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要求神回答他的恳求终于获得了应允。约伯不断叩打天上的门,期望得到神的回答(13:22,31:35),并且希望有一位听讼人(9:33)、中保或仲裁者(16:19-20)替他讲话。但是,神的回答全然不像约伯所期待的那样。约伯想要一次法律聆讯,让他有机会证明神对他这位族长原告所施加的猛攻是非法的。但神没有回答约伯指控上主的各种不公,反而询问了约伯许多问题!他并未回答约伯的传唤,反而向约伯发出传唤!他没有解释罪恶的原理或苦难所扮演的角色,反而责备约伯冒昧挑战他的做法。
在七十多个问题中(没有一个是约伯能回答上来的),神质问约伯无数关于大自然中有生命和无生命事物的各个方面。约伯所面对的这两门科学考试,可以说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既论到地上的走兽,也论到天上的飞鸟。神在太空、天空和地上所陈列的奇妙创造令人眼花缭乱。虽然这一连串的质问问得约伯目瞪口呆,而且他在这两场冗长的考试中都不及格,但无论如何,他真的与神面对面了。这使得这位诉苦者定下心来,因为毕竟神从未抛弃过他。
神为什么要以责备的话来回答约伯呢?神是要借着展示他的能力和智慧,向约伯指出他的无知和急躁。约伯既然不能理解或支配神在大自然中的管理工作,又怎能理解或支配神对人的作为呢?既然约伯不能在这些事情上回答神,又怎能指望与神争辩呢?既然神在天空中以及在走兽身上有他自己的作为和设计,他在与人的交往上岂不也有自己的目的吗?虽然人不能明白神的作为,但是他们能够相信他。敬拜应当源自对神本身的感激,而不是对神所有方法的理解。即使困惑不解,人仍要赞美神。
神没有向约伯解释他的作为,而是将它们展示出来,借此指出作为宇宙至高无上的创造者和维系者,他无需向微不足道的人解释一切。人要向他报告,但反过来,他无需向人报告。虽然神没有解释他在人困苦中的计划以及他叫人受痛苦的目的,但是他确实向人启示了自己。
这一场质问是圣经中神亲自发表的最长演说。它分为两个部分(38:1-40:2及40:6-41:34):紧接第一部分的是约伯谦卑的回应,第二部分之后则是约伯悔改的回应。
这番神圣演说的“庄严华美已然达到诗歌中那种令人眩目的极致”(VictorE.Reichert,Job,p.195)。它以华丽优美的词藻来赞扬神在大自然中的奇妙作为,超出之前所有对神创造大能的颂词。难怪约伯安静、谦卑,并且悔改了!
1. 神第一次发言(38:1-40:2)
(1)神对约伯开始的责备和挑战(38:1-3)
38:1神随着一股旋风出现——这大概就是以利户感觉快要来临的风暴(37:22)。“旋风”译自se‘ārâh,意即伴随着猛烈大风的风暴或暴风”(该词也用于其他经文,如王下2:1、11和赛40:24〔“旋风”〕;诗107:25〔“狂风”〕;赛29:6〔“暴风”〕;结1:4〔“狂风”〕)。颇具讽刺性的是,导致约伯十个儿女死亡的也是一股“狂风”。现在,一阵猛烈的暴风伴随着神的信息到来了。前者是一个毁灭的场合,结果叫人悲伤;这里却是一个启示的场合,结果使人顺服。神有时会使用暴风营造出戏剧性的威严场面(参出19:16-17;王上19:11-13)。
38:2-3神一开始就用一个问题来责备约伯,指出他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蒙蔽了神对宇宙的设计。约伯的质问与其说是澄清事情,倒不如说使事情更加混淆(参以利户关于人之愚昧的评论,37:19)。约伯说神已经成为他的敌人,这只会混淆他人对神的认识,而不是让人看到神的道路。因此,虽然约伯有时颂赞神,但当他责备神不公正的时候却是不知所云,他的言语是无知的(以利户曾两次这样说;34:35,35:16)。
接着,神告诉约伯要准备回答他的问题。(你要如勇士束腰〔直译;参40:7〕;geber即“强壮的人”。换句话说,即你要像人从事艰辛工作〔如在战场冲锋陷阵或与敌人格斗〕之前一样,将宽松的外衣塞进腰带中;参出12:11,王上18:46。)约伯必须集中精力,好能有见识地“回答”(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指示)神。这明显是以约伯对神说“愿全能者回答我”这句话(31:35)来反问约伯。约伯从原告变成了被告!
