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0:15

 

……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我的工作本身并没有太多机会接触世界上最美貌的人,但我所接触过的已经足够让我相信,世界上确实有一些“俊男美女”。我有一个住在加州的朋友,他比较常有机会与名流交往,他颇肯定我的这个信念。

 

几年前我一位费城的朋友负责招待当时颇富盛名的演员兼歌星帕特·布恩(Pat Boone)夫妇。这位朋友打电话到我家,询问是否能带他们过来,因为这对夫妇当晚要去拍片,下午有几个小时的空档,需要一个地方休息。后来他们下午三点左右来到我家,待到六点钟。帕特•布恩夫妇确实相貌俊美。他们的身材无懈可击,皮肤完美无瑕,发型新颖入时,衣着光鲜耀眼。显然他们已经准备好上镜头。不但如此,他们的笑容也亲切迷人。在人群当中他们真是鹤立鸡群。我看着这一对近乎完美的夫妇,不禁想起形容理查德·科里(Richard Cory)的诗句,说到他“所到之处满室生辉”。

 

当然,现今我们正被世俗有关美的异端所包围。人类自从堕落之后,就开始过度注重美,以致忽略了灵魂内在美的价值。但历史上可能从未有一段时期像现今这样,只标榜身体的美。电影和电视必须为此负大半责任,因为他们打造了一个以娱乐为主,以美丽导向的世代。

 

我们回到本讲的主题经文,看到的是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虽然它也说到美丽,但这里不是指身体的美,“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15)。

 

内在美与外在美

 

要明白这一节,我们最好先承认,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不是一句吸引人的论述,原因很明显。我们通常喜欢看事物的外表,包括人的长相。我们根据这些来下判断。此外,我们也不认为脚有什么好看。但这节经文说:“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这种想法似乎有点古怪,甚至惹人厌。特别是我们想到,古时候的旅客在泥土路上长途跋涉之后,双脚一定又脏又臭。

 

这种念头是多么可笑啊!我们应该有更好的想法才是。老一辈的人常常嘱咐我们:“美不过就是那么回事!”但我们一想到美,总不期然地想到完美的身材和光滑的肌肤。

 

记得三十多年前,我在高中读书的时候,遇到另一个“俊美之士”,就是五十年代的一位偶像歌星艾迪·费舍尔(Eddy Fisher)。我是在无线电城音乐厅后台看见他的。或许是由于那次会面的缘故,我一直对费舍尔的生活和事业投以非比寻常的兴趣。他先娶了戴比·雷诺兹(Debbie Reynolds),然后又抛弃她,另娶伊丽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后来伊丽莎白甩掉了他,改嫁给理查德·波顿(Richard Burton)。这就是费舍尔的人生!实在很可悲。不久前我读到他的一篇专访。费舍尔总结他所经历的美国审美神话,很有智慧地做了以下的判语:“我终于学会,一张美丽的面孔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张美丽的面孔罢了。”这个领悟,可是他花了一生的时间才学会的。

 

圣经有关人的美丽说了什么?你应该知道答案。古代以色列人钟意扫罗王,因为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但神弃绝扫罗,选择了大卫。神这样解释:“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

 

同样的,使徒彼得写信给基督徒妇女说:“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彼前3:3-5)。

 

神的美和神的工作

 

我不是说美本身没有价值。圣经说神是荣美的。事实上,就在罗马书10:15的引文出处之以赛亚书的前几章,以赛亚告诉百姓:“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赛33:17)。意思是他们必得见神。

 

这也是大卫的心愿: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

 

 我仍要寻求;

 

就是一生一世

 

 住在耶和华的殿中,

 

瞻仰他的荣美,

 

 在他的殿里求问。

 

27:4

 

神的创造也是美丽的,他管理一切受造物的律法也是美的。事实上,我们若遵行这些律法,最后我们自己也能产生美丽的事物。

 

