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基督徒在异教社会中的责任(3:1-8)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这话是可信的。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地讲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经事业(或作“要学习行善”)。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
保罗在第2章提到信徒在教会中该怎样生活,现在则讨论信徒在社会中该怎样生活。今天的美国基本上已成为一个异教国家。历经近150年基督教和圣经强而有力的影响后,这个国家却快速向下滑落,尤其在20世纪后半叶。虽然仍有上百万的美国人定期上教会,仍有不少人相信他们自己是基督徒(据统计,大部分美国人自认信神),但实用无神论和道德相对主义已经主导了整个社会数十年之久。应该说,美国文化所残留下来的基督教影响不但式微,而且已向社会低头,不断在异教化和邪教化中受渲染。
许多人都观察到,美国(甚至整个西方社会)现在已经处于后基督教时期;即或不然,也肯定进入了次基督教时代。虽然美国文化在许多方面仍然戴着宗教面具,实际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异教化了。无论是政府官员、立法机关还是法院,这个国家所采取的立场和策略不仅是非基督教的,无疑更是反基督教的。任何合乎基督教和圣经的事物,统统在诸如政教分离、权利平等,以及宗教与道德宽容的旗号下被一扫而空。
现如今,许多曾与民众生活密不可分、在道德文化上有着无可比拟贡献的圣经原则及标准都已不复存在。昔日的文化基督教,无论曾以何种形式存在,曾带来怎样的实际益处,都已凋零殆尽了。自我表现、道德自由、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成了当下人们所膜拜的神明。这些神明显然像古希腊和罗马万神殿里的假神一样,不可避免地衍生出大批家庭破裂、非婚生子女、各类性罪恶、急速增长的吸毒犯罪率和前所未见的堕胎率。在理性与科技进步的名义下,不敬虔的哲学思想长期主导着世俗潮流以及许许多多的私立教育机构。
大多数在这个没有标准的社会中成长的人,会强烈反对受控的行为,这是不足为奇的。我们既没有足够的法律来约束快速增长和越加复杂的罪行,也没有足够的警力来逮捕、足够的法庭来审判,也没有足够的监狱来囚禁罪犯。
上世纪70年代,灵性复兴席卷许多高等院校与大学学府,其中虽然难免夹杂着撒但扭曲的行为,想借此来拦阻圣灵的工作,但还是有很多学生接受基督为他们的救主与生命之主。与此同时,有好几种圣经英文译本公开发行。基督教出版与广播事工取得惊人成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圣灵之风四处吹拂。在那些日子,许多信徒都期待这运动会带来新的蒙福之路。
然而,70年代的复兴很快就演变成80年代与90年代的自由放纵。许多政府领袖、教育家、名人、大学生,还有多数社会大众,公开贬损圣经的道德标准,全面打压基督教信仰。立法、司法,或从幼儿园到研究院的学校准则,都公然轻蔑宗教,尤以对合乎圣经的基督教信仰为甚。
福音派人士因为才受到属灵复兴的激励,对这种世俗化倾向尤其厌恶。他们震惊地发现,立法机关、法院和行政机构开始公开惩治变态性行为,尤其是同性恋。他们开始抵触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公立学校里性教育课程的观点,即认为对那些处于性活跃期的青少年来说,唯一真正危险的是感染性病或意外怀孕。他们憎恶罪犯被判无罪,受害者却被冷漠待之。他们地惊心发现,圣经的伦理标准遭到无情的拒绝,而粗俗、邪恶与亵渎不仅被纵容,甚至让人羡慕。
面对不道德、不敬虔的极速普及,信徒们变得更悲愤莫名。当一些人得知,他们所缴纳的税款竟然用来支持即便是世俗教育家都谴责的问题时,愤恨之情更是高涨,也忧心自己的子孙要在这样的世界中出生、成长、受教育。
许多出于善意的基督徒领袖为了对抗反基督教的影响和攻击,创办了一些机构。这些基督教组织、出版社与广播公司试图以毒攻毒,用非基督徒的策略来抵挡反基督教的思想与活动。他们认为已到了为自己“权益”挺身而出的时候了,他们要向非基督教的主流文化、特别是那些自由放纵的传媒宣战。他们敌视非基督徒,但那些人正是神呼召他们要去关爱和传福音的对象!
