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3

 

……我主耶稣基督。

 

新国际译本的优点之一,在于它处理罗马书开头几节经文中每一个词的次序时所用的方式。它把“我主耶稣基督”留到第4节的末了(译注:中文圣经则放在第3节),形成一个很自然而有效的高潮。这一点胜过英王钦定译本(KJV),后者在这一点上没有依照希腊文的次序,而将这短句放在较前面的部分。

 

我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耶稣是主”构成了最早的基督教信条,因此对初代教会关系重大。从一开始,他们就认定,如果一个人承认“耶稣是主”,他就能受洗,被教会接纳。这是因为一方面“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另一方面,“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我们后代的人读这些记录时也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耶稣是主”对我们灵命的增长这么重要,理由是这句话本身包含了极丰富的意义。

 

承认耶稣是主,这暗示了两件事。第一,这表示耶稣是神。第二,这表示耶稣是救主。

 

“主”

 

第一个含义(耶稣是神)的来源是,旧约的希腊文译本(又称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第1世纪在犹太人当中流通甚广,新约作者在引用旧约经文时大多是采自七十士译本)中,用“主”这个字来翻译神的希伯来文名字:“雅威”或“耶和华”。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英文圣经没有采用“雅威”,而用“主”的原因。基督的门徒知道这个字一再被用来翻译神尊贵的名。他们虽然知道这事实,仍然毫无犹豫地用这个词来称呼耶稣,可见在他们的观念里,““耶稣就是耶和华。

 

当然,我们在这一点上必须谨慎,因为新约所有使用“主”的地方,并不一定都指神。“主”这个字有点像我们语言中的“先生”。在最低的层面上,它可以被用来作为一种礼貌上的称呼。这也是为什么福音书里那些不信的人也常常称耶稣为“主”。这不表示人们突然接受了有关“耶稣是神”的启示,他们不过是表达对他的尊敬,把他当作拉比,这是一种尊称。另一方面,“主”可以有更多的含义。那些以“主”称耶稣的人有时是承认他是他们的“主人”。最宝贵的例子是多马,他在耶稣复活后承认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这让我们看到早期门徒相信耶稣的神性。

 

这是“主”这个字在新约有关基督神学的经文中之含义。下面是几个例子。

 

1. 哥林多前书8:4-6“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这段经文的背景是,当时希腊世界流行多神论,保罗在此对多神论提出驳斥。他声称只有一位神,他与耶稣原为一。“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指父神),和“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指耶稣基督),这两句话之间的平行性,突显出神与耶稣原为一的意义。

 

2. 路加福音2:11第二个例子见于圣诞节的故事。天使告诉牧羊人说:“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此处值得注意的是,“主”一词是主格,就和“基督”一样,不是受格。如果用的是受格,那么天使的宣告就是关乎“主的基督”,或“神的基督”,这也没什么不对,但意思就变成耶稣不过是一个特别蒙拣选的人,就像旧约里的君王、祭司,或先知中的一位。由于这个字是以主格的形式出现,这句话的含义就更超越,它的意思是“基督,他是主”。

 

3. 诗篇110:1有一次耶稣问他的仇敌,他们认为基督是谁。他们的回答是“大卫的子孙”(见 22:41-46)。这回答本身没有错;但他们想到的是世上的、属人的弥赛亚,而耶稣要他们看得更远更深。所以耶稣就引用这一节旧约经文,他问道:“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太22:43-45)耶稣的意思是,如果大卫称弥赛亚为“主”,那只能表示弥赛亚不仅仅是大卫的子孙,他必然是一位具有神性的弥赛亚。这正是“主”这个字的含义。

 

彼得在对公会的人说话时,也一定想到这一点,他说:“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徒5:31)。

 

保罗写出下列这段话时,可能也存着同样的思想:“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西3:1)。

 

希伯来书的作者在他的书信一开始的地方(稍后也有两处),引用到这一点:“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参 8:112:2)。

 

4. 腓立比书2:5-11腓立比书第2章是一首伟大的基督论诗歌,清楚地陈述了“耶稣是主”,也就是说“他与神原为一”。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他本有神的形像,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己,

 

取了奴仆的形像,

 

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

 

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

 

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

 

使荣耀归与父神。

 

“超乎万名之上的名”是什么意思?不是指“耶稣”这名,虽然我们读起来很容易这样认为。这乃是“主”的名;因为这是神自己的名,没有别的名比神自己的名更崇高。

 

