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让模式教导我们
查考旧约
讲道者喜欢用头韵,我承认自己就常用。出于某种原因,P这个字母常常被用来标注出讲道的要点(我们将看到,用字母P来开头是多么简单!)。因此带着一些歉意,请允许我简要地提到三个以字母P开头的、与阐述几处旧约经文尤其相关的单词(接下来要言归正传了)。
每当我们谈到圣经中的男性角色(manhood)和女性角色(womanhood)时,我们都必须区分命令(prescriptions)、原则(principles)及模式(patterms)。[1]
· 随后我们将探讨与男性和女性相关的几条主要命令。这些命令绝大多数都出自保罗的书信。一些是正面的、 (应做的),一些是负面的(不应做的)。它们最为清楚地限定了男性和女性的着装、举止、态度及责任。
· 同样重要但直接相关度并不那么高的,是有关男性和女性是什么样子、神造他们成了什么样子的原则和基本真理。我们能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收集到这些类型的原则。比如,保罗在写信给提摩太时,就将《创世记》中的某些原则运用于以弗所教会的处境。
·最后,尤其是在旧约中,圣经揭示出了男性和女性以及他们之间互动的行为模式。我们在使用模式时始终要小心,以免将描述变成了命令。我们从圣经中读出的东西越多,就越能恰当地从模式中得出原则——特别是如果模式是前后一致的,是与高贵的品性相关的,并且反映出了《创世记》中神的设计。
所有这些都将提醒我们:旧约虽并不打算对教会中的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作明确的指示,但却的确展现了许多有关一般意义上男性和女性角色的许多内容,而这些模式必将塑造我们对生活和服侍中性别差异和互补的看法。
下面我们将谈到五种这类模式。
模式一:只有男性才行使职分领导权
从始至终,在旧约中,神百姓中担任领袖的始终是男性。
我们首先在以色列族长们那里看到了这种模式: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他们虽的确都不完美,但却要为自己家族的安全和福祉负责。旧约虽并未强调父亲在古代以色列的统治地位,但强调了父亲作为家族的供应者和保护者所要履行的核心职责。我们可将这称作父权中心(patricentrism)而不是父权制(patriarchy),尽管按正确的理解后一个词也并非不恰当。[2]
在族长们之后,我们看到出埃及和征服迦南地的领袖都是男性:摩西、亚伦及约书亚。随着以色列敬拜体系和政体的发展,我们看到摩西之下的领袖们都是男性(出18:21-22)。祭司和利未族的都是男性。士师中除了一个例外,其他都是男性。各个等级的祭司都是男性。以色列的统治者除了一个例外,其他都是男性。最重要的公开服侍的先知,如以利亚和以利沙,或是以赛亚、耶利米和以西结,都是男性。所有写作的先知都是男性。所有在以色列合法担任管理职分的人都是男性。
不过,那些明显的例外当如何看待呢?我将在本章随后部分更多地谈到一些这样的女性,然后我将在本书的后半部分更详细地谈到少数几个例外。但现在我要简单做几点评论。
第一,作为一名士师,底波拉并没有行使军事职能,而是当巴拉无法独自作战时与他同去作战(士4:8)。巴拉的仇敌将被一个妇人所杀,这是巴拉的耻辱(4:9、21-22,9:53-54)。此外,以色列中的士师是民族的拯救者,而非拥有合法权柄的正式官员。
第二,旧约中也有几位女性说过预言,其中包括米利暗、底波拉以及户勒大。这些以色列的女先知应当得到颂扬,但她们并不拥有制度层面上的权柄,也不参与许多男先知所参与的那种公共事工。
第三,以斯帖是一位英勇的王后,但她并不是国家统治者,也没有统治过以色列。
第四,亚他利雅是唯一一位统治过以色列的女性,但她登上太后之位并不是凭着神的拣选和膏立,而是因为她杀害了所有的王位继承人(王下11:1)。当正统的继承人约阿施随后出现时,她就被废黜并遭处死(11:13-16)。她的统治绝不是统治史上一个值得关注的例外,而是强调了旧约中的一个观念:这标志着女性统治神百姓时的衰退和困窘(赛3:12)。
