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结语(15:14-16:27)
(一)保罗过去的辛劳、现在的事工,以及将来的计划(15:14-33)
15:14-33 (14)弟兄们,我本人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有充足的知识,也能彼此劝诫。(15)但我在信中一些地方还是写得相当大胆,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因着神所给我的恩典,(16)使我为外邦人做基督耶稣的仆役,做神福音的祭司,使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17)所以关于侍奉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是有可夸的。(18)我什么都不敢说,只说基督借我成就的事——带领外邦人顺服神,这是他借我的言语和作为,(19)用神迹奇事,并圣灵的能力做成的;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已经传扬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21)却如经上所记:“未曾听闻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22)因此我多次被拦阻,不能到你们那里去。(23)但如今,在这些地区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渴望去西班牙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24)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为我送行。(25)但现在,我要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26)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27)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为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份,就当把物质上的福气供给他们。(28)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到西班牙去。(29)我也知道去你们那里的时候,我必带着基督丰盛的祝福而去。(30)弟兄们,我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31)使我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让我在耶路撒冷的侍奉可蒙圣徒悦纳,(32)并使我照着神的旨意欢欢喜喜地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33)愿赐平安的神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本章余下的经文可视为本书信导论的补充,因为这里有一些同样重要的个人事务是保罗觉得罗马信徒有兴趣了解的。但是,在这两部分中他的私事之所以重要,完全是因为它们与他委身侍奉的基督的福音有关。
15:14-16 保罗这时想到读者的品格,以及他期望这封书信所能为他们成就的事。如果在上一章和这一章上半段的劝诫之后,他对他们的评估出乎意外地良好,我们无须得出结论说他为对众弟兄太严厉而开始自责。对保罗书信的研究显示,他有一种均衡的意识,使他在指出缺点和找出他能由衷地称许的优点之间保持平衡。关于罗马的教会,他已承认他们有坚固的信心(1:8),这时则该加上他从不同渠道(包括在末了一章提到的那些人)得知的另外一些事了。乔治·埃德蒙森(George Edmundson)这样论到第14节:“这样的宣称暗示这是基于可靠证据的确信,否则读者们马上就会察觉他只是在给他们戴高帽子罢了。”[1]。
他们的头一项品格是良善。既然刚刚写到圣灵,在保罗心目中这良善无疑是指圣灵的果子(加5:22)。所以它不是一种天然的性情,而是由于圣灵的内住在人的生命本质中所产生的道德美。他把良善置于首要地位,可能是把它当作实践前文对双方的劝告所必需具备的素质。期盼别人做合宜之事固然重要,但同时还要知道何为对信徒合理的期望。保罗甚至称读者在这方面充足,因而能彼此劝诫(14节)。这样的措辞表明,他确信至少已存在十年的罗马教会受过良好的教导(参6:17)。然而这种相对的成熟并没有使他的断言变得多余,因为那可以证实他们已经知道的,并以使徒的权柄加以支持,使他们更加能彼此劝诫。“劝诫”(noutheteō)一词不仅是传授知识的意思,“教诲”更接近它所表达的确切含义(参西3:16的“劝诫”〔counsel〕和帖前5:14的“警诫”〔warn〕)。既然没有常驻的牧师,弟兄们彼此操练这样的侍奉就更加责无旁贷了。保罗使用这个词反映了上一章的警诫。
保罗虽然不是罗马教会的创办人,却在信中直言不讳地教导,但他接着也对此加以说明,免得被人认为不谦逊、独裁,甚至是啰嗦,不断重复他在这里承认他们已经知道的事情。他只是在尽自己的职责,履行神出于恩典使他做基督仆役的托付(15、16节)。而且,他显然只在一些地方大胆(15节),并未在整卷书信中都是如此。由于他在这里强调自己侍奉外邦人的呼召,我们可以假定他的读者大都是外邦人(参1:13),因而会对提及此事特别感兴趣。蒙救赎的外邦人是他的特别供物,是蒙神悦纳的祭物(参赛66:18-20)。他自己做祭司的职能直接与宣扬福音、赢得外邦人归基督有关。
他们接着该做的是让自己委身于神(12:1)。他当然不是在自称赢得读者归基督,而是在用概括的说法。他稍后将会直接提到自己在东方开展这一事工的情况。在此之前,他稍作停顿,提及外邦人蒙神接纳,不只是由于他们接受基督的福音,也是由于圣灵的工作,把他们分别出来归与神,做属他的子民(参林前6:11)。这最初的成圣,就使介于称义与最终得赎(林前1:30)之间的属灵历程成为可能。这样被圣灵分别出来是人被圣灵重生后的自然结果,而且是与重生密切相联的。
