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长老及克里特的假教师(1:5-16

 

书信的第一大部分旨在改善克里特众教会的状况,可分为两个小部分:1:5-9是关于教会长老的教导,第10-16节则是对克里特假教师所做的必要驳斥。假教师的存在,使得任命合格领袖一事迫在眉睫。

 

(一)设立合格的长老(1:5-9

 

1:5-9  5)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6)长老必须无可指责,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7)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酗酒、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8)反而要乐意接待远人,是一个热爱美善的人,自制、公平、圣洁、自持。(9)他必须坚守所教可信赖的道理,就能用纯正的教义劝勉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作为保罗在克里特的代表,提多务必凭着问候语所表明的权柄去完成他肩负的使命。1:5概述了保罗托付给提多的使命,第6-9节则列出领袖必须具备的资格。

 

1. 提多在克里特的任务(1:5
 

1:5  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一语,指出他们在克里特岛上可能有过短期同工的经历。保罗在克里特的服侍,不可能发生于使徒行传27:7-9记述的那段时间,也不可能在那之前。除非我们拒绝承认保罗为本书作者,否则就只能接受,此事发生在使徒行传第28章保罗获释之后的某段时间。根据经文,第二个解释更为合理,且是传统的观点。

 

“留”(apelipon)字暗示,提多是特意被留下来完成某项特殊任务的。保罗离开前曾将这使命口头传达给提多,现在又从书面上做出扼要重申。提多的任务涉及面很广: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动词“办整齐”(epidiorthōsē)表示,提多的任务是进行整顿。该词的关身语态暗示,他要亲自参与其中,而不只是向别人发号施令。“那没有办完的事”表明,当地教会仍存在严重缺陷,需要提多备加留意。信中指出,这些缺陷分别是:组织不利(1:5)、假教师未被遏止(1:10113:1011)、教义和行为方面的教导有待增强(2:1-103:12)。保罗早已发现并开始纠正这些问题,提多现在须完成这项事工。保罗担心,教会中已经开展的恩典的事工会半途而废。

 

提多首先要在各城,即在每个有信徒群体的地方设立长老。这种地方教会的多元化领导继承了保罗自己早前的做法(徒14:23)。此处的动词译作“设立”(appoint)比“按立”(ordain)更佳,因为它回避了后者在现代教会中的特有含义。这个动词是“指定、使负责”的意思,并不限定拣选的方式。此要求的大致做法可能是,提多应鼓励地方教会选出长老,然后由他正式任命他们。

 

照我所吩咐你的一语提醒提多,这与他从前的命令完全一致。“我”(egō)是强调式,突出提多行动背后的使徒权柄。该动词的关身语态暗示,保罗吩咐这些是要完成他对这些地方教会的心愿。

 

2.长老的资格(1:6-9
 

1:6-9  这里列出的资格,与提摩太前书3:1-7的极其相似。然而,两者的区别显示,此处的内容更切合当时的情况。这里没有提到执事,暗示这些教会在组织结构上比以弗所的教会更简单。

 

1:6  长老必须无可指责长老最基本的资质,这要求他在共同体中有无可非议的声誉。原文“若有无可指责的人”这句话并不含有怀疑意味,只不过是假设该事实成立。此要求在随后的经文中得到进一步详述。

 

这里也规定了家庭方面的两项资格。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这句话的确切含义一向备受争论(Fairbairn, The Pastoral Epistles, Appendix B)。有人认为这是禁止再婚,但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参提前5:14;罗7:23;林前7:39)。若保罗的意思是长老必须是已婚之人,那么这节经文便应作“有妇人的丈夫”,而非“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因此,最合情理的观点是:长老必须只做一个活着的妇人的丈夫。

 

通常只有年纪较大的人才会被选做领袖,所以这里理所当然地假定长老都有儿女。儿女必须是信主的,即与父亲一同相信基督。该词的原文(tekna pista)可以指“信实的儿女”,但在这里应是“相信的儿女”,即年龄够大、可以自己作抉择的儿女。倘若儿女始终不信,人们就会质疑其父亲领人信主的能力。儿女既称信基督,就必须践行基督徒生活的伦理要求。他们不能被人指责是放荡的,其生活方式不能像那浪子一样放纵无度、挥霍浪费。他们也不可被指责是不服约束的,不可不顺服父母的权。长老若不能培养和管理好自己的儿女,人们就会置疑他培养、治理教会的能力。

