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而非新宗教
重生所发生的事不是获得新宗教,而是得着新生命。约翰福音3章的前三节提到: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约翰先介绍尼哥底母是法利赛人,且是犹太人的官。法利赛人是最严守律法、最虔诚的犹太团体。耶稣对这样的法利赛人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3节)耶稣甚至在第7节特别针对他说:“你必须重生。”约翰所要传达的重点是:尼哥底母的信仰,并他身为法利赛人的辉煌研究、自律和严守律法,这一切都不能取代重生的必要性。
尼哥底母、还有你我的需要不是宗教,而是生命。重生的重点是将新生命带入这个世界。[1]就某方面而言,尼哥底母当然是活着;他能呼吸、思考、感觉和行动;他也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然而,显然耶稣把他当成死的;因为尼哥底母没有属灵的生命。就属灵方面,他还未出生。他需要的是生命,而不是更多宗教活动或宗教热诚——这些他都足够了。
回想起耶稣在路加福音9:60,对那个想要先去埋葬父亲再来跟随耶稣的人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他的意思是,肉体死亡的人才需要埋葬,让灵命死亡的人去埋葬他们吧!换句话说,耶稣视周遭许多生气蓬勃的人如同死人。浪子比喻中的父亲说:“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路15:24)
尼哥底母不需要宗教,他需要生命——属灵的生命。重生的过程是新生命得以进入原本没有新生命的人里面。新生命开始于重生;这不是一种宗教活动、训练或决定,而是生命进入人心。这是第一种描述重生发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