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1-2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从第12章起,我们来到了罗马书实用的部分。我相信这是许多读者引颈以待的,因为现今是一个讲究实用的世代,大多数人都喜欢听实用的教训。但我并不打算用这种方式来谈论第12章至16章的内容,因为称这些篇章“实用”,似乎暗示前面教义部分就不实用;我们若这样想,不但大错特错,而且极易误导人。
教义本身是实用的,而任何实用材料若要对人产生益处,就必须具有教义性。论到罗马书第12章至6章,有一个较佳的说法:这几章是在运用保罗稍早提出的实用教训。
现代最出色的罗马书解经家之一约翰·慕理(John Murray),在介绍这一段经文时,使用了“运用”一词。他说:“使徒此处开始讨论实际运用的部分。”
若使用“后果”一词或许更贴切。我想到这个词,是因为希尔斯代尔学院(Hillsdale College)的校讯(Imprimis)用了这样一个引人瞩目的口号:“理念必带来后果。”我们在罗马书第一大段中看到不少理念——真实的理念,激励人心的理念,以一种正确无误、具有权柄的启示方式表达出来的理念。现在我们要来探测这些理念的重要后果。
谁的价值?为什么?
让我换另一种方式说,弗朗西斯·薛华(Francis Schaeffer)着有一本研究西方文明兴衰的名著,叫《那么我们该如何生活?》(How Should We Then Live?编注:中译本名为《前车可鉴》),书名中所用的“那么”一词,实在意味深远。薛华一向擅长遣辞用字,从这个书名可见一斑。“那么”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词,我们使用它的时候很少深思熟虑。但你若仔细研究它在《那么我们该如何生活?》中的地位,就会立刻看出它是一个攸关重大的词。如果那本书以《我们该如何生活?》为题,未免太平淡无奇了。我们该如何生活?这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问题。就像问“我们今天该做什么?”“晚饭吃什么?”一样稀松平常。但若把“那么”放进去,这个问题就成了:既然神借着耶稣基督的死救我们得免罪的刑罚,使我们靠着圣灵的能力而脱离罪的捆绑,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生活呢?
薛华对西方文明的走向有准确的洞见。他看到现今世界的潮流是经济日益衰退,各地暴力盛行,许多第三世界的人民陷于赤贫,人类只贪图浮华享乐,西方思潮的基本相对论正日益蔓延。他下结论说,目前我们面对一个选择:或采取极权主义——一种具强制性但反复无常的社会秩序,或“再度证实最初那种享有自由却不失序的基础——亦即神在圣经中的启示,以及他透过基督给我们的启示”。
薛华的论点是,凡接受启示的人都必须根据这启示而有所行动,因为这正是启示的本质。启示要求我们将它运用出来。薛华写道:“作为基督徒,我们不仅知道正确的世界观,就是能告诉我们何为真理的世界观,并且我们也当主动地去运用这世界观,尽个人和集体的力量,在整个生活每一层面来影响社会。”
现今我们常常听到有关“家庭价值”的呼声,特别在某些竞选活动当中更是高唱入云。1992年,美国共和党就是以此来质疑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的道德操守。我相信家庭价值的重要,我也支持共和党在竞选活动中所说那些有关家庭价值的话。那个方向是正确的。但我必须指出,在目前的政治气氛下,如果只是大声疾呼“家庭价值”,却未意识到神的存在、神的律法和圣经的启示,并以这些作为一切价值的基础,它就很容易流为口号,变成纯粹的政治手段。
除非我们认识神,知道神拯救的行动是我们一切价值的来源和基础,否则任何一个头脑清晰的人都会提出这样的反驳:我们到底是在谈哪一类的家庭价值?核子世代的家庭?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为什么某一种家庭就一定优于另一种家庭?甚至我们为什么必须要有家庭?换句话说,对价值观的呼吁总是会引来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到底在谈谁的价值?为什么他们的价值才算数?
