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会中的特殊群体(5:1-6:2)
(一)长幼(5:1、2)
5:1 (1)不可严责年长的男子,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2)劝年长的妇女如同母亲,劝年轻的妇女如同姐妹,总要完全地纯洁。
5:1 不可严责年长的男子。“责”(英王钦定本)前加形容词“严”,是因为动词epiplēssō(在新约中只见于此处)的字面意思为“击打”。对待年长的男子应当温和仁慈。
译作“年长的男子”比译作“长老”(英王钦定本)更佳,因为后者在教牧书信中专指教会的监督。5:2中对应的“年长的妇女”证明此处的“年长的男子”才是正确的意思。
劝和“求”(英王钦定本)都是parakaleō的正确译法,该词也有“鼓励”之意。古德斯皮德(Goodspeed)译得好:“但要恳求他,如同恳求父亲。”
对待年轻的男子如同弟兄。在语法上,动词“劝”一直支配到5:2结束。
5:2 作为一个青年,提摩太对待年长的妇女要如同对待母亲一样。甚至在今天,那个地区的人问候老年妇女时仍称对方为“母亲”。幸运的是,这个青年牧师的会众中有许多敬虔的“以色列母亲”。
在提摩太与年轻的妇女的关系方面,保罗附上了一项必要的警告。既然基督徒在主里都是一家人,他就要对待她们如同姐妹,只是要完全地纯洁。忽视这项警告的牧师,很快就会遇到麻烦。《新约希英词典》把这一句译作“要完全合乎礼节”。
(二)寡妇(5:3-16)
5:3-16 (3)要重视那真正有困难的寡妇。(4)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学习实践信仰——借着照顾自己的家人,以报答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5)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神,昼夜不住地祷告,求神帮助。(6)但那好享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7)这些事你要教导她们,叫她们无可指责。(8)人若不供养亲属,特别是自己的家人,就是否认了信仰,比不信的人还不好。(9)记在册子上的寡妇,年纪不可小于六十岁,一向忠于自己的丈夫,(10)又有行善的名声,就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11)至于年轻的寡妇,就不要把她们登记在这册子上。因为当她们的情欲胜过为基督奉献的心志时,就想要嫁人。(12)她们为自己招来审判,是因废弃了当初的承诺。(13)并且她们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14)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料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机会。(15)实际上,有些人已经转去随从撒但了。(16)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要让教会受累,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
5:3 重视是“尊敬”(英王钦定本)的释义。动词timaō源自名词time,首要意思是“价格”或“价值”,其次指“尊敬”或“敬重”。从下文来看,这可能是指对真正有需要的寡妇给予“适当的补助”。真正有困难的字面意思是“真(ontos)为寡妇的”,古德斯皮德抓住了其中的要点:“要看顾真正无依无靠的寡妇”。
5:4 有儿女或孙子、孙女(ekgona,在新约中只见于此)的寡妇,情形就有所不同。《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7:91)在解释英王钦定本的“侄子、外甥”一词时特别提到,这个词在17世纪(即英王钦定本问世之时)常指孙子,不过这个意思现已作废。保罗在这里是说,寡妇如果有儿女或孙子孙女,这些晚辈就要照顾她。
便叫他们先学习践行信仰——借着照顾自己的家人,其字面意思是“向(eusebein)自己的家属表现敬虔”。这一点尤其表现在报答(字面意思为“给予”〔apodidonai〕、“补偿”〔amoibas,新约中只见于此处〕)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progonois)。这个词(只见于此处和提后1:3)可以指父母或祖先(字面意思为“先出生的人”)。因此,新国际译本和《新约希英词典》把这整个分句译作“报答那把他们抚养成人的”。这是神所悦纳的。