(2)神以大自然中无生命的事物质问约伯(38:4-38)
在一连串关于宇宙学、气象学和天文学的问题中,神挑战约伯是否有资格批评他对世界的管治。神用反问法来强调约伯的无知(如“你可以指示我”〔4节〕、“只管说吧”〔18节〕、“你若晓得就说”〔5节〕、“你总知道!”〔21节〕)。
①关于大地的问题(38:4-21)
38:4-7这使约伯不得不立刻直面自己的渺小,因为当神创造大地的时候,他并不在场。既然他没有看见当时发生的事情,他就不能晓得,那么现在又怎可期望回答神呢?大地的创造被描述得像是建造房子,要立根基,定尺度,拉准绳,安根基并且放角石。神把地球安置在轨道上的时候,就好像将建筑物的各个部分放在适当的位置上。
当晨星(大概是指金星和水星;约伯于3章9节也提及过“黎明的星宿”)歌唱、“天使”(新国际译本,直译为神的众子;参1:6,2:1)为神创造大地而欢呼的时候,约伯并不在场。星宿歌唱只是诗体拟人化的描写,并不是指天体无线电波接收到星宿发出的声音。在诗篇148篇2至3节中,天使和星宿一起受命要赞美神。
38:8-11大地的起源被描述为仿佛建造房屋(4-7节),海洋的起源则被描述为像是婴孩出生。当神创造海洋、大海和湖泊、使之如婴孩出胎胞(参29节)时,约伯并没有在神的产房内。神以海岸线(将它关闭……为它定界限,又安门和闩〔像城门一样〕)局限新生的众水,使众水再不能像以往那样淹没整个地球(参创1:2、9;诗104:9)。神将地球上的水域与陆地分开,在地球众水之上安放仿似婴孩衣服一般的(参伯38:14)云彩(参创1:6),又在晚上以幽暗遮蔽水域。神说他限制强烈击打海岸的狂傲海浪,可能是在巧妙地暗示他对约伯骄傲争辩的控制。宇宙中这一切自然力量,显然都在神的掌管之下。
38:12-15神管治大地,其中包括每一天按次序出现的晨光和黑暗。日光使那些在晚上(参24:14-17;约3:19)活动的恶人躲藏起来。这便仿如清晨的日光将他们从毛毯中抖出来(伯38:13),使他们的力量(强横的膀臂,15节;参40:9)折断。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大地的轮廓清楚可见,恶人就不再有他们称为亮光的黑暗,从而不能再在其中犯罪作恶。既然约伯无份于创造这一方面的设立和管理,他现在又怎能质疑神的作为?
38:16-18神还借着质问约伯曾否探查过一些看不见的领域而使他安分。这些领域分别是:第一,海源(“源”的希伯来文是nēḇek,在旧约中只出现于此;大概是指从海床注入海洋的水源);第二,深渊(海洋的深处);第三,死亡——被描绘为一道门,向进入者敞开(参诗9:13,107:18;赛38:10)并且位于黑暗之中(参新国际译本边注);第四,地的广大领域。
38:19-21神以拟人的手法描述光明和黑暗宛如住在房子内。神以设问强调这位诉苦者只是一个人,他无法在日落时跟随光线,看它往哪里去,也不能在日出时追踪黑暗,看它居于何处。这些事物的居所及本位是找不到的,意思是约伯不能够解释神怎样使地球环绕着太阳旋转。你总知道(参5节),因为你早已生在世上!这是神的讽刺之言,强调约伯不知道,因为当神使地球自转时,他并不在场。约伯的年岁比起神的永恒简直太微不足道了(参36:26)!
②关于天空的问题(38:22-30)
38:22-24约伯对神怎样造雪和雹也毫无头绪——它们被描写为收藏在仓……库中(参诗33:7,135:7;耶10:13),按神所定的被释放出来。在战争中使用冰雹(参书10:11),是以利户关于神利用气象来使人停止工作(伯37:6-7)或惩罚人(37:13)的例子。约伯不能够预测神在何处发出闪电的亮光(参以利户在36:30、32,37:3、11、15中类似的话;参38:35),也不知道风将往哪里吹。
38:25-30神对雨水和冰的使用(参以利户在36:27-28,37:6、10中对它们的评论)也非人所能理解的。只有神能够在天空中开出一条道路(一条想象的道路),使雨水和雷电(参28:26)因此降下。人甚至看不见神常叫雨水降在沙漠(无人之地)和旷野。
神再用婴孩出生的比喻(参38:8)质问约伯是否知道雨和露水有父亲,冰和霜有母亲。这可能是在暗指和挑战迦南人的神话:即雨水如诸神的精液,“大地之母”借此生出“孩子”——谷物。当然,无人完全知道大地的主人怎样降下雨水,怎样形成寒冷的天气,其中包括露水、冰、霜以及凝结成冰的湖泊及河流。
③关于星宿和云彩的问题(38:31-38)
38:31-33约伯知道神创造“昂宿星团、猎户星座和大熊星座”(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昴星、参星和北斗)等星座(9:9)。但神在此指出,不是约伯使那昴宿星的一个星团聚在一起的,他也不能改变猎户星座众星的方位,更不能使大熊星座(北斗七星)在晚上出现。既然约伯对神用来规定星座、星球和月亮运行的天的定例一无所知,他又怎能批评神所定立与人类交往的法则呢?“支配大地”(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使地归在天的权下)的是神,不是约伯。
38:34-38神还指出约伯没有能力随意降下雨水或发出闪电(参24节),借此使他相形见绌。第36节很难翻译,或许怀中可译作“云层”,心内可译作“天象”(见Rowley,Job,pp.315-516)。倘若采纳这些译法,这段经文就符合神在这一章里对大自然无生命体所采用的拟人说法,表明云彩和闪电的运作仿佛都有自己的心意。如果新国际译本第36节的译法是正确的话,那么它的意思就是:神虽然赐给人智慧,但人穷尽所有的智慧也不能数算云彩的数目,或者计算云彩何时“倾倒”(像盛水的动物皮囊),从而滋润尘土和土块。
(3)神以大自然中有生命的事物质问约伯(38:39-39:30)
这里描述的十二种动物——六种野兽、五种雀鸟和一种昆虫,都展示出神创造的天才以及他悉心的护理。这份名单以万兽之王狮子开始,并以鸟中之王大鹰(但可能这个词是指秃鹫;见39:27的注释)结束,可谓恰如其分。约伯的无知和无能就此显明出来:他不能给前两种动物预备食物(38:39-41),不知道它们何时会产下后代(后两种,39:1-4),不曾释放它们或驯服它们(39:5-12中的两种),也不曾赋予它们各自的怪癖(39:13-25中的两种)或给它们飞行的能力(最后两种,39:26-30)。人可能认为所有的动物既在人之下,便能够由人管治、被人照顾。但神向约伯表明,在某些方面,人甚至次于动物界。
①狮子和乌鸦
38:39-41约伯会为着自身的安全远离狮子,但却不会为它们捕猎食物。他甚至不能为乌鸦预备食物(乌鸦的幼雏常被其父母遗忘)。约伯不能够成为地上野生动物王国的饲养员。那么,既然神连这些价值比人还小的动物都去看顾(耶稣说神养活乌鸦,路12:24),难道他会忽略对人的顾佑吗?