模式二:敬虔的女性广泛展现出英勇的特征
我们不应当认为男性具有领导地位就意味着女性要处于被动。女性并不只是救赎史这场大戏中的小角色。旧约满篇皆是英勇的女性,她们影响着历史,发挥着个人的能力,展现了许多敬虔的美德。西罗非哈的女儿们为自己家族的土地继承问题站了出来(民27,36)。雅亿用橛子钉穿了西西拉的头颅(士4:17-23,5:24-30)。书念妇人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王下8:3)。这些女性都并非仿佛只是背景中的壁花。她们是毅力、勇气及智谋的典范。
我们可以想一想《箴言》三十一章中那位才德的妇人。她的才德主要在于帮助她的丈夫——她的丈夫心里倚靠她(31:11),她使丈夫有益无损(31:12),并操持着家务(31:27)。这是我们应当从《创世记》的创造描述中所期待的模式。但我们不应忽视这位“持家”妻子的一切优秀之处。她寻找羊绒和麻(31:13)。她起早贪黑(31:15、18)。她买来田地,栽种葡萄园(31:16)。她制作被子衣物(31:18、24)。她为人慷慨(31:20)。她智慧地说话,仁慈地教导(31:26)。她以能力和威仪为衣(31:17、25)。毫无疑问,这是一幅理想化的图景,要作为这部劝勉读者追求智慧的经卷的顶峰。我们并不希望姊妹们一看到《箴言》三十一章中这位优秀得“可怕”的妇人就对自己灰心丧气。相反,她们应当被这样的画面所鼓励:一位妇人通过以自己的许多种才德来服侍自己的丈夫和家庭,从而发挥出了自己所有的体力、脑力及创业的才干。
模式三:敬虔的女性帮助丈夫
一个快速测试:旧约中有哪些名声最好的模范女性?不要想得太深或太久。你头脑中浮现出了谁?或许有撒拉和利百加,拉结和利亚,喇合和路得,底波拉和亚比该,夏娃和以斯帖。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女性有时也不完美,其标志有:悖逆(夏娃)、小信(撒拉)、欺骗(利百加)。但这些女性之所以堪称典范,都是因为她们在引导、劝告、协助和伴随男性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撒拉以尊重自己的丈夫为典范(彼前3:6)。喇合藏匿了两个探子(书2)。底波拉坚固了巴拉的决心(士4)。路得说服了波阿斯保护她(得3)。亚比该善待了大卫,也求大卫原谅她丈夫的愚蠢(撒上25)。以斯帖甘冒生命的危险强行见王,引导自己的丈夫看见国中真正的威胁(斯7)。这些英勇的女性抓住机会,胜过了难以对付的统治者和环境,而她们只是偶尔作为妻子、作为神所设计的智慧的帮助者做了这些事。
模式四:不敬虔的女性影响男性去作恶,不敬虔的男性苛待女性
我们来以同样的方式做一个相反的测试:旧约中有哪些臭名昭著的女性?——这些人以邪恶著称,我们甚至不会用她们的名字来给自己的女儿取名字。这方面许多最显眼的女性,都欺骗、不敬或是误导了自己的丈夫。我们可以想一想耶洗别引诱亚哈陷入了越来越大的罪孽中(王上21),大利拉骗了参孙(士16),或是米甲斥责大卫的极力敬拜(撒下6)。当然,这只是模式之一而已。旧约中也有女性在与男性无关的情况下为自己建立了名声,但这种例子很少。旧约中绝大多数正面和负面的女性例子,其正面性和负面性都取决于她们对男性的影响是善还是恶。
还值得一提的是,圣经中一些最有名的女性是因为被男性恶意对待而变得出名。我们会想到这些女性的悲惨故事:底拿(创34)、拔示巴(撒下11)、他玛(创38),或是要被送给所多玛男人们的罗德的两个女儿(创19),或是耶弗他的女儿(士11),或是利未人的妾(士19)。虐待、伤害或苛待女性的男性,不仅作为人而犯了罪,而且通过犯罪违背了自己作为男性所蒙的呼召。在我们这个堕落的世界中,本应作帮助者的女性可能会成为阻碍,甚至更糟糕的是,本应成为保护者的男性可能会变成施压者。
