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6:3-16

 

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

 

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

 

问我所亲爱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

 

又问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

 

又问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

 

又问我在主里面所亲爱的暗伯利安。

 

又问在基督里与我们同工的耳巴奴并我所亲爱的士大古安。

 

又问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安。问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安。

 

又问我亲属希罗天安。问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安。

 

又问为主劳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问可亲爱为主多受劳苦的彼息氏安。

 

又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

 

又问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安。

 

又问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安。

 

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

 

保罗在罗马书最后一章中,想到的只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但我们读这一章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他的身影跃然纸上。

 

保罗是一个多么出类拔萃的人!他拥有历来最伟大的智慧,足以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并驾齐驱。但保罗与这两位杰出的希腊哲学家不同之处,在于他不仅是一个思想家和教师,他也是第一个伟大的基督教护教家,是一位拥有真正世界观的宣教士先锋。他一生始终坚守着这个异象,虽然这样做为他个人带来极大的艰辛和患难。有一次他告诉我们,他忍受了“患难、穷乏、困苦、鞭打、监禁、扰乱、勤劳、警醒、不食”(林后6:4-5)。但他在各种艰难中,仍旧坚持神交给他的使命,靠着神的恩典,他对这个世界所造成的正面影响比任何人更长远。只有主耶稣基督的影响力能超过他。

 

有时候,具有这种智能和动机的人很难叫人亲近,但保罗却不是这样。有一位解经家对他做了很中肯的评论:“保罗做基督徒,从未有片刻的职业心态。”他极为关心别人。驱策他的动力乃是他对主耶稣的爱,以及他对那些可能前来认识主耶稣基督的人所怀的强烈情感。

 

朋友和同工

 

罗马书第16章生动地突显了这位伟大使徒的形象。他在信末问候二十四个罗马人的方式就可见一斑。我们记得那时保罗还未去过罗马,而古时候平民之间并没有邮政服务,当然更没有电话和传真机让他迅速得知罗马的情形,但叫人惊讶的是,他认识那么多的罗马人,而且对他们知道得如此详细。

 

他怎么认识他们的?他如何对他们的生活了如指掌?有两种方法。或许这些人是他在漫长的宣教工作中结识的;他们离开以弗所、哥林多或其他地方,移居到罗马之后,保罗仍然与他们保持联络,一直纪念他们。另外就是有些人一直住在罗马,保罗由那些从罗马来的人(例如百基拉和亚居拉)而知道他们。我们一一浏览这个清单时,发现保罗几乎对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个别的认识,这表示他在宣教旅行中见过他们中间大部分的人。他或引领他们信主,或与他们同工,或曾经一起坐监。保罗爱他们至深,所以一直与他们保持联络,密切注意他们的工作和旅行情况。

 

我们如今有电话和各种先进的通讯设备,但我怀疑我们之间有多少人能说出二十四个在另一个城市中的人,更别提我们未曾去过的城市——我们究竟记得并且不断在祷告中纪念多少信徒?

 

在罗马的基督徒

 

我们开始观察保罗提到的名字,和相关的论述,就能替初代教会勾勒出一个大貌。事实上,这是除了使徒行传对教会的描述之外,我们所拥有最早的教会素描。

 

1.百基拉与亚居拉。我们对这份名单上大多数的人都所知有限,整本圣经中他们只在此出现一次。但百基拉和亚居拉是少数的例外,因为他们在新约中一共被提到六次之多。我们从散布在几个地方的经文得知,亚居拉生在本都,定居于罗马,后来革老丢下令将犹太人逐出罗马时,他与妻子被迫离开了罗马(参 18:2)。亚居拉是一个织帐篷的人,与保罗同行。所以保罗在宣教途中到达哥林多,曾为了谋生,而加入亚居拉,与他们一起织帐篷。后来保罗离开哥林多,前往以弗所,亚居拉夫妇也与保罗同行。之后他们夫妇一直留在以弗所,并将神的道“更加详细”地讲解给亚波罗听,亚波罗后来成了一个举足轻重、大有能力的基督工人(参 18:24-26)。保罗写这卷书信的时候,他们夫妇已经回到了罗马。

 

亚居拉和百基拉对福音有清晰的认识,而且才华出众,勇气十足;从保罗的作品中,我们得知他们在罗马教会和其他地方广受尊重。保罗称他们为同工,说他们曾为保罗而冒生命危险:“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我们不知道他们如何为了保罗的缘故而置性命于度外,保罗可能是指他在以弗所时,那些制造亚底米女神偶像的人一手引发暴动,当时他们夫妇挺身而出,保护保罗。

 

百基拉和亚居拉的家里有一群信徒定期在那里聚会。这对夫妇稍早也在哥林开放他们的家,举行类似的聚会(见林前16:19)。他们也可能在以弗所这样做。当时基督徒大多数在私人家中聚会,单单在罗马就有许多家庭教会存在。

 

2. 以拜尼土。保罗接下去提到以拜尼土,他是保罗的朋友。保罗称他为“我所亲爱的”,并且说“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熟的果子”。由于保罗是第一个将福音传向亚细亚的人,显然以拜尼土是由保罗带领信主的。难怪保罗没有忘记他!你总是会记得经由你带领而信主的人,特别是你所结的第一个果实。

