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5
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每一次我写到耶稣基督的主权,就像我前一讲,强调基督徒必须跟随耶稣、顺服耶稣时,总是会有人提出抗议,认为这一类的强调会摧毁福音。这实在令我感到困惑。他们说,如果我们一定要尊耶稣为主,那么我们就不是靠“单纯”的福音得救了。我们若坚持基督徒必须跟随基督,就等于将行为与信心混在一起,作为得救的方式,这无异于“别的福音”了。
不管我怎么解释真正的信心是什么,不管我如何解释人在更新之后,信心和顺服两者都不可或缺,他们仍然提出那样的抗议!
我想保罗大概也面临过同样的问题,即使没有别的理由,至少人心似乎都是大同小异的。我根据保罗在罗马书一开头发展他思路的方式,而推测保罗也有这一类的难题。在希腊文圣经中,罗马书第1章头八节经文是一个长句,这在优美的希腊文里并不罕见。然而第4节末了(译注:中文圣经则在第3节)有一个自然而饶富意义的高峰:“我主耶稣基督”。前面的几节都导向这个中心点,如果保罗这句话就在此打住,无论就文理或文采论,都是很合宜的。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为什么在结束这句话,进入第6节和7节之前,又加上了第5节的思想?答案是我一直在描述的那些原因。使徒说过耶稣基督是“主”,现在他知道人面对这种观念时会怎么想,他觉得有必要详述他的论点。
一个人得救,一定得尊耶稣为主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这必然会影响我们了解福音的方式,并且促使我们去顺服基督的命令,将福音传遍世界。
顺服与悖逆
第5节的关键字是“信服”,新国际译本译成“由信心而顺服”,直译就是“信服”。这个短句有两种译法,第一种是指从信心而产生的顺服。我个人并不认为这是保罗的原意。但我必须指出,即使这种译法是正确的,我前头所强调的重点还是很明显,因为保罗一直在声明,真正合乎圣经的信心必然会产生顺服。如果一个人的信心不能带来顺服,这就不是圣经呼召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时所谓的信心。那可能只是理智上对一种崇高秩序的认知。那不是活的信心。它不能将我们引向基督,那种信心也救不了人。
然而这里的意思更强烈,因为正确的翻译并不是“进入信心所导致的顺服”(第一种译法),而应该是“进入顺服,其本质就是信心”(第二种译法)。或者换一种方式说,“信心,就是顺服。”
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在接下去指出它为什么如此重要之前,打算再解释得详细一点。我要指出,这是大多数重要的解经家共有的看法。让我提出几位,从最近代的一位开始往前溯。
1. 钟马田:“使徒说到‘信服’,是为了带出这一点——他是讲到包含在信心里面的顺服,或者说,以信心为中心原则的顺服。”
2. 约翰·慕理:“把信心和顺服放在同等的地位,认为顺服包含在信心中,这是合情合理的。信心可以被视为一种顺服的行动,或对基督福音的委身。”
3. 查尔斯·贺智:“信服是包含信心的顺服,或者说,以信心为管理原则的顺服。”
4. 罗伯特·哈尔登:“福音能改变相信它的人;但我们若说福音是为了改变世界,就不太恰当了。神赐下福音,是要叫人相信,并且得救。所以,此处的‘信服’是指对福音的教义表示顺服。”
5. 哥得(F. Godet):“唯一可能的意思是,‘信服’是包括了信心本身的顺服。”
6.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将保罗的要求和人们的论述做对比):“保罗此处说的是对信心的顺服,而不是对那种必须先用理性的论证和经历来证明的高等智慧之顺服。他无意证明自己所说的,但他要求他的读者信任他,承认他有从神来的权柄。”
7. 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保罗提出他蒙召的目的时,再度提醒罗马人他的职分,他似乎这么说,‘我的责任是尽到所托付给我的职分,就是传讲神的话语。除非你们拒绝承认主所给我的呼召,否则你们有责任听神的话语,并且全心地遵守。’由此可知,福音的目的乃是带领我们顺服神,任何人若冷漠、轻蔑地拒绝所听到的福音,就是固执地抵抗神的大能,颠倒了神的整个次序。”
