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11-12
我且说,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反倒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要激动他们发愤。若他们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他们的缺乏,为外邦人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
对许多人而言,拣选和定罪的教义似乎有误,因为它们显然太“武断”了。“武断”的意思是不讲道理。神拣选一个人而略过另一个人,就像一个人一边扯下雏菊的花瓣,一边喃喃自语:“我爱你……我不爱你……我爱你……我不爱你。”
当然,这并不是实际的情形。我们不敢坚持说神有义务向我们解释他所做的一切事;我们也不敢说,万一神真的给了我们详细的解释,我们能够完全明白。但我们没有得到解释,这并不表示神的作为就不合理。神是一个有目标的神,我们可以相信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一个目的,而且都蕴涵着特定的智慧。
神确实向我们解释了他拣选一些人而略过其他人的原因。我们研究罗马书第9章就可以明白,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神的荣耀,为了叫人真知道神。
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教导我们,神在定罪的事上彰显了他的忍耐、愤怒和权能;他略过一些人,并且审判他们的罪。另一方面,他向蒙拣选的人彰显他的怜悯,他不是因为他们配得什么而拯救他们。
不但如此,我们记得保罗也在这几章中讨论到历史的意义,这表示他所写的内容不仅关乎神学,而且也涉及到实际的层面。他说大多数以色列人都未得救,他们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我们或许会问:“神在这事上存着什么样的旨意呢?”
目前这段经文教导说,神确实有他的旨意。神用以色列的不信,成就了外邦人的富足。
四个重要的论点
这几节将我们带到保罗整个论证里一个新的段落。这是我在本卷中一再提到的七个论述里的第六个。我们不妨在此周详地观察一下保罗说了什么。他在罗马书11:11-12里提出四个论点,一直到本章结束,这四点始终主控着保罗的思想。
1. 以色列“跌倒”了,但这不是他们最终的结局。他们确实跌倒了,但他们还会站起来。保罗稍早指出,并非所有的以色列人都不信。意思是还有一些剩下的余数。他在本段教导说,以色列的不信只是暂时的。作为一个国家,他们跌倒是因拒绝耶稣做他们的弥赛亚和救主,但他们还会爬起来。
2. 他们的“跌倒”有其目的;神用他们的跌倒来促进外邦人的得救。保罗稍后在本章说,救恩向外邦人公开,这本身是一个“奥秘”,从前它是隐藏的,未叫人知晓,如今却显明出来了(25节,参 罗16:25;弗3:3-4、6、9,西1:26)。从旧约的教导看,很少有人会想到这一点,更少有人会想犹太人拒绝耶稣的事实竟然会成就外邦人的救恩。但事实确是如此!这说明了“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罗11:33)。
这是另一个例子,证明严厉的审判最终可能带来极大的祝福。
哈尔登这样说:“我们应该记住,神最严厉和可怕的审判后面,可能藏着他无限的智慧和恩慈的动机。”
3. 外邦人的救恩将带来以色列的“丰满”,也就是说,犹太人这个国家将得救,而连带的这又导致更多外邦人得救。如果外邦人得救是一个奥秘,显然此处说的是另一个更大的奥秘。我的意思是,神并未因救恩临到外邦人而弃绝犹太人,但是透过外邦人的得救,犹太人将发现原来耶稣就是他们的救主。
4. 犹太人将因外邦人属灵上的富足而受到刺激,最终促成他们自己得救。他们看见外邦人收获丰富,发现这些祝福本来是为犹太人预备的,于是他们开始渴望得着这福分。莱昂·莫里斯表达得很正确,他写道:“保罗的意思是,在神的旨意中,外邦人得救的目的是要唤起以色列人对救恩的渴望。”
外邦人的救恩
当然,第一和第二点是无庸置疑的,因为:(1)以色列人拒绝了耶稣,(2)他们拒绝耶稣的结果,使福音传给了外邦人。使徒行传就是最好的记录。
