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4:6-8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申命记19:15说,任何法律事件,都必须有一个以上的证人才能成立。这是旧约律法的原则。那节经文说:“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使徒保罗本来是法利赛人,精通律法。毫无疑问的,他对这原则一定耳熟能详。事实上,他在罗马书4:6-8似乎也运用到这原则,他在那里除了提出先祖亚伯拉罕的见证之外,又加上大卫王的见证,以支持他对因信称义的福音之辩护。保罗已经提到亚伯拉罕的经历,他还会再提出来,因为这一章剩下的部分都一再提到亚伯拉罕。但保罗此刻提出大卫的见证,他引用诗篇第32篇那两节奇妙的经文(1-2节):
“得赦免其过、
遮盖其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凡心里没有诡诈,
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这实在是一个伟大的见证。
王者之王
我们开始研读罗马书第4章的时候,先谈到亚伯拉罕的例子,我曾指出,除了耶稣基督以外,亚伯拉罕可以说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人物——其他圣经人物,特别是旧约人物,毫无疑问的都仰望亚伯拉罕作为他们的信心之父。
但这并不表示大卫的见证无关紧要。大卫不但是以色列最伟大的王,也是将以色列国的虔诚精神和盼望发挥得最彻底的人。保罗写信的对象必然对大卫深怀敬佩。詹姆斯·黑斯廷斯(James Hastings)在他那本《圣经中的伟人》一书中这样写道:
以色列的大卫显然是王者之王,他在每一方面都出类拔萃。他是一个牧羊的孩子——代表平民阶层。他是音乐家——是犹八、米利暗和底波拉的继承者。他是战士——征服了威胁以色列和平的歌利亚。他是君王——率领全军,制订政策。他是祭司——用一颗忧伤痛悔的心代替牛羊的血。他是先知——预言神国度的永存。他是诗人——大多数的诗篇都是以他为名。
我们很难完全领会犹太人对大卫的尊崇,除非我们把他看成是一个融合了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和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的一切最佳资质和成就之人,才能略为体会他的非凡出众。恐怕连这些也无法道尽大卫的超群绝伦。
消极面的重要性
大卫也是另一个重要的例证,让保罗用来发展其论点。因此大卫的见证对我们尤具说服力。保罗引用大卫的这段话是以消极方式呈现的,这与前面论到亚伯拉罕时的积极用词正好相反。亚伯拉罕是被“算为”义,这是称义的原则中一个积极的用语。大卫是从消极面说到同一个原则,虽然他也用到同一个词“算为”,他说:“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我已经指出,这种消极的用语在今天传福音的事工上是很重要的,因为它触及了今日大多数人属灵上较敏感的地方。
让我做进一步的解释。首先来看积极的用语。称义的原则在积极方面是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这显然是我们需要做的。但问题是今天大多数人并不觉得有这种需要。马丁·路德在这方面非常敏感,他几乎快为此发狂了。他知道自己和神之间关系不正常,他预期将在最后的审判中面对一位愤怒难遏的神。神指示他,他可以靠着耶稣基督的工作,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但今天还有多少人会那样深刻地感受马丁·路德的痛苦?恐怕寥寥无几。很多人都不觉得自己和神有什么格格不入之处。相反的,他们认为自己可以和神相安无事——至少表面如此。所以他们不觉得有称义的必要。
这是神学家史普罗所谓的“因死称义”。几年前他拿“福音爆炸”运动所用的问题来考他的儿子。“如果你明天死了,你到了天堂门口,站在神面前,神问你,‘你凭什么进入我的天堂?’你要怎么回答呢?”
他的儿子说:“我就告诉神,‘你看,我不是死了吗?’