这个名字的意义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早期基督徒不用“主”来称呼其他人。他们若这样作,就等于否认基督。最显着的例子是示每拿的主教坡旅甲(Polycarp,又译“波利卡普”),他在公元156222日为主殉道。当他被载往竞技场行刑的时候,有两个因他的年迈和声望而对他深为敬重的官员,一直企图说服他向凯撒妥协。他们说:“你只要称凯撒一声主,向他烧香,就能救自己一命,你又何乐不为呢?”但坡旅甲一口回绝。他到了竞技场,为自己的立场做这样的解释:“八十六年来,我一直作基督的仆人,他一点也没有亏待我,我又怎能毁谤这位拯救我的君王呢?”坡旅甲拒绝称凯撒为“主”,因为“主”就是神,而世上只有一个神。如果他称凯撒为主,那么对坡旅甲而言,耶稣就不是“主”了,而坡旅甲也不能算是基督徒了。

 

将坡旅甲的故事记录下来的那些人,也和他有同样的信仰,因为他们最后说,“在腓力作大祭司的时候,他(坡旅甲)被希律捕捉,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仍然做王,他永远掌王权。但愿一切的荣耀、尊贵、永恒的权柄,世世代代都归于他。”

 

主和救主

 

“主”这个称呼的第二个含义是救主。这和他的主权有关,正如约翰·斯托得在他的《神儿子的主权》一书中所写的:

 

“主”这个头衔象征着基督胜过了魔鬼的势力。如果耶稣高过世上一切执政掌权的,那么这就是他被称为主的原因。如果耶稣被宣告是主,那是因为这些势力都服在他的脚下了。他在十字架上征服了他们;也就是说,他的得胜带来我们的救恩,救我们脱离罪、撒旦和死亡的捆绑。

 

近几年,在福音的派世界中,有一部分人习惯将“基督的主权”,和“祂是主”这个事实划分开来,结果一个人可以让耶稣做他的救主,却不尊他为主。例如,达拉斯神学院的教授雷历(Charles C. Ryrie)就持这种观点。他在回应阿瑟·宾克(Arthur W. Pink)和巴刻(J. I. Packer),以及约翰·斯托得在不同出版品中的论述时,辩称任何人若企图把“主耶稣”和“救主耶稣”混为一谈,就好像论到救恩时,在信心之上又添加“委身”一样。他说:“一个是单靠信心的信息,一个是信心加上生命委身的信息,这两者不可能同时都是福音……其中必然有一个是虚假的福音,这等于传别的福音,是应该受到咒诅的。”

 

这种观点有两个严重的错误。

 

第一个错误涉及到信心的意义,雷历似乎将信心与委身隔开了。缺乏委身的信心,难道是合乎圣经的信心吗?不!圣经所说的信心包括了三个要素:(1)知识,这是信心的根基所在;(2)内心的回应,这是重生的结果;(3)委身,若没有委身,信心就和魔鬼的信无异,后者“也信,却是战惊”(雅2:19)。没有委身的信心不是真信心,那种信心是假的,不能拯救人。

 

第二个错误更严重,因为它牵涉到耶稣这个人和他的事工。这位救我们脱离罪的人是谁?他是保罗所说的“我主耶稣基督”。没有一个真基督徒会在耶稣所完成的工作之上再添加任何东西,若那样作,就是传假的福音。我们乃是引导人到耶稣基督那里。他是“主”耶稣基督。这个“主”是我们信心的对象和内容。没有别的“主”了。因此,如果信心是导向一个不是“主”的人,那就是导向人想象中的假基督。这样的基督不是救主,不能拯救任何人。

 

耶稣是我们的“主”吗?

 

我们很容易安适地坐在那里,庆幸自己有一套周密的神学。当然,我们知道耶稣若是“救主”,他必须是“主”。当然,我们知道信心包括了委身。但耶稣真是我们的“主”吗?我们真正地向他委身吗?约翰·斯托得在前面我引用过的那本研究基督主权的书中,曾提出“基督是主”的六点意义。

 

1.智识上的意义。如果耶稣是我们的主,有一件东西必须让他掌管,那就是我们的思想。他必须是我们心思的主。有一次主呼召门徒说“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9),意思是他将做门徒的老师。今天,他也是我们的老师。

 