我们必须记住,虽然在五旬节那天,因彼得的讲道而相信的人分属于各个国籍(徒2:15、40),但早期的基督徒几乎都是犹太人。使徒行传记载早期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聚集(徒2:46),稍后我们也看到有关外邦人是否当行割礼的争论。毫无疑问的,犹太信徒仍然遵守各种仪文、安息日、仪式、节期和以色列的圣日。若不是犹太人官长因反对福音而展开的逼迫行动,这种情形还会继续下去,基督教永远是传统犹太主义里的一个旁支末节。
使徒行传第4章告诉我们,彼得、约翰和其他领袖如何被带到公会面前,受到威吓,被命令停止传讲耶稣。第5章记载使徒受到逮捕和鞭打。第7章记载第一个殉道的基督徒司提反之死,那次事件似乎激起了对基督徒的普遍迫害。圣经这样说:“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徒8:1)。
分散的结果,促使腓利下到撒玛利亚。腓利是一个新选出来的执事,他在撒玛利亚传讲基督,当地许多人因此相信了主(参 徒8:4-7)。然后神又差遣腓利向南走,沿着旷野下到迦萨。他在路上有机会向埃塞俄比亚的太监解释福音(26-39节)。腓利带领他相信基督,那位太监又将福音带回到埃塞俄比亚的家乡。后来腓利沿着外邦人的海岸到了凯撒利亚,他似乎就在那里定居下来,在那里展开长期而有效的侍奉(参 徒21:8)。
保罗的情形也类似。保罗是在往大马士革迫害基督徒的路上相信基督的。他得救之后,若不是因为犹太人拒绝耶稣、逼迫基督徒,保罗很可能就留在大马士革。但“犹太人商议要杀保罗”,门徒就在夜间用筐子把保罗从城墙上缒下去(参 徒9:23-25)。保罗以前也在耶路撒冷住过,保罗逃离大马士革之后就到了耶路撒冷,也可能就在那里安顿下来,但当地的逼迫更甚。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也设计要杀害保罗,门徒就“送他下凯撒利亚,打发他往大数去”(30节)。
后来保罗的宣教事工所遭遇的情形也大同小异。他每进入一个城市,总是会到当地犹太人的会堂讲道。但保罗的信息在各地遭到拒绝,于是他转而向外邦人传福音。这使保罗的足迹遍及许多外邦城市。
1. 安提阿(徒13章)。“但犹太人看见人这样多,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于是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和城内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罗、巴拿巴,将他们赶出境外”(45、49-50节)。结果他们就转往以哥念去。
2. 以哥念(徒14章)。“但那不顺从的犹太人耸动外邦人,叫他们心里恼恨弟兄……那时,外邦人和犹太人……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2,5节)。由于这些迫害行动,保罗和巴拿巴就将福音带往路司得和特庇。
3. 路司得(徒14章)。“但有些犹太人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挑唆众人,就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19节)。第二天保罗和巴拿巴就往特庇去了。
4. 帖撒罗尼迦(徒17章)。保罗在他的第二次宣教之旅中,和他的新同工西拉来到了帖撒罗尼迦。保罗依照他的习惯,进入会堂。“但那不信的犹太人心里嫉妒,招聚了些市井匪类,搭伙成群,耸动合城的人闯进耶孙的家,要将保罗、西拉带到百姓那里”(5节)。那场暴动迫使保罗转移到庇哩亚去。
5. 庇哩亚(徒17章)。在庇哩亚,那些拒绝基督的人又开始兴风作浪(13节),保罗只好前往雅典。
6. 以弗所(徒19章)。保罗在第三次的宣教之旅中到达了以弗所。那里也起了暴动,迫使保罗离开以弗所,再次穿过马其顿。
保罗每到一地,都遭遇同样的事。就像他后来在罗马书所写的:“因他们的过失(指犹太人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拒绝让耶稣做他们的救主),救恩便临到外邦人”(罗11:11)。十字架的使者不论走到何处,都无法逃避人的拒绝和逼迫。拒绝导致了福音的广传。杰出的基督教护教者特土良(Tertullian)说过,“殉道者的血迹乃教会的种子。”壮哉斯言!