犹太会堂非常留意照顾他们当中的寡妇,初期教会也遵循这个传统(徒6:1)。因为在当时的文化中,寡妇一般找不到任何工作,所以需要经济上的支持。今天的人们有保险金、社会保障金和就业机会,情况就大不相同。但每间教会仍要留意,避免会众中有穷困潦倒的寡妇无人照顾。基督徒的爱心要求人如此行。新约认为所有信徒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都是神家一份子,因而这样做更是合宜的。我们本当彼此关顾。
5:5 这一节给出了真基督徒寡妇的特征。她首先应被认定是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memonōmenē,新约中只见于此处,是monoō〔“孤独”〕的被动完成式分词),即她无儿无女。
这样的妇人会因在地上没有指望而仰赖神。因此她昼夜不住地祷告,求神帮助,其字面意思为“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这令人不禁想到亚拿。圣经告诉我们,亚拿当时84岁,她“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侍奉神”(路2:37)。
5:6 与此截然不同的一幅画面是:但那好享乐的寡妇,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的。“好享乐”在希腊文只有一个词,即动词spatalaō,意思是奢侈或放纵地生活。怀特评论说:“现代英文词汇fast(‘无节制’)贴切地表达出该词的含义,它更侧重于挥霍浪费,而非放纵情欲。”(EGT, 4:129)
5:7 提摩太要把这些事……教导她们。tauta parangelle可以表示更强烈的意思,即“命令这些事”,但新国际译本的译法或许是最好的。如此教导的目的是叫她们无可指责(anepilēmptoi)。
5:8 保罗语气强烈地讲到照顾有需要之人的问题。他说,人若不供养(pronoeō,字面意思为“预先想到”,所以是“念及、关怀”之意)亲属,特别是自己家里的人,就是否认了信仰,比不信的人还不好。怀特观察到:“基督徒若达不到最好的异教徒爱家人的标准,就更当受责备,因为他拥有异教徒所没有的,即耶稣基督里的爱的至高榜样。”(EGT, 4:129)
5:9、10 既给真寡妇下了定义(全无亲属照顾的人),保罗便对这个问题进一步加以限定。他指示道,60岁以下的寡妇不应当记在册子上(katalegō〔“注册”〕,新约中只见于此处)。可见,每间教会都有一张正式的寡妇名单,只有列在名单上的寡妇才能获得物质接济。
保罗另外给出一个规定,即她必须一向忠于自己的丈夫,其字面意思是“从来只做一个丈夫的妻子”。此处措辞与论述监督(3:2)及执事(3:12)资格的完全相同。我们在那里已经提到,只有那些带有强烈禁欲主义或教会偏见的学者,才坚持认为这里是指“只结一次婚”。5:14经文表明,圣经并不禁止寡妇再嫁。
寡妇不仅要符合资格记在册上,还必须有行善的名声。这里列举了几样善行,其中第一样就是养育儿女。该短语在希腊文中是一个动词:teknotropheō(新约中只见于此处)。这个词最顺理成章的意思是指她自己的儿女,但也可能包括照顾孤儿。第二样善行是接待远人。这个短语在希腊文中也是一个词,即xenodocheō(新约中只见于此处),其字面意思是“欢迎陌生人”(参3:2的philoxenos)。第三样善行是洗圣徒的脚。这是当时一项重要的待客之道,所以此举属于当时的文化。
本节最后是另外两项相对宽泛的义务: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字面意思为“行每一样善事”)。寡妇若要得到教会救济,就要过这样的生活。她们要乐于助人,而不给人添麻烦。
5:11、12 关于60岁以下的寡妇,保罗则说,就不要把她们登记在这册子上。此短语在希腊原文中只有一个词,即paraitou,是“拒绝”或“不受”的意思。他接着说出原因:这些人感情难抑时,就想要嫁人。她们的情欲胜过为基督奉献的心志,这在希腊原文只有一个词,即katastrēniasōsi(新约中只见于此处)。这个动词指“变得不安分于”。洛克说,这个词暗示她们“在生理上变得极不安分,对做基督徒寡妇的各种限制极难适从”(p. 60)。伯纳德的评论如出一辙:“这句话比喻一头少壮的牲畜想挣脱轭,它因精力旺盛而变得极难驾驭。”(p. 82)
倘若她们果然嫁人,便会招致审判(krima)或“定罪”,而不是“灭亡”(英王钦定本)。这是因为她们废弃(ēthetēsan,“不顾”或“抛开”)了自己当初的承诺(pistis,可能指“庄严的诺言”或“誓言”)。洛克认为,这是指“那最初促使她加入寡妇行列的信心,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指她加入寡妇行列时所做的‘初许’或‘忠心的诺言’”(p. 60)。或许她们曾许诺要单单效忠基督。
5:13 年轻寡妇的另一个危险是她们习惯(原文是一个词,即manthanousi,意思是“养成习惯”)懒惰或闲散。她们不但不做事,反而挨家闲游,说长道短。形容词phlyaroi(新约中只见于此处)是“好说闲话,愚昧无知”的意思。她们去各家串门,将听来的私事到处宣传。这往往是那些好挨家闲逛或在各个教会之间跑来跑去之人的一个网罗。
