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9:17-18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在前面几讲对罗马书第9章的讨论中,我们已经游过一些深奥的教义海洋,但还有几个运用上的小涟漪有待探究。前一讲我们花了大半篇幅在探讨传福音的方式。
在继续讨论时,我要用一个问题作桥梁,把前面所说的和现在要探讨的——神在审判中所彰显的大能和公义——连接在一起。这个问题是,传福音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传福音是什么,就是向别人传讲耶稣。或者更详细一点,传福音是透过圣灵的大能,宣告在耶稣基督里的好消息,好叫听见的人能用信心回应,得以与神其他儿女在教会里交通,做基督的门徒,并且不断长进。但这就是传福音的终极目标吗?只是要使人得救吗?
从另一个角度来思想,我在上一讲结束时给传福音下了一个定义:解释圣经。这是最终的目标吗?传福音只是教导神的话语吗?
当然,这问题的关键词是“最终”。虽然我提出的都是合理的目标——教导神的话语,带领人相信基督;但此处我要指出,这些并不是最终的目标。传福音最终的目标乃是荣耀神,因为每一样事物、每一个生命、历史、创造,以及我们的存在,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荣耀神。《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中第一个问题是:“人活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答案是:“人活着主要的目的是荣耀神,以神为乐,直到永远。”生命的目的是为了神的荣耀。因此传福音的主要目标就是荣耀神。
让我用问题的形式来表达:“传福音的主要目的何在?”答案是:“传福音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
但在传福音的事上,这种目的是以两种方式达成的:(1)当人被拯救时,神的恩典和怜悯就得了荣耀;(2)不信的人为自己的罪受刑罚时,神的公义和能力就得了荣耀。
这把我们带到本讲研讨的经文上:“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7-18)。这段经文教导我们,神的能力在他的审判中显明出来,正如神拯救他定意要怜悯的人时,神的怜悯就显明出来一样。
“经上有话说”
我们在深入探讨之前,必须来看保罗引用旧约时,所介绍的一种不寻常的方式。神要摩西去告诉法老:“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但保罗没有写道:“神说……”他这样写:“经上有话向法老说……。”这是很希奇的,因为法老的时代圣经尚未出现。
为什么保罗说:“经上有话……”?
本世纪最伟大的神学著作之一,就是前普林斯顿神学院教授本杰明·华菲德(Benjamin B. Warfield)写的《圣经的默示与权威》一书。它包含十个对圣经之性质和权威的经典研究,其中一个是专门研究“经上说”和其他类似的话。那一章的标题是,“它说,圣经说,神说”。华菲德在那一章里检视一连串经文,其中有几处提到圣经的话就仿佛是神在发言,另一方面提到神的时候,又让人觉得似乎神就等于圣经。以下所引是华菲德书中的一段:
试举几处经典的章节为例:加拉太书3:8,“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参 创12:1-3)。以及罗马书9: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参 出9:16)。这不是说,圣经(当时还不存在)预先看见了神未来恩慈的旨意,而对亚伯拉罕说出这番宝贵的话;这番话其实是神亲自对他说的。也不是由当时尚未存在的圣经对法老发出预言,这段话其实是神透过先知摩西的口对法老说的。这些行动被归为“圣经的话”只有一个原因:在圣经作者的心中,习惯于把圣经的话和神合并为一,所以很自然就用“经上有话说”这样的词句,他们真正的意思是,“圣经所记载神的话说。”
再以其他处经文为例:马太福音19:4-5,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引自创2:24)。还有希伯来书3:7,圣灵有话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引自诗95:7)……但是在旧约中,这些话并不是神说的,而是出自其他人的口,由圣经记载下来,当作人对神说的话,或论到神的话。它们所以被当作神的话,纯粹是因为圣经作者习惯上视圣经为神的话语,很自然就用“神说”,其实他们真正的意思是,“圣经,神的话语说。”