15:17-22 保罗不肯夸耀他对外邦人的事工。他只把荣耀归与基督耶稣(参加6:13、14),就是他以仆役的身份所侍奉的那一位(参16节)。这种关系不仅意味着将荣耀归与救主,也表明保罗作为基督的仆役必须倚靠主去完成所有与自己使命有关的事。保罗只是神所使用的使外邦人在信心和生命中顺服的器皿(参1:5)。在基督不断通过他的仆人做工的过程中,最终负责任的是他(参徒1:1)。保罗的工作是由言语和作为(我的言语和作为,18节)构成的。就言语的工作而论,保罗在这卷书信的这个阶段仅说明其内容为基督的福音就够了,因为他几乎从书信的头一句话开始就在解释福音。他现在要详述他的工作的另一方面了。
神迹奇事(19节)是用来证明这位神的使者的身份,并且确认他所传的信息。在耶稣的侍奉(徒2:22)以及最初的使徒事工中(徒5:12)都是这样。保罗也能够为自己做同样的证明(参林后12:12)。“神迹”是一种有属灵意义的、不可见事实的可见凭据。同一行动也可能是“奇事”,即引人注意并且被认为需要加以解释的一种现象。在旧约时代,特别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和旷野漂流时期,神的临在和能力就是借着这些媒介表明出来。然而,要说服人将神迹与福音信息联系起来,从而相信福音进而得救,就需要有圣灵的能力。在旧约时代,以及在耶稣在世侍奉期间,以色列人曾见到无数的神迹,但往往无动于衷。司提反对这种毫无果效的情形提供了解释:他们抗拒圣灵(徒7:51)。
既然保罗作为基督的仆役宣扬福音,那么他的事工完成得有多彻底呢?这时,他就给读者大致讲述了他过去多年的活动(19节下)。这里没有记录他在所有事工中建立的教会、归主的人数或他为主所受的苦难。保罗讲到自己劳苦做工的历程时,只是简单地提及自己从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传讲福音(以利哩古是马其顿西北边的一个罗马行省,从耶路撒冷到那里要走一个巨大的弧形路线)。他在安提阿工作以前有多年(可能多达十年)在叙利亚和基利家,而他在安提阿的工作又引领他来往于小亚细亚和希腊,并且在那些地区建立教会。对于保罗最后一次去耶路撒冷以前到马其顿和亚该亚的末次访问,路加的记载很简短(徒20:1、2)。然而,保罗在哥林多定居下来过冬以前访问过以利哩古或它的边界,这至少是有可能的。伊格那修大道(Egnatian Way)无疑会使帖撒罗尼迦至亚得里亚海(Adriatic Sea)的交通变得非常便利。保罗提到以利哩古,大概是因为他在那里比之前任何时候距离意大利都更近。我们能想像他在以利哩古时期待有一天自己能够过海,涉足意大利,与罗马的教会接触。
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这句话并不是说他在所提两地之间的所有社区都已传过道,而是指明他沿途已在主要的社区忠心地传过道,并把向周边地区传福音这项更紧迫的任务留给那些归主的人。他在耶路撒冷的事工为时短暂,而且遭遇到极大的抵制,因为不再像从前那样热心地逼迫那里的教会(徒9:28、29),所以他成了一位引人注目而又被人痛恨的人物。但他尝试在那里传道,这样的事实表明他决心完成神托付他也向以色列人传道的使命(徒9:15)。他每到一处必到访那里的犹太会堂,这种习惯也反映了这一点。
这时,保罗把话题从对他宣教活动的简略叙述,转移到那使他不懈工作的鞭策力上(20节)。他有一个敬虔的志向,要在基督不为人所知的地方传福音。这一志向并不包含在他侍奉主的呼召中,而只是与奉召传道给外邦人有间接联系,所以它代表保罗有意为福音肩负起开路先锋的责任,不论付多大的代价。他渴望到“……以外的地方”(林后10:16)去传道。这个人不能只为他的主做个平凡的见证人。与此类似的是,他坚持无偿传福音,亲手做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林前9:18)。第20节应与第18节和第19节有紧密的联系,说明他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还没有到访罗马:他一直在别处,无暇分身。哥林多教会的情况使他滞留了很长时间,令他因不能施展抱负到别的地区去而感到内心沉重。他之所以不愿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并非出于自大、自负的意识,好像只有将成就归荣耀于自己才感到满足。其实正如使徒行传所证实的,他更愿意与别人同工,而且他总是感激他的助手的服侍。他说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无非是因为受了基督爱的鼓励,要尽量多得人。他深感责任重大,要将好消息传给所有的人(1:14)。他引用以赛亚书52:15(21节)就证明了这一点。以赛亚书是保罗最喜爱引用的一卷书,特别是论及耶和华的仆人和他使命的章节。这里所引用的经文就属于那一类。
本书信这一段的结语指出,保罗迟迟不能前往罗马(22节),是因为在别处传福音的事工一直使他无法分身。这时读者就会明白,他为何没有带着在基督里的生命与和好的信息从圣城耶路撒冷直接来到王城罗马了。
15:23-29 只有考虑到保罗那锲而不舍的开荒精神,我们才能理解他为什么能称在他劳苦工作的地区已再没有可传的地方。有许多社区他仍未访问过,有数个信徒群体还可得益于他的到访,但他还在以弗所时就已经把目光投向西方的天际(徒19:21)。由于他提到好几年,我们也许可以相信,他想去罗马的心愿甚至在更早以前就有了,只不过没有具体地成为一种决心,一直等到他在以弗所的成功显示,是时候向更有需要的工场转移了。别人可以在他打好的基础上继续工作。
这时一个比罗马更遥远的目标出现了。西班牙(24节)是罗马帝国西方的边陲。因此可见,保罗在罗马的停留将会是短暂的。虽然保罗如此前所说(1:11、12)期待与那里的信徒相交,但他希望到更远的地方去。他公开表达自己的愿望,即罗马教会能帮助他实现他的西班牙之行。这样的同工自然包括为他祷告、财力支持,而且还可能包括派一些助手与他一同到西方的尽头去。假如保罗有朝一日到了西班牙,他无疑会感觉到,自己的事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主嘱咐门徒传道至地极的大使命(徒1:8)。
保罗后来是否到了西班牙,这一点无法确定。最有力的正面证据见于1世纪晚期的一部著作《克莱门一书》(First Clement,“克莱门”又译“革利免”)5:7:“他(保罗)把公义之道教导普世的人,当他抵达西方的尽头时,他在那些统治者面前作见证,就这样离开了世界。”西班牙与“西方的尽头”的说法相吻合。其余的话用来指罗马就更合理了,但可能是指保罗一生中较晚的一段时期。