②山羊和鹿
39:1-4约伯甚至不知道某些动物几时生产幼崽,也不知道它们的妊娠期。它们完全不靠人的帮助或知识,而显然是在神的管理之下将子生下。这子长大后就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去而不回(参38:41和39:30中的“雏”)。这里提到的山羊可能是努比亚野山羊(NubianIbex),它们生活于中东的旷野,产子的时候会藏起来。即使到现在,也只有很少人见过这种山羊分娩。
③野驴和野牛(39:5-12)
39:5-8将野驴放到沙漠,使它们可以自由地在旷野游荡,在咸地(大概是死海周围的地方)生活,拒绝人类文明的喧嚷,在遍山走来走去——这些事情约伯都无法办到。只有神能够帮助这类动物生存下去。
39:9-12对比使野驴得自由,约伯也不能驯服野牛(大概是指已绝迹的欧洲野牛,它们完全不受人驯养)。这种野牛不会为约伯效力,也不像驯养的牛那样呆在槽旁过夜,更不会服从人而为人耕地。它们虽然强壮无比,却绝不为人做工服苦,也不替人将装谷子的车从地里拉到禾场。如果约伯连这种野生动物也不能够驯服,他岂能期待挑战神对人所用的方法呢?
④鸵鸟、白鹳、战马与蝗虫(39:13-25)
39:13-18鸵鸟是一种面貌古怪的奇鸟,重达一百四十公斤,高至两米多。它煽动翅膀,却不能够飞翔。鸵鸟不像其他能飞的鸟(如白鹳),它会把蛋留在地上的巢中。事实上,有时候几只雌鸵鸟会在同一个巢中下蛋,但如果巢内已没有空间,它们就会把蛋储存在巢外的沙(尘)土中。这样,当其他雌鸟进巢出巢时,便常把鸟蛋踩碎了。鸵鸟似乎对自己的雏鸟毫不关心,甚至无情地对待它们(16节;参哀4:3),这证明这种鸟是缺少智慧和悟性的。如果雏鸟的食量惊人,雌鸟可能将巢抛下。又或当雌鸟失去耐性时,它们还会在雏鸟全部孵出来之前离巢而去。如果有人骚扰一个鸵鸟巢,鸵鸟还可能将蛋踩碎。雌鸵鸟甚至会坐在其他鸵鸟的巢里孵蛋,而忘了自己的蛋。3不过,尽管鸵鸟这样愚蠢,它却比马跑得更快,时速可高达六十公里。约伯能想到要造出这样一种特别的鸟吗?
39:19-25约伯也无份于创造战马。这种马具有大力和鬃毛。它喷着气,刨着地,急不可待却又毫无畏惧地冲入战场,同时还能够像蝗虫般地跳跃起来。它身上挂着骑它之人的兵器,从地上腾跃而起,仿似要将地吞下一般,直等着号角发出冲锋的信号。它喷着气,好像从远处闻到了战争的气息,听见了“战争”(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士兵)的命令。在这些经节里,活泼的诗体与马的生命力相得益彰。既然约伯的力气次于这马,他当然也就次于这马的创造主。
⑤鹰雀和大鹰
39:26-30鹰雀每年一直向南迁移,并不是靠约伯的智慧。另一方面,大鹰往上翱翔并把窝搭在高处,它们在山岩和峭壁上以锐利的眼目(参28:7)俯瞰下面的食物。这种鸟吃死尸并吮血,可能暗示它们是秃鹫(griffon-vulture),而不是老鹰(eagle)。4希伯来文nešer的意思可能既包括老鹰,也包括秃鹫(参9:26)。
对于世上这几种动物的观察显示:约伯既不能与万物争竞,他就根本没有资格定神的罪。与此同时,这些话语也强调神喜悦他所创造的万物。当他造大地的时候,他的星辰和天使都欢呼歌唱(38:7),并且他显然也十分喜悦他的动物界。此外,神也使用创造物来限制恶人(38:15),帮助人(38:23)并浇灌大地(38:26、37-38)。他管理和限制万物(38:8-9、11),并使他所造的按规律而行(38:12、25、31-33)。在动物界中,神为动物预备食物(38:39-41,39:29-30),帮助它们(1-4、26-28节),给它们自由(5-12节)并使它们有力量(13-25节)。相比之下,这些事约伯都做不到。神一切有秩序的创造显然都在他的护理和悉心的看顾之下,但约伯却认为神的宇宙设计是任意的,欠缺管理、护理和看顾。
(4)神对约伯最后的责备和挑战(40:1-2)
40:1-2神的第一次发言以责备和挑战开始(参38:2-3),也以责备和挑战作结。他的责备是以问题形式发出的。强辩的是指约伯。约伯曾两次(10:2,23:6)认为神(10:1)与他争论(rîḇ,在法庭中起诉他),讽刺的是,神现在却将这项控诉指向了约伯。(参以利户说“你为何与他争论〔rîḇ〕呢?”;33:13)现在,约伯还怎敢起诉神呢?但既然他控诉过神,他就应当回答这些问题(参38:3及40:7之“回答我”〔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指示我”〕)。
2. 约伯第一次回答神(40:3-5)
40:3-5当约伯明白人不是世界的主人、神在治理和看顾他的创造物时,他承认以下两项事实:①他地位卑微(卑贱一词译自动词qālal,意即“沉默、微不足道的、微小的、卑微的”);②他没法再为自己辩护。他从前充满自信(“〔我要〕对神说,不要定我有罪”〔10:2〕;“这样,你呼叫,我就回答”〔13:22〕;“你呼叫,我便回答”〔14:15〕),现已变得谦卑顺服(我用什么回答你呢?)。约伯再不会像一国之君般(31:37)来到神的面前。约伯承认自己不能接受神的挑战去回答神(38:3,40:2),他唯一的回应就是默不作声——我只好用手捂口。这个动作曾是他建议他的辩论对手去做的(“你们要……用手捂口”,21:5)。