无论新约圣经还是早期教会,都不支持这种敌对的想法。我们不能以对抗社会、政府或军事行动等手段来推动基督教信仰。这是一场属灵战争,敌人是那些反对神的人类思想与信念,而我们致胜的唯一武器就是神的道(参林后10:3-5)。约翰·西尔(John Seel)在《福音讲台》(The Evangelical Pulpit)一书中写道:
信仰政治化不单模糊了我们的优先次序,更会弱化我们对神的尽忠。我们是属天而不是属地的公民……虽然少数福音派人士在理论上否认这事实,但我们以属灵公民身份所发表的言论,常与红、白、蓝色[1]混杂一起。因此,与其说我们以天国子民的身份客居在此,倒不如说我们的言行处处在为美国化的基督教辩护……除非我们离弃错误,不再幻想把美国基督教化,否则福音派会继续扭曲福音,妨碍我们实践真确的圣经之道。
今天的美国福音派已经掩上一层又一层的历史残渍,隐埋了原有的圣经内涵。[2]
这世界必要过去,我们必须丢弃盲目的热心与挂虑,放下被误导而试图改变外在文化的努力;也就是不再将我们的心思意念、计划、时间、金钱与精力,投资在建造表面基督化的努力上,徒为这世界披上一件道德外衣。这样做,只是在扭曲福音,误解神对我们的呼召,浪费神所赐的资源。我们绝不能动摇属灵的使命,将宣讲救赎的福音本末倒置,混淆我们属灵公民的身份、忠诚及义务。是的,我们需要改变社会,但必须借着忠心地宣讲福音来改变,只有这样才可以改变人里面的生命。
提多书这段经文清楚指出,我们绝不可一味强制地改变社会行为,以达到我们的标准;这样做,反而使我们成为福音对象的敌人。我们是应该拒绝罪,持守神公义的标准,绝不妥协;但绝不能去毁谤、诬蔑那些形成败坏文化的失丧罪人。当基督徒变得政治化,罪人就变成宣教禾场上的对敌。
当保罗写这封信给提多之时,他显然正全心全意地投入神所赋予的传福音使命。为了减少冒犯其他人,他不要那些生活在克里特异教文化中的基督徒,强行改变非基督徒的文化标准和个人行为,免得触怒他们。
没有基督徒不希望有更好的社会道德标准,面对日益猖獗的淫荡、猥亵、欺骗、粗俗、不贞和极端自我放纵等等腐蚀社会的毒素,我们确实会忧伤。可是,尽管更新文化是高尚的目标,神却没有要求教会借着改进法律和司法制度、使之符合圣经的行为标准来影响社会。
神给教会的唯一呼召,是让有罪的人可以借基督而得拯救。正如古时候的以色列人,我们应当是“灵宫,作圣洁的祭司,籍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为要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参彼前2:5、9;参出19:6)。
祭司要在人面前代表神,并将人带到神面前。若不引领失丧之人得救,我们为他们所做的任何事,无论当时多么有益,都不具永恒果效。不管这个人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是流氓还是模范公民,是罪犯还是警察,是性变态者还是美德的楷模,是残忍的暴君还是仁慈的慈善家,他若没有因耶稣基督而蒙拯救,结局就是地狱。
教会若采取道德教育的途径,就会分散自己的精力与资源,福音事工就会受到亏损。当基督徒普遍敌视政府与社会,就必然敌视政府中未得救的领袖,以及社会中未得救的公民。
我们不能为了改变行为文化而弱化属灵的使命,减少宣扬福音和国度意识的优先次序。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成为福音对象的仇敌,因为他们有可能成为我们主内的弟兄姊妹。当人来到基督面前,接受基督的改变,他们就有能力影响自己周遭的人。
只有当基督徒的道德与关怀,转向自己的属灵敬虔之时,社会才有真正的改变。我们的正直态度和行为不单更讨主的喜悦,也能使未得救之人喜悦。正是公义的生活才能令失丧之人信服福音救赎的信息。若我们自称从罪恶中被拯救出来,却仍旧过着有罪的生活,那么,无论我们的讲道与教导多么正统,都只会被当作耳边风。
当然,保罗的时代并没有所谓文化基督教需要当面谴责和对抗,那时只有露骨的异教主义,充斥撒但设置的各种恶毒陷阱,以及软弱、肤浅、虚伪的犹太教。
因着得救前所接受的渊博教育,保罗对肤浅的犹太教与完整的异教主义都相当熟悉。他知道如何在一个满了暴行、没有公平公正、充斥着性混乱与扭曲的世界中生活。当时的罗马帝国(包括已知的西方世界及一些东方区域)都满溢着偶像崇拜、宗教淫乱、奴隶制度、敲诈勒索及苛捐杂税。只有罗马公民才享有法律的合理保护,但即使这种特权地位也很容易失去。有太多的理由让信徒们恨恶所处的社会。
可是保罗却像耶稣一样,没有花时间去谴责异教的信仰或行为,也没有告诫信徒要借着改革偶像崇拜、不道德与败坏来影响异教文化。他也没有呼吁用非暴力(更不要说暴力)行为来抵制不公正的法律或不人道的刑罚。但他却呼吁信徒去传讲、教导并见证因着主耶稣基督的救恩而有的改变大能,活出能清楚见证这大能的生活。他更不希望基督徒去憎恨非基督徒,而是去爱并同情他们。为激励信徒去爱那些活在败坏世界的恶人,保罗嘱咐提多要提醒他们牢记几个关键事实。
在第3章的前8节经文,保罗告诫提多,要提醒克里特的基督徒几个他们从前多次听到的事实。四个需要提醒的重点是:基督徒的职责(1下-2节);我们先前的不信与罪(3节);因耶稣基督而有的救恩(4-7节);以及奉差遣去一个不信且失丧的世界(8节)。
提醒(hupomimnēskō)这个词,在此是命令祈使动词,用来修饰这节经文中所有的告诫。这个动词的现在式,隐含“延续、持久”的意思。这些真理不断地提醒基督徒,应当消除对未得之民的敌意与优越感。
(一)牢记你的责任(3:1下-2)
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
以上所提的七项基督徒责任,适用于任何时代的基督徒,是生活在那些不属神的人群中,该时常具备的态度和性情。圣灵在这里指出我们对异教文化所应尽的责任。
甘心顺服人的权柄是向世界证明,这世界的道路与运转不是信徒所在意的。我们虽在这世界做工,却不属这世界,因为我们真正的身份是天上的国民(腓3:20)。我们的焦点是圣洁生活,以及为耶稣基督赢得失丧之人。因为耶稣到世上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20)。在顺服主并向世界作见证时,我们“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身为基督徒,我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我们)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为这缘故,我们“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我们是作恶的,因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2:12)。有关做地上公民的教导方面,彼得也提到保罗在罗马书13章所引用的责任,他命令信徒“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3-15、17)
