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辅导与人的罪性1
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Jr.)
对于现代心理学大师们而言,没有一个概念比“自尊心”来得重要。根据他们关于自尊心的规则,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好的人只有自我感觉不好的人。
许多年来,教育专家、心理学家,以及越来越多的基督教领导者,把自尊心奉为解决一切人类悲惨境遇的灵丹妙药。这种学说的倡导者主张,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很好,他就会有较好的表现、较少的情绪困扰以及较高的成就。他们告诉我们,自尊心强的人比较不会犯法,不会离经叛道、学无所成,或是遭遇人际问题。
对自尊理论的盲从
“自尊心”的倡导者相当成功地说服了大众,他们认为:不管是谁、遇着了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提高其自尊心来解决。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自尊心是激励一个人努力与成功最重要的动力。事实上在这项调查中,自尊心的重要性比起责任感或是对失败的恐惧感高了许多。2
但是,自尊心一说真行得通吗?高自尊果真带来高成就吗?许多证据都指出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近期的研究中,有六个不同国家的青少年接受一份标准化的数学测验。在回答数学问题之外,受测的年轻人还必须对“我的数学能力很好”这个问题作“是”或“否”的回答。美国学生在这项研究中的数学表现最差,远不及居首位的韩国学生。但相当讽刺的是,超过四分之三的韩国学生对“我的数学能力很好”这个问题回答“否”;而相反的,有68%的美国学生认为他们的数学不错。3我们的孩子数学可能不行,不过他们很显然对自己的表现相当满意。
在道德方面,我们的文化也处于同样的窘境。实证研究提供了有力证据,指出我们社会的道德沦丧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地步。如果套用自尊心说法,现在人们的自尊心应该很低才对。然而统计数据显示,美国人对自己的满意度没有比现在更高过。在1940年所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中,有11%的女性及20%的男性受访者同意“我是个很重要的人”这个陈述。到了20世纪90年代,同意这种说法的女性受访者已经跃升到66%,男性受访者达到62%。4在最近一项电话访谈中,有9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拥有健康充足的自尊心。5令人咋舌的是,正当社会的道德结构瓦解之时,人们的自尊心却在蓬勃发展。那些关于自我的积极思考方式,似乎对于提升文化与改进人的生活一点帮助也没有。
当今人的问题真的出在自尊太低吗?真的有人打心底里相信,使人对自己感觉良好,就会改善犯罪、道德沦丧、离婚、虐待儿童、青少年犯罪、吸毒等缠累我们社会的种种问题?如果自尊心理论的假设正确,我们的文化还会出这么多问题吗?我们真的以为更高的自尊心最终可以解决社会的问题吗?对于这种信念,能够找到一丝证据来支持吗?
事实不然。《新闻周刊》(News Week)的一篇报道指出,“自尊心一说……与其说是科学的教育法,倒不如说是一种信仰——相信积极思考可以将任何人善良的本性彰显出来”6。换句话说,自尊心可以让人变得更好一说,只是一种盲目的信仰。不仅如此,它是一种与基。督教教义背道而驰的信仰,因为它建立在人性本善并且需要承认自我善性的基础上,而圣经所说的并非如此。
教会与自尊狂热
尽管如此,自尊心信仰最具说服力的拥护者始终包含神职人员在内。上一代广受欢迎的诺曼·文森特·皮尔(Norman Vincent Peale’s)的“正向思考”教义,就是一个早期的自尊理论模式。1952年,皮尔写下《积极思考的力量》(The Power of Positive Thinking)一书,书的开场白是这样的:“相信你自己!对自己的能力要有信心!”在序言中,皮尔称其书为一本“个人成长手册……专为帮助读者活出快乐、圆满、有价值的生活而写的”8。这本书在销售市场上被列为动机医治类,而非神学类书籍。但在皮尔自己看来,整本书不过是一种“应用性基督教教义;是一个简单而科学的系统,涵盖实用可行的成功生活技巧”。9