约伯陈述过他的意见,并在神面前一再重申(我说了一次甚至两次)。但是现在,他觉得自己不应当再说什么了。尽管如此,这位前原告的回应之中仍然没有流露出悔改的语气。他虽然被降卑,却尚未悔改。所以神传唤他回答更多的问题。
3. 神第二次发言(40:6-41:34)
像第一次发言一样,神的这一次发言仍包括挑战(40:6-7)、责备的话(40:8-14),以及关于大自然的问题(40:15-41:34)。神的第一次发言涉及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创造物;在这一次讲话里,他则只叫约伯注意两种动物。然而,与第一次发言不同,这一次并不是以挑战和责备的话语来结束的(参40:2)。
(1)神责备约伯并挑战他(40:6-14)
40:6-8神再次从旋风中说话(参38:1的注释),并逐字重复先前发出的挑战(38:3),要约伯如勇士束腰,来指示他。然后,神提出一个问题(参38:2及40:2的问题)来责备约伯: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直到这里,神才直接回应约伯指责神主权不公的控诉。
在第二个问题(你……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里,“定罪”一词的希伯来动词是rāša‘,意思是“行动邪恶或被定罪为恶”。这实在是令人惊奇的谴责,因为这个动词在约伯记中已经出现了若干次。约伯曾说如果神与他面对面,他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定自己有罪(9:20上)。之后,他又叫神不要定他的罪(10:2)。以利法告诉约伯,这位受苦者的话恰好定了自己的罪(15:6);而以利户相信那三个人已经把约伯定了罪(32:3)。现在,神竟然说,那一位真正被人定罪的是神自己!约伯认定自己没有作恶,结果他的自义便导致他说神是在作恶了。
40:9-14与神争辩暗示自以为与神平等。但是,没有一个人能拥有这项权利。约伯没有神的力量(膀臂是力量的象征;参38:15;诗89:13;赛40:10;亦参伯40:14的手),也不能使人惧怕他的声音。约伯既然没有这些手段去统治世界并矫正它的错误,又怎能作出正当的评论呢?
约伯对至高无上的主所作的诽谤若要被接纳的话,他就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有能力统治整个宇宙。像约伯这样诽谤神的做法,其本质是篡夺神的权柄,试图将自己放在神的地位上。所以正如神推论的,约伯若要承担统治世界的工作,就必须证明自己符合这个资格。他需要穿着合宜,穿戴神的荣耀和庄严,并且披上神的尊荣和威严。当然,就算真是这样,他还是没有资格。神说,他的工作是发出怒气,凭眼色使不敬虔和骄傲的人降卑(参利维坦能够藐视高大的,41:34),并且踩碎和埋葬他们。由于约伯指控神不惩罚恶人(21:29-31,24:1-17),神就讽刺地提出将这项责任交给约伯,看他能否完成。约伯必须有能力完成如此威严可怕的工作,神才会承认他这位控诉者是独立和自足的,并接受他的批评是正确的。
(2)神就两种动物发问(40:15-41:34)
神的第一次发言展示了大自然的全景,其中包括十二种动物;他的第二次发言则将镜头仅仅聚焦在两种动物身上,以此使约伯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微不足道以及神的威严能力。
学者们对于这两种生物的定义存在很大的分歧。有些人认为像河马的“巨兽”(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河马”;下文同,不再特意注明;40:15-24)和“利维坦”(41章)是虚构的。否定这一说法的事实根据如下:①神叫约伯“观看”巨兽(40:15);②神说他“造”巨兽,正如他造约伯一样(40:15);③经文对这两种动物的身体结构所作的详细描述符合实际情况,而与神话中的猛兽不符;④神话中的动物都是以真正的生物为原型,只不过将它们的特点夸大罢了;⑤在38章39节至39章30节中的十二种动物是真实的,这让人认为这两种动物也是真实的;⑥虽然在圣经其他地方提及的利维坦有时可能是神话式的(例如,3:8;诗74:14;赛27:1),但也有其他经文谈及它是一种受造的生物(诗104:24、26)。约珥书1章20节译作“走兽”的词在希伯来原文是“巨兽”的复数。
然而,就算这两种动物明显是真实的,它们也有可能代表世界中骄傲和邪恶的因素。在古代近东地区,这两种猛兽因具有残忍粗暴的气力(伯40:16-18,41:12、22、26-29)和对深渊和海洋的搅动力(41:31-32)而象征着恶的混乱结果。(这有助于解释鳄鱼——一种常在水中制造极大混乱的生物,后来怎样成为神话中龙的原型。)埃及法老在准备登基的时候,往往根据仪式(在其他人帮助下)用叉制服一只雄河马,有时制服一条鳄鱼,以这种戏剧性的方式来表示他有能力驱散混乱,维持秩序。法老王能够完成以鱼叉制服这些猛兽的艰巨工作,仅仅是因为他那所谓的超乎常人或像神一样的力量。但神现在指示约伯,他并没有这种能力。既然约伯不能够征服动物界中恶的象征(利维坦和巨兽),又怎能够制服作恶的人呢?