好管闲事的希腊文是形容词periergoi,意思是“关注与自己无关的事、喜好干预的”(BAG)。其相关动词是periergazomai,见于帖撒罗尼迦前书3:11。
这些年轻的寡妇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人一多话,往往就会如此。这种好管闲事的结果,可能会酿成悲剧。
5:14 鉴于这些危险,保罗写道,所以我愿意(boulomai)年轻的寡妇(希腊原文中没有“寡妇”这个词,大概是上下文暗示的)嫁人,生养儿女(teknogonein),料理家务(oikodespotein)。最后这两个合成动词在新约中只见于此处。保罗既然是在处理新情况,所以用到了新的字眼。
提摩太之所以教导年轻的寡妇嫁人,是因为这样做能使她们不给敌人辱骂的机会。译作“敌人”的希腊词是“敌挡者”(antikeimeno)之意,指反对者。人们通常认为这里的仇敌是人,不是指撒但(下一节将提到他)。不过也有人认为这可能是指魔鬼(BAG)。
译作“辱骂”的希腊文是loidoria(只出现在这里和彼前3:9)。这是一个语气强烈的字眼,意思是“恶言辱骂”或“责骂”。保罗担心,年轻寡妇不合宜的行为会使教会受到严厉指责。
5:15 保罗接着说,有些年轻寡妇已经转去随从撒但了。这是一个已被希腊文和英文采用的希伯来词。因为该词的字面意思是“敌挡者”,所以上一节的“敌人”(敌挡者)有可能是指撒但。
5:16 信主的妇女在希腊文中是一个词,即pistē,是形容词pistos(“相信的”)的阴性形式。希腊文中并没有家中一词,但无疑隐含了这层意思。有寡妇要赡养的女信徒(参新美国标准圣经),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要让教会受累,这样可使教会有余力去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此短语的字面意思是“那真为寡妇的”(参5:3)。
注解
5:7 ἀνεπίλημπτοι(anepilēmptoi,“无可指责”)仅见于提摩太前书(参见3:2,6:14)。这个词是由一个否定词与动词ἐπιλαμβάνω(epilambanō,“被抓住”)合成的。该词暗示,基督徒在生活中不应让人抓住任何把柄而加以指责。
5:8 Τὴν πίστιν(tēn pistin,“那信”)这个词正如它在教牧书信其他各处的用法,是照其客观意义使用的,指基督教或基督教教义本身。这一点曾被人当作论据来反驳此信为保罗所写,但保罗在监狱书信(弗4:5;腓1:27;西2:7)中也使用过这种说法。
5:16 英王钦定本中“男子或妇女”的译法,其根据是晚期希腊文抄本中的πιστὸς ἢ πιστή(pistos ē pistē,“〔男性〕信徒或〔女性〕信徒”)。大多数经文评论家倾向于较短的πιστὴ(pistē,〔女性〕信徒,西奈抄本〔א〕、亚历山大抄本〔A〕、以法莲抄本〔C〕),但新英文圣经的译者选择了前者,他们的依据是内证,即这项命令不应只针对妇女(R.V.G. Tasker,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p. 441)。
(三)长老(5:17-25)
5:17-25 (17)那善于管理教会事务的长老,应当配受双倍的敬奉;那做传道和教导工作的,更当如此。(18)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19)对长老的控告,除非有两三个见证人,否则不要受理。(20)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受到警告。(21)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毫无成见地遵守这些话,行事也不可有偏心。(22)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仓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洁。(23)因为你的胃不好,身体经常生病,所以不要只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24)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比他们先到审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25)同样,善行也有明显的,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
5:17 在5:1中,presbyteros这个词显然是用其字面意思,即“老年男子”。在这里,则显然取其专有意义,即“长老”。
