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九日  上帝所憎恶的七样事

 

“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祂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箴6:16-19)。

 

上帝清楚的说明哪一些事是触怒祂的。

 

上帝憎恶任何形式的罪,但《箴言》617-19节却列出祂特别憎恶的七样。首先是“高傲的眼”(17节)。这句话描绘一个骄傲自大的人,他的鼻子朝向空中,他的眼睛高高抬起。他的言谈举止反映了他心中的骄傲。

 

骄傲被排在首位,也许因为骄傲是一切悖逆上帝的核心。骄傲是从路西弗(即“明亮之星”,也即撒但)开始的,牠曾大声反对上帝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3-14)。

 

上帝也憎恶“撒谎的舌”(17节)。人经常玩弄真理,否认它或歪曲它,为要得着一些料想的好处。但是上帝绝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欺诈,祂期望我们遵照祂的真理行事为人。

 

第三,上帝憎恶“流无辜人血的手”(17节)。这句话是指一些人的仇恨和贪婪强烈到一个地步,以致他们宁可杀人,也不愿放弃他们所要的。上帝创造了生命,又确立了生命的神圣与不可侵犯性。因此,上帝命定谋杀人者必被处死(创9:6)。

 

上帝也憎恶“邪恶的心”和“行恶的脚”(18节)。人有时会无意地陷入罪中,但这些人却是精心密谋他们的罪孽活动,然后急速地执行他们的恶谋。

 

最后,上帝憎恶“假见证”和“纷争的意向”(19节)。作“假见证”的意思就是把虚谎的事套在一个无辜者身上。这会阻碍公平,破坏名誉,甚至毁灭生命。“纷争的意向”就是指有人在原本应该合一的地方制造分裂。

 

这些罪恶都是非信徒的特征,然而基督徒也难以幸免。所以务要警惕,好叫你远离上帝所憎恶的行为和态度。

 

祷告建议: 倘若你行了这些罪恶中的任何一项,你就要认罪悔改。

 

进深研读:按照《腓立比书》2:1-5,基督徒应当如何彼此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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