首先,我们当顺服作官的、掌权的。这项责任与我们对世俗政府的态度和行为有关。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并没有具体指明政府或官员的种类和级别,他乃是要求我们顺服所有政府及官员,无一例外,也无任何附加条件。
犹太领袖多次尝试诱导耶稣陷入异端或干犯叛逆之罪。有一次,法利赛人与希律党人“打发他们的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神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太22:16-17)他们知道,如果耶稣回答“可以”,就会失去那些憎恨罗马征收苛税的犹太民众信任。可是,如果耶稣回答“不可以”,他就会被罗马政府以反叛的罪名逮捕。“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凯撒的。’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15-21)
耶稣没有说缴税是公平的,也没有说所交的税会被用来做好事;他清楚知道凯撒宣称自己是神,而犹太人认为在钱币上所印的凯撒头像是偶像,却依然表明应当纳税。早些时候,耶稣也曾清楚指明,即使身为神道成肉身的儿子,也没有拒绝缴纳税金(太17:24-27)。
在罗马书第13章,保罗提出七大理由,说明为何所有人(包括信徒),在神面前都有责任尊重并服从政府。首先,“在上有权柄的……都是神所命的”(13:1)。其次,那些“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13:2上)。第三,那些反对这种权柄的,“必自取刑罚”(2下)。第四,政府是要约束罪恶,故此,“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13:3)。第五,神设立政府,是为了个人及社会的益处,“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13:4上)。第六,从反面看,神也给政府力量刑罚恶人,若有必要,可动用死刑(它的“配剑”),“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13:4下)。第七,对信徒来说,我们也“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13:5)。使徒接着说,我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13:6-7)。
早期教会生活在罗马政府的统治之下,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异教政府,不但道德败坏,而且专制、压迫人民、残暴不公。然而,保罗清楚提到基督徒有责任尊重并且服从政府,因为政府是神用来治理人类社会的工具。因此,保罗在这节经文清楚地指出,人若抗拒或反对政府,就是在抵挡并反对神。
第二,我们要听从掌权的人,除非他们命令我们去做违背神诫命的事。在使徒行传第4章就有这样的例子:当时耶路撒冷犹太教的最高会议机构“犹大公会”,命令彼得与约翰“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使徒们马上反问:“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18-20;参5:40-42)。
第三,我们当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保罗不是要我们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尽社会义务,而是要甘心乐意、真诚地做好预备,一有机会就向周围的人行各样的善事,真诚又仁爱地去服侍他人。无论周遭社会有多大的敌意,我们都应当友善地对待那些与我们生命相交的人。“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10)。人们应当知道,我们积极行善不单是在履行责任,也是出于我们对主与他人的热爱。
这种态度与那些假教师成鲜明的对比。正如保罗在这封信前面提到的,那种人“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多1:16)。
信徒应当持续不断地显露出他们在耶稣基督里灵性更新的信心。
第四,我们不要毁谤任何人,哪怕是那些强烈攻击圣经标准的人。即使在与最糟糕的罪人所犯最严重的罪行争战的时候,我们也绝不应该自甘堕落,去毁谤那些行这些可憎之罪的人。毁谤(blasphēmeō),英文blasphemy(“亵渎”)就是从这个词演化而来的,意思是“诽谤、咒诅、藐视”,这样做的动机绝不是公义的。可悲的是,许多基督徒常抱着轻蔑的态度谈论其他政治家或公众人物,却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会妨碍救赎工作。保罗劝告说,“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1-4)。
第五,我们不要争竞,意思是指我们应当友好、和平地对待失丧的人,而不是好争吵或者好斗。在一个不敬虔、缺乏道德的社会中,我们很容易向败坏社会的人动怒、谴责,认为这些人毫无指望,是在神的恩典范围以外。可是,当非信徒表现得像非信徒时,我们没有权利敌视他们。保罗告诫罗马的信徒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8)。如果神无限制、无条件地爱这个世界,甚至差遣他自己无罪的圣子来救赎世界,身为领受他救赎恩典的罪人,我们凭什么可以麻木不仁、毫无爱心地对待那些尚未蒙恩的人呢?