福音派的人通常是最不容易接受这种催促人相信自己、而非相信基督的理论。皮尔所勾勒出的自尊心理论,是自由神学(theological liberalism)与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结合之后的产物。
然而时间很显然已经将福音派对这种教义的抗拒给消磨掉了。如今福音书房的畅销书架上出现了许多大谈自尊心与积极思考的书籍,就连《新闻周刊》也针对这种时下潮流做出了评论。在观察到现今“自尊心”一说已获得“宗教正确性”的地位时,《新闻周刊》写道:
这种(自尊心)说法可能让老到足以记得过去“基督徒”一词常与“谦卑”一词并用的人感到不适。然而,在过去毫不忌讳直呼其会众为可怜虫的美国众教会,如今已经改为采用一种更取悦于人性的观点……现在的说法是,责罚罪人将造成相反效果——这会使他们对自己感觉更糟。10
心理学与自尊神学如影随形。随着福音派对心理学辅导理论的态度日益开放,它将更容易受自尊理论的危害。正如上述《新闻周刊》报道所言,以自尊心为重的人,几乎不可能将人类行为的差池视为冒犯上帝的罪,也很难告诉沉迷于自恋与自以为是的人,他们事实上是需要灵魂救赎的罪人。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再实际不过的神学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位辅导者在提供真正的圣经辅导之前,必须先作回答的——上帝真的希望所有的人都对自己感到满意吗?或者,他首先要做的是呼召罪人看清自己处于无法自拔的无助状态?显然,对于敬奉圣经的人而言,答案不辩自明。
了解人类全然堕落的教义
圣经从头到尾很明白地教导我们,整个人类处在全然堕落(total depravity)的状态。保罗形容未得救的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若没有救恩,人便随从世俗、悖逆而行(弗2:2)。我们如今认识并且爱主的人,过去也是“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那时我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
在这些经节当中,保罗形容未信者与上帝疏离的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人并非畏惧上帝,而是憎恨上帝。事实上,保罗说:“他们……不怕神”(罗3:18)。在我们得救之前,我们与上帝为敌(罗5:8、10)。我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西1:21),由对上帝律法的恨恶所激起的罪欲,驱动着我们生活各个层面(罗7:5)。我们的生命没有一处不受罪的玷污。我们腐败、邪恶、全然有罪。
神学家将这样的教义称为全然的堕落(total depravity)。这不是说,所有不信的罪人总是将其罪性发挥到极致(比较路6:33;罗2:14);不是说,人类的罪性总是以最丑恶的方式表现出来;也不是说,未信的人无法表现仁慈、慷慨、善意或利他的行为;更不是说,非基督徒无法欣赏真、善、美、高贵和卓越;而是说,就上帝的标准而言,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
堕落也代表着邪恶已经污染了人性的每一个层面,包括我们的心、我们的意念、人格、情绪、良心、动机以及意志(比较耶17:9;约8:44)。因此,尚未被赎回的罪人,无法做出任何讨上帝喜悦的事(赛64:6)。他们无法真正爱那位在圣经中显露自己的上帝,无法明白属灵的真理,无法拥有真诚的信心。这一切意味着他们无法蒙上帝悦纳,也无法真正寻求他(来11:1)。
全然的堕落代表着罪人没有能力达到属灵的美善,也无法倚靠自己的努力脱离罪恶、得到救赎。人类天性中对公义的漠然和在罪中完全的死亡,使得他们不仅无法自救,也不配得上帝的救赎。不信的人类并没有能力去渴望、了解、相信及应用属灵的真理,“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尽管如此,人对自己仍感到骄傲!缺乏自尊心不是问题所在。
由于亚当的罪,这种称为全然堕落的灵魂死亡状态,蔓延到所有的人类身上。它的另一个说法便是原罪(original sin)。圣经对它做了这样的解释:“这就是如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当人类的始祖亚当犯了罪,整个人类便败坏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5:19)。这样的事情究竟如何发生,已成为几个世纪以来神学讨论的一大议题。不过,基于本文的重点所在,我们只需将圣经清楚的教导表明出来,也就是亚当的罪带来了整个人类的罪。当亚当犯罪之时,我们都“在亚当里”,因此罪和死进入了我们所有的人当中,“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15:22)。