保罗计划经罗马前往西班牙之行,必须延迟到另一使命完成之后才能实现——他现在马上要去耶路撒冷。因此使徒的心中有三个地理位置交结在一起:罗马是多方祷告、期待和计划的目标,耶路撒冷是在路上必须停留之处,西班牙则是最终的目标。可以看出这次耶路撒冷之行在他的心中是多么重要,否则心系西方的他或许会先去那里。因此,保罗解释了他的母会之行的重要性,好让读者明白,他并不是在拖延到访他们。
他不得不留在东方这么久,最主要的原因无疑是:情势需要他踏上这最后一次耶路撒冷之行。保罗建立的教会主要由外邦信徒构成。而耶路撒冷教会中的大多数人是希伯来基督徒,他们对日渐兴旺的外邦人事工产生了兴趣(徒11:21、22,15:4),有些人担心这些外邦人没有按照旧约对归入以色列民族者的规定接受割礼(出12:48),也没有遵守利未记中各种例律的规定,如不可吃列为不洁的食物(徒15:1、5)。他们更担心外邦教会迅速增长,而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地区的增长却由于逼迫和其他的因素减缓,以致犹太信徒的人数可能不久就会被超过。
身为第一位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对这种情形感到不安。要怎样做才能巩固犹太成员与外邦成员在教会中的关系呢?他得到的结论是:解决之道极可能是他建立的众教会要向耶路撒冷母会极力表现出爱心与合一的愿望。多年前巴拿巴曾和他代表安提阿教会带捐项支援耶路撒冷的贫穷基督徒,如今他仍然可以这样做(徒11:27-30)。那些接受帮助者所表现出的真挚的感激之情,一直存留在保罗的记忆中。我们不能不猜测,使徒行传18:22所记载的保罗前往耶路撒冷的匆匆之行,就是要与那里的教会领袖商讨他心中已经成形的计划——号召他所建立的所有教会同心合力筹款,帮助为照顾贫困成员已倍感吃力的母会。在较早以前他已经表明,他非常愿意帮助耶路撒冷的领袖们侍奉他们中间的穷人(加2:10)。不久之后,他就开始把这项计划和他的会众参与这个计划的责任告知了他们(林前16:1;参林后8-9章)。他写下罗马书之后不久就为耶路撒冷之行做准备。在这次行程中,他由各教会的代表陪同,带着已经筹募了一段时期的捐项去往耶路撒冷(徒20:3、4)。
根据保罗所说的话(27节),这笔奉献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它既是爱心的礼物(是他们乐意的),也是义务(是所欠的债)。保罗接着对后一句话加以解释。倘若不是耶路撒冷的教会慷慨地把他们属灵的福气与外邦人分享(福音是由耶路撒冷和犹太地的人首先传扬出来的;如徒10章,11:19-22,15:40-41所示),外邦人至今仍在异教的黑暗里。所以,他们分享他们物质上的福气作为报答,应该不是什么大事(27节)。有人发觉了这种义务成分的另一面。布鲁斯(Bruce)写道(参见所引处):
这里的确带来一个问题:保罗与耶路撒冷的领袖们对这捐项的意义是否有同样的理解。在保罗看来,这是弟兄之爱的一种自然表露,标志着他带领归主者为神赐予他们救恩所献上的感谢。但是在耶路撒冷那些领袖的心目中,它可能是一种形式的供奉,是子教会对母教会应尽的义务,好比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每年支付半舍客勒银子,以维持耶路撒冷圣殿及其侍奉之用。
虽然路加在记述保罗及其同伴到访耶路撒冷时没有提及雅各和长老们对他们带来的奉献说过任何感谢的话(徒21:17及以下经文),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证明这种见解是合理的,但它仍是一种猜测而已。
保罗只提及那些在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人在捐献上有份(他称之为koinōnia,“参与,凑出”;26节),这或许是因为他写信时是在亚该亚,而且才经过马其顿(哥林多后书第8-9章反映了这些教会最后阶段的准备)。从哥林多前书16:1和使徒行传20:4清楚可见,小亚细亚的信徒也参与了这次奉献。
显然,保罗期待把所奉献的金钱交给耶路撒冷的教会监管之时,内心就可以如释重负了。这将标志着一个历时多年的筹备终于完成。他称这件礼物为善果(28节),意思大概是:耶路撒冷教会慷慨地把福音的种子撒给外邦人,现在是得报答的时候了——这笔奉献是他们愿意与人分享属灵福气所结的果子。
如果这项事工在耶路撒冷完成,保罗就能够如愿实现他所说的计划,访问罗马众圣徒了。他盼望这日的到来,届时基督的祝福会浇灌在他们大家身上。那将是他们相互之间在主里得着丰盛的日子。英王钦定本译本这里译作“基督(福音)丰盛的祝福”(the fulness of the blessing of the gospel of Christ),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经文中确实有“福音”二字。保罗的期望有几分被阴影笼罩,因为罗马教会中冒出一群人,就是他在腓立比书1:15所描述的出于嫉妒纷争传福音的人。但他最初来到罗马时所受的欢迎是真心诚意的,尽管他是以囚徒的身份前来(徒28:15)。
15:30-33 保罗写信时知道犹太人坚决反对他和他的事工。在他就要启程前往耶路撒冷时,他们曾企图谋害他(徒20:3),表明他的担心并非过虑。他从前经历过生死之忧,深知在这样的危险时刻祷告是明智之举(林后1:10、11)。因此,他现在要求别人为他祷告(30节),即在神的施恩宝座前角力,祈求人的恶谋被阻挠(参弗6:18-20)。为此他奉主耶稣基督——所有信徒所敬爱的那一位——的名来强化他祷告的请求,并且加上 借着圣灵的爱。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指圣灵在信徒心中所激发的彼此相爱之心(加5:22)。但是,由于这个短语似乎与论到基督的短语平行,也许将它理解为圣灵所拥有的爱更好些(参5:5)。这里的措辞热情洋溢,足以警告我们不要把圣灵视为无位格的,即只代表神的能力。保罗已经肯定地指出圣灵的神性以及他与父和子同等的地位(林后13:14)。
祷告的请求包括了两个与当前有关的目的。一是救他脱离在犹太地不信的犹太人。这一群人在较早以前曾迫使他离开耶路撒冷(徒9:29、30),而且并无迹象表明他们已经回心转意。另一个目的关乎耶路撒冷教会对他和他的同工这次前往耶路撒冷执行任务的态度。显然,尽管耶路撒冷议会已做出决议(徒15:19-29),在教会中法利赛派的反对(徒15:5)并未停止。这种反对,正如有人告知保罗的,因有人造谣毁谤他的行动而愈演愈烈(徒21:20、21)。所以他的担心是有理由的。倘若外邦教会的爱心礼物被轻视、拒绝,或被随随便便地接受,这对普世教会的合一就是一种可怕的打击。基督的身体可能会被撕裂。