第六,我们总要和平。“和平”(Εpieikēs)的基本含义包括温和、公平及宽容地待人。就是通常说的“通情达理”,有这种态度的人不怨恨人,总给他人留余地。
最后,第七,我们当向众人大显温柔。这品质与前两个紧密相关。希腊的文学作品中,温柔(prautēs)有时会用来形容出于自私动机,假装、虚伪地关心别人;可是在新约圣经中,这个词都是指对别人真正的温柔。而且在这节经文中,有时被译作“温顺”(英王钦定本〔KJV〕),或“谦卑”(新国际译本〔NIV〕)。
理查德·特伦奇(Richard Trench)在《新约中的同义词》(Synonyms of the New Testament)一书中评论说,温柔(prautēs)指的是“嵌在灵魂中的恩典,而这恩典首先是向神发出的。这也是圣灵的性情,我们从中领受他在我们身上所作的善工,所以没有争执或抵挡……只有谦卑与温柔的心才不会反抗神,或与神角力、抗争。这种温柔首先是向神,甚至在最邪恶的人面前也该如此。因知道这些来自人的羞辱与伤害,都是神所许可的,为要熬炼与净化他的选民。”[3]瓦因(W. E. Vine)接着说,“从反面来看,温柔是自作主张与自私自利的反面;这词表达了既不洋洋自得,也不垂头丧气,却因着完全舍己,就能处之泰然的心态”[4]。
我们的主自己就是向众人大显温柔的最好榜样,这也是所有跟随他的人应当具有的品质。在保罗写给哥林多信徒的第二封信中,他提到“基督的温柔、和平”(林后10:1)。马太在引用七十士译本(旧约希腊文译本〔LXX〕)的撒迦利亚书9:9(预言主荣耀地进入耶路撒冷)时,用的就是该词的形容词形式(praus),描述耶稣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太21:5)。当耶稣慈爱地呼召他的跟随者时,他用同一个词形容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9)。
我们应当始终如一地以温柔、谦卑、柔和来对待非信徒。彼得告诉我们:“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我们也当以“温柔的心”(加6:1)对待犯罪与不顺服的主内肢体,“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后2:25)。
我这样解释提摩太后书的这节经文:
虽然他(耶稣)是道成肉身的神,任何时候他都可以用一句话,或者“差遣十二营天使”(太26:53)来摧毁敌人,但他宁可屈尊受辱来成就父神在他道成肉身上的旨意。
虽然程度或有不同,但耶稣基督忠诚的仆人,也同样以大有信心的能力和教会中的领袖权柄,愿意在灵性上温温和和(prautēs)地表现、维护自己的信念和行使权柄。真正温柔的人甘愿选择顺服他的主、像他的主。[5]
难怪prautēs(名词“温柔”)会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之一(加5:23),而形容词(praus)是一项祝福(太5:5,英王钦定本〔KJV〕)。保罗告诫“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prautēs)、忍耐的心”(西3:12)。
众人(all men)这个词并不是一种夸张表达,它在此是指每一个人,特别是未得救的。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第一封信里,三次劝提摩太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提前2:1)。他提醒我们,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并且“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4:10,参2:6)。而在这封写给提多的信里,他更提到因“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而欢喜(多2:11)。
真实且发自内心地对所有人大显温柔,是最基本的属灵美德之一。我们跟随耶稣、效法基督,不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与不敬虔的人争战。相反地,当我们活在这个败坏的世界中,必须顺服人的权柄并受到约束,行善、不毁谤任何人、不争竞、表现和平与温柔;为此我们就可以彰显出神恩典的大能,更新生命更像主。
(二)牢记你的先前(3:3)
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与其讨厌、诋毁那些不信的领袖、教育者、媒体与娱乐圈的人,我们更当牢记:我们从前也像那些我们想要诋毁与谴责的人。所以我们不可怒火中烧、恶毒地抨击各种组织运动的不道德进程。若不是神救赎的恩典(这是唯一能够拯救我们的),我们现在仍旧跟他们一样。
保罗常常列出不信之人的典型罪状:“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18、21、28-32)
使徒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林前6:9-11)、加拉太的众教会(加5:19-21)及以弗所教会(弗4:17-19,参2:1-3)的信中,也列出类似的清单。他没有将自己排除在外,坦诚地说到他得救以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参徒8:3;腓3:6)。
这不是说,所有信徒都曾经犯下重大的罪。若我们在孩童时就归信主,那对于保罗提到的一些罪,可能听都没听说过。即使我们是成年以后才得救的,也可能因为一直过着合乎道德、对社会负责的生活,因而不曾犯下令人不齿的罪。但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不管外面看起来多高尚、多受人尊敬、多敬虔,本性上都是堕落的,是与神为敌的(罗5:10;弗2:3;西1:21)。
