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大会的主持人说:“五位候选人全部没有通过。”那是1998年秋天。因为教会全新的章程要求教会要有长老,狄马可就提名了五个人担任长老,在这一刻之前,成员大会还是开得相当顺利。没有人会料到第一批长老候选人集体落选,确实如此。
集体落选了?
但是新章程本身接受投票表决时,只有一人反对。而且我们在这个过程没有特别地赶时间,花了超过两年时间来预备。然而情况就是:“五位候选人全部没有通过。”
教会章程要求长老候选人要得到75%的会众认可,我是未能达到这75%标准的候选人之一。我们五个人都得到了65%到73%的赞成票。教会成员蜂拥退场时情绪都很激动,一些人觉得自己赢了,其他人感觉灰心。但大部分人看起来都很困惑:现在该怎么办?
狄马可与我以及其他四位未能通过的候选人开会,这些是他最信任的人,可以按照圣经有智慧地思考问题。他与我们开会评估,听取意见。我们是否应当提名另一批长老候选人?我们是否应当重新提名得票最多的两个人?我们是否需要回过头来修改章程,把标准降低到65%?这些想法会不会分裂甚至摧毁教会?我们新的章程要求教会至少有三位长老,而且大多数长老不受雇于教会。如果我们选不出长老,那要如何运作?
在这些时候,讲求便利和实用主义就咆哮登场,你会想要把宝贵的神学原则抛诸脑后。感谢神,并不是所有试探都能站得住脚。在我们的情形里,圣经和教会近期的历史——商业化的项目和根基不牢的牧师带来的糟糕经历——一并驱使我们坚持走下去。我们决心查考圣经来寻求指引。
对于我们而言,使徒行传20:17-35已经归纳了我们对长老的要求,也将决定我们该对这次失败的选举作出怎样的回应。保罗在这一段经文中让人具体留意三件事。
第一,长老必须生活在会众当中。保罗写道:你们知道,自从我到亚细亚的日子以来,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服侍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又因犹太人的谋害,经历试炼(徒20:18-19)。在保罗所写的多封书信中,他都以自己的生活作为范例: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正如一个人曾经说过的:“我们想要这样的长老:从他身上嗅到的是羊的气味,而不是高尔夫球场的气味。”为什么?我们学习的一个方法,就是观察其他人的榜样。门徒训练是由教导和效法两部分组成的。除非你看到和感受到另一个人的爱,否则爱仍旧是纸上谈兵。当你看到那位穷寡妇把她最后两个小钱投到奉献箱里时,奉献的概念就生动起来。因此,我们需要长老活出敬虔生活的榜样,这就要求长老与会众近距离相处。
举一个例子,这其实可以非常简单。我曾答应与一位年轻人早上在我家碰头,然后走路去附近一家咖啡馆喝咖啡。我邀请他走进我们家厨房,等我把东西收拾好,与妻子和孩子亲吻道别。这位年轻人在我家里呆的时间不到三分钟,走到屋外,他对我说:“你不知道我所看到的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我说:“你看到了什么?”他说:“你是怎样爱你家人的。”这位年轻人在一个糟糕的“带领”之下长大,父亲虐待他,并且酗酒。他从未见过亲吻脸庞所表达的温柔或单纯的情感。这给我们什么功课?我们需要长老愿意活在一个用充满了需要的目光注视他的世界里。这就是我们把教会在弗吉尼亚州北部所拥有的牧师住宅出售的原因之一,它距离教会有四十分钟车程。这在狄马可来教会之前已经投票决定了。我们要教会领袖住在国会山这个宣教禾场上,住在国会山浸信会的会众当中。
第二,长老必须教导会众。整全的教会是按照“创意”、“新潮”和求新的理念治理教会。这正确吗?神是创造主,我们通过创造和再创造效法他,以此荣耀他,难道不是这样吗?是的。但我认为对长老而言,我们实际上想要他们在总体上是循规蹈矩和可效法的人,而不是富有创意的人。特别是在教导圣经方面,我们并不想任何人创意性地传讲信息。圣经也没有命令我们要娱乐众人。圣经要我们把神的话语教导会众。就是这样。请再听一听保罗所说的话: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徒20:27)。保罗并没有传讲自己的想法,也就是他猜想会对人有帮助的想法;他传讲福音,传讲整本圣经!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27节)。
