ropes, p. 207; James B. Adamson, The Epistle of James, p. 123.

[32] Ropes, p. 207认为,若要清楚地表示关身语态,“按照新约后来的用法,必须使用主动语态加反身代词才行”。

[33] W. E. Oesterley, "The General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4:444.

[34] J. A. Motyer, The Tests of Faith, p. 55.

[35] Ropes, p. 207.

[36] E. M. Zerr, Bible Commentary, 6:245.

[37] Donald W. Burdick, 'James," in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12:183.

[38] Burton Scott Easton and Gordon Poteat,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The Interpreter's Bible, 12:42.

[39] James B. Adamson, The Epistle of James, p. 124.

[40] Ropes, p. 208.

[41] R. C. 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and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p. 589.

[42] Huther, p. 89.

[43] Davids, p. 122.

[44] E. C. Blackman, The Epistle of James,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p. 93.

[45] 各种观点的综述,见Ropes, pp. 211-14; Dibelius, pp. 154-58; Sophie Law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pp. 122-24; Martin, pp. 77-79

[46] Arndt and Gingrich, p. 37.

[47] Zodhiates, pp. 22-23.

[48] J. Ronald Blue, “James,”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pp. 825-26.

[49] 在古拉丁文译本的抄本柯贝抄本(ffCorbeiensis I)中,抄写员将代词做了调换;但这种调换不见于任何其他抄本。

[50] Lenski, pp. 591-92.

[51] Ropes, p. 209.

[52] Zane C. Hodges, "Light on James Two from Textual Criticism," Bibliotheca Sacra 120, 480 (October-December 1963): 342.

[53] James Moffatt, The General Epistles, James, Peter, and Jude, The Moffatt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p. 41.

[54] Ronald A Wird, "James," in The New Bible Commentary, Revised, p. 1228.

[55] 修订标准译本、当代语言圣经、新英文圣经、20世纪新约圣经、古德斯皮德译本、蒙哥马利译本、克莱斯特-利利译本,以及贝克译本。见“参考书目”。

[56] Ropes, pp. 208-9.

[57] Edwin T. Winkler,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James," in An American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 40.

[58] Lenski, p. 592.

[59] Dibelius, p. 154.

[60] Mitton, pp. 108-9.

[61] Kistemaker, p. 91.

[62] Adamson, p. 125.

[63] 公认经文采用的文本是,“通过(ek)你的行为向我显明你的信心”,但是没有任何一种英文译本采用了这种文本为基础。赞恩·霍奇斯(Zane C. Hodges)提出,我们可能有待证明这种文本才是原文,因为它是我们真正理解这一困难段落的关键。见其著作"Light on James Two from Textual Criticism," Bibliotheca Sacra 120, 480 (October-December): 341-50

[64] Kistemaker, p. 92.

[65] 韦斯科特-霍特希腊文新约圣经、奈瑟勒希腊文圣经,以及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新约圣经采用这种标点。今日英文译本大体分为疑问句和陈述句两类。

[66] Davids, p. 125.

[67] 有关证据,见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新约圣经第3版,以及奈瑟勒-阿兰德新约希腊文圣经第26版。

[68] 霍奇斯-法斯塔德基于主流文本的希腊文新约圣经接受ho theos heis estin(“只有一位神”)。在A-D四级中,联合圣经公会的编辑们将原文是heis estin ho theos(“神是独一的”)的概率定为C级。见Bruce M. Metzger, A Textual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p. 681

[69] A. T. Robertson, Practical and Social Aspects of Christianity. The Wisdom of James, p. 135.

[70] W. Boyd Carpenter, The Wisdom of James the Just, p. 182.

[71] Harold S. Songer, "James," in The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12:119.

[72] J. W. Roberts, A Commentary on the General Epistle of James, p. 110.

[73] Merrill F. Unger, Biblical Demonology.A Study of the Spiritual Forces Behind the Present World Unrest and Demons in the World Today; Robert Peterson, Are Demons for Real?; John Warwick Montgomery, ed., Demon Possession; Johanna Michaelsen, The Beautiful Side of Evil; Randall N. Bear, Inside the New Age Nightmare; and R. K. Harrison, "Demon, Demoniac, Demonology," in The Zondero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2:92-101

[74] H. E. Dana and Julius R. Mantey, A Manual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p. 244.

[75] Winkler, p. 41.

[76] Richard Chenevix Trench, Synonyms of the New Testament, p. 181.

[77] Dibelius, p. 161, n. 62.

[78] Arndt and Gingrich, p. 741.

[79] Huther, p. 93.