随着我们属灵生命的成长,在目睹诸如同性恋、色情、淫荡、新纪元哲学、随意堕胎、除贞洁以外什么都提倡的学校性教育等怪现状,极速发展并广为社会接纳时,实在不可能无动于衷。毫无疑问,诸如此类的思想行为是邪恶、败坏、毁灭性的,而且不敬不虔,是在撼动个人以至整个社会,羞辱我们圣洁的神。
但是,在主回来之前,这样的事情会不断发生。从保罗所列的一系列罪恶看来,他显然十分熟知这些严重的罪恶。哥林多这个希腊城市,是使徒保罗侍奉了近18个月之久的地方(徒18:1-7;林前2:3),即使在当时的外邦世界,哥林多也是大淫乱的代名词。
身为信徒,我们要在异教文化中作敬虔的见证。我们必须谨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不虔不敬的人身上毫不为奇,因为我们从前也是无知,就像那些活在我们周围未信之人一样。为了强调这点,保罗列出未得救之人特有的七项罪,这些罪也是我们犯过的。
第一,保罗提醒我们,因为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愚昧且没有知识。无知(Αnoētos)是指完全不了解,完全不知道某一范畴的知识。保罗的重点是,一个人无论受过多么高等的教育、知识上取得多么伟大的成就,如果他不认识神,不相信神能够拯救他脱离罪恶,他就在对自己最重要的真理上无知。人的一切智慧在神面前都是无知(参林前1:20、25)。
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是当代西方文明中最重要的历史学家之一。在精彩万分的《知识分子》(The Intellectuals)一书中,他讲述了大部分现代西方文化思想领袖的品格:无法言喻的道德败坏、邪恶与不敬虔。他们过人的心智与对当代社会的深远影响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他们正是保罗在二千年前所描述的那些人:“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他们的传记是悲剧的笔录,一个天才的头脑不但可以行大恶,更可以借天赋行出令人发指的罪恶来。例如,纳粹党骇人听闻暴行的策划与发动者,就来自现今时代在知识、科学与文化上最发达的民族。
对此,我们并不会感到奇怪,毕竟是路西弗,最聪明的天使长,那位“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在带头与神作对。他后来成为魔王撒但,连同那些一起背叛的天使被逐出天堂(赛14:13;参启12:9)。
第二,我们应当耐心、恩慈地对待社会上那些仍未得救的人。因为我们也曾是不信的,也从本性上悖逆一切神所设立的权柄。主通过耶利米启示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耶稣宣称“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还有所有其他能污秽人的(太15:19-20)。正是因为这样,虽然神设立了律法与权柄,要抑制和刑罚罪行、保持社会秩序与安全,律法与权柄却不能改变人心。因为所有的邪恶、罪恶、污秽与淫荡都是发自人的内心。
第三,原本不信的我们,本性上是受迷惑的。受迷惑(Planaō)的基本意思就是故意被误导。撒但的目的是要让罪人犯更大的罪、更加不敬虔。约翰称他为“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启12:9)。不论他们是否承认——大多数人都不承认——所有不信之人的父都是“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未信之人表现出自己灵性之父的本性,也效法他的榜样,“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后3:13)。在末后的日子,“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第四,我们从前也跟不信的人一样,在本性中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虽然不信的人生来就故意选择犯罪,但这都是因为他的本质是恶的,除了犯罪之外,他既不会想、也不能去做其他任何事。因此,他服侍各样的罪,既是有意如此,也是无法避免。
保罗在罗马书3:10-18生动地描述了罪人的可悲光景: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因此,当我们看到罪恶泛滥时,虽然会情不自禁地感到沮丧,但也不必讶异。除非人能信靠耶稣基督以致得救,否则就无法不犯罪。保罗提醒罗马的信徒们,在得救以前,“你们……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罗6:19)。
私欲指的是罪恶的欲望,宴乐指的是罪中的享乐。使徒用这两个词概括了堕落之人按照本性去追求并享受的所有事物。宴乐(hēdonē)这个词的英文衍生词是“享乐主义”,指的是贪得无厌地追求自我满足,而这正是现代社会的特点。不论这种私欲、宴乐是对神所赐之美物的误用,还是本质上邪恶的事,属血气的人纯粹是出于自私与罪恶的动机,来渴慕并享受这些事物。
第五,我们从前与不信的人一样,在本性中常存恶毒。常存(diagō)的基本意思是“活着”,现在主动分词,更深的含义是“普通与正常的生活方式”,所以在此译作常存。而恶毒(κaκιa)的原意是“邪恶”,就像某位希腊学者所说:“通常指恶毒的品格”。未得救之人无可避免地常存恶毒,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第六,我们从前与不信的人一样,按本性生活在嫉妒之中。嫉妒所带来的只有焦虑与失望。按照字义,嫉妒的人不会满足他所拥有的,总是不断地渴求更多;对私欲与宴乐的胃口贪得无厌;无法忍受任何人拥有他所没有的,或是拥有的比他更多。
第七,我们从前与不信的人一样,在本性上恨人。恨是嫉妒的必然结果,但许多其他原因也会导致恨。嫉妒通常是不理性的,只是为忌恨而忌恨,不需要理由。有恨的人鄙视任何妨碍他们、让他们感到不快的人和事。他们也彼此相恨,最终会忌恨所有的人,包括那些与他们最相似的人。忌恨并不会带给人快乐,甚至对恨人者也是如此。