这两种动物与水的联系(40:21-23,41:31-32)将这次发言与神的第一次演讲(38:8-11、16)联系起来。
①巨兽
40:15-24关于河马,神提到以下几件事情:它与约伯同为受造物的地位(15节)、它的食物(15节)、它的体力(16-19节)、它的栖息地(20-23节),以及它的凶猛(24节)。“巨兽”一词在原文中是“野兽”的复数。既然15至24节中描写的是一个动物,这里的复数大概是要强调该动物体型巨大。至于它究竟是什么动物,人们意见不一。所提出的观点包括:大象、犀牛、食素的雷龙(恐龙)、水牛和河马。一般意见认为这种大型生物就是河马,以下是支持这种看法的几个观点。第一,河马是食草动物(它吃草与牛一样,15节),所以百兽不会害怕被它袭击(20节)。第二,它的腰围、腹上的筋肉、尾巴、大腿,以及金属般的骨头和肢体都储藏了巨大的气力(16-18节)。河马不像大象,它的腹部肌肉特别强壮坚厚。它尾巴摇动……如香柏树(大概是指香柏树的枝子,而不是香柏树的树干)这句描写令一些人联想到这里的“尾巴”是指大象的“鼻子”。不过,乌加列文的类似说法显示动词“摇动”(旧约只在这里使用过一次)的意思是“变坚硬”。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所指的就是河马的尾巴(虽然它很小)。当河马受惊或奔跑的时候,它的尾巴就会变硬。第三,河马是古代近东所知最庞大的动物(它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19节)。今天一只成年河马可重达三千六百公斤。“可能曾经有一种特别巨大的河马在昔日约但河繁衍生息;以当时情况来看,它可能比大象都大……。”(GleasonL.,,TheBookofJob,p.107)第四,人们几乎不可能只用一把匕首就将河马杀死。“创造它的拿着剑就近它”(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创造它的给它刀剑;19节),这句话暗示只有神敢近距离与它格斗。只有它的眼睛或鼻子露出水面的时候(24节),人们才能将它捉住或用鱼叉捕获它。第五,当河马伏在……芦苇隐密处、溪旁和河水中的时候(21-23节),它的食物(大概是植物)由诸山漂下来(20节)。这种巨型的生物不受河水泛滥的惊扰,因为河流就是它们的居所(23节)。大象或雷龙是不会被这样描述的。就算是汹涌的河流也很难到达河马的口部。
②利维坦(41章)
神对利维坦的讨论,比对其他任何一种动物的说明都长。这一点再加上这种动物的凶猛程度——连人也攻击(8节),使得第41章成为高潮。关于这兽的定义,人们也有种种不同的解释,包括:乌加列神话中的七头海怪罗坦(Lotan)、鲸鱼、海豚、一种在大洪水之后仍然生存于海中的恐龙,以及(最有可能的)鳄鱼。艾基新(GleasonL.Archer)指出这是约但河里一种巨型的鳄鱼,而不是埃及的鳄鱼(TheBookofJob,p.107)。经文指出人们试图捕捉这种动物,并详细描述了它的身体构造,暗示这是一种真正的生物。称巨兽和利维坦为恐龙,说明约伯生活的年代与大洪水仅仅相距几百年。鳄鱼符合神对利维坦背部(13、15-17、23节)、牙齿(14节)、胸和腹(24、30节)以及搅动水这一习性的描述(31-32节)。(见18-21节回应这是一条龙之观点的注释。)河马与利维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见RoyB.Zuck,Job,p.180),所以如果其中一种是真实的动物,另一种大概也是真实的。
正如前文讨论过的,这两种动物在古代近东地区都是邪恶、混乱的象征。
神论及这种生物不可能被人用捕鱼的器具捕获或驯服(1-11节),又谈到它那令人惊惧的身体结构(12-25节),以及它不能被捕猎的工具捕捉等事实(26-34节)。
41:1-11鱼钩、绳子、绳索和钩都不足以用来捕捉这种凶猛的动物(1-2节)。它不会轻易被驯服,向人恳求释放或同意被驯服而成为人的宠物(拟人手法,3-5节)。既然它很少被人捕获,商人就不能卖它(6节)。使用较大的捕鱼用具——如鱼叉和倒钩枪(7节),甚至徒手搏斗(8节)都无济于事。因为人一见鳄鱼就心惊胆战,所以也就没有人敢弄醒它(9-10节)。然后,神用这种凶猛的动物来说明人不可能反对神(谁能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呢)或指控他欠他们什么(因为天下万物都是他的)。如果约伯看见一条鳄鱼便惊慌失措,又怎敢站在鳄鱼的造物主面前告诉他他做了错事呢?如果就连这兽的力量也超过约伯,那么,约伯在神面前当然是软弱无力的了。