[80] 蒲草纸抄本7.4是唯一采用“空虚”(kenē)的抄本,大概是抄写员根据前面kene一词作出的改动。

[81] Douglas J. Moo, The Letter of James, pp. 107-8.

[82] Robert Young, THE HOLY BIBLE, Consisting of the Old and New Covenants, Translated According to the Letter and Idioms of the Original Languages.

[83] Knowling, p. 60; and Mayor, p. 99; Davids, p. 64; Kistemaker, p. 29.

[84] Dibelius, p. 161.

[85] Oesterley, p. 447.

[86] Mitton, p. 112。其中指出,新约引用了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三个不同方面为例。

[87] 与常见的观点相反,约翰·米勒(John Miller)在Commentary on Paul's Epistle to Romans; with an Excursus on the Famous Passage in James (Chap. II. 14-26), pp. 387-92中,坚持认为雅各这句话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但是疑问句或许更符合句子的结构与整段经文的议题。

[88] Hugh J. Schonfield, The Authentic New Testament, p. 375.

[89] R. V. G. Tasker, The General Epistle of James, p. 68.

[90] Curtis Vaughan, James, A Study Guide, p. 61.

[91] C. E. B. Cranfield, "The message of James," Scottish Journal of Theology 18, 3 (September 1965): 340.

[92] 同上。

[93] 英王钦定本和美国标准译本的边注给出了相似的翻译。今日英文译本的标点十分独特,但绝不是希腊文原文的意思:“难道你看不见吗?他的信心和他的行为是并行的”。

[94] Dibelius, p. 163, n.73.

[95] Zodhiates, pp. 42-43.

[96] Zodhiates, p. 44.

[97] 转引自Rudolf Stier, The Epistle of St James, pp. 351-52

[98] Tasker, The General Epistle of James, p. 69.

[99] Mayor, p. 100.

[100] 拉比说是50年前。见Mayor, p. 100

[101] 在希伯来文中,这个动词是主动语态:“他(神)算了它”。但是在新约的引文中(罗4:3-24;加3:6),采用了七十士译本的被动语态,因此更强调称义是神的恩典。

[102] Sadler, p. 43.

[103] Ropes, p. 221.

[104] Mayor, p. 104.

[105] Moo, p. 113.

[106] Cranfield, "The Message of Jesus," p. 140.

[107] Mayor, pp. 101-2; Ropes, pp. 222-23; and Dibelius, pp. 172-73.

[108] Tasker, p. 70.

[109] Blackman, p. 96.

[110] E. H. Plumptre, The General Epistle of St James, The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pp. 669-70.

[111] Richard Wolff, General Epistles of James and Jude, p. 54.

[112] Moo, p. 116.

[113] John Calvin, Commentaries on the Catholic Epistles, p. 316.

[114] A. T. Robertson, Practical and Social Aspects of Christianity.The Wisdom of James, p. 141.

[115] 约瑟夫,《犹太古史》(Josephus, Antzquities of the Jews ,V.1.2),以及《巴勒斯坦的他尔根》(Palestinian Targum)在讨论约书亚记2:1时,称她为“客店老板”。《犹太古史》的英文译者威廉·惠斯顿(William Whiston)有一个脚注说:“我宁愿称这个女人为客店老板,而非妓女,因为我们的圣经历史,特别是约瑟夫的书,都没有暗示更多的含义。管理客店的女人兼做妓女或者管理着几个妓女,在当时是如此常见,因此人们常常把称呼妓女的词也用在她们身上。”(The Life and Words of Flavius Josephus, p. 142 n.

[116] Ropes, p. 224.原始文献参见Hermann L. Strack and Paul Billerbeck, "Das Evangelium Nach Matthäus Erläutert Aus Talmud Und Midrach," in 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lmud Und Midrach, pp. 20-23

[117] 有关抄本证据,见奈瑟勒-阿兰德新约希腊文圣经第26版。

[118] 梵蒂冈抄本(Codex B)、别西大译本,亚美尼亚文译本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也没有这个连接词。当代文本批评的编辑们对此有不同立场。塔斯克新约希腊文圣经删除了这个词;韦斯科特-霍特希腊文新约圣经在边注上保留了它;奈瑟勒希腊文新约圣经、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新约圣经的文本和苏特新约希腊文圣经文本按照公认经文保留了它。抄本证据强烈支持原文有这个连词。

[119] Lanski, pp. 607-8.

[120] Theodore H. Epp, James the Epistle of Applied Christianity, p. 146.

[121]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and David Brown, 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2:489. (强调字体为作者所加。)

[122] Moo, p. 117.

[123] Frank E. Gaebelsin, The Practical Epistle of James, p. 73.

 

 

 


返回 本书目录

返回 资源介绍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