模式五:女性承受着生养儿女的痛苦,并担负着相应的目的
我们在有关创造的描述中看到,夏娃之所以是亚当的帮助者,最主要是因为她帮助亚当履行了“生养众多”这个命令。作为神形像的承载者,这一点是男性无法独自做到的。我们也看到,女性在“母亲”这个角色中承受了咒诅的后果。作一名女性就意味着作一个有子宫(母腹)的人,意味着作一个能生孩子的人(即便并不是每位女性都有这种生理能力或机会)。因此,我们并不意外地看到,女性(因着堕落)的痛苦和(因着神设计的)目的往往围绕着生育。几乎在救赎史的每个转折点,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位不生育的女性被神赋予能力而怀了胎:撒拉怀了以撒(创21:1-3),利百加怀了以扫和雅各(创25:21-25),拉结怀了约瑟(创30:22-24),玛挪亚的妻怀了参孙(士13:3-4),哈拿怀了撒母耳(撒上1:19-20)。这一模式又延续到了新约中:伊利沙白怀了施洗约翰(路1:13),而马利亚则以另一种神介入的方式怀了耶稣(太1:18-25)。同样,神也惩罚那些悖逆的人,他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创2:18)和大卫之妻米甲(撒下6:23)不能生育。纵观旧约,临到某一民族身上的事,几乎没有什么比女性不生育更糟糕(箴30:16-17),也几乎没有什么像女性能生孩子那样令人喜乐(出23:26;申7:12-14;诗113:9,127:3-5,128:3)。
当然,女性的价值绝不只局限于生育的儿女或生育儿女的能力。我们在旧约中看到女性以各种方式服侍神,并救神的百姓脱离危难。然而在生养儿女当中却有着神对女性的一个特殊目的。[3]我们可以想一想《出埃及记》开篇的几章。一想到《出埃及记》,我们想到的全是摩西。但在摩西登上历史舞台以前(事实上也是为了让他登上历史舞台),圣经让我们看到了两位女性,就是施弗拉和普阿。这两位希伯来收生婆因着自己的勇敢和机灵,让摩西活了下来。摩西的母亲做了一件艰难而正确的事:把摩西放入河中顺水飘走,从而保住了摩西的性命。米利暗通过想办法将摩西暂时带回母亲身边,从而服侍了她那尚在襁褓中的弟弟。另外,法老的女儿也将摩西当作亲生的儿子来抚养。
在《出埃及记》这部有关神典型救赎之工的伟大叙述中,开篇的几页表明了整个故事都是由女性尤其是照料孩童的女性来推动的。施弗拉、普阿、约基别、米利暗、法老的女儿——神都以大能的方式使用了她们,以她们当时不能完全明白的方式,只是通过关爱孩童和保护他们幼小生命的方式来使用她们。请注意,这些女性中只有一位是作为故事中心的那个孩童的生母。出于各种原因自己无儿女的女性,也能成为“以色列的母亲”。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照料孩童就是女性在生活中和教会中能够或应当做的全部工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旧约中的这个模式,并宣告对许多女性而言,照料孩童是一生当中一项主要的工作,也是一项最奇妙的工作。
[1] 三个单词均以字母 P 开头,因此押了头韵。——译者注
[2] 关于这两个词的区别,参见 Andreas J. Köstenberger and Margaret E. Köstenberger, God's Design for Man and Woman: A Biblical-Theological Survey (Wheaton, IL: Crossway, 2014), 60.
[3] 当然,我们在新约中也看到了父亲如何在抚养儿女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弗 6:4 ;西 3:21),但即便是在新约中,父亲的角色也是集中于管教(来12:7),而典型的母亲角色则是集中于养育和关爱(帖前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