我们很可能落入这样的想法:如果我生来带着罪性,从未拥有道德上中立的本质,那我何须要为身为一个罪人负责?但事实是,败坏的本质,正是我们罪的问题如此严重的原因。罪从我们的灵魂深处流露出来。我们的罪行来自于我们的罪性——“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21-23)。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3)。原罪包括一切败坏的本性与灵魂的罪欲,和我们自发的罪行一样该受惩罚。毕竟,罪不就是“违背律法”(约壹3:4)吗?或如《要理问答》(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所说:“罪是任何对上帝律法的不及或逾越”(问答十四)。原罪不仅不能作为逃脱责任的借口,它本身更说明了我们为何会有罪行。原罪本身就足以使我们在上帝面前受审判。
不仅如此,原罪以及它所带来的堕落,正是我们选择罪行的原因。钟马田博士写道:
人究竟为什么选择犯罪?因为人已经背离了上帝,导致他的本性变得堕落而带有罪性。人的罪,在于他偏离了上帝。他本性恨恶上帝,认为上帝与他作对。如今他的神是他自己、他的聪明才智、他的权力,以及他的私欲。他否认关于上帝的一切说法,更拒绝了上帝给他的诫命。……不仅如此,人贪恋上帝所禁止的事物,而厌恶上帝要他过的生活、做的事情。这并不是教条。这是事实……这些事实就解释了现今生活为何充满了道德的混乱与丑陋。11
只有基督的十字架能救人脱离原罪:“因一人的悖逆〔亚当的罪〕,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耶稣基督〕,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我们生在罪恶之中(诗51:5),若是我们要成为上帝的儿女、进入上帝的国度,就必须先从圣灵重生(约3:3-8)。
与大多数人的观念恰恰相反,当然也与自尊心信条的假设相反——人并非本性良善。在本质上,我们是上帝的敌人、是罪人,我们沉溺于自恋,受制于自己的罪。我们又瞎又聋,并且在属灵的事上已经死去,除非有上帝出于恩典的带领,我们甚至无法相信上帝。而我们竟然对这样的自己感到自豪!事实上,没有一件事情比对自尊心的渴求更能说明人性的罪恶。而建立适当自我形象的第一步,就是承认这些事实。
这正是为何耶稣赞许那位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的税吏。耶稣并没有责备他自尊心太低。这位税吏最终认清了真正的自己,他当时激动的情绪转化为自我谴责的行动。事实是,他的自我形象从未如那一刻般清晰健全。在卸下了骄傲与伪装之后,他明白自己永远无法赢得上帝的喜悦,于是转而祈求上帝的怜悯。结果,他“回家去……倒算为义了”(路18:14)。有生以来第一次,他体会到上帝同在真正的喜乐与平安,以及一种新的自我价值,也就是接受上帝恩典的拣选,成为他的儿女的价值(罗8:15)。
众人都犯了罪,都有所亏缺
在内心最深处,我们都可以感觉到似乎有什么东西出了严重问题。良心时常让我们看见自己的罪性。就算试图将问题怪罪于他人或寻求心理学上的解释,我们都无法逃脱事实的真相。我们不能无视于自己的良心。你我都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罪,都知道内在真实的自己有着如何丑陋的一面。
我们有罪恶感,因为我们是有罪的。唯有基督的十字架能够对付罪的问题,使我们摆脱羞耻。心理学也许能遮盖一些罪所带来的痛苦,自尊心也许能让人暂时忘记罪,其他方法例如在感情中寻找慰藉,或是将自己的问题归罪到别人头上,也许能让我们感觉好一些,但它们只能带来表面上的解脱。其实,这些方法十分危险,它们加重了人的罪恶感,因为在原来刺痛良心的罪恶之上,又多了一层骄傲与欺谎。
真正的罪恶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罪性。除非人的罪性得到处理,良心的谴责将永无止境。人的罪(不是自卑)才是上帝所赐的福音所要战胜的问题。这就是为何使徒保罗在他写给罗马人的福音书信一开始,就以很长的篇幅阐述罪。全然的堕落,是保罗阐明的第一个福音真理,他以长达近三章的篇幅讨论这个主题:《罗马书》1章18-32节说明异教徒的罪;《罗马书》2章1-16节证明了卫道者的罪,指出这些人拿自己都无法达到的道德标准来论断别人;《罗马书》2章17节至3章8节则阐述犹太人的罪,说明犹太民族虽然拥有获得神圣恩典的一切有利条件,却仍拒绝了上帝所赐下的公义。