将这两类经文合在一起看,我们就发现两者有一个共通性:在圣经作者的心目中,“圣经”绝对等于“神说”。
华菲德在这本书里极力反驳近代某些学者的做法,他们企图削减圣经的权威性,只将圣经当作人所说有关神的话,而不是神对人说的话。正如他指出的,我们研讨的这节经文一开头“经上有话说”是一个重要的论证,可以带领我们到正确的观点上。同时这与保罗在罗马书中的论述也有重大关系。因为根据我个人的判断,这不仅如华菲德所建议的,是圣经作者下意识将神和圣经并为一谈,并且是保罗有意要人注意到,圣经在他所提出的论点上具有绝对的权柄。
哈尔登说:“使徒开始这一节的方式,教导我们不论圣经对这个主题说什么,其论点都具有最终的权柄。”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证明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所说的话是有权柄的,虽然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查考经文本身
这将我们带回到罗马书9:17-18。让我们简短地做一番查考。保罗前面一直在讨论神的拣选这事实,神选择一些以色列人得救,弃绝另外一些人。保罗用亚伯拉罕及其儿子以撒,和孙子以扫的例子做证明,然后他提出一个问题: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他回答说:“断乎没有!”然后他在第15节引用旧约,目的在以旧约的权柄来证明他的这个否定论述。保罗的引文来自出埃及记33:19,神说:“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这引出了保罗的结论:“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
我们正研讨的这段经文和第一处引文及结论是平行的,只是此处在说明神的行动消极的一面,就是神的愤怒和审判。罗马书9:15以“因为”开头,“因他(指神)对摩西说……”,第17节的开头也是,“因为经上有话……”。在引用旧约的证据之后,此处的第18节所做的结论也和第16节平行:“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18节)。
所以,一方面我们看到神借着拣选某些人(例如摩西),彰显出他的怜悯;另一方面,神借着审判某一些人,显示了他的权能。后者的例子就是旧约的法老王。
我们翻开出埃及记时会有同样的感觉。神在埃及降下六个灾害之后,派摩西回到法老面前,警告法老第七个灾害将更为可怕。前面六个灾害比较温和,那不是因为神无法使出更严厉的手段。其实神可以一开始就一举歼灭法老和所有埃及人。但神说,他保住法老的命,是要叫他完全的大能被人知晓。圣经记载,“我若伸手用瘟疫攻击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从地上除灭了。其实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出9:15-16)。
当然,情形正是如此。法老越抵抗,审判的力道就越强烈;赌注下得越大,神的能力就越明显,他至高大能的名就越广为传扬。
这几章的重点是,神兴起法老,让他居高位,并在前面数个灾害中保住他的性命,好叫神在他自己的大能中得荣耀。保罗引用出埃及记那段经文的重点显示,这是神行事的两种方式,神有权这样做。
我们必须记住,稍早我们讨论定罪的教义时就看到,神兴起法老并不表示是神导致法老犯罪。法老犯罪是因为他自己选择要犯罪,他所以抵抗神、硬着心肠,是因为罪人的本性就是与神为敌,罪的本质就是心里刚硬。但我们不可否认,圣经也说到,神选择用这种方式对付法老,因为神要借着法老向世界显明神审判的大能。神没有义务拯救法老,正如神没有义务拯救以色列一样。神选择法老来彰显神的能力,这行动也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
我用三句话来归纳这一点。
1. 神不必为人的罪负责。神略过一些人,不拯救他们,不是在他们犯罪之后,而是在他们犯罪之前就决定的。
2. 神有自由决定他要拣选谁,弃绝谁。
3. 在这两种情形下,神的名都得了荣耀。
爱德华兹对罗马书9:18的解释
我知道对大多数人而言,这节经文似乎不适合用来传福音。事实上,虽然我说过传福音就是在解释圣经,甚至包括像罗马9:18节这一类的经文,但一定有不少人会想不通,我们怎么可能在这一类经文里找到福音的信息。我要提醒你,美国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大复兴,是在爱德华兹等传道人领导下所诞生的福音大觉醒,而他们所传的就是这一类的教训。
你或许已经想到爱德华兹曾经讲过的一篇道,就是以这节经文为主题的。那是他最著名的讲章之一。你想知道他如何解释这一节吗?
