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36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本讲的题目并非一字不改地翻译罗马书11:36的后半句,但我选择这题目,是因为这是更正派改教者表达这一节的方式,它虽然是拉丁文,但广为一般人所熟知。Soli Deo Gloria的意思是“归荣耀与独一神”。SoliDeo——“独一神”,Gloria——“荣耀”。这个短句实际上成了改革宗的座右铭。

 

改革宗对“独一”这词真是爱不释手。

 

他们写到“独一圣经”,意思是圣经有独特的权柄。他们认为独有圣经是我们最终的权威——不论教皇、教会、教会传统、教会议会,或个人的领悟、主观的感觉,都不是最终的权柄。这些另类权柄固然有时候对人有益,甚至有其价值,但只有圣经是最终的权柄。因此这些权柄若与圣经有异,就必须受圣经批判,遭到拒绝;我们绝对不可反其道而行,让它们凌驾在圣经之上。

 

改教者也谈到sola fide,意思是“独靠信心”。在这一点上他们关切的是福音的纯正,主要强调信徒是因信被神称义,与他们的行为或工作无关。“单单因信称义”遂成了改革宗的主要教义。

 

改教家也说到sola gratia,意思是“独一恩典”。他们坚持一个真理:罪人对神毫无贡献,神不亏欠他们什么,神只能刑罚他们的罪。如果神不顾他们的罪而拯救他们(他也确实这样对待他所拣选的人),那纯粹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他们教导说,救恩是单独出于恩典。

 

从某一方面说,这些短句都包含在这个伟大的拉丁文座右铭“归荣耀与独一神”(Soli Deo Glaria)里了。在罗马书11:36里,它紧接在“万物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之后;由于万物确实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愿荣耀归给神。”我们是否想到圣经呢?如果圣经是从神来的,是透过神仆人写成的,它就必然与神的荣耀一样存到永远。因信称义?信是本于神,依靠神,也归于神的。恩典呢?恩典也是起源于神、透过神儿子完成的大工临到我们,并且归荣耀给神的。

 

很多基督教组织把这些字句当作他们的座右铭,甚至以此取名。我知道现今至少有一个出版社的名字是Soli Deo Glaria。用它作为我们对罗马书第三大段(也是有关教义的最后一段)之探讨最后一讲的主题,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确实,还有什么主题比它更重要?因为万物既然都是“本于”神,“倚靠”神,“归于”神的,荣耀当然也属于神。从起初荣耀就是神的,现在仍然是神的,将来也永远属乎神。因此我们可以唱出荣耀颂(Gloria Patri)来。

 

荣耀归于圣父,圣子,

 

 和圣灵。

 

从起初,到如今,

 

 直到永远,

 

永无止尽之日。

 

哈尔登的复兴

 

我在本系列《罗马书解经讲道丛集》开头的部分(第1卷第2讲),曾提到苏格兰人罗伯特·哈尔登(1764-1842)所领导,在瑞士日内瓦发生的一次大复兴。他和他的兄弟雅各(James Haldane1768-1851)都是18世纪末苏格兰的贵族。雅各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船长。哈尔登则拥有大片房地产。哈尔登信主之后,就变卖大部分土地,用来在欧洲推广耶稣基督的福音。雅各成了一个布道家,后来在爱登堡服侍神有五十二年之久,是一个颇有影响力的牧师。

 

1852年,哈尔登前往日内瓦一游。有一天他在一个公园里读圣经,并且开始和一群年轻人交谈起来。他发现他们都是神学生,但对福音的了解却很有限。他就邀请他们到他住的地方,一周两次研读圣经。他们仔细研讨罗马书的结果,成就了我在讲道中经常引用的那本哈尔登的名著《罗马书注释》。

 

那些学生后来都悔改信主,并且成为欧洲各地的教会领袖。其中一位名叫默尔·戴奥本(Merle d'Aubigne),他因那本经典之作《16世纪改教史》而名噪一时。我们比较熟知这本书的第一部分“马丁·路德的生平和时代”。另一个学生是路易斯•高森(Louis Gaussen,他写了一本讨论圣经默示的书《为神所感》(Theopneustia。其他受益于哈尔登的学生包括:弗雷德里克•莫诺(Frederic Monod),他是法国自由教会的主要建筑师和创办人;博尼法斯(Bonifas),他后来成了一个杰出的神学家;西泽•马伦(Cesar Malan),也是一位重要的宗教领袖。这些人带来的影响力非同小可,他们的事工成了所谓“哈尔登大复兴”的一部分。

 

到底是什么潜入了这些年轻人心中,将他们从当日一无生气的新教中提升出来,而成了一股强大的影响势力?答案是,我们正探讨的这段经文(罗11:33-36)之主题和内容。换句话说,就是正确地了解神的主权。

 

这一点是我们从哈尔登写给舍纳维耶(Monsieur Cheneviere)的信中得知的。后者是瑞士改革宗教会的牧师和日内瓦神学院的教授。舍纳维耶和所有日内瓦神学院的教授一样,主张阿米念主义。哈尔登写了一封信给他,向他解释那些年轻人如何单单因为明白了神的伟大,而生命得到彻底改变。他这样解释:

 

我在日内瓦带领的那群神学生,最使他们获益良多、促使他们甘愿放弃从前建立在哲学和虚假谎言上之宗教系统的因素,就是他们认识到这段经文结尾四节所呈现神的威严:万物都是本于神,依靠神,归于神。这里让我们看见神在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上都以他自己为最终的目的。

 

他们对神做了一番审查,起先他们对这种观念大感惊讶:神必然极度爱他自己,超过整个宇宙,到了一个程度,他情愿自己的荣耀凌驾在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但后来他们了解到,神实际上比整个受造物可亲、贵重,他若看清万物的本相,就必然看到自己绝对配得无限的爱戴和敬重,他们看出这是一个无可置疑的真理。

 

同时他们的注意力被导向好几处经文,这些经文显示彰显神的荣耀乃是创造的主要目的。神一切工作主要是以他的荣耀为中心,他的旨意是要一切有智能的受造物都以顺从、寻求、促进神的荣耀为他们首要的职责。

 

这一类的见证让我明白,现今大复兴已难得一见,是因为现代教会多数忽略了神在万物中的荣耀。因此我们若不重新去发掘有关神在救恩中的崇高和荣耀之真理,就不可能再目睹大复兴的盛况。除非我们诚实地说:“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我们就不要指望神在我们中间行奇妙的大事。

 

愿荣耀归给神

 

罗马书11:36是罗马书第一次出现的三一颂,但紧跟着又有一个更完整的三一颂,“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罗16:27)。有趣的是,两者都论到神的荣耀,以及这荣耀将存到永远。此处有两个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明白这些三一颂。

 

1. 谁得荣耀?

 

答案是:掌管万有的神。我们通常都是从人和人的需要着手。但保罗总是从神开始,也以神做结束。事实上,罗马书清楚地以神为焦点,所以我们可以用这一类词给罗马书定大纲。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出版了十卷罗马书研究,他在每一卷的标题中都反应了保罗的焦点,除了第一卷,每一卷的标题都以神为主。第一卷标题是人的毁坏,接下去是神的愤怒、神的救法、神的江河、神的恩典、神的自由、神的后嗣、神的管理、神的管教、神的荣耀。我们可以和保罗一起说:“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2. 为什么要荣耀神?

 

答案是:“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救恩大工尤其如此。人为什么得救?不是因人本身有什么功劳,乃是纯粹出于神的恩典。神拣选我们荣耀他。神在建造世界之前,就已经预定他的选民得救。人如何得救呢?答案是,靠着神儿子主耶稣救赎的大工。我们无法救自己,但神用耶稣代赎的死,拯救了我们。我们是靠什么力量相信耶稣的?答案是,靠着圣灵,透过神学家所谓的呼召。神的呼召使我们苏醒,给我们新的生命。我们如何成为圣洁?圣洁不是我们本身原有的,而是我们所获致,或所持守的。圣洁的意思是,神将我们与耶稣联合,好叫我们成为与先前大不相同的人。我们已经向罪死,向义活了。如今我们的基督徒生活只有一个方向可去,就是勇往直前。我们往何处去?答案是往天堂去,因为耶稣在天上为我们预备了一个住处。我怎么确知自己可以安抵天家呢?是因为神,他开始了我们的救赎大工,他必定继续下去,直到我们得拯救为止。神绝对不会开始一个工作之后,在它还未有完美结局之前就半途而废。

 

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查尔斯·贺智如此论到我们正讨论的这节经文:

 

用这一节来结束罗马书有关教义的部分,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圣经中没有任何其他经文像它这样,将救恩的计划呈现、辩护得如此充分而清晰。历代以来各地虔诚的人就是将他们对天堂的盼望,建立在这些有关恩典的教义上,虽然他们自身对此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最重要的原则是,神是一切美善事物的源头,堕落的人类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善行。因此救恩纯粹是出于恩典,就像悦纳、赦免、拣选、永远的荣耀一样。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的。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因此让我们归荣耀与神,记住神自己所说的,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42:8

 

以及

 

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

 

 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

 

 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48:11

 

归荣耀与神的百姓

 

那些反对的声音是什么?对神所指引的这个教训,人们的反应是什么?依照这个理论,人得救是靠恩典而非好行为,那么是否有人会因此而变得不道德?他们是否因失去选择的能力,就此抛弃了在神和其他人面前的责任感?是否有人会因此不再继续为崇高的目标奋斗,并且停止一切有益的活动?这种企图“在凡事上荣耀神”的哲学岂不反成了一个灾难?

 

1976年,哥顿康维尔(Gordon-Conwell)神学院的系统神学教授罗杰·尼科尔(Roger R. Nicole)在费城举行的改革宗神学会议中,用一篇经典的讲章回答了这些质问。他的论点是根据一位法国神学教授埃米尔·杜梅格(Emile Doumergue)稍早一篇精彩讲章中的话。尼科尔的演讲题目是“归荣耀给独一神”。以下的引文是他对三个重要问题所做出的回答。

 

1. 对神的主权之信心,是否会使人肆无忌惮,给魔鬼留地步?是否会导致人类道德的沦丧?