从《罗马书》1章开始,保罗侃侃而谈,引用大自然、历史、思辨及良心来证明一切人类的根本罪性,在3章9-12节他总结了这个主题。保罗有如律师般引述证据,滔滔雄辩,最后又如一位检察官,归纳出一个对于全人类铁证如山的控诉。这一段论述强而有力、撼动人心,它包含了对人类的控诉、充分的举证,以及无法逃避的判决。
控诉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绝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保罗以两个问题开始他的控诉:“这却是怎样呢?”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吗?”,以及“我们比他们强吗?”或“有人能够很诚实地宣称,他的生命优于我在此处所描绘的人性吗?”。
“绝不是的!”保罗回答道。每一个人,从最堕落邪僻的罪人(罗1:28-32)到拥护律法最严苛的犹太人,每一个人都处在全然堕落的景况。换句话说,在神圣法庭中,全人类都遭到“在罪之下”(完全受制于罪的权势)的控诉,没有一个例外。保罗在说,一切尚未得到救赎的人,都隶属于罪,都受罪的捆绑与挟制。
保罗当时的犹太读者,必定如现今长期接受自尊心信条灌输的人一般,对于这一段真理的论述感到震惊而难以置信。当时的犹太人认为自己生来就蒙上帝所接纳,只有外邦人天性为罪人。毕竟,犹太民族乃是上帝的选民。一切犹太人皆为罪人的说法,与法利赛人的信念相冲突。他们宣称只有被社会遗弃的人、乞丐和外邦人生在罪中(比较约9:34)。但圣经很清楚揭示,事实并非如此,就连大卫都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约翰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现代人在自尊心理学的思想灌输之下,对于所有人类天性有罪而不配的事实,同样会感到难以置信。
举证
保罗在他如法庭控诉般的论述中,接着以旧约经文来证明全人类的堕落: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罗3:10-17)
仔细观察保罗如何强调罪的普及性。在这段经文中,他六次提到“没有”,没有人能逃脱保罗所提出的控诉,“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3:22)。
保罗从三方面建立他的论点。首先,他指出罪如何腐化人的性格——“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此处保罗提出六点控诉,他指出:基于堕落的天性,全人类都是邪恶的(“没有义人”);在属灵的事上无知(“没有明白的”);悖逆(“没有寻求神的”);刚愎顽强(“都是偏离正路”);在属灵的事上一无是处(“一同变为无用”);道德败坏(“没有行善的”)。
保罗所引用的经文是《诗篇》14篇1节:“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罗马书》3章12节末的“连一个也没有”一语,是保罗附加的评论,用以强调这个真理,让可能自认为例外的人——这是在喜欢自圆其说的罪人身上常见的态度——毫无回避的借口。
请注意保罗并未提及有些罪人可能对自己过度贬抑。事实正好相反,他说:“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个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12:3)。过度骄傲的态度是罪人常有的典型反应,而自尊心信条正是这种骄傲态度的表现。让一个粗暴的野蛮人对自己感到满意,只会使他步向无可救药的地步。
要再次强调的是,保罗在此处所描绘的全然堕落,并非意味着所有人都把自己的罪性发挥到极致。当然有的人显得比较良善,他们也许具备了同情、慷慨、仁慈、诚实、高尚、体贴等特质。然而即使是这些特质,也因着人性弱点与罪性的损害而显得不完美。没有人(“连一个也没有”)能够接近完全的公义。毕竟,上帝的标准是百分之百的完全,“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换句话说,达不到完全的人,就无法被上帝所接受!这对自尊神学而言意味着什么呢?当上帝宣布一个人理应受到烈怒惩戒时,他如何对自己感到满意?