但是,如今我们不能像当年门徒那样,与他同处,亲受教诲,他又如何做我们的老师呢?答案是,他能透过圣经教导我们。因此,我们若要真正跟随主,就必须成为一个熟读神话语的人。我们若独断独行,一定会像世人一样,误入许多错误的思想中。但我们若常常读圣经,研究圣经,求圣灵为我们解释圣经,并且试着将所领会的真理活出来,我们就会越来越像基督那样去思想,发现自己对世界有焕然一新的观点。我们会从神的观点来看人,而不会被世界虚假的理念所误导。

 

2. 伦理上的意义。稍早我曾提到,斯托得指出耶稣不只是我们心思的主,他也是我们意志和道德标准的主。他说:

 

耶稣不仅主宰我们的信心,他也管理我们的行为。作门徒的意思就是顺服,这表示有一些绝对的道德命令是我们必须遵从的。单单礼貌地尊称耶稣为主还不够。他仍然会问我们:“你为什么称呼我主,却不照着我的话去行?”在相对主义甚嚣尘上的今天,我们尤其需要毫无愧色地持守住主耶稣的绝对道德标准。更进一步地,我们需要教导人认识到,耶稣的轭是容易的,他的担子是轻省的,在耶稣的轭底下,我们没有重担,只有安息。

 

3. 工作上的意义。如果耶稣是主,他不仅是我们心思、意志、道德的主,他同时也是我们时间的主;这是指他是我们职业、工作、事业、雄心的主。如果我们在计划自己的一生时,不可能使这计划与我们和耶稣的关系脱节,或彼此毫不相干。

 

保罗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主、向主屈膝之前,他随己意追求事业的发展。他是一个法利赛人,一心想在犹太教的知识分子和管理阶层中位居要津。他对自己走的方向颇有把握。但他遇见主之后,一切都改变了。耶稣遇见保罗时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9:4)耶稣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之后,就对保罗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6节)保罗遵从了耶稣的命令。主吩咐他到外邦人当中做基督的使者。后来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分诉时,引用了主对他说的话:“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26:16-18)。保罗下结论说,“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19节)。

 

这正是我们对自己的职业应有的态度。我们也许没有像保罗那样蒙召做使徒。只有很少数的人被召从事我们所谓的“福音事工”。但不论我们是在教会、工厂、医院、律师事务所,还是小型商业机构工作;不论我们是家庭主妇或主夫,还是我们有别的什么呼召,我们都应该视其为“基督徒事工”,知道我们在发展事业的同时,也是在顺服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4. 教会上的意义。耶稣也是教会的头。这真理可以帮助我们脱离两个致命伤。第一个是混乱。当教会的肢体各行其是,对教会的方向各持己见,且不肯遵照圣经的原则,不顾虑其他弟兄姐妹的意见时,混乱就产生了。第二个致命伤是教权主义。当平信徒放弃神给他们在教会中的角色,或传道人以独裁统治教会,未认识到他们不但是基督的仆人,也应该是众人的仆人,不知道自己应该像基督那样服事教会时,这种致命伤就出现了。

 

5. 政治上的意义。我们说,耶稣不仅是我们个人的主,或教会的主,他乃是整个生活的主,包括国家生活。他不仅是我们的王,他是万王之王。他不仅是我们的主,他也是万主之主。因此,我们要提醒世界,我们所侍奉的基督已经从天上对我们说话,为个人和国家启示什么是真正的公义,那些忽视他的人,将自食恶果,有一天必然要为此而付上代价。

 

但我们这样做时必须采取正确的方式。首先,我们必须有一个谦卑的态度,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我们也必须在耶稣面前交账。我们所责备、提醒的那些人,他们最终是要回答耶稣,而不是我们。第二,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任务是用榜样和话语去提醒人,而不是用暴力的方式;不然,我们自己就变成征服者了。要切记:主耶稣来不是要建立一支军队,或一个政治组织,他乃是要建立一个为他作见证的团契。一旦教会不采取主所用的方式,就会蒙受损失。

 

6. 全球性的意义。基督若是我们的主,那么最后一个意义就必然出自大使命;主耶稣根据自己的权柄,差遣他的门徒到普天下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参 28:18-20)。耶稣的主权是宣教事工最强大的动力。差遣我们出去的是我们生命的主;由于我们知道他是主,我们就遵照他的命令而行。因为我们爱他,所以我们要每一个人都做他的门徒。

 

让我用一个问题来做结束。耶稣是你的主吗?你真的委身于他吗?若是如此,你的生活必然会改观。他若是你的主,就没有人能取代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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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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