丈夫与妻子离婚通常是因为他们的自我发生冲突,各人都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事,甚至不惜付上婚姻和儿女幸福的代价。被心怀怨怼的父母抚养长大的孩童,很可能忌恨人、彼此忌恨、忌恨父母、老师或者任何威胁到他们自由和自我意志的人,甚至忌恨他们的朋友。忌恨可以说是最孤独的一种罪了。
不信的人因为看不见神的真理、神的标准、神的旨意及所有属灵的真实,所以造就了我们现今所处的世界。但除了这样做,他们别无选择。我们虽然不齿于那些深入他们骨髓、推动且驱使他们的罪,但我们必须时刻记住保罗在这节经文所指出的要点:我们所有人无一例外,都曾深陷罪中,并且受到我们现今所深恶痛绝的罪催逼与驱使。认识这点能使我们谦卑下来,保守我们不去憎恨那些罪人。他们与我们一样,也需要从耶稣基督而来的救恩。
我们看待未得救的人,必须像我们的主一样——无论是他道成肉身之时,还是现在:为他们的失丧而忧伤,满怀怜悯地期待他们能够悔改、信靠耶稣基督,以致得救。
(三)牢记你的救恩(3:4-7)
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
当使徒保罗论到第三个提醒时,用的是转折性连接词“但”,将重心从牢记我们先前迷失的光景转移到我们现今得救的境况。和前面两点一样,保罗用组成4-7节的一句话,列出救恩的七个方面。
保罗在这简短的经文中概括了荣耀的救恩真理,每一方面都出于神的主权,并且单单本于神而施行。这里的教义足以让我们研究与深思数月,仍不能穷尽。
与先前的境况相比,如今的我们已经彻底转变过来。而我们之所以能如此,完全是因为神的恩慈、慈爱、怜悯、重生的洗、圣灵的更新及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恩慈。
回想我们的救恩能提醒我们:唯一使我们不同的是神救了我们。当我们遭到不敬虔文化——不敬虔的媒体、教育者、政治家、艺人与体育明星、书籍与杂志、邻居与同事,甚至朋友与亲属——的攻击时,我们应当首先定睛在神主权的恩典上,他凭着自己的旨意、为自己的荣耀,而不是我们里面有什么可取或配得之处,而拯救了我们。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他“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并且他“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6-17)
救恩的一点一滴都来自神,且单单出于神。首先,我们当记住,我们是因我们救主的恩慈而得救。恩慈(Chrēstotēs)意味着真实的良善与慷慨之心。我们从罪恶、失丧与死亡中蒙拯救完全是出自神的恩慈,他的慈爱、良善及完全仁慈的眷顾,吸引我们归向他,救我们永远脱离罪恶。
恩待失丧之人是神的本性。耶稣命令门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又应许说,“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6:35)但神更加恩待他得救的儿女。保罗在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中这样说:“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2:4-7)。
保罗再次称神为救主,这是圣父与圣子基督的主要称号,也是这封信的主题(另参1:3、4,2:10、11、13,3:6)。在写给罗马教会信徒的那封信中,他一开始就反问:“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2:4,参11:22)。正是神至高的恩慈才使人悔改,迈出救恩的第一步。
第二,我们当记住我们之所以得救,是出于神向人所施的慈爱,这慈爱永不改变,是我们不配得的。向人所施的慈爱这个短语译自希腊文的复合名词philanthrōpia,也是“慈善”(philanthropy)这个英文单词的词根。这个词由两部分组成:“对……的爱”(phileō)与“人”(anthrōpos),指的是怜悯,特别是渴望将人从痛苦、困境或危险中拯救出来。这种渴望不只是情感,而且总是找机会去用某种形式来给予帮助。
在使徒行传的最后两章,路加记录了两件事,都与向未得救的外邦人表达慈爱有关。当时保罗以囚犯的身份被押往罗马,在他上船之前,百夫长“宽待保罗,准他往朋友那里去,受他们的照应”(徒27:3)。当船在马耳他的海岸搁浅,保罗与船上其他人都安全地上了岸,正如神事先所说的一样(徒27:22-26)。路加接着说,“土人看待我们,有非常的情分,因为当时下雨,天气又冷,就生火接待我们众人”(徒28:2)。
旧约常提到神的慈爱,那是不致断绝的怜悯(哀3:22)。大卫宣告,“主啊,你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诗86:15,参145:8)。另有诗人宣告说,“他行了奇事,使人记念。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诗111:4)。
在这段经文中,恩慈与向人所施的慈爱基本上是同义词。将这两个词连在一起用,特别是在这四节经文中,表现出神对堕落的人类所拥有更深邃的圣爱(agapē)。最广为人知、最为人所喜爱,表达神圣爱的经文是:“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因着神伟大且满有怜悯的大爱,他拯救罪人,让他们脱离罪的捆绑与致命的危险。
神主权的恩慈与向人所施的慈爱,是借着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显明的(多2:11)。“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6)。所有的信徒都可以与保罗一同欢喜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参启1:5)。