当然,对于这个人类困境确实存在着解决之道。上帝让不圣洁的人因信称义(罗4:5)。基督完全的公义归给了我们,因此我们得以靠着信心,披带原不属于自己的全然公义,安然站立在上帝面前(腓3:9)。这并不是指着我们外在的行为所说的。它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公义,也就是基督完全的公义,归结于我们。基督,为着我们的缘故,已亲自达成了像天父般完全的要求,而他的纯全归给了我们,借此上帝视我们为全然公义。
再让我们回到使徒保罗缜密的证据引述部分。他在这些经节中加了一段话,也是改写自《诗篇》14篇:“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诗14:2;比较诗53:3)。无知与堕落并行,但人类并非因为属灵的无知而带有罪性并与上帝为敌;相反的,是因着罪性以及与上帝的敌对关系,使得人在属灵的事上无知。“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弗4:18)。也就是说,因着对上帝的憎恨和对罪性的迷恋,人拒绝了上帝在宇宙万物及人的良知中所彰显的证据(罗1:19-20)。这使人的心里刚硬、心地昏昧。
昏昧刚硬的心拒绝寻求上帝。“没有寻求神的”,这句话再次呼应了《诗篇》14篇2节。上帝欢迎寻求他的人,并应许全心寻求他的人必能寻见(耶29:13)。耶稣也应许任何寻找他的人必寻见他(太7:8)。然而罪恶之心本能地远离上帝,并不寻求他。若不是上帝首先以无上的恩典与能力亲自来寻找罪人,并将人带回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人会主动寻求他并获得救赎。耶稣自己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罪人不知寻求上帝,无可避免地偏行己路。保罗继续沿用《诗篇》14篇,引述第3节“他们都偏离正路”,或如《罗马书》3章12节所说“都是偏离正路”。这使人联想到《以赛亚书》53章6节:“我们都如羊走迷,个人偏行己路。”罪人偏行己路是天性使然。人类的堕落使得偏离真理与公义成为必然的结果。罪人始终会迷失方向,“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14:12)。
罪的污损进一步使罪人变得“无用”(12节),这一词的希腊原文是用来形容“应该丢弃的发酸牛奶或受污染的食物”。尚未获得救赎的人,不具备任何属灵的良善,在公义的事上一无用处,只能被扔进烈火中烧尽(约15:6)。这些人迫切需要的不是自尊心或正向思考,而是使他们脱离骄傲罪性的救赎。
其次,保罗在接下来几节当中描述罪如何污损人的言语——“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3:13-14)。一个人的性格总是无可避免地表现在他的言谈之中。圣经里到处可见此一真理:
·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从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4-35)。
·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太15:18)
·义人的口滋生智慧,乖谬的舌必被割断。义人的嘴能令人喜悦,恶人的口说乖谬的话。(箴10:31-32)
·智慧人的舌善发知识;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义人的心,思量如何回答,恶人的口,吐出恶言。(箴15:2、28)
·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你们的舌头出恶语。(赛59:2-3)
·他们弯起舌头像弓一样,为要说谎话。他们在国中增长势力,不是为行诚实……邻舍都往来谗谤人。他们各人欺哄邻舍。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耶9:3-5)
保罗选用了更多《诗篇》中经文来强调这一点:
·他们……嘴里有虺蛇的毒气。(诗140:3)
·因为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诗5:9)
·他满口是咒骂、诡诈、欺压,舌底是毒害、奸恶。(诗10:7)
保罗使用这些谴责奸恶之人的经节来形容每一个人。他所要说的是,所有的人都是堕落的,所有的人都怀有奸恶,每一个人都有罪。没有人能宣称自己不是保罗所控诉的对象。
不仅如此,他更以此描绘出罪是如何彻底地沾染、渗透到人性的每一个层面。看看罪如何完全地污损言语:它玷污“喉咙”,腐化“舌头”,使“嘴唇”充满毒气,又污染人的“口”。邪恶的言语——一种诡诈心思的表露,就在“出口”之时,污秽了它所触及的每一个器官,进而污秽了整个人(太15:11)。