关于这真理,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由世界知名的建筑师理查德·巴克明斯特·富勒(Richard Buckminster Fuller1895-1983)说出的。有一次,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学生问富勒,通常他在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时,是否也把美学的因素考虑进去。富勒回答:“不,我面对问题时,从不考虑到美的部分。我只想到如何解决问题。但是我完成之后,若是结果无法产生美感,我就知道这个解决方法是错误的。”我怀疑富勒在这样回答时曾想到神,但他无意中却用了他自己的专业知识见证出神、神的律,以及神的创造都是美好的。

 

圣经记载所有先祖的妻子都是美丽的:撒拉(创12:11)、利百加(创24:1626:7),以及拉结(创29:17)。

 

约伯的女儿也个个都有如花美貌(伯42:17)。

 

从比例上讲,圣经中最频繁地提到“美”这个字的,就非雅歌书莫属了。那里描述一个丈夫如何自然地流露他多么爱慕新妇的美貌,以及新妇如何倾慕其良人的美。这里的教导是,美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基督徒也理当欣赏美好的事物。

 

但还不只这样。撒拉、利百加和拉结固然都有沉鱼落雁之容,但他们的美貌也引来一些危机,至少导致两个丈夫——亚伯拉罕和以撒——为了保命而说谎。拔示巴固然美丽,但她的美导致大卫王跌倒犯罪。但以理书中用一颗华美的树象征尼布甲尼撒王,最后难逃被砍下的命运(但4章)。箴言警告我们:“美容是虚浮的”(箴31:30)。雅各说,富足人的美容必要“消没”(雅1:11)。

 

最饶富意义的是,我们记得以赛亚这样描述耶稣基督在世上的容貌:“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赛53:2)。即使是耶稣基督,他在肉身上也没有吸引人之处。我们知道身体的美是无足轻重的,有时候甚至会成为人的陷阱。

 

美在于其功能

 

以上所言,足以预备我们面对此处罗马书的经文。我们若暂时把纯粹属肉体的审美观抛诸脑后,就能开始明白这节经文的意思。我们首先注意到,此处的美不是表面的美,而是功能的美。换句话说,这是我们的祖父母辈说“美德懿行”的美,意思是真正的美是凭一个人的恩慈行动或忠心职守来衡量的。

 

美国前医疗署长C. 埃弗里特·库普(C. Everett Koop)出版的回忆录里,曾提到一个例子,可以用来说明我的论点。库普说,从前他在费城儿童医院担任外科主任时与他共事的那些护士非常杰出,他对她们深怀感恩。根据他的说法,作为一个外科医生,得以与一群默契十足、能预测你接下去每一个行动,并迅速予以配合的护士合作,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所以每逢圣诞节,库普都会在手术室门口挂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由此门通过的,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几年以后,医院的特护病房也有同样的优良表现,他就挂上了同样的牌子。现在每逢圣诞节,就有两个牌子写着,“由此门通过的,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

 

库普写道:“护士都知道,我所谓的美丽,不是指身体方面肤浅的吸引力;她们知道我感激的是她们在手术室或特护病房所做的一切美事。”

 

罗马书10:15描述的也是功能上的美,描述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之美。这是我们要注意的第二点:一个美丽的人所做的乃是把福音的好讯息带给需要的人。

 

我前面说过,这一节是引自以赛亚书。再准确一点,这是出自以赛亚书52:7,虽然那鸿书1:15也有一点类似。以赛亚书的这段话是安慰那些被掳到巴比伦的以色列人,为他们描绘出一幅画面:一位使者出现在山顶,宣告仇敌已被打败,神所立的君王获得了大胜利。这个比喻让我们想到古希腊那个熟悉的故事:公元前490年,一位使者从马拉松战场一路跑到雅典,宣告希腊战胜波斯人的消息。那条路大半是上坡,全长超过二十六里。那位使者跑进雅典城,刚吐出“胜利”二字,就不支倒地,力竭而亡。为了记念那个跑者,古希腊人开始了马拉松赛跑;到了今天,这个运动已经遍及世界各地。