与这两项有密切关系的,是他的盼望得以实现,即能平安抵达罗马,满心欢喜,因为神的恩慈使他道路通达并与众圣徒相交欢畅(32节)。然而他知道,这一切都取决于神的旨意(参1:10)。后来他果真来到了罗马,却不是以一个自由人的身份而来。然而,正是那种处境使他能够彰显出基督所赐完全够用的恩典和能力(腓1:12-14;参提后4:17)。不管不久的将来他的命运多么堪忧,他仍然为朋友们祈福,愿他们得到神的平安(33节;参13节)。
注解
15:19 “(圣)灵的”(πνεύματος,pneumatos)一语有梵蒂冈抄本支持。另一个主要的读法(πνεύματος θεοῦ,pneumatos theou,“神的灵的”)见于贝蒂蒲草纸抄本集P46、西奈抄本及其他抄本,但θεοῦ(theou,“神的”)一词极可能是抄写的人加上去的。
15:29 “基督……的祝福”一语,有各主要抄本支持。后来的抄本证据作“基督福音的祝福”,显然是做了添加。
(二)个人的问候、对教会分裂的警告,以及荣耀颂(16:1-27)
16:1、2 (1)我对你们推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仆人。(2)请你们在主里用合乎圣徒的方式接待她。她在任何事上需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
16:1、2 保罗已经提到他希望到访罗马的信徒(15:32),但是他也提到阻碍他立刻启程的一个境况(15:25)。然而有另一个人将要启程前往这个帝国的首府,保罗便借此机会把她推荐给那里的教会。当时信徒由一地旅行到另一地,通常都带着推荐信(林后3:1),类似今日的基督徒由一个教会转到另一教会所带的转会信。这里的姊妹一词是指女性信徒,而不是指血亲关系。“非比”是“光明”或“光辉”的意思,是希腊神明阿波罗(Apollo)一个著名的别称。她属于坚革哩教会;坚革哩距哥林多约11公里,是哥林多与东方通商的海港。几年前,保罗曾从这个港口启程(徒18:18),由哥林多往以弗所去。它是保罗起初在哥林多服侍期间及之后福音传播所及的社区之一(林后1:1)。
非比被称为这个教会的一个仆人。这个词可以译作“女执事”(参见修订标准译本和耶路撒冷圣经)。大约在这个时候,有弟兄在做执事(腓1:1)。经文暗示不久之后就有妇女在教会中担任这样的职分(提前3:11),只是那段经文中并没有用“女执事”一词。无论如何,保罗强调的不是职分,而是服侍,正如我们从第2节所推想到的。
非比从坚革哩前往罗马途中似乎曾在哥林多停留。根据这里论及她的话,我们可以推断保罗就是托她带这封信的。她惯于服侍人,所以这一代劳与她的品性相符。许多人有理由为她过去所提供的帮助感谢神,保罗就是其中之一。她可能像吕底亚一样是生意人,而且在基督的事工上很活跃,而她这一次到访这个大都会需要人帮助。
注解
16:2 在第2节末了的从句中,用来描述非比服侍的“帮助”(προστάτις,prostatis),与保罗要人给她帮助的“帮助”并不是同一个词。它算是一个很少用的词,未见于新约别处。它所表达的意思是给予人照顾和保护(关于蒲草纸文献的例证,见莫尔顿、米利根合编《新约希腊文词汇》〔Moulton and Milliga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Testament〕)。我们可以推断,她在帮助并亲善别人的服侍上是杰出的。
16:3-16 (3)请向百基拉和亚居拉问安。他们是我在基督耶稣里的同工,(4)为我将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5)又向在他们家中的教会问安。向我亲爱的朋友以拜尼土问安,他在亚细亚是第一个归信基督的人。(6)又向马利亚问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7)又向与我一同坐监的亲属安多尼古和犹尼亚问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的。(8)又向我在主里面所亲爱的暗伯利问安。(9)又向我们在基督里的同工耳巴奴和我所亲爱的士大古问安。(10)又向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问安。向亚利多布家里的人问安。(11)又向我亲属希罗天问安。向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问安。(12)又向为主劳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问安。向我亲爱的朋友彼息氏问安,她也在主里多受劳苦。(13)又向在主里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问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14)又向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和跟他们在一起的弟兄们问安。(15)又向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姐妹,阿林巴和跟他们在一起的众圣徒问安。(16)你们要以圣洁的吻彼此问安。基督的众教会都向你们问安。
16:3-16 在深入硏究这些个人的问候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做一些初步的考察。在某些硏究保罗书信的学者看来,他从未到过帝国首都,却认识那里那么多的人,似乎很奇怪。显然他一定是见过他们,或至少在别处听说过他们。然而,罗马帝国四境国泰民安,各大城市之间有大道相连,并且在通航季节可乘船旅行,交通可谓十分便利。威廉·拉姆齐爵士(William Ramsay)对初期基督教文献中有关当时旅行的记录这样评论:“在那些基督教文献中,最让熟悉那些国家现代状况的旅行者感到惊奇的一点,也许是初期基督徒在策划、宣布并且执行那些长远的旅行计划时,是那么胸有成竹。”[2]