第三个部分,保罗引用经文指出罪如何败坏人的行为——“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罗3:15-17)。此处保罗所引用的经文是《以赛亚书》。这一点意义深远,因为在这些经节中,以赛亚严厉指责以色列百姓得罪了耶和华。这并非一段对邪恶外邦人的批评,而是针对一个信仰上帝的宗教民族所发出的痛斥,“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经过的路都荒凉毁灭。平安的路,他们不知道;所行的事没有公平。他们为自己修弯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赛59:7-8)。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是形容人性罪恶中嗜杀的倾向。要记得耶稣的教导,他说憎恨一个人在道德层面上就相当于杀人(太5:21-22)。恨的种子会生根发芽,它所结出的果子就是杀人流血。罪人天性容易生恨并且走向恨的结局。对于做这一类的勾当,人的“脚飞跑”。这一点可以在我们的社会里清楚看见。举例来说,《新闻周刊》有一篇报道写道:“一名12岁男孩一言不发举枪射杀了一位7岁女孩,因为她踩在他的影子上‘冒犯’了他。”12
在美国一些大都市里,平均每周都有多达两百桩谋杀案件发生。街头射杀、酒醉闹事、帮派械斗、家庭暴力,以及其他犯罪事件,夺走了许许多多的生命。如果缺乏自尊是人心真正的问题,那么我们要问,为何在一个自尊不断增长的社会里,谋杀案件发生的频率却急速蹿升?答案是:低自尊不是问题所在。相反的,骄傲才是真正导致包括憎恨、敌对、凶杀等一切罪恶的根源。好流人血的习性使罪人的心溃烂生疮。若将社会的道德约束解除,我们将无可避免地看到谋杀与暴力事件的蔓延蹿升——不管人们对自己感到多么满意。
“残害暴虐”进一步描述了人性堕落的倾向。没有一个了解现今社会潮流的人会否认圣经在这方面所说的真理。人心真正的本质在现今社会乱象中表露无遗。还有什么说法可以解释在我们的文化里所发生的抢劫、斗殴、强暴,以及仅仅为满足个人快感而发生的谋杀?肆无忌惮的残暴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我们甚至已经习以为常了。
“黑帮饶舌”(gangsta rap)——一种崇尚谋杀、强暴、嗑药的音乐——如今成为热门排行榜的畅销音乐。许多黑帮饶舌歌的歌词是出人意料的鄙俗邪恶。它们混杂了暴力、性幻想,以及令人难以想象的亵渎言词,刻意地冒犯人、令人厌恶。更严重的是,这些歌词公开教唆年轻人加入帮派、谋杀警察、强暴妇女、参加暴动和其他各种放荡残暴的活动。黑帮饶舌乐现在已是一个大企业。这些唱片不是在不良少年的后车厢进行偷偷摸摸的交易,而是在各种零售商店里公开销售,它们光鲜亮丽的广告是由如国会唱片公司(Capitol Records)般的大企业所设计营销。它们所针对的消费对象则集中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而年轻的一代,就在这种邪恶思想的灌输之下成长。他们所经过的路,确实充满残害暴虐的事。仅几个月来,已经有好几名国内知名的饶舌歌手因暴力犯罪被起诉,罪名包括谋杀及轮奸。
为什么这个科技、心理学及医学发展精进的年代,充满着悲惨与绝望?因为堕落根植于人类灵魂的核心。这些问题在人心中根深蒂固,就算经过再多的学习、拥有再高的自尊,都挥之不去。科学的快速发展,只会让人有更精密的手段作恶,而由人的罪所带来的残害暴虐之事有增无减。20世纪的历史充满了世界大战、种族屠杀、连环凶杀案、直线上升的犯罪率以及血腥的革命,这就是活生生的证据。由此可见,堕落深植于人心。
换个方式说,“平安的路”,是有罪的人性所未曾知道的(罗3:17)。虽然今天我们常常听到“和平”二字,事实上人们却找不到真正的平安(比较耶6:14)。
保罗总结人类堕落的证据,他说:“他们的眼中不怕神”(罗3:18)。这里他再次引述《诗篇》中的话。《诗篇》36篇1节说:“恶人的罪过在他心里说,‘我眼中不怕神!’”人类的罪性是人心本身的缺陷,罪恶在人心掌权,人的心生来就容易作恶。人在本性上并不怕上帝。
当然,敬畏上帝是获得属灵智慧的先决条件(箴9:10)。摩西命令以色列百姓说:“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申6:13)。事实上,摩西总结了以色列百姓的责任,他说:“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侍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10:12-13)。生于新约时代的我们,同样应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我们“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7,比较启14:7)。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训诲”(箴15:33),“敬畏耶和华的,远离恶事”(箴16:6),“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箴14:27)。