我已经花了几页的篇幅强调这一点,因为正如我一开头所说的,这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影响到我们对福音的了解,以及我们如何顺服基督要我们去传福音的命令。今天,大多数的福音事工是如何进行的?岂不是大多时候我们都将福音介绍为一件对人有利、能使人快乐、也可以遭人任意拒绝的东西吗?我们有时会听说,“圣灵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从来不强迫任何人。”在这个框框里,罪被视为不过是一种错误的抉择,而信心的意思也不过是指开始把事情看得比较清楚。
这种现代观点的失误在,它未看出“罪本质上就是不顺服,而神命令我们要悔改并且弃绝罪”。正如钟马田所说的:“罪不仅仅是我做错了事,事后感到懊恼不堪……罪不仅仅是破坏我的生活,使我闷闷不乐……罪不仅仅是使我沉沦,而我又想加以克服的东西。”这些确实描述了罪的光景,但罪包含的远还不止于此。本质上,罪是违背神。钟马田又说:“罪是拒绝听神的声音,罪是转身离开神,任意妄为。”因此,我们传讲福音的时候,不仅是邀请人去经历丰富的人生,或只劝人接受神的邀请,我们也需要传讲神的命令。这也是为什么保罗一再强调,他做使徒的角色是蒙召,受命去做神的使者。神命令我们从悖逆的罪中回转,并且顺服他,相信并且跟随耶稣基督,让他做我们的救主。
这是保罗传讲福音的方式,但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因为我们采取的是自己那软弱无力的方法。你记得保罗对雅典人说的那篇伟大讲章,是如何结尾的吗?“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徒17:30-31)。保罗奉神的名吩咐希腊人悔改,转向耶稣。
罗马书也一样。保罗在罗马书6:17,给罗马基督徒将福音做了一个归纳:“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保罗又在第10章声明,犹太人“不服神的义”(3节)。第16节则说,“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到了整卷书信的末了,这个观念再度出现在他的祝福里,“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罗16:25-27)。
我个人的看法是,现今许多基督教会疲弱不振,可以追究出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在这一点上有所欠缺。由于未指出福音是人当遵守的命令,结果我们淡化了罪,减轻做门徒的重要,掠夺了神的荣耀,误导某些人,使他们以为自己的灵魂还很稳妥,其实他们里面没有基督,注定是要灭亡的。
伯拉纠和爱德华兹
也许有人会对这一点提出反驳。反对的声浪通常来自一些熟悉神学的人,他们意识到,根据保罗在罗马书较后几章的教训,每一个人都深深地被罪所捆绑;即使有福音传给我们,若不是出于神的恩典,我们就无法悔改,遵守神的命令。这一点使伯拉纠(Pelagius)深感困惑,并引发了他溢出正轨的神学,结果与奥古斯丁冲突起来。伯拉纠认为,如果我们受命做一件事,就必须去做。“应该”的意思就是“能”。但伯拉纠并未像今天大多数人那样,把命令抛到一旁,他乃是将人的无能为力抛到一边,主张我们可以完全不必靠圣灵,而单凭自己的努力,从罪中回转,相信基督。
此处的问题是,伯拉纠忽视了我们无能的本质;如果他对顺服的命令多加注意的话,就会明白得透彻一点。人在堕落的状态下,他的无能为力不是身体上的,而是道德上的。也就是说,我们不顺服神,不是因为我们身体上无法顺服,而是因为我们不愿意顺服。因这缘故,就显出顺服是何等重要,而悖逆当受到何等严厉的谴责。
让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大概是美国历史上一个最伟大的神学家了,他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论文,题目是《论自由意志》,在结尾的部分他对那些认为圣经教义不合理的人,提出了这样的回应:
我们不妨根据常理来判断,以下这两个事例之间是否有巨大的差异。第一例是,有一个人因得罪了王,被扔到监牢里,他在那里躺了一会之后,国王叫他上来,告诉他,只要他肯跪在王面前谦卑地求饶,他就能得赦免,被释放,并且还可以得到功名和一笔财富。那个犯人诚心诚意地为自己的愚昧和冒犯王的行为后悔,卑躬屈膝地接受王的施舍。但他仍旧被监禁在铜墙铁壁后头。另一个例子是,有一个人生性乖僻,思想偏激,处处与人为敌,最后因叛变而被下到监里。他被铐上手镣脚铐,情况极悲惨。很久以后,王动了慈心,下令解开他的锁链,打开狱门,告诉他只要他肯跪下来求饶,承认从前的错误,他就能得赦免,无罪开释,并且可以在王宫里居要职。但那人天生傲骨,倔强不屈,他不肯接受王提出的条件。他那根深蒂固的骄傲完全控制了他,捆绑了他,远远掩盖了王的善心和应许。现在我们是否能说,这两个犯人彼此没有什么区别,都当受同样的谴责呢?