 

就像圣经其他多处经文一样,这一节蕴涵的意义不限于此。即使犹太人的拉比都承认,这里的使者是指弥赛亚的先驱。这推论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下一章(以赛亚书第53章,是在接续前面的宣告)就介绍了神受苦的仆人。得以脱离世界的仇敌,这固然是好消息,但能够脱离罪的捆绑,就更是天大的好消息了。约翰·慕理说:“神的预言固然在弥赛亚身上得到应验,但这些预言仍然继续在神所指定的使者身上得到证实(参 林后5:20)。”

 

保罗说十字架的使者是何等美丽,这话实在一语中的。他们所以美丽是因为他们所传递的是福音,而福音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信息。

 

象皮病患的得救

 

我牧养的费城第十长老教会前任牧师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是由一位西非洲的宣教士口述的。用这个动人的故事来说明我前面的论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有一个人患了象皮症。这种病会使人的皮肤变得又厚又硬,而且四肢肿大,腿部粗如大象,这也是此病得名的缘由。患者从膝盖到脚的部分可以肿到直径30-38厘米。我们可以想象罹患此病的人之痛苦和不便。我至少认识一位美国籍的患者。

 

巴恩豪斯的故事是这样的:

 

这个可怜的象皮病患后来成了虔诚的基督徒,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诉别人神为世人差他儿子到世界上来的这个恩典。他住在非洲一个村落里,他的心愿是要让全村每一个人都听到福音。然而拖着臃肿的腿步行对他是一件极困难的事,但他不畏艰辛和痛苦,蹒跚地从一个草屋走到另一个草屋,向人传讲这位拯救了他的主。每天黄昏,他就回到自己的小草屋。有几个善心的亲戚照管着他的生活。几个月之后,他告诉那位宣教士,他已经探访完了村里的每一家,现在他决心到两里路以外的另一个村落去传福音。

 

每天早上他拖着肿大的腿,痛苦不堪地跋涉两里路,到邻村传福音。太阳下山之前他再蹒跚走两里路回家。最后他终于访遍了邻村的每一家。他的任务已毕,只好待在家中。但几星期以后,他的心又开始感到不安。

 

他向牧师和那位宣教士医生打听另一个村落的情形。那个村子距离他们约十或十二里,必须穿越丛林。他想知道那里的人是否听过福音。小时候他尚未得病之前,曾穿越丛林小径到过那个村子。他记得那是一个规模较大的村庄,居民很多,他们大半都未听过有关救主耶稣的好消息。众人都劝他打消此意,但是他心中的负担越来越重。有一天他的家人来告诉宣教士,这人在天亮之前失踪了,他们听到他起身的声音,以为他很快就会回来。但他始终未再出现,因此他的家人开始为他担心。

 

后来大家终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他去了那个村落。他迈着肿大的象皮腿,沿着小径举步维艰地向目标前进。那个村落的人后来说,他抵达时已是中午,他的腿肿得更厉害了,而且皮开肉绽,血迹斑斑。他被迫一再停下来休息,等他到达那村庄时已经过了中午,他们请他吃午饭,但食物还未进口,他就先开始对他们讲论耶稣基督。他走遍全村,挨家挨户地告诉村民,创造宇宙的是一位满有慈爱的神,他差遣独生子为世人死,好拯救他们脱离罪的捆绑。他告诉他们,耶稣如何从死里复活,并进入他的心中,带给他无限的喜乐和平安。

 

由于在那个村子中没有过夜之处,所以日头偏西时,他就启程往回家的路上走。非洲的夜晚往往是一片漆黑,尤其丛林一入夜就有各种野兽出没。夜幕低垂,这个可怜的人拖着沉重的双腿,在黑暗中缓缓挪移着疲惫的身躯,他只能让直觉引路。后来他告诉他的牧师,当时他心中对黑暗和野兽的恐惧,多少被他在那个村落中向人传讲主耶稣基督的喜乐所取代了。