他的意思似乎是,他进天堂唯一的条件,就是他得先死掉。显然这个孩子的心目中,还没有丝毫人必须因信而接受基督的义这观念。
今天有为数可观的人都这样想,因此我们不得不详细解说称义的教义,这也是我在解释罗马书时企图做的。我们来到大卫的见证上,由于它是以消极的方式出现,所以我们可以将它与现今的光景连在一起。它说到过犯,它描绘罪是一种重担,并将这重担与得到神赦免之人所获的自由做鲜明的对比。
这尤其适用于我们现今的世代,因为我从辅导经验得知,几乎每一个人都背负着过去罪恶生活的包袱。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的作品中有一次提到他早期事工中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左右。有一位妇女来寻求他的辅导,几十年来她一直被过去犯的一项可怕罪行所困扰。那时她已经大约六十岁左右,她说四十年前她杀了一个男人。那人是她父母家的房客,有一天他强暴了她。这妇人在极端愤怒之下,第二天晚上悄悄潜进那人的房间,扭开瓦斯管。次日警察前来调查那个房客的死因,断定是一场意外,认为可能是风把火苗吹熄了。没有人知道这妇人所做的事,她背负着这个罪的重担已经长达四十年之久。
我从未听过任何人告诉我他或她犯了谋杀罪,但我听了太多可怕的故事,足以让我肯定一件事:几乎每一个人都背负着某些过去的行动所带来的罪疚感。
有人告诉我他们曾经偷窃。有人曾经伤害别人,或因嫉妒而撒谎,或阻拦别人晋升的机会,或破坏别人的婚姻。
有人需对别人的死负责,也许他们不是直接杀人,但不幸有人因他们的疏忽而死亡——例如交通事故。
有人因不诚实的行为,或买卖上的作假而良心受责备。
有的妇女被堕胎的记忆纠缠多年。别人或许告诉她们,用不着感到内疚,她们所做的不过是进行了一项“外科手术”。但她们内心深处知道,她们杀害了自己的婴儿。好几次有妇女问我:“我所做的事如何才能得赦免呢?”
你怎么回答这一类的问题?
有时候做辅导的会企图向人保证说,这些行动本身没有错,至少没有其他人的恶行那么糟糕。这是辅导用自己去“赦免”人的方式,他在无形中成了祭司。但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人的赦免虽然很好,可以带来安慰,但还不够。没有一个人可以真正赦免另一个人的罪,特别是这中间又牵涉到第三者的时候。真正算数的赦免乃是神的赦免。这也是大卫的意思,他写道:“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任何人若对过去的罪感到愧疚,应该读这段经文。这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这也是唯一重要的事。
大卫知道他的过犯会带来罪的重担。他与有夫之妇拔示巴犯奸淫,又设计谋杀她的丈夫乌利亚,以掩盖自己的罪行。不错,他“遮盖”了,但愧疚感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为什么?因为大卫的“遮盖”只不过是一种使自己称义的方式,但没有一个人能真正使自己称义。大卫只有在知道他的罪已经被基督的血“遮盖”(罗4:7)时,他才能从罪疚里得释放,称自己是蒙福的人。
蒙福的思想
你是否被过去的行动所苦?你的心是否想到从前犯的过错?若是这样,你需要经历大卫所说他在犯罪时神向他所施的恩典。他一共提出三点。
1. 他的罪被赦免了。圣经中有不少希腊字可以翻译成“饶恕”或“赦免”。它们每一个都有特别的含义。但此处的希腊文是aphethesan,意思是“差遣”或“送走”。马太福音13:36也用到这个字,英王钦定译本说耶稣“打发走众人”,这样他可以将比喻解释给他的门徒听。这里有“分开”的意思,在罪的问题上用这个字,就是说神愿意把罪人的过犯和罪疚与罪人分开。我们自己做不到这一点。人类惩罚一项罪行的时候,总是惩罚那个犯罪的人,此外人想不出还有别的方法。但在神没有难成的事,他可以将罪从罪人身上分隔开来,把罪归在耶稣身上,让耶稣承担刑罚。
这是希伯来书作者的意思,他说:“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来9:28)。
这也是彼得的用意,他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
古时候有一种刑罚杀人犯的方法,是将受害者的尸体绑在杀人犯的身上,强迫他四处带着受害人腐化的尸体,直到他自己死亡的一日。这实在是一幅恐怖的画面,但也真实地描绘了什么是肩负罪的重担。保罗在罗马书稍后的地方发出吶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谁?保罗在下一节提出了答案:只有神能借着耶稣基督的代赎来拯救我们。这是何等蒙福的释放啊!如果你心中记住那个腐烂尸体的画面,或许你就能开始体会与罪的腐化影响力分开是什么滋味,你也能开始尝到得赦免的喜乐。
霍雷肖·斯帕福特(Horatio G. Spafford)深知这种喜乐,他写下了这段动人的诗句:
哦,何等蒙福的荣耀思想!