这个例子乍听之下,我们的立即反应可能会说,这跟我们的情形不一样,我们不像那个顽固的犯人。但那正是圣经所教导的我们的本相。因此,我们在传福音给不信的人时,必须将福音当作一种命令,强调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待在罪中,拒绝向主耶稣曲膝,有一天神会要我们为此负责。
神恩惠的使徒
在结束这一讲时,我必须补充一点,虽然神要求我们悔改,转向主耶稣基督,这是一个命令,但这个命令是以福音的形式临到我们的。要记住,福音不是坏消息,是好消息。最重要的,福音是神恩典的好消息。
我想这正是“恩惠”一词出现在第5节的原因——这是它在罗马书第一次露面。以后又一再出现,再往后两节的第7节就可以看到。事实上,这个词在罗马书里一共出现了二十二次。“恩惠”是罗马书里面最重要的词之一,也是最奇妙的一个观念。我认为它在这里出现,是因为虽然保罗强调基督的主权;我们必须以顺服神来回应福音的要求,但同时他也清楚知道,那些回应福音的人,实在是因为神已经以恩惠在他们里面工作了。福音本身就是一种工具,神借着它,将神白白的恩典施舍给我们。
这“恩惠”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常常把它定义为:神把人所不配得的赐给人。其实,还不止这样。如果我们明白乔纳森·爱德华兹关于那个顽固、悖逆囚犯的例证,就知道“福音乃是神对那些本来只配得相反待遇的人所施的恩典”。我们所配得的只是地狱。我们甚至连听福音的机会都不配得,更不必说里面经历神更新的工作,以至于能从罪中回转,顺服耶稣。我们只配得神的震怒。我们该受到他严厉的责罚。但我们看到的却是恩惠。我们没有受谴责,反而发现有一位主,他代替我们承受了神的审判,如今他活着,并且做我们的王。
我不知道保罗写下这段文字时,心中在想什么。我只能知道他所写出来的部分。但我猜想保罗在第5节又提到这件事,说他是“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时,他心中一定想到他自己所经历从神来的恩惠。
哥林多前书有一段经文,对此提供了一些线索。保罗写到基督的复活之后,向雅各及其他门徒显现,然后向保罗这位“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显现。他接着加上的一句话在文理上并不必要,但很明显的,这一句是从保罗对神丰富恩惠的经历中自然流露出来的,“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林前15:9-10)。
就像所有真正悔改相信的人一样,保罗从未忘记他未蒙恩之前的光景。
·他曾是自以为义的。
·他原是冷酷残暴的。
·他的良心曾极力抵抗神的感动。
·他曾逼迫初初萌芽的教会,企图破坏神的工作。
但是神拦阻了他,把他带回到正确的心思中。在那以前,他一直悖逆神。当耶稣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将自己启示给这位未来做外邦人使徒的保罗之后,保罗叛逆的意志就被折断了,他成为一位甘心顺服耶稣的仆人和门徒。这怎么可能?一个如此悖逆的人怎么可能跪在耶稣脚前?只有一个答案,这是出于神的恩典。只有神的恩典能带来这种改变,只有恩慈的神愿意这样做。
我们传福音的时候,为什么这样容易就陷入两种不同的错误里?一种是把福音说得太过于简单、容易,以至于没有对付罪,不能真正叫人悔改;另一种极端是把福音说得太严厉,忘记了真正能赢得人灵魂的不是律法的定罪,而是神的爱。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来。只有神恩慈的爱能激励我们做他的使者。我们不像保罗是一位使徒,但我们有同样的功能。我们是神在世界上的见证,我们当像保罗一样,把福音带给列国。是什么激励我们这样做?是什么使我们在遭遇艰难时仍然能支撑下去,勇往直前?只有一个答案:是我们对最初所领受的神之恩惠所存的记忆。保罗在哥林多后书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一切都是出于神,他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林后5:14-15,18)。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