但是,如果假定第16章提到的那些人当中,有许多人(若非大多数)因革老丢下令驱逐犹太人不得不离开罗马(徒18:2),从而与保罗碰面,又在革老丢死后重返罗马,那么就会造成一个难题,即在那名单中几乎完全没有犹太人的名字(第6节的马利亚是例外)。然而,这却不是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我们从蒲草纸文献和碑文中得到足够的证据,证明散居外地和住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改名是司空见惯的事。犹太人不但取用希腊人的名字,也取用拉丁人和埃及人的名字。”[3]保罗的亲属(7、11节)都是犹太人,但他们并不用犹太人的名字。
虽然如此,一个值得怀疑的因素依然存在,因为保罗大多数的书信中没有个人问候,在这里却有那么多,我们要怎样解释呢?对于这一点,他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提供了一个线索。那封书信也包含个人问候,而且也是写给一个不是由他亲自建立的教会。在罗马书中,对于这个他希望在近期到访的教会,保罗尽量利用他与其会众的所有关系。假如他认识那里的全体会众,却只问候其中的几个人,他就会被人指责为偏爱。但是罗马教会的情形却不是这样。
保罗曾在腓立比书中代那些在凯撒家里的人向腓立比信徒问安(腓4:22)。由于腓立比书很可能是在罗马写的,“在凯撒家里的人”可能就是在皇家机构中服务的奴隶和自由人,他们在保罗写信给罗马教会以前就已经归主了。以下事实似乎证明了这一点:罗马书第16章里的许多名字也出现在那个时期、特别是革老丢和尼禄(保罗写信时在位的罗马皇帝)时期的皇家墓碑上。莱特富特(J. B. Lightfoot)曾对他那个时代发现的碑文做过一番硏究[4]并得出结论:即使不能证明罗马书第16章提到的那些人就是出现在皇家碑文上的人,我们至少也可以说,“罗马书结尾的那些名字和所提及的人,与圣保罗时代那个大都会的情况相符”(同上,第177页)。这就证实:以这一章作为这卷书信的结尾是很合适的。
16:3-5 最先被问候的是百基拉和她的丈夫亚居拉。保罗和他们所建立的友谊始于多年前他在哥林多传道时;他们接待他,并且在主工上鼓励他,与他合作(徒18:2)。他离开哥林多时也带上了他们,这件事反映出他们对他是大有助益的(徒18:18)。当他离开以弗所前往耶路撒冷时,他们就留在以弗所,为他在那里长久的事工打下基础(徒18:19),而且神在亚波罗的生命中也使用了他们(徒18:24-28)。这些同工的勇气和他们对保罗的热爱在以弗所的服侍期间得到了证实。(他们)为我将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4节)。这大概是指那次发生的危险暴乱危及了保罗的性命(徒19:28-31;参林前16:9,林后1:8-10)。哥林多前书16:19证明,就在这件事发生以前,他们与他一同在以弗所(参8节)。那时在他们自己的家里就有一个教会,所以他们在罗马也是如此就不足为奇了。他们回到帝国首都的事与他们较早以前在那里居住的记载吻合(徒18:2),尽管亚居拉的原籍是本都。他的罗马名字是“鹰”的意思。极可能是保罗鼓励他们回罗马的,好叫他们为他的前来做准备,让那里的教会熟悉他的工作和他将来的计划(参徒19:21)。这对夫妇后来可能为了生意上的事情又回到以弗所去(提后4:19),但他们在工作之余必定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主的事工上。百基拉和亚居拉代表了基督徒婚姻生活的美好样式。“路加或保罗想到其中一人时,必然会联想到另一位;他们的名字的确与他们的生命一样合二为一了。”[5]由于这一章提到了几个妇女,我们应当注意,除了那些服侍主的独身妇女,保罗鼓励那些已婚妇人与丈夫在福音工作上一同劳苦。保罗习惯于先提到百基拉,这似乎证明她极有恩赐,在神国中大有用处。
接下来问候的是以拜尼土(意思是“可称赞的”,5节)。保罗用我亲爱的朋友(字面意思为“我所亲爱的”)来称呼他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个人是亚细亚(以弗所便是该省最重要的城市)宣教事工中第一个归主的。保罗实际上称他为那个地区初结的果子,暗示其后有丰富的收获,即有更多的人归主。事实也的确如此。所以,这个人自然在保罗心中占有特别的地位。倘若这句话的译法稍有不同,译作“是亚细亚给基督的第一件礼物”(the first of Asia’s gifts to Christ,参见耶路撒冷圣经),那就更着重以拜尼土对后来的信徒的意义,暗指他对主的事工的委身和他的信心。由于交通便利,以拜尼土与百基拉和亚居拉一样,去到罗马是不成问题的。
16:6-16 马利亚(米利暗)是个犹太名字,新约中有几个妇女都叫这个名字。保罗表明对她有深入的了解,见证她为众圣徒的劳苦,但完全没有暗示劳苦的性质。这里强调她愿意服侍众圣徒而不辞劳累。如果像有些人所主张的,保罗的信是写给以弗所教会,那么他不大可能做出这样精确的评论,因为这样做会使他被人批评为偏爱。然而在写信给一个只有少数人为他所知的教会时,他的评论就不会有这种危险了。
安多尼古和犹尼亚(7节)分别是拉丁和希腊名字。所论及他们的四件事中,有三件给解经家带来了困难。亲属是什么意思呢?相同的词(sungeneis)见于9:3,但是在那里还加上“我骨肉之亲”一语来说明,表示它是指以色列同胞。罗马书第16章这里还提到其他犹太名字(例如亚居拉和马利亚),却没有用这个词形容他们。然而即使是这样,我们最好还是加入“同是基督徒的”这个修饰语来理解。这个词按“亲属”的一般意义来解释是说不通的,因为保罗给人的印象是,他为了基督已失去万事(腓3:7),其中应该也包括亲属。不但如此,他有三名亲属在罗马(参11节),还有三名在哥林多(21节)是不大可能的。威廉·拉姆齐爵士认为:这些全是按同属一族的意思说的,当时在大数的犹太人被政府当局归并为一族,正如以犹太人为主的其他主要社区也被他们归为一族[6]。反对这种解释的一个可能的理由是:在希腊文里有一个表示同族之人的词,这里却没有用这个词。
保罗接着说,这些人曾与他一同坐监。由于他曾多次遭遇这样的经历(林后11:23),即使经文没有告诉我们实际的情形如何,此处的措辞无疑也是要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的。
这两个人还进一步被形容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在这里,我们不能把“使徒”一词的意思弱化为“信差”或“信使”,尽管这样做在腓立比书2:25可能很合适。另一方面,安多尼古和犹尼亚显然并不属于十二使徒之列。剩下的可能是,承认这个词偶然也会较为广义地使用,指基督徒事工的领袖(参帖前2:6)。把这句话解释为这些人在使徒地位上是杰出的,难以符合希腊文的结构。显然他们在罗马教会历史的早期归信,所以有足够的时间脱颖而出成为领袖。