41:12-17接着,神提醒约伯回忆鳄鱼的身体组织(12-25节)。鳄鱼之所以很难捕捉,是因为它拥有大力(12节)、像保护性盔甲的坚韧皮肤(13节)、人手不能撬开的腮颊(14节)、令人恐惧的锐利牙齿(14节),以及刀剑不能刺入的背部鳞甲(15-17节)。
41:18-21鳄鱼的鼻子、眼睛和口部的动静也会使人产生恐慌。鳄鱼能够完全潜入水中,停留大约五分钟。当它从水中上来呼吸时将水从鼻孔中喷出来,所喷射的水柱看来就像太阳发出的光。当这种爬行动物从水中浮现时,它那双酷似猫眼、带有一线瞳孔的小眼睛首先露出来,就好像早晨的光线。有意思的是,在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鳄鱼的眼睛恰恰代表着黎明(VictorE.Reichert,Job,p.216)。
从它口中发出的火把、从它鼻孔冒出的烟和火焰(19-21节),是否意味着这是神话中的龙呢?事实并非如此。这些描述可以解释为神论及鳄鱼呼吸与吸水喷水的方式:当鳄鱼将水喷出时,水在日光底下看起来就像一股流泻的火焰。这种以夸张手法表达的诗歌语言,强调了这兽的可怖性。这种语言也是神话中龙这一概念的来源。(见标题“(2)神就两种动物发问〔40:15-41:34〕”下的注释。)
41:22-25这种动物以其强壮的颈项、坚实(参15节)和紧贴的肌肉,以及异常结实的胸部使人惊恐。无怪乎当它从水中一起来,连勇士也战栗和逃避。翻译成“它一起来”的希伯来文实际上是一个名词,意即“从它的骄傲举起”。约伯曾说神的“骄傲举起”(或“上升”、“崇高”;31:23之“威严”)曾令他惧怕,也会令那三位辩论者惧怕(13:11)。约伯是多么地矛盾!他一方面惧怕神的崇高,另一方面又以为自己能够质问神。
41:26-34在那个时代,勇敢的猎人(参25节)很少敢于面对凶猛的鳄鱼,因为他们普通的武器(刀、枪、标枪和尖枪)对坚韧的鳄鱼皮尽都无用(15-17、23节)。铁和铜制作的器具很容易就会被这兽折断。经空中发射的武器——如箭和弹石也不能伤害它,反而会从它坚韧的皮上弹走。棍棒或短枪就更不能把它打倒了。
这动物肚腹下的皮尖如锯齿,当它在淤泥中行走的时候,都会留下如钉耙(用它尖锐突出的部分)刨过地的痕迹。鳄鱼在河中游泳将水搅动,使水像在锅中被烧滚一样。水被搅动如锅中的膏油,这句话是指水看上去好像药剂师在煮膏油时锅中冒出的泡沫。
利维坦另一使人惊恐的地方就是它的速度。它在水中游动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它行的路随后发光,即水面上出现如白发的白头浪。
地上再没有像它一样的生物。它无所惧怕,反而每一个人都惧怕它。就算一个“高傲的”(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高大的)人,在鳄鱼面前也会畏缩害怕。因此,这种不可征服的动物就成为骄傲的野兽和人的王。约伯不能只凭看一眼高傲的人,就使他们降卑(40:11-14);而利维坦只是一种动物,却能够做到这一点。神以鳄鱼藐视“高傲的”并在“骄傲的”之上目空一切这个结论来提醒约伯,他在鳄鱼的创造者神面前的骄傲是靠不住的,也是危险的。
所以,神在这第二篇讲话中(40:6-41:34)是要挑战约伯:如果他想维持神所造宇宙的秩序,就要去征服这些庞然巨物,而这显然是他做不到的。约伯曾抱怨神不理会恶,所以神就向约伯显明他没有资格接管神管理宇宙和征服恶的工作,因为他甚至不能征服那些象征恶的动物。事实上,这些动物都是神造的,所以暗示一切恶势力都在神的掌管之下。神准许罪恶和混乱一时得势,就好像他准许撒但试炼约伯一样(1:12,2:6)。
人不能单凭一己之力去征服和他一同受造的河马或鳄鱼(40:15),也不能制服它们所象征的世上的恶,只有神才能够做到这些事。因此,约伯肆无忌惮地抨击神在道德宇宙中的作为(仿佛神是无能、甚至邪恶的),这种做法根本是荒谬无理的。
4. 约伯第二次回答神(42:1-6)
42:1-2神向约伯展示了天上、地上和地下无数大自然的奇妙创造。面对这一切,约伯在第一次回答神的时候(40:3-5)便承认自己是有限的,但是他没有承认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也没有承认自己骄傲的罪。现在,约伯在第二次回答神的时候,则承认了这两点。约伯被巨兽和利维坦的力气及凶猛所折服,意识到自己不能制服和控制它们所象征的恶。所以,他重新看见了神之能力和主权的伟大。约伯所说的话——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突出了他质疑神管治宇宙能力的愚昧。约伯努力拦阻(直译为“废除”)神的旨意,现在才明白那样做是徒劳的。