1987年,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的校长弗兰克·罗德斯(Frank Rhodes)参加在哈佛大学举行的教育工作者会议。在讨论教育改革时,他建议当今大学应该注意到学生的“道德状况”。
当时听众一片哗然,一个学生跳了起来,愤怒地质问:“到底应该教导谁的价值?由谁来教我们?”听众大声鼓掌,显然他们认为这个学生用这些难以回答的问题,暴露了罗德斯校长的建议是多么愚昧。
罗德斯默默地坐了下来,甚至无意提出答辩。
一两个世代以前,教育家若举出过去两千年西方历史累积的智慧——例如柏拉图(Plato),苏格拉底(Socrates),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哲学作品,或近代的思想家(即使不提到圣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艾伦·布鲁姆(Allan Bloom)在他那本《美国心灵的关闭》一书中,即呼吁美国再恢复那种类型的教育。但那些在今天已经被人弃如敝屣了,罗德斯校长的无言以对就是明证。这不仅因时代改变了,或现今的人比较多疑。问题是若没有神对他自己和他行事方式的绝对启示,人类一切观点都是相对的,我们没有一个真正的理由来支持某一个观点,或反驳另一个观点——我们唯一的理由就是出于自私或谋己利,显然这种理由只会摧毁道德,而不是建立道德。换句话说,我们的时代就像犹太人那段没有君王治理的士师时代一样,结果他们变得无法无天,“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如果启示是一切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基础,那么若没有启示,就不可能有正确、有效、持久的道德。我们必须先有罗马书第1章至11章,才能有罗书第12章至16章。
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在他讨论罗马书第12章的讲章开头说到这一点,他将基督教与哲学互相比较。他说:“这是福音和哲学的主要差异。虽然哲学对于道德这主题有很精彩的阐释,成绩斐然,但这些珠玑良言所发出的耀眼光芒,就像一座没有基石的华丽建筑物,尽管包含五花八门的教义,却省略了原则,结果成了一个没有头的身体……但保罗(在罗马书12:1-2中)奠下了原则,于是所有圣洁的部分都从那原则涌流而出。”
“所以”
我前面提到薛华的《那么我们该如何生活?》(编注:即《前车可鉴》)一书时说过:“那么”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词。我们来到罗马书12:1,也发现同样的情形;唯一不同的是,此处这个重要的词是“所以”。“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保罗的意思是:“根据我前面所写的那些话,你们不可再为自己活,应当将自己完全献给神。”
我相信你一定听过老师说,每次看到圣经中出现“所以”一词,就得特别留意,因为“所以”有其目的。“所以”总是暗示前面说过的一些东西有极重要的地位,除非我们知道“所以”一词何所指,我们永远无法明白将要来的事之重要性,或将要来的事与前面说过的话之间的关系。我们在研讨罗马书的整个过程中,已经多次思想过这一点了,因为我们已经碰到好几个“所以”,例如罗马书2:1的“所以”,依据的是罗马书第1章所描述人类的堕落景况;罗马书5:1的“所以”,是将罗马书第5章至8章所解释神的工作,与罗马书第3章至4章描述那工作的性质互相连结起来。
前面的这些“所以”固然重要,但罗马书12:1的“所以”尤其意义深远。
罗马书12:1的“所以”是指什么?指罗马书第11章结尾的“三一颂”吗?指第11章整章吗?那一章里保罗解释了神在历史中的拯救行动,并辩论以色列最终将得到恢复。或者指第8章所说,天上地下没有任何事物能使我们与神在耶稣基督里的爱隔绝吗?或者指更早的部分,即第1章至4章所记载因信称义的教义吗?
每一种观点都有人支持,并且各自都提出不少精彩的论据。
有一年夏天,我教完了为研经团契(Bible Study Fellowship)的查经领袖所举办的罗马书课程之后,接到一封信,是一位妇女写来的,她在信中感谢我的一系列教导。她解释说,这是她头一回明白神在拣选中的恩典是多么重要。她说几年来她一直认为拣选的教义既奇怪,又危险,但如今她的眼睛终于被打开了。她写道:“不但我的眼睛被打开,我的心也受到感动。当我了解到自己原本不配,却有幸领受神的恩典时,就不禁泪如雨下。我简直难以想象自己蒙受了何等大的恩典。我忍不住对罗马书12:1-2说,‘是的,是的。’面对神那难以想象的浩大恩典,这是我唯一能说的话。”
这位女士固然是被罗马书第9章至11章所教导的拣选教义感动,但罗马书12:1的“所以”几乎可以指在那以前罗马书所说过的每一件事。
查尔斯·贺智这样下结论:“罗马书前面那些篇章教导过一切有关称义、恩典、拣选、最终救恩的教义,都是为此处开始的实用部分预先奠下的基石。”
当然,这是保罗书信的一贯作风。以弗所书头三章是讲教义,接下去的三章就讨论属灵的恩赐、道德、人际关系、属灵的争战。加拉太书第3、4章是教义的部分,紧接着第5、6章就论及基督徒的自由、圣灵的果子、爱,以及基督徒行善的义务。歌罗西书的教义部分在第1章第1节至第2章第5节,实用部分则是第2第5节至第4章第18节。同样的模式也再度出现于帖撒罗尼迦前后书和腓立比书,只是没有那么明显。令人惊讶的是,新约其他作者,例如彼得和约翰,其作风就大异其趣。这似乎是保罗独特的风格。
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说:“保罗基本上认为,一个被称为义的人其生活方式应当与未得救的罪人迥然不同。”
第12章至16章大纲
我已经说过,“所以”是一个连结词,我们也讨论过它何所指。现在我们要进一步来看,连接在第1-11章中那些教义后面的,究竟是什么?在这套《罗马书解经讲道丛集》的卷四中,我要分七段来讨论。
