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箴言21:1

 

 

请设想一下你处于以下的情形:你一生都在打工,老板极其残酷,薪水微薄,你在贫困线上挣扎,感到倍受蹂躏、压迫,实际上,你只是一个奴隶。突然,你从这几乎难以忍受的情形中被释放出来,你可以选择离开,从头开启新生活。但有一个困难:你没有财力资源、没有旅费,没有在别的地方重新开始的资金,没有办法掌握这不可思议的机会。

 

所以你去找老板,跟他要旅费和到另一地方开始新生活的资金。尽管这听起来绝不可能发生,老板却给了你钱——他不只给你一点点,而是很多很多的钱;事实上,他给你那么多钱,自己变得贫穷了。

 

这简直是天马行空,不是吗?就像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局,这永远不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但这故事的确发生了;细节虽然并不完全一样,但原则是一样的,这故事真的发生了,而且为我们记载在圣经的出埃及记里。你们听过这个故事:以色列人受到残酷的压迫,被迫做砖,却没有做砖要用的草。突然,神介入他们的生活。法老对他们说:“滚!”但以色列人没有资源上路,没有财物重新开始;他们一贫如洗。但是,神预见了这个问题,计划如何克服它,祂对摩西说:

 

我必叫你们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们去的时候,就不至于空手而去。但各妇女必向他的邻舍,并居住在他家里的女人要金器、银器和衣裳,好给你们的儿女穿戴,这样你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出3:21-22

 

神的应许的确实现了,出埃及记12:35-36记载:

 

以色列人照着摩西的话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银器、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给他们所要的,他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

 

神激发众民

 

埃及人做了与人性行为彻底相违背的事,他们自愿慷慨地给予受尽欺凌的奴隶所要求的,给的是如此之多,以至于经上记载以色列人“(掠)夺”了埃及人。掠夺通常的含义是抢劫、夺取、暴力占有;不过,实际上是埃及人自己掠夺自己,他们这样做是由于神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

 

神怎么做到的?我们不知道,只知道经文如此讲述。很明显,埃及人是出于己意自由自愿地去行。神以神秘的方式进入他们的心灵,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选择,精确地做了神为他们计划的事。

 

我们都会偶尔发现,自己和个人的未来似乎掌握在他人手中,别人的选择或行为决定了我们考试得高分或低分,被升迁或被解雇,事业如日中升或日薄西山。我们当然不能忽略一己在这些情形中的责任,但我们都知道,即使尽心竭力,结果仍然要看老师、老板、上级长官对我们是赏识还是冷待。

 

别人的决定或行为有时仁慈良善,有时恶毒轻率,但无论如何都会影响我们,而且往往是很重大的影响。当看似在别人的股掌之中时,当极度需要别人作对我们有利的决定,支持我们的行动时,我们应当怎样回应呢?可以信靠神确实能够在那人心里动工,以实现祂对我们的计划吗?

 

或者试想一下这样的情形:有人要加害我们,要摧毁我们的声誉,弄跨我们的事业,偷取我们的身份,甚至在恐怖袭击中毁灭我们。在此情形下我们可以信靠神会介入那人心中,使他无法实现其邪恶意图吗?依据圣经,答案都是肯定的,我们可以信靠神。祂确实至上地介入人的心灵,使别人的决定和行为成就神对我们生命的目的。然而神的行事方式是叫这些人做决定、实行计划时,完全自由、自愿

 

我知道,如此大胆地论述神的主权在人思想中的运行使我陷入了神学的陷阱。但想到神的主权在人的决定和行为之上,我们就畏缩不前了。这样的神权观在很多人看来是要摧毁人的自由意志,把人贬损为只是神舞台上的一个木偶。要走出神学的陷阱,重要的是要回到神学的真正源头——圣经。

 

也许箴言21:1能够最清晰地表达神以主权影响人的决定:“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查尔斯·布里奇斯(Charles Bridges,又译“毕列治”)在他的箴言注释中说:“神统治人心的普遍真理以最强烈的实例讲授出来,那就是祂对一切意志中最绝对的意志——王的心——的随意摆动。”[1]

 

神引导地上最坚稳的君主的意志,就如农夫在灌溉渠道上引导水的流动一般容易。这是从大到小的论证——如果神掌管了王的心,祂必然也掌管每个人的心,万有都必在祂至上的影响下运行。

 

我们已经在埃及人对待以色列人的行动上看到这点。此外,从波斯王居鲁士宣告犹太人可以回耶路撒冷重建圣殿的记载中也可以看到这点。以斯拉记1:1这样记载:

 

波斯王居鲁士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藉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居鲁士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强调为本书作者所加

 

经文清晰地说,居鲁士王颁布这项公告是因为神激动了他的心。从人的角度来看,神子民的命运掌握在当代最强大的君主手中,但事实上,他们的命运完全是在神手里,因为神有无上的权能掌管那君王的决定。

 

神借着先知以赛亚的话为我们提供了另一洞见,帮助我们看见祂如何在居鲁士的内心作工:

 

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名召你,你虽不认识我,我也加给你名号。……你虽不认识我,我必给你束腰。(赛45:4-5,强调为本书作者所加)

 

神对人内心的至上掌管,甚至神的存在,人承认与否都无关紧要。埃及人和居鲁士都无意顺服神启示的意旨,他们只不过是随心而动,然而他们的心却是被神引导。

 

在新约圣经里我们也看到,神以无上的权柄在人的生命里运行。保罗这样说与他同工的提多:“多谢神,感动提多的心,叫他待你们殷勤,像我一样。他固然是听了我的劝,但自己更是热心,情愿往你们那里去”(林后8:16-17)。保罗把提多的行动归给神和提多,是神把对哥林多人的关怀放入提多心中,令他主动热情地作此行动。提多是自由行动的,却又是在神不可思议的至上感动之下。

 


[1] Charles Bridges, An Exposition of the Book of Proverbs (Evansville: The Sovereign Grace Book Club, 1959),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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