现在我们已经很少听见关于敬畏上帝的说法了。甚至许多基督徒都觉得讲敬畏似乎太过负面或苛刻。谈上帝的慈爱与无限恩典容易多了。然而,上帝的忍耐、恩慈这一类属性,是多数人所知道的,问题在于大部分的人并不认为上帝是他们必须敬畏的对象。他们未曾意识到他恨恶骄傲的人、惩治作恶之徒,只知利用上帝的恩典。他们担心人的想法过于他们关切上帝的看法。他们只顾着讨自己欢心,不管上帝的不悦。他们的良心污损到几乎要失丧,“他们的眼中不怕神”。
敬畏上帝正好与自尊信条完全相反。我们如何能够一方面抬高一个人的自尊,同时又要他敬畏上帝呢?这二者哪一个是更符合圣经的说法,圣经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判决
在提出人类全然堕落的有力证据之后,保罗将判决讲得很清楚:“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教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
此处保罗戳破了那个以为拥有了上帝的律法,就能使犹太人在道德上比外邦人优越的迷思。对于无法完全遵行律法的人,律法带来的就是审判——“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诅咒!”(申27:26,比较加3:10);“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只是拥有律法,并未使得犹太人比其他人好。
另一方面,外邦人必须对写在各人良心上的律法负责(罗2:11-15)。这两种人都被证实触犯了他们所拥有的律法。控告陈述完毕,辩方无可反驳,没有人能再说些什么。此案已结,所有未被赎回的人在一切起诉罪名上都被证实有罪,没有任何开释的理由。全人类在上帝面前都被宣判有罪。
自尊无法解救堕落的人类,只会加速人类的堕落!我们文化的问题,尤其是那些折磨人心的问题,并不会因为使人们对自己感到比较满意而获得解决。人的罪真是浸透到了骨子里。身为罪人的我们,拥有羞耻心与罪恶感是正当、自然而且恰当的,它所带来的好处,是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罪性有多深,我们不敢让人本主义的自尊说辞轻易取代它。
我最近读了一篇对人性本善迷思怀着犀利洞见的非基督教徒写文章。文章的作者是一位犹太社会评论家,他写道:
在奥斯威辛集中营、古拉格(苏联劳改营,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流亡海外时,发表的三部曲长篇小说《古拉格群岛》即以此为名)以及20世纪所发生的种种恐怖事件之后,人性本善一说已成为一种非理性的信仰,它正如任何狂热的宗教般是一种盲从。每当我遇到坚决相信人性本善的人,尤其是人类史上受邪恶所害最深重的犹太人,我知道证据对于眼前的这些人而言,是无关紧要的。人类还要犯下多少邪恶之举,才能将犹太人对人性的信心铲除?还要有多少无辜的人流血受折磨?还要有多少妇女遭强暴?13
这篇文章列举了人性本善迷思所带来的五种后果。请注意这些后果如何导致良心的泯灭:
理所当然,第一个后果就是将一切罪恶的导因推卸到人之外。既然人的本质良善,那么他们为非作歹,必定起因于某种外在因素。根据归咎者的身份,这个外在的因素可以是社会环境、经济状况、父母、学校、电视暴力、枪支泛滥、种族歧视、恶魔、政府缩减预算,甚至是警界贪污(正如我们经常可以听到的这种愚昧的言论:“如果我们的政府不诚实,我们怎能期待下一代诚实?”)。
人因此不必为他的恶行负责——抢劫妇孺、四处行骗并不是我的错,是某个原因(从上面任选一者)让我这么做。
第二种可怕的后果就是否认罪恶。如果良善是自然正常的,邪恶便是非常态或“病态”。道德的领域被心理学所取代,不再有善恶之分,只有“正常”与“生病”之别。
第三,父母及学校不再认为教导孩子向善十分重要。如果他们天性良善,怎么还需要教呢?人只有了解到人并非天性善良,才会看到循循善诱的需要。
第四,既然社会大多认为邪恶存在于人之外,便不再尝试改变人的价值观,反而转向改变外在因素。人们犯罪吗?我们要解决的不是人的价值观与性格发展问题,我们需要改变的是那些“制造”强暴犯及杀人犯的社会经济环境。不负责任的男人让不负责任的女人怀孕?他们需要的不是较好的价值观,而是较充分的性教育和较易取得的保险套和堕胎手术。