 

1:7  1:7-8指出领袖的真正地位及个人资格。第7节将长老改称监督,说明“长老”和“监督”二词可以互换使用,却带有不同的含意。“长老”(presbyteros)暗示人的成熟与尊严,“监督”(episkopos)则表明其职责乃是“监督”神群羊。

 

本节在原文中的字面意思是“身为神的管家,监督必须无可指责“监督”前的冠词是类属用法,指这一类人。此处再次出现无可指责一词,是要为1:7-9的进一步详述做好铺垫。鉴于长老的地位是神的管家本句的侧重点应是必须dei)一词。管家是一个家庭或一份产业的管理者,由主人指定并向主人负责。管家这个景象体现出保罗最喜爱的一种侍奉观念(林前4:129:17;弗3:2;西1:25)。主内教牧人员不仅是教会的仆人,更是在神的权柄下任职,而且直接向负责。这一崇高职分对任职者的品格有极高的要求。1:7-8便列举出正反五项个人资质。

 

重复出现的否定词()要求管家绝不可有如下品性:①任性,为求自己喜悦而目空一切,无视他人的利益;②暴躁,极易发怒。监督绝不可暴躁,因为教牧事工需要付出极大的忍耐;③酗酒,字面意思是“守在酒旁”(paroinon),指有酒瘾。监督绝不可是酒鬼;④打人,随时准备攻击对手,或者以拳相向,或者言行挑衅;⑤贪无义之财,利用职权之便以不光彩的手段谋取私利。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但监督绝不可把自己的职分当成赚钱的途径。

 

1:8  反而alla)一词引出与之截然相反的正面资格:① 乐意接待远人,字面意思是“爱陌生人的人”,即此人乐意结交、接待正在旅行或逃难的信徒;② 热爱美善的人,即以善为朋、乐善不倦之人,其中的“善”包括善人、善行、善事;③“自制”,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情绪,使自己能理智、谨慎地行事。这种美德在克里特十分必需,也是教牧书信所强调的(提前2:9153:21:7;多2:245612);④ 正直“公平”,就是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正确的标准;⑤ 圣洁hosios),指个人的敬虔,这是一种照神的喜悦行事且符合圣徒体统的心态;⑥ 自持,即内心有力量控制身体的欲望和激情。这个德行是加拉太书5:23所列的圣灵果子之一。最后这三种特性可被视为是对人、对神、和对已三方面。

 

1:9  教义上的健全也十分必要。监督必须坚守所教可信赖的道理,在众人中有这样的好名声。即便有假教训的歪风和敌对者的公然反对,他们仍要坚守真道。“可信赖的”一词强调基督的福音全然可靠,完全值得信任。他必须固守“所教”的道,使之与使徒所传的教导—致。不忠于圣经的启示,会使人丧失带领神的教会的资格。他若在教义上忠诚不二,就会有持续不断的能力去履行双重任务:第一,他要用纯正的教义劝勉人,鼓励人固守基督信仰,并在这信仰上长进。这事的成就,全凭宣扬“纯正的教义”。如此教导不但正确,而且能促进属灵健康,全不似那些有害健康的假教导。其次,他的事工也要求他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对于那些争辩诋毁福音、宣扬错误教导的人,他必须“驳倒”他们,揭穿他们的错谬,并设法说服他们,使他们知错。基督教真理不但需要捍卫,也需要清楚的阐述。有效地讲解真理,是对付错谬的强力解毒剂。

 

(二)驳斥假教师1:10-16

 

1:10-16  10因为有许多人不服约束,说虚空话欺哄人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11这些人的口总要堵住。他们因贪不义之财,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败坏人的全家。12甚至有他们本地先知中的一位说:克里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13这个见证是真的。所以,你要严严地责备他们,使他们在信仰上纯全无疵,14不听犹太人无稽的传说和离弃真理之人的诫命。15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思想和良知也都污秽了。16他们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没有资格做任何善事。

 

因为一词引出了长老必须能讲解并捍卫真理(1:9)的理由。由于有1:10-13上所描述的那些假教师,这一点便必不可少。1:13下和14节陈明了需要采取的行动,第15-16节则给出这些假教师该被定罪的证据。

 