第三,长老蒙神呼召保护会众。讲到属灵争战时,保罗说: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29-30节)。旧约圣经充斥着坏牧者的例子,他们未能遵守神的律法,给以色列民带来毁灭性的结果(例如结34:1-10)。忠心的长老是保护神的群羊的牧者。
长老可以从几方面做到这一点。首先,长老能正式地保护羊群。其中一个关键部分,就是监督你的教会成员制的实施。考察每一个进入教会的人,确保他们是有信心的(林后13:5)。一个谨慎接纳教会成员的流程,能保护群羊脱离那些相信和践行假信仰的人。长老在这方面应当起带头作用。实施成员制流程的另一面,就是需要把一些人逐出教会,这些人口头说自己是基督徒,实际的生活却与他们说宣称的矛盾。耶稣在马太福音18:15-17对教会说,要竭力挽回犯罪的人,为的是带领他们悔改,在必要时,要把那些不悔改的人逐出教会。长老要忠心地带领羊群走过这让人难过却是有爱心的清理过程,以此来保护羊群。
第二,长老也能非正式性地保护羊群。长老通常以有规律地教导和传讲神的道来保护羊群。这仍是相当正式的。但一间健康的教会会把长老的正式看顾和保护转化成教会内看顾、责备、纠正、训练和门训的工作(见弗4:15-16)。这种非正式的保护,比如一对受到良好教导的夫妇警告一位想要和不信之人约会的年轻姐妹;又比如,一位弟兄帮助督责另一位弟兄对抗罪恶。而长老也通过与教会成员建立个人关系而在这种非正式的保护中起带头作用。对群羊正式和非正式的保护应当成为长老工作的核心。
狄马可想到这些经文,就撤销了原本提出的候选人,重新提名了五个。我是开玩笑的,实际上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坚信,他提名的第一批的这五个人已经生活在群羊当中,不断地教导和保护群羊。因此他写了一份四页的文件,提出各样论证来再次提名原来的五位候选人。并且他在一次主日早上聚会结束后,把文件交给大概四十个对此感兴趣的教会成员。以下是从这份文件中摘录的一些内容:
我这位提名人可能错了。我肯定不相信牧师无误。
章程在所要求的比例方面可能错了。我从来没有说过现在采用的章程无误。圣经没有一处要求75%的投票通过率。
当场65%到73%的会众实际上支持了候选人,我不确定会众是否在这件事上犯了错误。
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所在教会的绝大多数会众曾投票支持开除他,我认为这是错的。
我在1993年11月对这间教会的会众说,如果我来,他们需要知道我最终不是为了会众工作,而是为了神工作。
我为什么觉得应当再一次提名这五个人?因为在持续为此事祷告后,我看不出此时可以提名任何其他人……我也看不到有什么理由不向教会提名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
看到这些落选者尽管未被认可担任长老,仍决心服侍教会,我备受鼓舞。
这些落选者以谦卑的精神和态度讨论应该怎么办,这就鼓励我再次提名他们。
投票反对这五个人的会众并没有一个一致的备选方案。
我再次提名这五个人,这是否傲慢?教会大多数人认同我的提议,我已经收到大量建议要如此行。我丝毫不是轻率行事。我最主要的考虑是:我认为这并不是傲慢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持守原则的问题。
教会若有不值得信赖的领袖或不能信赖领袖的会众,在灵命方面就有了严重缺陷。
我来到这间教会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进入一个缺乏信任的地方。
信任最终绝不是赚得的,而是被给予的。
我的确认为这是对教会未来方向的一次集体投票。
如果第二次投票未能通过,狄马可会怎么办?在投票之前,狄马可写道:“最后,如果我提名的长老候选人无法得到你们当中足够多的人认可,那么你们有权利去寻找另外一位牧师,也就是你们认为他提出的候选人能得到你们的认可。我会把这看作在某种程度上神对我的释放。”
1998年11月,这五位候选人再次被提名担任长老。这一次他们由成员投票选举出来,所有人都通过了章程所规定的75%的赞成率。
这一次他们为什么可以通过?当然,我们相信这是神的旨意。从人的角度来看,一些人完全被说服而相信狄马可的带领。其他人被说服,不要因着一个人相对年轻或另一个人工作忙碌,就反对他们担任长老。还有一些人没有参加第二次投票(福寿团之前投了很大一大部分反对票,这次似乎放弃投票)。
随着这次投票的成功,我们的教会就从一位牧者带领,转变为六位牧者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