管理教会事务的字面意思是“掌管”或“治理”(proestōtes)。监督当地教会事务是这些早期教会领袖的责任(参徒14:23)。
善于履行这项职责的人配受双倍的敬奉。由于译作“敬奉”的希腊词timē在这里取其“为某物所付代价”之意,有人建议这里可以译作“酬金”(BAG)。但如此便出现有关“双倍”的问题——是付给寡妇救济金的双倍,还是其他长老所得的双倍呢?新英文圣经这里作“算为配得双倍的薪水”。威廉姆斯(Williams)的译法或许稍为婉转:“算为配受他们所得薪俸的两倍”。伯纳德提出一有益的建议:“‘双倍的’敬奉,是指必须保证给他们‘充足的’供应。我们不能把diplē一词理解为‘付给寡妇救济金的双倍’或其他类似解法,它指的并不是某个具体数值。”(p. 85)或许我们应当将其解作“敬奉”和“酬金”两意兼有,因为保罗的本意可能就是如此。
那做传道和教导工作的应得到最高的敬奉,这句话的字面意思为“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有人由此发现,做管理的长老与做教导的长老并不是同一群人。但这一点值得怀疑。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指,除了常规职责,有些长老还致力于传道、教导事工。做执事的司提反和腓利(徒6-8章)就是很好的例子。
5:18 这节经文以及前文对救济寡妇的讨论(5:3-16)都明确地指出,给长老“双倍的敬奉”是金钱上的报酬。保罗引证申命记25:4(他在林前9:9也引证过这一节)和路加福音10:7来说明工人应得酬报的道理。
一如既往,保罗引述旧约时称其为“经”。但保罗惯用的引入语经上说是否也包括此处的第二句引文呢?伯纳德等人认为不然。但怀特(EGT, 4:135)似乎持赞成态度,而洛克也承认,这有可能是“引证主耶稣的话为‘经’的最早例证”(p. 63)。
5:19、20 保罗发出一个有益的警告:对长老的控告(katēgorian;在多1:6中译作“告”),除非有两三个见证人,否则不要受理(paradechou;“接受、承认”)。本节后半部分几乎是直接引用申命记19:15(参申17:6)。针对一个人的控告,除非有两三个见证人证实,否则不应当受理。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3:1也曾诉诸这个原则。哥林多教会呈到他面前的任何控告,都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
犯罪的人(5:20)的字面意思是“正在犯罪”(现在分词)。上下文暗示,这里是指长老。对于犯罪的长老,提摩太要在众人面前(enōpion pantōn)加以责备。然而,这是要在教会全体面前责备,还是只在其他长老面前责备呢?下一个分句似乎暗示是后者——叫其余的人(hoi loipoi)也可以受到警告(phobon echōsi,字面意思为“也可以惧怕”)。“其余的人”一般而言应指其他长老。
5:21 嘱咐是“严肃地嘱咐”(diamartyromai,为一语气强烈的复合词)。蒙拣选的天使是保罗特有的表达(参3:16;林前4:9)。
保罗严肃地嘱咐提摩太要遵守这些教训,不可存成见(prokrimatos,“臆断、偏见”,新约中只见于此处)。他行事决不可有偏心(prosklisin,“偏好”)。动词prosklinō是指“使天平倾向一边”。提摩太不可让个人的成见来倾覆公正的天平。
5:22 行按手的礼究竟是何含义?洛克和怀特都认为,此处的上下文暗示,这是指跌倒的长老悔改后被教会接纳,在回来参加圣餐礼时按手以示和好。优西比乌(4世纪)论到悔改的异教徒时说:“对于这样的人,古时流行的做法是,他们只应当接受按手祷告。”(《教会史》,vii.2)马丁·迪贝柳斯(Martin Dibelius)和汉斯·康策尔曼(Hans Conzelmann)在新版“注释(Hermeneia)系列”之教牧书信卷里采纳了这种解释(p. 80)。
另一方面,凯利在《哈珀新约注释》中说:“‘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仓促’这命令,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是指按立。”(p. 127)包括克里索斯托和狄奥非拉特(Theophylact)在内的一些解经家都持有这种见解。狄奥多勒(Theodoret,5世纪)写道:“应当先考查被按手之人(或被按立之人)的生活,然后祈求神赐给他圣灵的恩赐”(转引自Fairbairn, p. 223)。大多数近代译本和注释书都赞成,这段经文是在禁止草率按立。这种解释契合本章的主要内容。教牧书信中提到的按手似乎通常都与按立有关(参4:14;提后1:7)。
那么,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又是什么意思呢?倘若提摩太按立一位长老,他便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此人品格的担保人。这人一旦犯罪,他就会受到牵连。故此,保罗警告这位年轻的教会监督要保守自己清洁,即主要是在按立候选人上要小心谨慎。当然,保罗此处也可能指广义上对整体生活的小心谨慎。