 

3. 马利亚。新约里,特别是福音书,就有好几个马利亚,但这里的马利亚与他们没有关联。保罗说她“为你们多受劳苦”,可见她是罗马人。百基拉和亚居拉大约是与保罗同时抵达哥林多的,保罗可能是从他们夫妇那里听说有关马利亚的事。保罗实际上是说“劳苦者马利亚”。她可能是罗马教会最早的会众之一,她主要是因照顾教会属灵和组织上的需要而劳苦。马利亚没有任何头衔,但她有帮助人的恩赐(见林前12:28)。保罗极细心地记着那些在服侍上辛劳的人。

 

4. 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关于这两个人,保罗提到了四件事:(1)他们是保罗的亲属;(2)他们曾与保罗一同坐监;(3)他们在使徒中甚有名望;(4)他们比保罗先在基督里。

 

这颇引人瞩目。保罗称他们为亲属,这表示他们是保罗的亲戚,但也可能不是。正如其他地方(罗16:11),可能仅仅指他们是犹太人。既然他们比保罗早成为基督徒,必然是来自最早成立的耶路撒冷教会。很有趣的是,这几个属于最早期教会的犹太人,如今却住在罗马,并且成为罗马教会的一员。

 

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这句话意义隐晦,或许指这两个人是有名望的使徒,也可能指他们被使徒公认为有名望之人。若是前者,保罗所用的“使徒”一词范围就比较广,指所有为耶稣基督做使者的人。

 

犹尼亚”这个名字可能是“犹尼阿士”(见新国际译本),那是犹尼亚的男性形式。如果这里确实用的是“犹尼亚”,那么她可能与安多尼古是一对夫妻档。如果她与丈夫一起被称为“使徒”,显然这里“使徒”一词就是广义的。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即相信犹尼亚是一个妇女,他充满讶异地说:“哇!这位妇女的敬虔一定非比寻常,她竟然能获得使徒的名称!”我们在上一讲看到,保罗不但不轻看妇女,而且对她们有很高的赞誉。

 

5. 暗伯利。这是一个很普遍的奴隶名字。但值得注意的是,初期基督徒的坟场中,有一块标明“大马提拉”(Domatilla)的墓地,其中一个坟墓上单独刻着“暗伯利”,既然只有一个字,它可能是奴隶的坟墓,因为自由人的名字通常不止一个。但坟墓设计得精巧豪华,显然是罗马教会中一个重要人物的坟墓。换句话说,在罗马教会里,奴隶和自由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有一个可能,既然暗伯利与罗马贵族妇女大马提拉有关联,这也可以说明基督教已经传播到了罗马社会的最高阶层。

 

6. 耳巴奴、士大古、亚比利和希罗天。9节至11节共提到四个人,除了这里以外,他们并未在圣经其他地方出现。保罗称耳巴奴为“与我们同工的”。士大古是“我所亲爱的”,这和他对暗伯利的称呼相同。亚比利是“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希罗天与犹利亚和安多尼古一样,都被称为保罗的“亲属”。值得注意的是:“亚比利”的意思是被召。把有关他的一切资料合并在一起,我们就知道他是一个“被呼召,经过试验,在基督里被验证了的人”。多么美妙的见证啊!如果别人也这样描述我们,那该多好!

 

7. 亚利多布和拿其数家的人。保罗没有个别问候这两个人,所以我们在本章只统计出二十四人,而非二十六人。保罗只提到他们全家,但这两家也颇有探究的价值。

 

在罗马,“家”这个字不仅指一个人的家属或近亲,而且也包括他家里雇用的人和奴仆。当时犹太人的王希律大帝的孙子住在罗马,他的名字叫亚利多布,他死的时候,他的奴仆就成为帝王的产业,他们通通被称为“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因此保罗的问候也包括这些奴仆,他们成了基督徒,也是罗马教会的肢体。这种猜测尤其可以从下面的事实得到支持:在亚利多布的名字后头,紧接着的是希罗天(Herodion),显然他是从希律(Herod)家出来的,他很可能是那个家中众奴仆的首领。

 

拿其数是一个富有的自由公民,他在克劳狄乌斯(Claudius)皇帝统治时位居显要地位,但他被后来登基的尼禄所杀。同样的,他家里似乎有为数可观的信徒。

 

8. 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这两个女性名字是从同一个字根来的,意思是“活得精致或娇贵”。但保罗对她们用的形容词似乎有积极的反讽意味,他称她们是“为主劳苦的”。如果神有艰巨的工作要我们完成,我们就无权过舒适娇贵的生活。

 

9. 彼息氏。保罗描述土非拿和土富撒为主劳苦,所用的动词是现在式,可见当时她们仍在劳苦工作。但此处保罗用过去式描述彼息氏,新国际译本就译作“曾经为主劳苦”。或许因彼息氏年高体衰,已结束她的事工。虽然她再也无法像年轻时那样辛勤工作,但她依旧被人纪念,广受尊崇。保罗称她为“可亲爱的”。

 