虽然神借着宣告他是我们在基督里的天父,证明他对所有人的美善与慈爱,可是这样的恩典我们只有通过信心才能体会。在保罗蒙召归信基督之前,他享受了神数不尽的恩惠,让他品尝到神像父亲般的慈爱——他从年幼起就受到律法教义的教导;可是直到圣灵光照他的内心,直到基督向他显现,作为父神恩典的见证与保证——直到这特别为他预备的恩典临到他,保罗才得以脱离黑暗中的彷徨。这就是他所说的:只有借着信心的光照,神的恩惠才被启示出来,让人知道。
第三,我们当谨记,我们无法靠着自己的努力或其他方法自救,是神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救了(sōzō)这个词在新约虽然有时用来形容身体暂时的得赎(参太8:25;约12:27),但也常常用来形容灵魂的得救。那些已经得救之人总是会珍惜这样的字眼。对我们来说,救恩是最重要,也是最宝贵的,没有其他事物可以与之相比。合乎圣经的基督教信仰是一个拯救的信仰,救恩一向是基督教音乐与诗歌的中心主题。
从反面来说,救赎与我们从罪的刑罚被拯救出来有关,亦即从神的烈怒、灵性的死亡、与地狱中被拯救出来。我们再一次温习约翰福音中那节美妙的经文,“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子自己也说,“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sōzō)”(约3:16-17)。
从正面来说,救恩赋予我们“明白真道”(提前2:4)的特权,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1:13),并且拥有“永生的盼望”(参多1:2)。
五旬节后,“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7)。保罗写道,“‘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1:15)。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是要完成献祭,拯救失丧的罪人,而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其中的一员(弗2:5)。
救主救赎我们,并非因为我们本身有什么优点。以弗所书2:8-9清楚指明,“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没有任何行为(包括那些相当公正的行为),能为我们争取或使我们配得救恩。在神主权与恩慈的拯救工作上,我们丝毫不能添加什么。我们不配领受从罪恶与死亡中被拯救;我们不配获得重生或按照主的形象被重新塑造;我们不配成为神的儿女、与他的独生爱子基督耶稣同为后嗣;我们也不配所应许的永远生命、在天堂中与神永远同在。
可是,照他的怜悯,我们得蒙拯救。怜悯(eleos)指同情心的外在流露,不但领受的人有这样的需要,而表现怜悯的人也有足够的资源来满足有需要的人。在某些方面,怜悯有点像恩典,这是保罗在3:7曾提到的。正如恩典与罪有关,怜悯则与患难有关;又好像恩典涉及罪人面对审判的神,而怜悯则涉及罪人在罪中的景况;恩典从法律上赦免罪犯的罪行,怜悯则是满有慈悲地帮助他回转。
第四,我们当记住,我们得救,是因为神的怜悯,决定将重生的洗赐给我们。得救之时,我们那些因为灵性死亡所产生的败坏与污秽之罪都被洗净了。在保罗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中,他提到这个真理,说我们是“用水并藉着道”被洗净(弗5:26)。雅各也宣告,“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1:18)。彼得提醒我们说,我们之所以“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重生(Palingenesia)有接受新生命的意思,就是“重新生出来”或“从天而生”。耶稣告诉尼哥底母,“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参弗5:26)。约翰在他写的第一封信中,重复提到有关新生的奇妙真理。他向我们保证,“(我们)若知道他(基督)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壹2:29)。反过来说,他也做了这样的保证,“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参5:18),同时,“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约壹4:7),而且“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约壹5:1)。
第五,我们当记住,我们的救恩是借着圣灵的更新而来。从逻辑上来说,圣灵更新的下一步就是重生的果效或结果,即由新生而带来的新生命。保罗在罗马书8:2指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你们),使我(你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圣灵,借着神的道,供应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使徒在他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封信中解释道:“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这就是圣灵所做的成圣之工(参彼前1:2)。他开始推动信徒一步步地攀登那荣耀的阶梯(参林后3:18)。
天父不单借着他的圣灵拯救我们,而且在我们重生的那一刻,就将他的圣灵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没有穷尽(参徒2:38-39;林前12:7、11、13)。主“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他圣灵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3:20)。因为我们里面所有的大能大力,神命令我们“要被圣灵充满”(弗5:18)。圣灵赋予我们属灵的生命,维系我们属灵的生命,加力量给我们属灵的生命,并且保证我们属灵的生命存到永远,因为他是永生的印记与凭据(弗1:13-14)。