暗伯利(8节)是个拉丁名字。与提到以拜尼土的情形一样(5节),保罗承认自己与他感情深厚,表明他与其他不大为我们所知的人之间培养了真实和深厚的基督徒友情。保罗将自己的生命倾注于他所服侍和与他同工的人。
耳巴奴(9节)是另一个拉丁名字,意思是“有教养的”或“高雅的”。保罗似乎表明,这个人在过去某个时候曾帮助过他,而且他在主的工作上也曾协助过别人(我们的同工)。
关于士大吉(9节),保罗像提到暗伯利一样,点到即止地表明他们之间情感密切。
亚比利(10节)是一个颇常见的名字,但这个人有一个不寻常的身世,因为他是一位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这是保罗对提摩太(提后2:15)和他自己的期望(林前9:27)。
我们很难确定那些属于亚利多布家里的人是何身份(10节)。莱特富特认为亚利多布是大希律(Herod the Great)的孙子,他住在罗马,显然也死在那里。[7]如果这是正确的话,亚利多布要么不是信徒,要么在保罗写信以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因为这里没有问候他本人。那么,所问候的那些人就是他的基督徒奴隶和雇工。另一方面,如果这一判断不正确,那么他就是一个不为我们所知的人,只是这里提到了他的家属。前一种解释多少可以用一个事实支持:接下来被问候的人(11节)是希罗天(Herodion),这个名字暗示其人与希律家族有关系或是对希律家族有所仰慕。即使他们没有实际的关系,两个与希律家族有关的名字挨得那么近,可能也支持莱特富特的论点。从这里使用了亲属一词来看,希罗天显然是希伯来基督徒。
关于拿其数的家人(11节),莱特富特判断当代历史再次提供了一个线索。
这里和提到亚利多布时的情形一样,其措辞似乎是指拥有这个名字的某著名人物。有权势的自由人拿其数的财富天下闻名……对革老丢的影响极大,而且在辅佐他治理朝政方面担任着主要角色,只有他能满足这个条件……通常在这种情形中,他的家属会归入皇家,但仍然保留拿其数之名(同上,第175页)。
名字相似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12节)可能是姊妹。当时与现在一样,给女儿们起相似的名字并非不寻常(参英文名字“珍”〔Jean〕和“琼”〔Joan〕)。她们可能出身贵族家庭,因为她们名字的含意,一是“雅致”,一是“精美”(或“豪华”)。如果真的如此,基督徒信念使她们把过安逸生活的一切喜好都放在一边了。她们因在主的事工上为主辛劳而受称赞。
在这两个人之外,保罗又加上另一个人,大概是个独身妇人。彼息氏(12节)其实就是“一个波斯贵妇”的意思。她与保罗关系很近——是一个亲爱的朋友。可能从他们的通信中,保罗足以得知她所做的努力,因而称赞她在主里多受劳苦。
一个名叫鲁孚(拉丁文是“红”的意思,13节)的人在马可福音15:21曾被提及,那里指明他是西门的儿子,就是被强迫背负耶稣的十字架的那个人。假设马可福音是在罗马撰写的,一切就都清楚了:在马可福音提到鲁孚,因为他是罗马教会的一个成员,当地的读者都熟识他。这里说他是在主里蒙拣选的。如果要按拣选通常的意思解释,就很牵强,因为这样一来,整个罗马教会就都具有这个资格了。这个词在这里可能是要表达“精选”、“高贵”或“知名”的意思。也可能暗示:他父亲所经历的那一件事,使他在罗马的信徒中有了相当的名望。倘若他是一个经过考验、忠心耿耿的基督徒工人,这种可能性就更大了。
保罗一想到鲁孚,就不能不想到他的母亲。虽然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但她在保罗的心目中有特别的地位,因为他成为基督徒之后失去了家庭(腓3:8),而她显然觉察到他的孤单而决意做他的义母。这需要有很大的理解与周全,但保罗感受到她是出于爱的目的,并不反感她的监护。这件事发生于何地(可能在叙利亚的安提阿)无从得知,但她既然在罗马,他就特别期待自己能去看她。顺带一提,马可福音15:21所指的事情,证实罗马书第16章的确是罗马书的一部分,而不像有些学者所主张的那样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
在第14节和第15节里提到两组信徒没有加以说明,也没有给予称赞。保罗与他们的关系,显然没有与上面所提那些人那样密切。莱特富特注意到,黑马这个名字(Hermes,第14节)是神话中著名神明的报信者,往往是奴隶所取的名字(Hernias是一种变体)。保罗也分别问候了与这两组人相关的信徒。这似乎意味着两处都有在家中的教会。罗马是一个大地方,所以全城各区都可能有信徒的小团契。他们彼此保持交通,而且必要时可以安排在一起聚会。
劝勉他们亲嘴问安(16节),很可能是要他们听人诵读这封信之后印证圣徒彼此的相交(参林前16:20;林后13:12;帖前5:26)。提醒他们亲嘴要圣洁,则是严防有人产生非分之想。亲嘴问安象征着分享基督的爱和他带入他们生命中的平安与和谐。
保罗借此机会代表他在东方建立的教会问安,旨在鼓励众教会之间以及教会中的个人之间保持热诚的关系。
概括来说,关于保罗的问候有两点要加以注意,因为罗马教会注定要成为整个基督教界最强的教会。第一,诚如莱特富特指出的,这些名字之中有几个出现于罗马帝国时期提及皇家奴隶的碑文中。如果保罗的许多朋友其实是奴隶的话,这对于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教会来说似乎是颇为不利的开始。但是,在希腊文化鼎盛时代,奴隶往往是受过教育和有杰出才干的人。他们往往能获得自由,在社会上担任更为重要的角色。在罗马有信徒在皇家服侍(腓4:22),这个事实本身就证明了该教会在后期的发展。然而我们应当记得:重要的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地位的高贵。请见哥林多前书1:26-31。
这一名单的另一特色,是妇女在教会生活中的卓越地位。她们的身份各有不同——有一位是妻子,另一位是独身,还有一位是母亲。对她们所做的介绍都显示,她们为主的工作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保罗显然也因她们的工作而重视她们。有些人根据诸如哥林多前书14:34和提摩太前书2:11-15这些经文判定保罗是厌恶女性的。但是,考虑到他与她们的关系以及他对她们的赏识,这种猜测并不可信。