 

到了半夜,那位宣教士医生被前廊的响声吵醒,他仔细倾听,却是一片寂静。但他怎么也睡不着了,就拿着一盏灯到门口,探究声音的来源。他立刻意识到是他那个可怜的邻居结束长途旅程回来了,他正带着伤痕累累的象腿迈过门槛。宣教士唤醒助手,合力把那人抬到小医院的病床上,当时他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这位宣教士医生说,他检查那双刚从一次爱心和怜悯之旅回来的腿,所看到的可怕情景使他终生难忘。他毫不羞愧地说,当他弯下腰,给那双腿敷药包扎时,他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一滴一滴落在药膏上。这位医生做总结说:“我一生中从未这样被另一个信徒所吸引,我只能想到一节经文,‘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这个人被神差遣去诉说基督为他所成就的事,虽然他必须为此付上痛苦的代价,但他毫不畏缩,勇往直前,一心要将救恩的好消息带给那些需要的人。

 

美丽的托马斯·比尔尼

 

这实在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但它并不罕见。历世历代以来,甚至早从耶稣基督的时代起,就有无数属神的美丽子民不计代价,历经艰难,再接再厉地把福音传给他们所知有需要的人。

 

你知道福音是如何传给休·拉蒂默(Hugh Latimer1485-1555)的吗?他是英国改教运动中最耀眼的一颗明星。这位主教是一个“美貌”的男子,不但相貌出众,而且智慧过人。但他本来不认识基督,他使用自己的才干来对抗改革宗的教训,他特别与马丁·路德的同工兼密友墨兰顿(Melanchthon)针锋相对。当时拉蒂默在剑桥,那里有一个没没无闻的教士名叫托马斯·比尔尼(Thomas Bilney,从未有人注意到他。但比尔尼接受了福音,他衷心盼望拉蒂默也能认识基督。他想:“如果拉蒂默能找到神在基督里的救恩,这个影响可是非同小可啊!”

 

于是比尔尼拟定了一个计划。有一天拉蒂默讲完道正步出教堂,比尔尼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请求拉蒂默听他告解。这是每一个教士必然的责任,所以拉蒂默一口答应了。结果名不见经传的小教士比尔尼借机“告解”福音,分享福音如何改变了他的生命。后来拉蒂默说,他是因比尔尼“告解”的福音而信主的。拉蒂默后来成了一个伟大的宗教改革家,他最名闻遐迩的事迹就是临终前对尼古拉斯·雷德利(Nicholas Ridley)的勉励。1555年,英国对改教者的迫害达于顶峰时,他和雷德利被送上了牛津的火刑台。在临刑前,拉蒂默对雷德利的一番安慰成了流芳百世的名言:“雷德利先生,不要难过,做个堂堂男子汉!今天我们凭神的恩典在英国点燃了一支蜡烛,我相信这亮光将燃至永恒,永远不会熄灭。”

 

根据我们的审美标准,或许比尔尼根本算不上美。但他将福音传给了拉蒂默,这表示他在神眼中极其美丽,就像那些顺服耶稣基督、实践他大使命的人一样。

 

但愿你也开始用神的方式来审美。你现在以为美的事物,几年之后就成了过眼云烟。从物质的角度看,你如今认为美的可能不再被视为美。但传福音的人,他们的美将垂诸千古。此外,他们也将变得越来越美,因为他们不仅用今生,而且将用永世不断歌颂赞美耶稣基督。

 

美之为美,在于其功能。

 

我希望你不再以外貌断定人的价值,而是根据他们如何服侍耶稣基督和福音来判断。但愿你自己也成为神美丽的子民。这节经文已为你提供了具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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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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