42:3约伯引述神的问题——谁用无知的言语使你(我)的旨意隐藏呢,以此暗示神是对的。约伯说了无知的话(正如以利户说的,34:35,35:16),因为神谈论的这些事是他不能理解的;这些事太奇妙(参37:14中“奇妙”一词)、在创造中太可畏,是他所不知道的。现在,约伯正式放弃他对神无力以公义统治世界的责难。那种能够把神一切“莫须有之控告”悉数大胆驳回的想法,也被他抛诸脑后了(23:4-7,31:35-36)。
42:4-5约伯再次引述神的话。这次,他引用了神在每一次开始发言的时候向他挑战的话语(38:3,40:7):我问你,求你“回答”(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作指示)我。这句引述之言暗示,约伯承认自己全然不能回答至高者这一连串的质问。约伯承认他无法通过神给他的生物考试。
约伯只曾风闻神的作为。这位诉苦者并不是神创造之工的见证人——这也是神第一次发言开始时(38:4-11)便提醒他要注意的事实。此外,约伯甚至不能够亲自观察到自然创造的各个方面(38:16-24,39:1-4)。所以,他对神作为的所有认识都是间接而有限的。
但如今,神直接与约伯交谈。这种经历超越了他从前的知识,其差别就好像看见(现在亲眼看见你)与听见的对比。这种得以见神的兴奋经历(大概是一种灵里的洞察,而不是肉眼所见),加深了约伯对神的认识和崇敬。如今,约伯对神的认识与他从前那种可谓无知的思想已有天差地别。这种个人与神会面的经历止息了他的争辩,加深了他对神的敬畏。
42:6既得以见识(5节)神的道路和品格——他的创造大能及空前绝后的匠心、他至高无上的支配权,以及他悉心的眷顾和慈爱,约伯便承认自己的不配,并深深地悔改。我厌恶自己的意思是他弃绝自己从前在骄傲中对神的责备。神已经因为约伯对他的控告、责难和诋毁而责备了他(40:2)。现在,约伯只能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这是自贬的方式(参创18:27)。将尘土抛上空中让它落在自己的头上(参伯2:12),以及坐在炉灰中或炉灰旁或者把炉灰放在自己身上(参2:8;赛58:5;但9:3),都是谦卑、自贬的象征。约伯曾为他的损失悲叹,现在则为他的罪悲伤。
显然,约伯并不是为他那三位朋友凭空指控他的“罪”悔改。他立场坚定,认定他受苦不是因为在不幸事件发生之前犯了罪(伯27:2-6)。但是正如以利户指出的,约伯的苦毒与骄傲随着丧失财富、家庭和健康而来(32:2,33:17,35:12-13,36:9,37:24)。约伯的回应仅仅在开始的时候是恰当的(1:21-22,2:10)。正如神向他发出的挑战(40:10),约伯现在已经明白没有人能够在神面前谴责神了。既认识到神不欠人的债,约伯的问题便消失了,他的愤恨也离他而去。现在,约伯感到心满意足,因为神已经向他启示自己,而不是解释他的问题。这时,约伯愿意在仍不明白的情况下信靠这一位至高无上的主宰,因为他的道路是全备的(诗18:30)。毫无疑问,神赦免了这位受苦者以前所犯的骄傲之罪。
三、结语(42:7-17)
这一段经文像开头(1-2章)一样,是以散文体写成的。在神为约伯重建家园、使他家道再度兴旺之前,他要对那三位严苛的批评家说话。
(一)神谴责约伯的三位朋友(42:7-9)
42:7以利法大概是三人当中最年长的一位,所以神对他说,神的怒气要向他和他的两个朋友发作(类似以利户对这三个人的反应,32:3),因为他们议论我(神)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他们自告奋勇地为神辩护,如今却沦落成为被告。正如约伯所预测的那样,事情的结果对他们极为不利(13:7-9)。他们以为自己明白神的道路,却没料到竟有这样的结局!我的仆人一语,神在42章7至8节中一共说过四次。它强调约伯已经恢复了作为主信实而顺服仆人的地位(参1:8,2:3)。
这三位雄辩家一直坚持认为受苦是报应,这无疑限制了神使用苦难来成就其他目的的至高能力。结果,他们残酷地指控无辜的约伯。
然而,约伯怎样在议论神时比他们说的是呢?他岂不是屡次骄傲地挑战神,控告神不公正并谴责他不应该沉默吗?是的,但如今他已为自己控诉神的骄傲悔改(42:6),并因此被神接纳了。而且,约伯从未咒诅过神,尽管撒但预测他会这样做,他的妻子怂恿他这样做(1:11,2:5、9),甚至有时他自己也有这种倾向。虽然约伯不断地与神争论,但是他始终没有弃绝神。此外,约伯对神之能力和智慧的见解也比另外三人高超。
42:8-9令这三位批评家全然感到意外和不悦的是,神竟命令他们取七只公牛、七只公羊……献上作为燔祭——这是很大一笔祭物!而且,他们必须请约伯作为调停人,为他们祈祷(参早前他作为祭司的工作,1:5)。他们从未为约伯祈祷过。但是,如今这位受他们欺负和定罪、却拒绝接纳他们忠告的约伯,竟然要为他们在神面前说情。这真是令人惊奇的讽刺啊!