16:17-20 (17)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在你们所行之路上放置障碍物、使你们违背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18)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侍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侍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老实人的心。(19)你们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愿意你们在善事上聪明,在恶事上愚拙。(20)那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
16:17、18 这个有关分裂者的警告,带来一个难以确切回答的问题。它夹在保罗对罗马教会肢体的问候和那些与他同在一处之人对罗马教会的问候中间,这要怎样解释呢?它是后来插进去的吗?这不大可能,因为两组问候若原属一个整体,那么不可能有人在二者之间加上什么而破坏这种统一性。这里的语法和风格无疑都是保罗式的。实际情况有没有可能只是因为,保罗此时所说的危险如此令他揪心,以至于他觉得必须立即提到这件事不可?多德(参见所引处)的想法可能是对的,他认为保罗这时从他的秘书手里取过笔来,自己写下这最后的训勉。第20节下半节有他书信中常见的祈福,这一点对这个结论是颇为有利的。
我们能否确定那些惹事的人的身份?这一段经文有可能是回顾14:1-15:13里关于刚强者与软弱者的问题吗?我们可以想到的一个联系是障碍物这个词(17节),它也见于14:13。虽然如此,第17-20节的语调总体而言比先前严厉得多,很难相信二者有任何关系。如果教会读到这些话,认定它们与之前所讨论的有关,那极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反感,而抵消保罗先前以促进和平的方式所成就的善。
保罗在这里指的是哪一种人呢?他们已经在罗马教会中了吗?还是将来才会出现?我们先来处理后一个问题。这里给人的印象是他们还没有出现,只是快要造成威胁。假如他们在罗马已经很活跃了,那些与保罗通讯的人,如有属灵识别力的百基拉和亚居拉,必定会给他提供消息,使他能明确地指出这些离间者所传假道的危险性质。可是保罗并没有说明这些闯入者教导的具体内容。他显然很信赖别人给罗马教会的教导(6:17),甚至以自己在这封信中的教训对其加以巩固,使读者在听到有人传假道时能认出它是错误的,免得它对某些人产生吸引力,以致在教会中造成分裂。
相比之下,保罗明确地要鉴别这些人的动机和策略,暗示他的警告是源自他的宣教经历。他曾接触到一些假教师,他们试图把工作建立在他已经立好的根基上(腓3:18、19;徒20:29、30)。他们之中有的人甚至追踪保罗的动向,知道他有访问罗马的计划,就希望捷足先登。倘若他们能在这个具有影响力的教会获得立足点,那将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16:17、18 留意。对这种危险提高警觉,是他们主要应该考虑的事,因为若没有防备,就会受骗。障碍物(skandala)一词对于具体识别那些宣传假道者来说过于笼统。不论他们做什么,他们的活动都会影响整个教会;所以我们不应当认为他们就是14:13所说的那些人,在那里出现的“障碍物”(skandalon)一词是单数,表示这些人只对一部分会众构成了障碍。
为了对付那可能威胁到罗马信徒的败坏影响,保罗将他们指向所学之道(17节)。这应该不单指这封信的内容,也是特指他们在基要信仰上已经得到的教导(参6:17)。这所学之道应成为试金石,使他们能辨别错谬。但这样的忠告是不够的。一个实用的方法是留意躲避他们,不给他们侵入会众的机会。那些持宗教谬论的人垂涎“友善讨论”的机会。
保罗称之为这样的人(18节),而不是“这些人”。二者的差别不大,却是很重要的:它证明了以上看法是正确的,即保罗指的并不是一些有名有姓的人,而是他在宣教旅程中再熟悉不过的一类人——他们可能谈论主,但他们并不服侍主。倒不如说,他们是在服侍他们自己的肚腹(参腓3:18、19;提前6:3-5)。他们花言巧语,阿谀奉承,表明他们就是诡辩者和骗子。他们的目标是那些老实人——那些人头脑简单,自己毫无心机,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轻信可能使他们跌倒(参诗篇中的“愚人”〔the simple〕,是与“智慧人”〔the wise〕和“愚顽人”〔the foolish〕有别的另一种人)。
16:19 保罗虽然加以警告,却在这里重申,他确信读者能应付这种情况(参15:14,他在处理了软弱者和刚强者的问题之后也有类似的表达)。这种确信主要是基于他们的顺服(参1:5,6:16)。他们的顺服在众教会中是尽人皆知的,几乎使人难以相信他们在所讨论的问题上会失败。提及个人以往的经历往往会令人全力以赴。因此保罗以平衡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一方面,他想到这个教会的好名声而心怀喜乐;另一方面,他想要确定他们可以分辨是非,认出危险,以免陷入其中。
16:20 提到恶事,或许使保罗想到那搅动恶事者撒但,以及阻挡撒但的努力、制止他所希冀的胜利的那一位。神是赐平安的神(参15:33;腓4:9;帖前5:23),他很在意在他的子民中保持和谐,并保护他们免受分裂的影响。他能击溃这个最喜欢在基督徒中间散布不和的仇敌。保罗在第20节所说的话虽然常被人认为是指主再来,但这其实不是他的用意。“保罗的意思……并不是说胜利将近,而是说一旦争战开始,胜利就遥遥在望了。当信徒穿戴神的军装作战时(弗6章),战事绝不会持久。胜利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神的因素(神……要践踏),另一个是人的因素(在你们脚下)。神赐下力量,但这力量必须被人接受和使用方能发挥功效。”(Godet,参见所引处)“践踏”一词暗示,保罗是以创世记3:15的应许作为他这句话的背景。
这里的祈福像往常一样彰显我们主的恩典。然而奇怪的一个特点是,这封信并不是在此结束。保罗有意在这里结束吗?还是他临时决定应他的同工要求,允许他们致以问候?