我的罪,不是部分,而是全部,
已钉在十字架上,不再被纪念;
我的心哪!要感谢主,赞美主!
2. 他的罪已被遮盖。这与大卫的罪被赦免,或“被送走”的观念不同。初看之下很难决定这是什么意思。原因很简单。“遮盖”是一个很特别的词,在整本新约里只出现一次。显然这不是一个寻常的词,保罗若不是在引用旧约,他可能根本就不会使用到这词。
但“遮盖”是引自旧约的这个事实,给我们一个重要的线索去解释它。因为我们若问:“旧约哪里可以找到这种遮掩罪的观念?”我们就会立刻想到大祭司在赎罪日的工作。那一天到来时,他把在外院杀好的祭牲所流出的血,洒在约柜的施恩座上。约柜里面装的是摩西的律法,这律法已经被每一个人破坏无遗了。若没有祭物,那就是一幅审判的画面。但在这个仪式里,祭牲的血遮掩了遭破坏的律法,神看见无罪的已经代替有罪的受刑罚,他的审判就挪开了,他的爱就散发出来,拯救了罪人。
我认为这就是所发生的事。所以我把大卫的“遮盖”罪和神的“遮盖”罪做对比。大卫的遮盖只是想隐藏或否认他的罪。神的遮盖是真正刑罚罪。由于罪已经在基督里得到了惩罚,所以我若到基督面前,就会发现罪的重担已从我肩头解脱了。
如果这也是大卫的想法,我就可以根据以色列的祭司在赎罪日采取的两个类似的举动,来支持罪被“拿走”和“遮盖”的这种解释。“遮盖”可以指用洒在施恩座上的血来遮盖罪。“拿走”可以指那一天稍早的时候所举行的仪式,在那个仪式中,人所承认的罪孽被归到羊头上(那只羊被称为代罪羊),然后将羊赶到旷野去。这代表人的罪被除去了。
3. 他不再被算为有罪。大卫说到神对付罪的最后一个用语是“算为”,这也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的。我们前面提过,这是一个会计上的用语,神不再把得救之人的罪算在他的账上。我们如何表达这种思想呢?我们可以说:“神算为清洁的人是有福的!”“能够不带任何污点,重新再出发,这是多么美好啊!”
这是否好得叫人难以置信?若从人的观点看,确实是如此。但我们若从神的角度看,并且信靠他所说要除去我们罪孽的应许,就不觉得这是“好到不真实的地步”了。
神说:“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31:34)。诗人也宣告说:“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103:12)。
绝不,绝不
保罗引用大卫的话中,还有一个字值得注意,因为它与人类有密切关系,那就是“绝不”,它这样出现在句子中:“主绝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译注:中文和合本此处没有“绝”一字)。
“绝不”就是“绝不”!不可忽视它的绝对性,虽然在人际关系中往往不是如此。我们都知道,别人勉强接受我们的道歉时,虽然对方口头上说已经饶恕了我们,其实他的意思是他不会忘记所发生的事,他会记住我们亏负他的地方,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用此来对付我们。做父母的有时候也会这样对待儿女,似乎脑中永远都记得孩子几年前作的愚蠢事,还不时拿出来温习一下。我们成年人也常常这样彼此相待,这是很伤害人的。
此处圣经告诉我们,神并非如此。神一旦因基督的工作赦免了我们的罪,他就绝口不再提。他不但在今生不会旧事重提,不会翻我们的旧账,他总是视我们为一个新造的人,而且在审判的日子他也不会提起。为什么?因为那是真正的赦免。旧事已过,绝不再被纪念了。
这才是大卫所谓真正的“福”。我最后要问的是,你何必用世上虚假的福来取代这种福气呢?
世界当然也提供它自己的福气。这是世界吸引人的方式。它基本上提供的是物质的东西,但它也提供一些无形的东西,例如好名声、成功、快乐等。我要提醒你,你得到了这一切,可能仍然不快乐,因为你罪的重担尚未脱落。大卫是一个例子。他是最得人心的君王,他富可敌国,声望又如日中天。但我们正研读的那篇诗篇描述了他在罪得赦免之前凄惨的光景。他写道,当他保持沉默,企图遮掩自己罪过时,“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诗32:3-4)。但大卫得到了神的赦免,罪的重担脱落了,他又恢复了力量,所以他能写道,“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但愿你也能得到这美好的福分。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