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约有没有说明执事的职分?
由于“执事”(diakonos及相关词)所包含的多重含义,除了一两处可能的例外,我们很难在新约圣经中确定在早期教会的治理上有执事这一职分。diakonos及其相关词的用法大都是泛指,显然与教会内部的职分无关。其它的几处用法可有不同解释,但通常来说,最明确、最贴切的解释还是一般意义上的泛指,而不是教会中一群被选之人的特定称谓。
例如,有人认为《罗马书》第12章提到了教会执事的职分:“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罗12:6-7)保罗在第7节说:“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译注:英语版本直译为“谁有服事的恩赐,就让他服事”。)但是服事的恩赐是否等同于教会执事的职分呢?经文中并没有对此的支持。《罗马书》第12章提到的其它恩赐都不涉及教会职分。况且,教会职分不一定与人的恩赐有关。例如,有教导恩赐的人不一定要成为教会的教牧才能发挥这种恩赐。恩赐与神的呼召和委派有关,不一定关乎职分。
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信中说:“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diakonia)圣徒为念。”(林前16:15)保罗是说司提反一家是教会执事世家吗?从这个词的用法及上下文判断,没有办法确定这一点。实际上,最贴切的理解便是按译出来的字面意思去理解。
还有人认为《以弗所书》4章12节提到了教会里的执事。我们从11节读起:“(主)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各尽其职”(“职”的希腊文为diakonia)并不是指教会执事(deacons)的职分,而是指:所有的圣徒都要作仆人。保罗是泛泛而言,是说所有基督徒都要被装备,投身于属灵的事奉,而不是都去作执事。
《执事十问》
著者:约翰·麦克阿瑟
Answering The Key Questions About Deacons
by John F.MacArthur,Jr.
Translated by permission of the Author
Published by Gospel fellowship
First Edition,May,1990
Copyright © 1990 by Gospel Fellowship
All Rights Reseved
以上内容摘自《执事十问》Answering Key Questions about Deacons
约翰·麦克阿瑟博士 著著肖莉、杨小隆译,本文经授权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