犹太人的救恩
保罗的第三点是什么呢?第一和第二点很明显是正确的:(1)以色列拒绝耶稣;(2)以色列的拒绝耶稣导致了福音传向外邦人。第三点是,外邦人的得救终必使以色列人“丰满”,指以色列这个国家将要得救,而这事实又会带给外邦人更大的祝福。这事还未发生,但将来必要发生。
根据保罗此处和他在罗马书第11章整章中的清楚论述,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近代还有这么多改革宗的神学家拒绝以色列将要蒙福的说法。我倒是知道他们排拒的原因。他们不喜欢这个预言的细节,因为这似乎暗示以色列的命运将与教会的命运不同。他们不喜欢这种说法所包含的神学意义。依照他们的思想方式,以色列这个国家将来所享受的任何祝福都是一种开倒车的表现,显示神的计划又往回走了。他们认为如今在基督里的实际已经取代了犹太人的特权,教会已经取代了以色列。在这种观点下,教会成了新以色列,旧以色列已经永远被取代了。
然而他们若面对保罗此处的教训,又怎能再坚持己见呢?在这几章中,保罗不是论及属灵的以色列。他是在讲犹太人这个国家。他问:“以色列的跌倒难道已无可挽回了吗?”他的回答非常果断,就像他论到反律法主义和神的律法之功用时那样斩钉截铁(罗6:2、15,7:13)。“断乎不是!”神不许我们这样想!保罗很难想象神会弃绝以色列人,因为这样做就表示神自食其言;他既是一个守信、诚实的神,就不可能破坏他与以色列所立的约。
我们的问题
我们看到这三点,就不得不承认它们本身并没有问题:(1)以色列人拒绝了基督;(2)他们的拒绝带来外邦人的得救;(3)以色列国尚未得救。唯一有问题的是第四点。但这并不是神的问题,而是我们的问题。为什么以色列这个国家尚未得救?如果我们照着第11节来回答,问题就显而易见了。大半的问题出在:外邦人信徒所活出的生活方式并未刺激任何看到的人,更别提激起犹太人的羡慕和发愤了。
我们这些外邦人的行为是否促使犹太人羡慕我们所拥有的救恩?我们是否激起任何人的羡慕?老实说,我们的行为通常只能激起相反的后果。
当然,这不是单方面的过失。任何跟犹太人谈论过耶稣的基督徒,都会对大多数犹太人的盲目感到惊讶。虽然他们中间少数人对圣经非常熟悉,但他们似乎处心积虑地否认圣经中明显的教训。不久前一位精明干练的犹太人领袖告诉我的同工说:“圣经里没有一处预言是论及一个个别的犹太人弥赛亚。”他认为所有预言都是指整个国家说的。这是何等的盲目啊!
我们的罪与他们的旗鼓相当,甚至更加一层。我们明白福音。我们有圣灵的大能,可以活出基督的样式,将基督的爱向犹太人和外邦人表达出来。可是大多数外邦人(甚至许多真正的基督徒)不但未向犹太人显出爱心,反而表现出极深的偏见和憎恨。约翰·慕理写道:“基督徒不仅未向神古代的选民显露基督的芬芳,反而以仇恨、偏见、逼迫、恶毒和各种苛刻的手段去对付他们。”
约翰·慕理又加上一句主要的批判:“基督徒千万不可对这一节经文掉以轻心。”
我们应当如何传福音?