1. 基督教信仰的运用(12:1-2)。神是一切实际的基础,因此每一件事物都本于他,也归于他。“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罗11:36)。于是我们与神的关系就成了一切关系的基础,我们对神的责任就成了我们所有责任的基础。因此保罗在第1节和2节订下一些重要的原则,以管理我们与神的关系。他提醒我们,我们不是自己的人,所以我们应当甘心将自己献上,当作活祭。
2. 基督徒与别人的关系(12:3-21)。福音在运用上有三个基本的领域,每一个都牵涉到关系。第12章头两节勾勒出基督徒与神的正确关系,而整章剩下的部分则让我们看见另外两个领域:(1)基督徒与自己的关系(不可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应当谦卑),(2)基督徒与别人的正确关系。前者只在第3节有简短的讨论,后者讨论得较详细,从第4节一直延申到第21节。
3. 教会与国家(13:1-7)。基督徒不仅与个人有关系,并且也与其他机构有关联,特别是国家。信徒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他是否应该竭力挞伐政府的世俗化和不敬虔?是否应该对政府避之惟恐不及?基督徒是否当顺服国家?如果应该,这种顺服是否毫无条件?不论国家做什么,或要求什么,我们都应该一律顺服吗?有没有什么限制?若有限制,又是什么呢?我们从历史得知,这对初代的基督徒尤其切身相关,特别是在罗马帝王对基督徒大加迫害,企图消灭基督教的那些年间。
保罗在第13章前半回答了这些问题,他提供强烈的论述,说明世俗政府的价值和合法性。
4. 爱之律(13:8-14)。耶稣说一切道理的总纲就是:(1)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2)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参 太22:34-40)。保罗似乎在这些篇章中多次想到耶稣的这个清楚教训,他在这一段解释了这教训的意义。
5. 基督徒的自由(14:1-15:13)。最后这几章大部分是论及基督徒的自由。乍看之下,这似乎颇令人惊讶,因为保罗的时代和我们现今世代一样,存在着各种个人、社会、文化的问题。为什么保罗不谴责蓄奴制度?不建立一套基督徒对经济的观点?不抒发他对战争的看法?我们也不确定为什么保罗忽略这些事,而去论及别的事。但保罗决定讨论个人的自由问题,显示出这件事对他而言是多么重要。他不允许基督徒违背神的道德律,他也绝对不肯降低伦理标准。这个标准是最高的:将自己献给神,当作活祭。另一方面,保罗也坚决反对任何基督徒团体将不合乎圣经的标准强加在其他基督徒身上。
保罗写下整卷加拉太书来维护信徒的自由,这事实显示他对这件事的强烈感觉。他劝告加拉太信徒要在基督所赐的自由中“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加5:1)。
6. 保罗个人的事工和计划(15:14-33)。保罗讨论了信徒个人的自由之后,就放下他在伦理方面的进言,开始写到他将来的计划。在这几节中,他重拾罗马书一开头介绍的几件事,解释他为何想去罗马,为什么他稍早受到拦阻,以及有一天他若如愿以偿到达罗马时,他盼望能带给他们什么。
7. 最后的问候语(16:1-27)。罗马书最后一章常常被人忽视,认为那不过是一连串名字的组合,但这一章的重要性绝不限于此。本章出现的那些名字,揭示了许多关于罗马教会和哥林多教会的情形,显示保罗与组成这些早期基督徒社区的每个信徒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由此得知保罗是多么关心那些他一直在勉励、教导的信徒。
新造的人
在进入罗马书剩下这些篇章组成的森林时,我们也将仔细查看树木本身。但在本讲里,我们也做了一件有同样价值的事。我们一直在观察森林,我们根据的是一个基本原则:真理本身是完整的。既然我们谈到神拯救我们的工作,这表示神在救恩中为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将影响到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影响我们整个生活。我们必须与从前判若二人,因为神已经将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了。
基督徒确实与众不同。几年前盖洛普(Gallup)民意调查机构针对那些重视宗教的人,设计了一项问卷,以探讨信仰是否影响他们的生活。由于美国自称是一个注重宗教的国家,而美国的道德水准却每下愈况。盖洛普想要知道,宗教是否对那些自认“具有高度属灵动机”和热忱的人,造成一些差异。
盖洛普发现美国有百分之十二点五的人可以归入这一类别,约占总人口的八分之一。他发现这些人确实有所不同,他称他们为“另类人”。他发现这些人至少在四方面与其他美国人不同:
1.他们对人生的遭遇比较满意。他们比较快乐。百分之六十八的人说他们“非常快乐”,相对于没有宗教之人的百分之三十。
2.他们的家庭较健全,离婚率远远低于那些对信仰较不热衷的人。
3.他们较能容忍不同种族和宗教的人。这与媒体谈到宗教或宗教领袖时所暗示的情形正好相反。
4.他们对参与慈善活动较积极。这些具有高度属灵热忱的人中有百分之四十六说,他们目前或多或少与服务穷人、病患、老年人的事工有份;相对的,这种比例在中度关心属灵事物的人当中只占百分之三十六,在略为关心的人中只占百分之二十八,在完全不在乎宗教的人当中只占百分之二十二。
真正得救的人,生命必定有改变。若没有改变,就没有真正重生。罗马书剩下的这些篇章将解释这种改变。律法本身带来的改变微乎其微,但一个真正被改变的人,就能改变万事。唯一真正能改变人的是神,他是透过耶稣基督的福音来改变人。如果你已经蒙召相信耶稣基督,你就是这个完全改变了的团体之一员,你属于这个焕然一新的团体。你有特权去改变我们的世界。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