第五点,也是最具破坏性的后果就是,认为人性本善的人,很自然会觉得人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对上帝或对一个宗教负责,他们只需对自己负责。14
很奇怪的是,这位作者在否认人性本善的同时,也拒绝人类堕落的说法。他相信人既不善也不恶,只是在生命当中选择自己的路。(然而,他在文章的一开头却引述《创世记》8章21节:“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先不论作者在文中的立场不一,这篇文章清楚指出了人性本善的迷思所带来的危险。
教会必须借着复原关于人类堕落的教义,以维护完善的教义。正如莱尔(J. C. Ryle)在近一世纪前写道:
对于当代充斥于四处的那种模糊、晦暗、朦胧不清的神学而言,圣经对罪的观点是最有效的改善良方之一。今天有许许多多所谓的基督教学说,虽说不上有什么重大缺陷,却也无法将之视为扎实完整的基督教教义。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事实。这种基督教学说确实“说了一点基督、说了一点恩典、说了一点信心、说了一点悔改、也说了一点圣洁”,然而它所说的,并非圣经里真正的教导。每一个部分都遭到搬弄错置,不再具有原先的比重。如果老拉底马(Latimer)还在世,他会说这是在瞎搅和,一点好处都没有。它既不能影响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也无法为生命带来安慰、为死亡带来平安,而那些倚靠它的人,经常迟了一步才发现,自己原来站在流沙上面。我相信要改善修复这种宗教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再次强调圣经关于罪性的古老真理。15
你可能接着问:上帝真要我们永远在羞愧与自我谴责中颠簸而行吗?绝不是这样的。上帝让我们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得以摆脱罪和羞耻。如果我们愿意承认自己的罪性并寻求他的恩典,他会以奇妙的大能救我们脱离罪和它的各种后果。“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1-2)。这段经文所讲从罪中得释放,才是唯一能让我们感到安然自得的理由。
【注释】
1.改写自The Vanishing Conscience(Dallas: Word, 1994)一书。
2.Jerry Adler et al., “Hey I'm Terrific,” Newsweek(17 February 1992): 50.
3.Charles Krauthammer, “Education: Doing Bad and Feeling Good,” Time(5 February 1990): 70.
4.Cheryl Russell, “Predictions for the Baby Boom,” The Boomer Report(15 September 1993): 4.
5.Adler et al., “Terrific,” 50.
6.Adler, et al., “Terrific,” 50.
7.Norman Vincent Peale, The Power of Positive Thinking(Englewood Cliffs, N. J.: Prentice Hall, 1952).(中译:诺曼·文生·皮尔著,张美芳译,《积极思考的力量》,台北:世潮,2003)
8.同上,页viii。
9.同上,页ix。
10.Adler et al., “Terrific,” 50.
11.D. Martyn Lloyd-Jones, The Plight of Man and the Power of God(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5), 87.
12.George F. Will, “A Trickle-Down Culture,” Newsweek(13 December 1993): 84.
13.Dennis Prager, “The Belief that People Are Basically Good,” Ultimate Issues(January-March 1990); 15.
14.Prager, “People Are Basically Good,” 15.
15.J. C. Ryle, Holiness(1879; reprint, Durham, England: Evangelical Press, 1991), 9-10.(中译:J. C. 莱尔著,李曼波、朱保平译,《圣洁》,三联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