1.对假教师的描绘(1:10-13上)
 

1:10  有许多人不服约束这句话,概括出克里特教会所面临的外在危险。向来最不服约束的就是犹太人,但他们并非唯一的祸患。这些假教师显然是土生土长的克里特人,至于他们究竟属于哪类异端,则很难断定。他们显然是受诺斯替主义影响的犹太主义者(gnosticizing Judaists),以基督徒的身份潜入教会,却散播错谬的教导。他们似乎正设法把犹太教各层面的教导强加于基督教,甚至标榜这种杂糅的教训包含有更高超的哲学见解。芝理(Gealy)认为(IB, 11:529, 530),这些人是深受犹太习俗吸引的外邦基督徒,他们正设法保持这些习俗,使之成为定例。然而,这种见解似乎并不可信。

 

保罗使用三个词语来形容这“许多”假教师,他们:①不服约束,不肯顺服任何权柄,拒绝接受福音对他们的要求;②说虚空话,擅长娓娓动听却毫无建设性的言辞;③欺哄人,油嘴滑舌地迷惑受骗者的心,领他们走入歧途。其中最猖狂的,当属那奉割礼的

 

1:11  保罗要求提多必须堵住这些人的嘴。必须dei)一词表明,为了克里特各教会的福祉,这样做在道德上是十分必要的。“堵住”译自一个罕见的动词,意思是“用口罩或口塞把嘴巴封住”。该词表明,提多不可以给冒犯者留丝毫机会,使其在教会中散播假教训。这个词也暗指,他要据理驳斥这等人的见解,使他们哑口无言,不能再散播毒物。

 

这些人蛊惑人心,因此,对其加以抑制是必要之举。他们属于那种能败坏人的全家之流,可以搅扰并倾覆全家人的信仰。他们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以至于造成上述灾难性后果。那些教导原是“不该”(mē dei)当作基督教真理来传的。教会既委身于神在基督里的启示,就不可给人误导人的“言论自由”。

 

因贪不义之财揭示了他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动机(与1:7作对比)。他们渴望发财,不惜牺牲受害者的属灵福祉来谋取私利。1:7的“不义之财”在希腊原文中是一个复合词,但在这里则分成两个词,以强调词义。

 

1:12  鉴于受害者众所周知的劣根性,这些克里特假教师便显得尤为危险。保罗引用了在克里特备受敬重的诗人、预言家以及宗教改革家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公元前56世纪)的一句话为证。新国际译本此处说,他们本地先知中的一位,暗示克里特人吹嘘他们有许多这样的先知。这一点,保罗并没有提到。此句的原文作“他们之中的某一位,就是他们本地的先知”,强调所引的判语来自一个深刻了解自己同胞并且被他们尊为“先知”的人物。保罗援引这一评价,好让他自己的判断更具权威性。如此引用既一语中的,又不至于让保罗有反克里特人之嫌。这就使克里特人陷于进退维谷的窘境中:他们要么承认保罗的断语正确,要么否认这项指控,暗示他们本地的先知是说谎者。

 

克里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这三重指摘有圣经以外的其他证据支持。异教道德家们曾把克里特人、基利家人与加帕多家人列为邪恶之最。克里特人喜欢说谎,声名狼藉,甚至希腊词krētizō(意即“克里特化”)就是“说谎”之意。“恶兽”一语是指责他们已沦落到野兽之流,野性难驯,时时都在寻觅猎物。“又馋又懒”则强调他们这些懒惰的纵欲者只想得饱足,却不愿自己花精力去诚实谋生。

 

1:13  保罗自己的观察也证实了这种负面判断。他在岛上大概有过一些不愉快的经历,证实了这种评语。

 

2.对这种情形应有的回应(1:13-14
 

1:13  所以或“因此”一词,引针对这种情形所必须采取的行动。提多必须继续严严地责备他们,对付这种危险绝不可心慈手软,而要像外科医生割除癌变组织一样绝决。此处的“责备”一词,便是1:9译作“驳倒”的那个动词,在这里可作“宣告有罪”。该词在这里强有力地指出被驳斥的教导之错误。一般认为,“他们”就是那些假教师。一旦发现这些人试图在教会中散布谬误,提多就必须采取措施。不过,他要处理的不仅是这些人,显然还有那些容易听信假教师的教会成员。从保罗所预期的行动结果来看,他主要针对的还是那些受危害的教会成员。