让我们正视这件事。我们应该严肃地问:“那么,我们当如何传福音呢?”“我们应该做哪一类的传道者呢?”此处有几个建议。
1. 我们应该与传福音的对象做朋友。我不是说我们不可能向陌生人传福音。这是可能的,神若给我们这样的机会,我们当然要好好把握。虽然我们偶而听到有人在搭乘飞机时向邻座乘客传福音,那人竟然决定当场接受基督,但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得救的。他们多数是因为认识一位基督徒朋友,在那人的带领下得救的。很多基督徒的问题出在,我们身边非基督徒朋友实在寥寥无几,我们应该试着与非基督徒做朋友。
今天有所谓的“友谊传福音法”。乔·奥尔德黑奇(Joe Aldrich)针对这个题目写过好几本书。葛培理(Billy Graham)布道团就是以这个方法拓展他们的事工,布道团的同工积极训练平信徒采用这种传道法。我也大力推荐你们采用这种方法。
2. 我们应该在帮助人和服侍人的事上做榜样。即使不含任何传福音的动机,我们也应该在这些方面为人表率,因为我们本当帮助人,服侍人。但除此之外,毫无疑问的,许多人相信基督,是因为有人奉基督的名来帮助他。你岂不是比较容易喜欢、听从那些帮助你的人吗?若有人拒绝帮助你,或对你态度粗鲁,你岂不是很快掉头而去吗?不信的人也一样。
你若想要积极传福音,就应该试着定期地去帮助人。你若不晓得如何自己一个人去做,不妨找一个组织来提供你具体的方法。
3. 让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带着爱的记号。著名的宣教士和政治家E.斯坦利·琼斯(E. Stanley Jones)有一次问印度领袖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基督徒为了耶稣的缘故,应该为印度人做些什么。甘地对印度人知之甚详,对基督徒也有透彻了解。他回答说:“基督徒若想为基督赢得印度人,他们可以做四件事。第一,基督徒行事为人应该有基督的样子。第二,不要妥协你的信仰。第三,尽量学习、认识基督教以外的宗教。第四,让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带着爱的记号。”甘地知道爱的力量,他也看到太多相反的表现,特别是来自基督徒的。所以他说得很有智慧,他提醒基督徒:“让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带着爱的记号。”
4. 我们必须将福音说出来。我们固然应当凭着爱心行事,但也当凭着爱心说出福音的真理,因为福音就是真理,神必祝福他自己的话语。
我们如何向犹太人传福音?当然,首先必须做他们的朋友。我们必须帮助他们,并且显出我们的爱心。做到这一切之后,我们就有了说话的权利,我们可以提醒犹太人他们所拥有的伟大宗教传统——只有以色列人拥有几千年与神交往的历史。在亚伯拉罕和先祖的时代,或摩西、大卫和其他君王的世代,或以赛亚、耶利米及众先知的时代,只有以色列真正认识神。神是以色列的神。外邦人则在这个伟大的国家之外,他们的宗教不过是异教。当外邦人还活在异教中,并因此在道德上日益败坏时,犹太人已经领受了神的道德诫命,学会了透过献祭来接近神。
在那个时期,一个外邦人要得救,唯一的方法就是与犹太人联合。有少数这样的例子,例如摩押人路得,亚述人乃幔。叫得出名字来的实在屈指可数。大多数外邦人因地理或种族的缘故被排除在救恩之外。耶稣告诉撒玛利亚妇人的话很正确:“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
但神差遣耶稣做救主,他不单单是来做犹太人的救主,并且也做世人的救主。耶稣死的那一刻,圣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开。这个行动代表“如今,任何人透过信心,借着耶稣的代赎,都可以到神面前来”。从某方面说,这是犹太主义的终了,至少古老形式的犹太主义已经告终。今天,犹太人不必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敬拜,也不必再为自己的罪献上祭物。献祭制度的终结象征着救恩对外邦人敞开了大门。
这正是我得救的方式。如今借着以色列的神所赐的恩典,我这个外邦“狗”得以享受古代只有犹太人独享的祝福。我成为了立约之民的一分子。我因信被赎回,得以跻身于先祖的属灵后裔之列。
如果你是犹太人,我知道“耶稣”的名字可能会冒犯你,我也知道个中原因。外邦人基督徒常常对犹太人态度恶劣。但愿你明白一点:如果耶稣不是以色列的弥赛亚,那么我就无望得救。我是一个失丧的外邦人,在这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但是透过犹太人的弥赛亚,靠着犹太人的神所赐的恩典,如今我得救了。所以我要诚恳地劝犹太人,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吧!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