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有信主的儿女,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提多书1:6 NASU
在希腊文中,该句子后面接着一个第一类条件句(εἴ加陈述语气动词ἐστιν),假设行为已经实现。在这里,它是假设有些男人满足这里所列的资格,他们是有资格当选为长老的人。有人译自不定单数代词τίς,这彻底拓宽了选择的范围,包括满足这些资格的任何人和所有人。这里的单数与第5节的复数(长老)形成对照。长老们是作为群体一起服侍的,至于他们的资格,则按个体而论。
在这些资格中首先是占主导地位的一项:无可指责(ἀνέγκλητος)。该词的严格意思是没有受到法官传唤或在法官面前受审。因而,它包含没有受过指控或控诉的意思,故是无可指责的。它被用来描述将来所有信徒在基督再来时在神面前的状态(林前1:8;西1:22),以及那些作为执事(提前3:10)和长老(多1:6-7;参提前3:2的同义词)领导教会之人现在的品格和行为。在这里它是泛指,没有严格限定,而在下一节经文中,它直接描述“作为神的管家”无可指责。通常理解该词是主导资格,囊括接下来其他资格所包含的意思。这有助于解决一些棘手的诠释问题(如“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
侍奉格言:所有真正的属灵领袖都是从家里做起的。
接下来的资格则确切解释一个人“无可指责”所需具备的品质类型。其中包括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μιᾶς γυναικὸς ἀνήρ)。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翻译,译作“一个妇人的男人”更准确。这一资格不仅适用于长老(提前3:2),也适用于执事(3:12)。然而,“一个妇人的男人”究竟是何含义?显然,这里是指一位男性,从而把长老的职分确立为男性领袖的职位。除此之外,它可能是指:① 被物色为教会领袖的男人必须是已婚的,② 假如他是已婚的,他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位妻子(即不是一夫多妻者),③ 他没有离婚,④ 他不是离婚后再婚的,⑤ 他不是鳏夫,或者⑥ 他不是丧偶后再婚的。
假如第一点是使徒想要表达的意思,那么它的表达方式看上去并不自然。至于第二点,它肯定包含在内,但很可能不是保罗表达的全部含义。一夫多妻制在当时的异教文化中很少见,不太可能需要列在这样的清单中。并且就如菲所表明的,这与针对寡妇几乎完全一样的表述是矛盾的(提前5:9)。然而,假若第二点是保罗表达的含义,提多就要物色那些不必把圣经真理应用到扭曲的家庭关系中的人,因为这种关系可能引发妻子们和她们子女间的争吵,以致对他产生妨碍。保罗说这些话肯定不是为了限制鳏夫担任长老(第五点),也不是说再婚的人没有资格担任长老(第六点),因为他在别处教导信徒在配偶去世后有自由再婚(罗7:1-3;林前7:8-9;提前5:14)。这就给我们留下一个问题,即离婚的男人和离婚后再婚的男人是否有资格担任地方教会的长老。由于克里特的福音工作显然是不久前才开展的(参见第5节倒数第三段里的最后一个脚注),因此很难确定这里是否涉及离婚发生的时间(即归信前还是归信后)这样更为现代的争论,因为他们所有人在主里应该都很年轻,不可能在信主之后离婚或又再婚。然而,一个人的生活一定受他不信主时所做决定的影响吗?无论使徒在这里是否关注这点,至少答案有时是肯定的。虽然神赦免我们,然而他并非总会把我们过去犯罪的后果从我们身上挪去。有些人认为一个人未信主时的行为应该不会影响他现在的生活和境遇,这样做其实是削弱了婚姻的独特性以及神设计它的初衷,即让它成为基本、首要的社会单元。并且我们也要记住,起主导作用的资格是人“无可指责”。过去破碎的婚姻和(或)非法的关系,即使是在未蒙拯救之前发生的,也可能会威胁到他现在的侍奉,即便不会造成丑闻,至少也会引发冲突。我们能够预见,至少在有些情况下让这人担任长老职分并不能给教会和福音事工带来最大益处,对他和他的家人也不是最好的。
下一个资格是有信主的儿女(τέκνα ἔχων πιστά)。译作“儿女”(τέκνα)的单词没有指明性别或年龄。形容词πιστά(“信主的”)是判断保罗这句话含义的关键词。保罗不太可能借此限制没有孩子的男人担任长老。但是这是否要求男人为他子女的决定负责?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对他的子女有什么要求呢?这个形容词的意思是他们是“信主的儿女”(believing children)还是“忠心的儿女”(faithful children)?虽然这里看上去是指后者,但它译作两者均可。保罗在他给提摩太关于监督资格的嘱咐中说,“(监督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提前3:4)。这可能证明使徒在这里讲的意思是长老有“忠心的儿女”,即子女不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因而下面接解释性从句)。显而易见,这人的基督徒信仰从根本上影响到他的婚姻、亲子教育和家庭生活。
为了解释,保罗补充说这样的孩子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μὴ ἐν κατηγορίᾳ ἀσωτίας ἢ ἀνυπότακτα)。短语“没有人告”(μὴ ἐν κατηγορίᾳ)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没有受到控告”。这里的名词是表示指控和控告的法律术语。它在新约中仅用到三次。彼拉多询问民众关于耶稣的事说,“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约18:29)保罗用该词嘱咐提摩太,“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提前5:19)此处这个限定条件的含义很可能不是私下议论一个人如何养育子女,而是对他子女更正式的指控。它是限定指控必须在司法法庭,还是为了鼓励提多挑选那些不会因为亲子教育问题而在会众面前失去长老资格的人,这一点并不清楚。但是看上去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提多要关心的指控首先是“放荡”(ἀσωτίας)。该词保罗在别处仅用过一次,在那里他把它和醉酒放在一起:“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弗5:18上)。此外在新约里仅有彼得用到一次,他说要避免像不信的人“放荡无度”(彼前4:4)。加上“无度”一词似乎是指过分的放纵。彼得那番话的语境是在性和酒上犯罪(彼前4:3)。该词本身指一个人放纵自己,沉迷于自己的感官和嗜好。照此,这人就置自己于险境之中,无法清醒地思考和做出明智的选择。他已经完全陷于不顾后果的道德行为里。这样的人生往往纵情于酒精、药物和性犯罪。
儿女受到的第二个指控可能是“不服约束”(ἀνυπότακτα)。保罗在别处用该词描述那些不愿意活在神律法下的人(提前1:9),以及克里特那些拒绝真理的人(多1:10)。它是一个复合词,用否定前缀(ἀ)否定共同的动词ὑποτάσσω,该动词的意思是“安排在……下面”,通常是指顺服权柄。长老的儿女不能在态度(“不服约束”)或行为(“放荡”)上给他们父亲以及他的事工和他服侍的教会带来坏名声。
深入思考:
1. 有人能真正做到“无可指责”吗?既然如此,它怎能成为教会领袖的首要资格?
2. 你认为使徒保罗为什么从婚姻和家庭问题开始列举教会领袖的资格?
3. 使徒的教导与目前我们所处的文化氛围有什么不同?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解经注释系列2——提多书》
作者:约翰·基钦(John Kit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