 

保罗所预期的正面结果是,使他们在信仰上纯全无疵。“纯全无疵”这个动词是“健康良好、强健”的意思,其一般现在时态表明保罗关心的是他们持续的属灵健康。“信仰”是指他们已接受的福音所包含之真理。倘若他们用不健全的教义喂养自己,个人的属灵健康就会受损。

 

1:14  要实现这一积极目的,就要做到“两不听”。提多必须引导他们,使其不听犹太人无稽的传说。这种错谬显然与提摩太前书1:4提到的相同,只是这里明确地说明这错谬来自于犹太人。这些无稽的传说似乎是从旧约引伸出来的推测和幻想之作,就如犹太教次经和伪经中的作品。他们必须离弃的这种教导,被保罗进一步描述为离弃真理之人的诫命。这些诫命显然是犹太教和诺斯替教派奉行的仪式成规,那些假教师设法用它们来约束基督徒(参提前4:3-6)。这些诫命之所以要被摒弃,是因为它们无非是未经神授权的“人的诫命”(希腊文),更何况这些人是“离弃真理之人”,他们惯于背弃福音所包含的真理。这些人的品性既如此败坏,其倡导的诫命当然要弃绝。假教义与恶品性往往休戚相关。

 

3.对假教师的谴责(1:15-16
 

这些教师无论在品性(1:15)还是在行为(1:16)上,都被证明该受谴责。

 

1:15  保罗以两句格言来说明如何检验品性。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这句话,体现了耶稣自己在犹太饮食例律方面所阐明的原则(太15:1011;可7:14-19;路11:37-41)。对此,彼得也曾因在约帕所见的异象而刻骨铭心(徒10:9-1528)。显然,这些克里特教师墨守成规,极力主张在仪式上区分洁净与不洁净之物。他们注重外表,根据自己的外在标准去论断别人。保罗则教导,真正的洁净不在于固守那些无涉道德的外在礼仪和条例,而在于保持重生之心的内在洁净。物质的东西所具有的道德性质,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内心态度。保罗的格言并不是说凡物并没有什么不洁净,只是人的思想使其变得不洁。这句格言并非反对某些事物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这一启示。

 

这项原则反过来就是对敌人的主动出击。他们把与道德无关的事物归为不洁,正显示出他们的品性,即他们内心败坏污秽的光景和他们的不信。怀特(White)留意到这两者间的次序,便评论说:“道德上的不正比认识上的邪僻更能代表他们的本性”(EGT, 4:190)。与神相交可使道德领悟力变得敏锐,但在恶事上放纵就会使道德辨别力变得迟钝。

 

道德上的堕落已侵袭他们的全人。他们的思想,就是那使他们能够思考道德和属灵事物的理性,已被玷污。他们的良心也失去了做出正确道德判断的能力,使他们不能正确地分别善恶。

 

1:16  那些假教师的行为也被证明当受谴责。他们公开承认自己认识神,对有丰富的知识,且与有亲密的关系。(“神”字在原文中的位置意在强调。)如此宣称,要么是为所谓的犹太宗教特权洋洋得意,要么就是诺斯替主义论调,自以为对神有神秘的认识。很可能两者兼而有之。然而,他们的浮夸被他们邪恶的行为揭穿了。生活中的道德品行是信仰宣告的试金石,它能使真正的品性显露无疑(约壹2:4)。保罗在此使用三个词语来形容那些败坏、不信之人。他们是:①可憎恶的,可厌的,他们的假冒为善使人惊骇并嫌恶;②悖逆的,因执意依附人的规条而不顺服神的真理;③没有资格做任何善事,他们的不洁使他们没有资格做任何合乎道德的美善之事。他们好像是人捡到的钱币,鉴别后却发现是假钞,只好将其当作糠秕一样抛弃。

 

 

 

注解

 

1:10  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圣经的编辑们在这节经文的第四个词语处附有καὶkai,“和、且”)一词,使第一个分句读作:“因为有许多不服约束的人……”。不过,他们将该词置于括号内,表示不确定。倘若此处附有该词,这种修辞表达便十分罕见。然而,那些最早的抄本均显示,此处并无该词(韦斯科特-霍特新约希腊文圣经奈瑟勒希腊文新约圣经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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