10. 鲁孚和他的母亲。威廉·巴克莱说,鲁孚和他母亲的名字后面,隐藏着新约中“最动人的故事”。鲁孚是谁?你若查经文汇编,就会发现马可福音15:21曾提到鲁孚。那一章记载耶稣钉十字架的事,说到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被强迫去背耶稣的十字架。马可说这个西门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他为什么提到这一点呢?必然是因亚力山大和鲁孚有相当的知名度。再加上另一个事实:马可福音主要是为罗马教会写的,所以我们不仅能据此明白马可提到这两个人的原因,而且可以肯定他提到的鲁孚就是保罗书信中的鲁孚。他很可能就是那个替耶稣背十字架的西门之子。

 

这后面藏着多么有趣的故事!西门是一个犹太人,他和所有犹太人一样,对罗马人怀着仇恨。罗马兵丁强逼他去替一个死囚背十字架,这经验对他必定是一次奇耻大辱。但那一天,或许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西门拖着沉重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前进的时候,他或许被耶稣这个人吸引住了,他决定留下来观看耶稣钉十字架,最后他可能被那感动盗匪的同一个圣灵所感,而相信了耶稣。逾越节之后,他回到古利奈的家,他可能对家人提到耶稣。他们也可能因他的见证而成了基督徒。

 

巴克莱的猜测甚至更进一步,他想到最初把福音带到外邦世界的,是几个到达安提阿的“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人”(徒11:20)。西门是否也在那些古利奈人当中?鲁孚是否与他同行?然后他们到了以弗所,保罗在那里的时候,拜女神亚底米的人煽起了一场暴动,暴民企图将保罗置于死地。巴克莱写道:“是谁挺身而出面对暴民?乃是一个名叫亚力山大的人(徒19:33)。这位勇敢保护保罗的岂非鲁孚的兄弟?至于他们的母亲,她在保罗因成为基督徒而遭到自己家人拒绝时,必然对他提供了不少帮助、安慰和爱心。”

 

当然这不过是推测,但有时候历史比这更戏剧化。这一切都是西门在往加略山的路上碰见耶稣之后,所可能产生的一连串结果。

 

11. 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除了此处保罗所说的,我们对这些人毫无所知,而保罗提供的资料也很简单。显然这些人或住在一块,或一起工作。雷•斯特德曼说他们是“工作上的伙伴”。他们可能曾经做同一个主人的奴仆,或者同时获得自由。由于保罗称他们为弟兄,他可能是指一个家庭教会说的。

 

12.非罗罗古、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姐妹、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最后这一组名字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尼利亚。威廉·巴克莱再次提供了有趣的资料。公元95年,在罗马因做基督徒而被定罪的人士当中,有一对最富盛名的夫妇,他们的名字是革利免(Flavius Clemens)和大马提拉(Domatilla),罗马最早的基督徒墓园就是以大马提拉命名的。革利免遭到处决,大马提拉则被放逐到提阿(Pontia)岛,或许因为她有皇家血统,才得免一死。她是前任皇帝韦斯巴芗的孙女,是当时在位的多米田(Domitian)大帝的侄女。这对夫妇的管家名叫尼利亚,他负责管理主人的产业。

 

我们不知道这个尼利亚与罗马书提到的尼利亚是否同为一人,但很可能神恩典的福音就是透过他,传入这个罗马贵族之家,最后带来震撼整个罗马的殉道义行。

 

永志不忘

 

我们回顾这一章,可以看出这些人与保罗有何等密切的关系。虽然他们相距几千里之遥,但他们深爱着对方。因为保罗称他们为所亲爱的,并且因他们对保罗的服侍,对彼此的服侍,以及在主里的劳苦而称赞他们。

 

你是否也这样爱其他基督徒?特别是那些与你完全不同的人?有些基督徒是书痴,他们猎读甚广,为的是对圣经有更深入的认识,以向别人解释得更清楚。另外有些基督徒很活跃,颇孚众望。有些则很安静,默默无闻。有的直言无讳,极度热心。有的在表达基督教信仰时拙口笨舌。有人喜欢严肃的仪式。有人说方言。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都是耶稣基督身子的肢体,应该得到所有真基督徒的爱心和欣赏。你若要效法保罗的榜样,就当毫无保留地爱他们。

 

保罗怎么认识如此众多的基督徒,而且又真心爱着他们?他怎能一一记住他们?主要是因为他想到他们,而不是想到自己。这使我想起保罗对付哥林多教会一个敏感问题所用的方式,他们因为究竟该对保罗,或彼得,或亚波罗效忠而起了纷争,保罗告诉哥林多人:“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林前3:5-6)。保罗的作品从头到尾都充满着这种精神——欣赏并尊重其他基督徒的服侍。

 

在这方面,我们实在需要向保罗学习。我们应该更多想到别人,而不是只顾念自己。不妨试着列出那些为你劳苦、带领你更亲近耶稣的人,或者被神使用来祝福你的人。写下他们为你所做的事,然后为他们感谢神。如果你想不出任何人来,至少你可以开始服侍别人,这样有一天他们就可以把你列入他们要记念的人之清单上。


返回 文章目录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