第六,为了避免对败坏社会之人产生敌意,我们应当谨记,我们得救是单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的代替与赎罪祭。这是神在我们未出生以前所立的永恒旨意:基督代替我们死,并且为我们死,是得救的道路,也是唯一得救的道路。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中,向聚集的犹太人宣告说,虽然耶稣被他们不敬虔的领袖杀害,但他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这样看来,基督的死是在神的计划中死,为要担当一切相信之人所有的罪恶。
神权能救恩的第七方面,也是单单属于神的。保罗已在第5节中暗示了这一点,我们应当记住,我们得蒙拯救是本乎神的恩。在他写给提摩太的第二封信中,使徒更详细地解释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参罗4:2-8,9:11;弗2:8-9)。
保罗说得称为义(justified),不是从狭义的法律称义来说的,而是神按着耶稣基督为信徒所行的公义作为,而宣告信徒的公义地位(参罗4:6-8,3:24、26;加2:7)。保罗这里使用的是得称为义的广义含义,也就是“救恩”的同义词。就连一向坚持“因信称义”的约翰·加尔文,也承认这处经文中的得称为义指的是广义的救恩。他说,“保罗所说的‘得称为义’到底是指什么?从上下文来看,这里所包含的可能不局限于‘义的归算’,还有更广泛的含义。”
保罗用他自己的生命来证明,救恩是完全靠着基督恩慈的作为与行动。他见证说:“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3:4-9)。
我们的罪,因着耶稣所付的赎价,而被恩慈地除去;神的公义因而得到完全的满足,神的恩惠、慈爱、怜悯、重生、更新与恩典就在我们的身上发动。恩典给予我们的,是我们所没有并且不配得的。我们不配被饶恕、不配被除去罪孽、不配领受基督的公义、不配拥有天国子民的身份、不配被称义成圣,也不配有一天在我们恩慈的救主与主面前得荣耀。这一切可以总结在五个字中:他救了我们!
神的救恩给不配的罪人提供了另一个奇妙的好处:他们因着信,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保罗在罗马书中更加充分的表述:“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6-17)。彼得欢喜地写道:“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1:3-4)。
(四)牢记你的使命(3:8)
这话是可信的。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地讲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经事业(或作“要学习行善”)。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
第四点,也是最后一点,如果我们要在异教社会中活出神对我们的期待,而不是恨恶我们要传福音的对象,就必须牢记神为我们所设立、对这个社会的使命。我们必须按照第2章的原则活着。
这些事包括所有保罗在第2章与3章前面七节中所强调的:就是信徒在教会中彼此相顾的生活与行动(2:1-15),以及他们在不信的世界中的生活与行动(3:1-7)。
提多要向众教会切切实实地讲明这些真理。正如保罗已经提到的,这样做可以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经事业。这位年轻的长老不应当犹豫、不果断或瞻前顾后,而应当勇敢、专注,以坚定的信念,借着传讲和行动来听从并实现神交付他的圣工。
那些已信神的人不是指那些与无神论者相反、相信有神的人,而是指那些真正的基督徒。他们已经被神的恩典所拯救,并且信靠神的话语。奠基于圣经的忠心基督徒要牢记,无论人间的权柄如何不公正、不敬虔,甚至已经异教化,他们还是应当顺服人间的权柄。他们必须牢记自己不信主之前的境况,深知若非神的恩典,自己仍旧是失丧且被定罪的人。他们也要牢记救恩这奇妙礼物,是因着神的恩慈、慈爱、怜悯、重生的洗、圣灵的更新,以及神的儿子(都是神主权的恩典)才能接受的。他们也当记着神的呼召,是要他们生活在这个迷失、受咒诅的世界上,为神作见证。因此,他们的呼召不是要去改变文化,更新外在行为,或者去拯救社会的表面。
他们要留心作正经事业。这些都是发自爱心所表现出来的真正美德,其中的动力来自神的圣灵,要让不信的人得益处。这些正经事业包括:为那些失丧的人献上真挚的祷告,以及可以让他们领受福气,使他们得着救恩,却是他们从未听过的事业。
当基督徒高举神的话语、见证神改变生命的大能时,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不单对信徒自己有益,就这节经文的重点来看,更对信徒生活周围那些未得救的罪人有益,因为透过被神恩慈改变了的生命,他们受到吸引而归向基督。
[1]译注:指美国国旗。
[2] (Grand Rapids: Baker, 1993), pp. 106-7.
[3] 选自W. E. Vine, 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Westwood, N. J.: Revell, 1940], 3:55-56。
[4] 同上,3: 56。
[5] “研经工具”中“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之《麦克阿瑟新约注释——提摩太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