大多数清教徒的讲章都包括三部分:(1)解经;(2)教义;(3)运用。爱德华兹即是根据这种模式,只是此处他没有花太多篇幅用来解经,只有在开头的部分。他追溯保罗本章的论述,显示神用不同的方法对待人,神对某些人施怜悯,对另一些人就刚硬。神唯一根据的就是他至高的主权和他自己的喜好。
至于教义的部分就长得多。一共有四部分。
1. 神的主权是什么?爱德华兹这样描述神的主权:“他有绝对而独立的权利,按照他自己的意思对待一切受造之物。”爱德华兹的解释是,神不受任何拘束,他没有义务采取其他意见,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义务。
2. 神对人的救恩有至高无上的主权,这本身有什么意义?爱德华兹说:“神或赐救恩给一个人,或拒绝给另一个人,这丝毫无损于他属性的荣耀。”特别是他拯救某些人的事实,毫不损害他的圣洁、威严、公义或诚实,因为他是透过基督的工作拯救他们;基督代替罪人死的这个事实,维护了神的这些属性。此外神定某些人的罪,这也无损他的公义、善良或信实,因为他没有任何义务拯救他们。
3. 神实际在人类的救恩上行使他的主权。这是我主要的论点。爱德华兹指出神用各种方法这样做:他拣选某一个国家或个人;给某些人特别的属灵利益,而不给其他人;有时他拯救卑微或低下的人,而弃绝聪明和有权有势之辈;有时他拯救贫穷孤苦的人,呼召作恶多端的人,却略过德高望重之人;他拯救某些寻求救恩的人,却未救其他似乎也在寻求的人。
4. 他这样做的理由。爱德华兹提出的理由正是罗马书9:17-18的重点,具体说,就是为了彰显神的各种属性。“神定意要显示他的主权。他的主权和其他属性一样,都表现在实际的运用上。他行使大能时,他的大能就得了荣耀。他施行怜悯时,他的怜悯就得了荣耀。因此他行使主权时,就荣耀了他的主权。”
爱德华兹引用第18节来结束他讲章中论到教义的这一段:“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爱德华兹的讲章最后一段是运用的部分,我将他的五个运用要点归纳如下。
1. 从这一节我们得知,在灵魂得赎的事上,我们绝对需要依靠神。我们不仅依靠神的智慧和大能所设定的方法得救,我们也靠着他拯救我们的意愿得救,因为他要拯救谁,是全凭他的旨意。他为什么拯救人类,而不拯救堕落的天使呢?为什么有些人得救,有些人失丧呢?为什么有些人享有圣经,有机会接受宗教教育,能听到精彩扎实的讲道,而另一些人则与此无分?
2. 我们应该以极大的谦卑来称颂神的主权。神拣选人得救的自由是他的荣耀之主要部分。因此我们当将这荣耀归给他。“在这位能决定我们永恒命运的神面前,我们再怎么谦卑或虔敬都不为过。”
3. 你若得救,就应该单单将这功劳归于神至高的恩典,将一切赞美归给神,只有他能使你与人不同。当你听到别人犯罪时,就该想到从前你也是如此邪恶,拒绝神的恩典,以及神如何照他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赦免了你的罪。
4. 思想一下你有多少理由向这位屈身拯救你的神谢恩。具体说来,这位自由自在、完全不受约束、没有义务、不受限制、超越一切的神,甘愿用一个约,借着郑重的应许,将他自己与你连在一起。
神坚持要让他的主权被我们知晓,这是他唯一愿意采用的方式。然而爱德华兹又说:“这是一个绊脚石,成千上万的人都因它而跌倒、毁灭。如果我们继续争论神的主权,也会落到同样的下场。我们必须顺服神,这是绝对必要的;承认他有权掌管我们的一切,包括我们的灵魂,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5. 我们可以使用这个教义,来保护那些用两种极端的方式——一厢情愿和自暴自弃——来寻求救恩的人。爱德华兹这样说:
不要一厢情愿地以为神一定会怜悯你,而据此放纵自己犯罪。很多人听说神有无限的怜悯,就以为他们即使现今暂时不寻求救恩,留待以后再说,神还是会恩待他们的。但我们必须记住,虽然神的恩典丰富无比,但他也是掌管万有的神,他可以凭自己的意思决定是否拯救你。你一再推辞救恩,有一天你会发现得救其实根本由不得你。你能不能得救,完全操在神手里。你最好顺服他的指示,去寻求救恩,今天就听他的声音:“你若今天听到主声音,切莫再刚硬你心。”
另外要提防自暴自弃。要留意那些叫人沮丧的思想,因为你是一个大罪人,你陷溺罪中已久,你曾经退后失败,拒绝圣灵。但务必记住,尽管你轻蔑他的圣洁,侮辱他的尊严,敌视他的公义、诚实,都丝毫无损他的这些属性,他仍然怜悯你。不论你是怎样的罪人,只要神愿意,他就能在你的救恩中荣耀他自己。
弟兄姐妹,这是传福音的方式。这并非刚硬着心的罪人所喜欢听的,他们只想要别人告诉他们,神欠他们救恩,或者至少他们的命运是操在自己手里。但即使他们憎恨、嘲笑这些教义,这本身可能是他们得救的起点。因为这显示至少他们明白真理,虽然他们一味地拒绝。他们必须先明白真理,才可能接受真理。
你尽管抵抗吧!但真理仍然是真理:不论你得救或永远沦丧,神都可以在这事上得荣耀。但你若开始明白这一点,或许这正是你重要的起步,接下去就是降服自己的意志和骄傲,去发现神在基督里的怜悯,这是每个人得救的唯一方式。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