他们为了替神的公义辩护而想打倒约伯。但是,现在他们明白:神所关心的不只是公义,他也以慈爱和恩典著名。他们曾劝约伯悔改,然而这却成为他们现在需要做的事情。不仅如此,神与他们直接沟通也使他们住口,并被指正。以利户不在这一次悔改行动之列。因为他对约伯处境的认识虽不完全正确,但比起其他三人,他的话是比较接近真理的。
约伯曾切望在他与神之间能有一位调停人(16:19-21),因为他的三位朋友没有在神面前为他说情。可是如今,尽管他们没有要求,约伯反倒成了他们的调停人。
(二)神为约伯重建家园,使他家道再度兴旺(42:10-17)
42:10-11约伯对神之超越性的看见和随后的悔改,为他宽恕那三位朋友并为他们代求铺垫了道路,而他的饶恕之心又开辟了神赐福给他的道路。那场令他痛苦的疾病就在这时(或紧接在他悔改之后)立刻痊愈了(6节)。
现在,那些一度离弃约伯的人(19:13-14)、包括约伯的弟兄姐妹和以先所认识的人(大概也包括蒙宽恕的那三位!),都听见他得蒙复兴的消息。他们在他家里与他一同吃饭,都为他的灾祸(rā‘âh)安慰他。尽管这时的安慰对约伯来说无疑是打了折扣的——如果他们早一点这样做,效果会大大不同。正如约伯承认的(1:21,2:10),这场灾难是耶和华(透过撒但作媒介)所降与他的。然后,这些访客为了表达恩慈,每人都送他一块银子(qeśîṭâh,这个词只用于这里和创33:19、书24:32)和一个金环(nezem),即鼻环(创24:22)或耳环(创35:4)。
42:12神又赐给约伯多于过去两倍的牲畜(10节;参1:3),结果他后来的财富比先前更多。约伯大概使用从兄弟和乡朋那里收到的金银重新购买了牲畜,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繁殖之后,它们的数目便有所增加了。
然而,约伯从神那里得着丰富的物质祝福,是否意味着那三位毛遂自荐的陪审员的理论终究是正确的呢?(他们曾预言昌盛会随着悔改而来;5:8、17-26,8:5-7、21,11:13-19。)事实并非如此。使人重新拥有财富只是神恩典的表征,不是他公义的责任。既然约伯没有咒诅神而不自觉地使撒但哑口无言,而且也为自己的骄傲悔改了,那么他就无需继续受苦。他重新拥有产业,无疑向朋友们显示神已经恢复了他的地位。而且,约伯记这卷书并不否定神赐福义人的一般性原则。确切地说,圣经显明这个原则并非一成不变、毫无例外的。神凭着他的主权,能够按照他的目的给与或保留他的祝福。
42:13-15约伯丧失十个儿女的伤痛虽然不能完全释怀,但多少因着另外十个儿女的出生而得以缓解。约伯三个幼女的名字在这里被提起,其他十七个儿女的名字则不为人知。耶米玛的意思是“鸽子”,基洗亚的意思是“肉桂香水”(“肉桂”的希伯来文是qeṣî‘âh;它是一种肉桂的树皮,可用来制造香水),基连哈朴的意思则是“眼彩角”(即一种以动物之角制成的瓶子,内盛使眼睫毛、眼皮及眉毛更具魅力的染料)。这些名字皆道出这几位女孩子惊人的美丽,而这件事在当时是十分著名的。关于这几位女儿的另一个有趣事实,就是她们能够与她们的弟兄同得父亲约伯的产业。在那个时代,这是一件罕见的事情。多年过后,摩西律法才规定女儿只在没有兄弟时才有资格继承父亲的产业(民27:8)。
42:16-17经过这一场可怕的痛苦经历之后,约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如果约伯被灾难攻击时大约七十岁,那么他一共活了约二百一十岁。根据犹太人的传统,后来的寿数(一百四十年)刚好是他先前岁数(七十年)的两倍。约伯得见他的儿孙,直到四代。换句话说,他一直活到看见自己曾孙的儿女。最后,约伯的死期来到,不是在他失去一切、陷于痛苦的时候(他曾祷告希望在那时候死去;3:20-26,10:18-22),而是后来在他日子满足的时候。
这卷书(大概是圣经中最古老的一卷)论及人类最迫切的难题,就是苦难和人与神之间关系的问题。约伯的经历向人宣告了这样一个真理:人敬拜神并不是出于履行商业合同,借此赚取从神来的物质报酬;人与神的关系也不是一项司法协议,规定神有责任奖赏人的每一个好行为。相反,不管人的境遇如何,他都要相信神、敬拜神;即使人不完全明白神的作为,他总要信赖神品格的完全。
属神的人遭遇不幸,并不意味着他已被神丢弃,但这确实意味着神有受苦者可能不知道的计划。信徒或许永远不会完全明白无端的悲剧。但是,他能够明白神掌管一切,而神仍然爱他、看顾他。这就是约伯学到的功课。责备约伯的三位朋友说受苦是为了惩戒(对恶行的惩罚),约伯觉得受苦是为了毁灭(以为神决心要摧毁他),以利户则强调受苦是为了引导(保守他脱离死亡)。但神却认为受苦有两个目的:证明(撒但的指控是不对的)和拓展(约伯的属灵洞察力)。攻击神、诽谤神、挑战神、责备神、引诱神或试图把神逼入死胡同——这些事情约伯都做过了,但对一位信徒来说却是不当之举。批评神的智慧只能显出人的无知。神与人之间有天渊之别,不容人心存半点骄傲和自负。
关于心中的问题,约伯没有得到任何的解释;但是,他却更深入地体会到神的威严和慈爱的看顾。所以,他更完全地相信神,因为他知道神的道路是不应当受到置疑和挑战的。虽然神的计划常常无法解释且不可思议,但它们总是仁爱和令人受益的。
作者:罗伊·朱克(Roy B. Zuck)
本文选自《信徒圣经注释——约伯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