 

我相信有人可能用神学的方式来讨论这一点——审视论据,考虑各种反对的观点,将各论点井然有序地排列出来。但我不打算做这种神学的考量,我情愿从历史的角度对你们提出挑战。在改教运动中,有一个团体特别提到了这一点。他们力排众议,坚持人类是完全败坏的,根本无法靠自己去讨神的喜悦。人类连给自己积聚功德都无能为力,更何况替别人呢?但这种看见是否会伤害道德?这些人难道是一群无赖,只想打着荣耀神的招牌,而私底下为非作歹吗?即使一个对教会历史毫无所知的人都晓得,答案是否定的。当时的世代充满了偷窃、谋杀和不公义的战争。即使在教会里面,也有为了圣职而争得你死我活的可耻现象。”

 

后来呢?”

 

这些人相信人类是败坏的,只有神能帮助他们。这些人仿佛一股新鲜的空气。他们带进一种新的认识,看到神对人类生命的主权和要求。他们带进新的操守、诚实、无私、谦卑和对别人的关怀……他们并未鼓励人摈弃道德;他们反而用承认神的主权来衡量道德。”

 

有人会说,‘这是不可能的。’但它确实发生了。”

 

2. 相信神的主权,是否会消除人的责任感,摧毁人类的自由?是否会毁坏人类的潜能?

 

我们与其辩论这事,倒不如探讨一下16世纪人在认识到神的主权之后,所发生的事。他们从此就变得听天由命吗?他们被削减到只能在神的权能之下做奴仆吗?相反的,他们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他们认为自己一切所行、所言、所想,都必须对神负责。他们活在神面前,他们是捍卫自由的先锋,因为他们建立并护卫了宝贵的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表达自由——这些都是我们今日民主世界所享受的自由之基础。”

 

宣告神的主权,不但不会侵蚀他们的自由意识,反而驱使他们认识到人类的各种自由,并加以表达出来。这自由是神为他所创造、所救赎的人预备的。”

 

或许有人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它确实发生了!”

 

3. 顺服神的主权是否会减低人类的努力,使人变得消极被动?

 

我们可以参考历史。那些人——加尔文、法雷尔(Farel)、诺克斯(Knox)、路德——他们做了什么?他们是否躺在柔软的沙发上说,‘如果神要在日内瓦成就大事,让他去做吧!我不会挡着他的路’?或者说,‘如果神要把这些教义钉在维滕贝格教堂的门上,让他去动刀斧吧!我不会碍着他的’?你知道得很清楚,他们并未这样做。他们不是无所事事、袖手旁观之徒。加尔文或许受到过不少批评,但从未有人批评他偷懒。不,神的主权一旦被高举,人类的活动就充满了意义。于是我们不仅不会认为既然宇宙比我们大得多,我们的努力相对之下实在微不足道,我们反而会看见:这些行动既是在神超然的计划中,即使再微小不过的细节,也有其重要性。有关神主权的教义不但不会贬低人的行动,而且可以成为一切劳苦、奉献、传福音和宣教工作的强烈动力。”

 

不可能!但确实发生了。”

 

神对我们这个世界的祝福

 

尼科尔继续说:“第1世纪的世界之光景极其可怕。即使不熟悉罗马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一点。罗马帝国已经疲态毕露,显出了衰落的症兆——享乐主义猖獗,道德崩溃。神在那时差遣了一位宣讲他主权的使徒保罗到世界上来,他将一个新的原则介绍到整个结构中。保罗的传道事工并未扭转罗马帝国溃败的命运,但至少延迟了那一日的到来。更进一步说,他传讲的信息建立了信徒,使他们能熬过外邦的入侵,甚至经历黑暗世代而仍然屹立不摇。”

 

到了16世纪……教会陷入更大的腐败中。可以说从头到脚彻底败坏。从各方面看,它就像一个积满罪恶的污水池。人们不知道如何匡正时弊。他们试过议会、内在涤罪、修道院制度,但无一奏效。然而神再度兴起一些人来宣告有关他的主权和恩典之真理。他们在宣告这真理的同时,就将一群属神的儿女带入了新的认识中:他们需要完全依靠基督,与基督建立关系。他们极力宣告这真理,即使传统教会中那些反对他们的人都蒙受利益。改教运动的人原本都是默默无闻之辈,他们阮曩羞涩,形单势孤,既无权,又无势。其中一位是德国修士,一位是住在日内瓦的孱弱教授,另一位是健康但矮小的苏格兰人。他们能做什么?什么也不能做!但靠着神的能力,他们震动了整个世界。”

 

彻底败坏,但完全洁净!

 

彻底为奴,但完全解放!

 

彻底无能,但完全得力!

 

这些人是神给我们这个世界的祝福。”

 

归荣耀给独一真神!”对那些不认识神的人而言,这可能是最愚昧的一句话,但对认识神、已得拯救的人而言,这不仅是一个正确的论述,而且是快乐、智慧、真实、无可逃避、最甘心乐意的承认。能做出这样的宣告,实在是我们的荣耀。“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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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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