5:23 保罗叫提摩太不要单饮水,因为你的胃(希腊文作stomachon)不好,身体经常生病……可以稍微用点酒。如此吩咐显然是为医疗之用,因为译作“酒”的希腊文oinos在七十士译本中有时是指未发酵的葡萄汁(Thayer, p. 442)。人们普遍认同,耶稣那个时代的酒通常很淡,尤其是犹太人饮用的酒,往往是兑过水的。再者,安全的饮用水在那些东方国家并非总是唾手可得。
5:24、25 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形容词prodēlos的字面意思是“预先显明的”(参英王钦定本),所以是“证据确凿”之意。这些人的罪比他们先到审判台前。其他人不甚明显的罪则随后跟了去,即最后赶上了!同样,善行也是明显的(5:25,为同一个希腊词);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
这一点与避免草率按立有何关系呢?这里的意思显然是:有些人的罪十分明显,不让他们做候选人是无可非议的。他们的罪比他们本人先受审判——首先受提摩太的审判,最后受神的审判。其他人的罪虽然没有那么快地显露出来,但经过仔细调查就会暴露。
照样,合格候选人的善行也是明显可见的。那些看似较不明显的善行,通过进一步的察验便会显露。善行也是不能隐藏的。
(四)奴仆(6:1、2)
6:1 (1)凡在轭下做奴隶的,都应当看自己的主人配受十分的尊敬,免得神的名和我们的教导被人毁谤。(2)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少尊敬他,更要加意服侍他,因为得服侍之益处的,是他们所亲爱的。这些事你要教导、敦促他们。
6:1 表示“仆人”(英王钦定本)的希腊词是douloi,其准确译法是奴隶(新国际译本)。在轭下(hypo zygon)进一步强调了这层含义。把这句话连贯起来,便是“凡在奴轭之下的人”。
据说,1世纪罗马帝国的人口有一半都是奴隶。在新约里,我们多次读到全家归主受洗的事情(例如,徒16:15;林前1:16)。可见,那时有许多基督徒都是奴隶。保罗劝勉他们:都应当看自己的主人配受十分的尊敬(字面意思为“各样的尊敬”,pases times),免得神的名和我们的教导被人毁谤。保罗时刻关心基督徒的行为应当给神带来荣耀,而不至使神的名和福音蒙羞。
6:2 并非所有基督徒奴隶都有信道的主人。但那些有信道主人的,不可少尊敬他。这个短语在希腊文中只有一个词,即kataphroneitōsan,是“瞧不起”、“轻看”的意思。恰恰相反,要更好地服侍他们,因为知道他们是使自己在基督里的弟兄得益处。这样做会给他们的服侍带来更大的动力,因为主人是他们所亲爱的(agapētoi,“亲爱的”)。
注解
6:1、2 这里译作奴隶“主人”的词不同于新约中常见的κύριος(kyrios,“主人”、“主”),后者共出现750次,至少有七次是指奴隶的主人(例如,弗6:5、9;西3:22,4:1)。此处使用的是δεσπότης(despotēs),在新约中仅出现十次,其中五次指奴隶的主人(提前6:1、2;提后2:21;多2:9;彼前2:18),其余则指神或基督的称号。这两个词在七十士译本中均十分常见,有时还一同连用(例如,创15:2、8,“主神”〔新国际译本”〕)。斐洛认为它们是同义词。
βλασφημῆται(blasphēmētai)究竟该译作“毁谤”,还是“亵渎”(英王钦定本及和合本)?该词形容人时应译作前者,形容神时则是后者。部分问题出在ἡ διδασκαλία(hē didaskalia)一词,该词的字面意思为“这教导”,既可译为“我们的教导”(新国际译本),也可译作“他的教义”(英王钦定本)。这是希腊文定冠词含义不明所引起的问题。上述两种译法均可。
“因为与他们是弟兄”这句话究竟是非限定性的(英王钦定本、美国标准译本),还是限定性的(修订标准译本、新美国圣经、耶路撒冷圣经、新英文圣经、新美国标准圣经)?后者将弟兄关系视为仆不敬主的潜在原因,这种解释似乎更为可取。
我们不能确定6:2下半部分中的πιστοί(pistoi)应译作“忠心”(英王钦定本),还是“信道”(新国际译本及和合本)。但由于该词与本节前半部分译作“信道”(英王钦定本、新国际译本)的是同一个希腊词,因此后者更为可取。
新国际译本把本节最后一句话译为“这些事你要教导、敦促(παρακάλει,parakalei,‘劝勉’)他们”,但希腊文中并无最后两个字。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圣经把这句话放在下一段。这种安排是参照了修订标准译本和新英文圣经的做法,使这句话成为一项一般性命令,而非专门针对奴隶的命令。这两种处理方法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