16:21-24 (21)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孙、所西巴德,向你们问安。(22)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向你们问安。(23)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向你们问安。城里的财务官以拉都和弟兄括土向你们问安。(24)(注:有抄本在这里有“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阿们!”)
16:21-24 保罗通常都有同工和朋友跟他在一起,这个场合也不例外,他们借此机会致以问候。首先提名的提摩太是保罗在马其顿和亚该亚宣教的助手(徒17-18章),也是保罗处理哥林多教会问题的助手(林前4:17,16:10)。
其次提到的三个人(21节)被称为亲属。我们在解释这个词时遇到了第7节和第11节同样的难题。虽然路求可能是“路加”的另一种形式,却不是保罗提及这位亲爱的医生时所用的拼法(西4:14)。而且,如果“亲戚”是这个词的正确意思,那么路加无论如何也不属于这一群人,因为他不同于保罗的犹太基督徒同伴(西4:11)。路加似乎曾在哥林多与保罗在一起(徒20:5),所以我们很容易把他与路求视为一人。然而这种想法也许并不正确。耶孙可能就是在帖撒罗尼迦接待保罗和他两个助手的那个人(徒17:5)。但是在这里也不能确定,因为他不是帖撒罗尼迦教会派往耶路撒冷的代表(徒20:4)。另一方面,所西巴德(Sosipater)可能就是使徒行传20:4所提到的所巴特(Sopater),因为两者的拼法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形式(参14节的“黑马”有时作Hermes,有时作Hennas)。他的本家在庇哩亚。
这时(22节),保罗的那位代笔者请求有幸加上他个人的问候。这时他已经完全沉浸于这封信的信息中,而且对罗马基督徒产生了亲切感。他的名字“德丢”是拉丁名字,意即“第三”。虽然保罗写信的时候除了结语之外习惯于口授内容(帖后3:17),但我们可以确定,他会谨慎地选用信徒代笔,而不用只管代笔而没有属灵兴趣的外界的秘书。我们也可以确定,像德丢这样的人一定会将这种任务当作为主做的工作,不向保罗收取分文。
保罗重新回到结语,代该犹问安。保罗在哥林多过冬时一直住在他的家里(23节)。这个人显然拥有宽敞的房子,并把它拿出来作会众聚会之用。他似乎是保罗在那城宣教时最早归主的人之一(林前1:14),而且保罗破例亲自给他施洗一事暗示,因为他地位显赫,所以他的归信是一件引人注意的大事。由于保罗说全教会都享受到该犹的款待,我们不由得假定,他便是在信徒与犹太会堂决裂后邀请他们至他家的那个人(提多犹士都,徒18:7)。这是假定保罗只提到他全名的一部分,而路加则提供了全名(罗马人有三个名字)。无论如何,提到该犹是保罗的东道主,有力地证明了保罗写信的地点是哥林多,而不是坚革哩或马其顿的某地。
以拉都(23节)也致以问候。他的公职是财务官,所以他也是一位引人注意的人物。曾在哥林多古城遗址从事大量发掘工作的奥斯卡·布罗尼尔(Oscar Broneer)在《圣经考古学者杂志》(Biblical Archaeologist)第14卷(1951年12月号)第94页有如下的报导:
一些重复利用的铺路石板上保存了一段碑文,写明那段路面是公务专员(aedile)以拉都出钱铺设的。他可能就是成为圣保罗同工的那个以拉都(徒19:22;罗16:23,在那里他被称为oikonomos,城里的“财务官”)。保罗描述初期的基督徒说:“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1:26)但他是显著的例外。
应当补充说明的是,这人与使徒行传19:22中提到的以拉都究竟有何联系,我们不能确定。
关于括土,除了这里所说的,我们别无所知。他大概是哥林多教会的一个成员,也可能与罗马教会有些接触。
注解
16:24 主要的文本见证,包括贝蒂蒲草纸抄本集P46、西奈抄本、亚历山大抄本、梵蒂冈抄本、以法莲抄本,都没有这一节。西方的文本见证(伯撒抄本和哈雷抄本等)把它包括在内,但没有第20节这句话(“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
16:25-27 (25)愿荣耀归于神——他能借着我的福音和对耶稣基督的传讲,按照奥秘的启示建立你们。这奥秘自古以来是隐藏的,(26)然而如今被显明出来,并且按照永生神的命令,借众先知的书被人知道,以致万民都要相信并顺服他——(27)愿荣耀借着着耶稣基督归于这位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
16:25-27 由于保罗已经给出了在他所有书信末了惯常的祈福(20节),我们对于这里的荣耀颂就必须寻求适当的解释。第21-23节的问候在保罗看来似乎不大适合作结语,于是他写下了这段庄严的荣耀颂。这段文字的字里行间蕴含着他早期书信中的用词和思想,特别强调这卷书信之前章节已讨论的主要问题。祈福是宣告神对他子民的赐福,荣耀颂则是把颂赞归给神。这个荣耀颂颇长,以至于最后一节要用破折号与其他的话分开,以表明这时又回到这段经文开头的思想,并对它做出适当的总结。(译注:请参考新国际译本原文,中文译本没有体现同样的结构。)
16:25 开头的话表达对神的能力有信心,相信他能为读者做成所需之事。同样的语句见于以弗所书3:20(参犹24节)。保罗在导论中(1:11)说过,他希望借着他在罗马的事工坚固那里的教会。现在他承认,最终只有神才能达成这结果(那里的“坚固”与这里的建立译自同一个希腊文stērizō)。论到建立圣徒的媒介,没有什么能与福音相比。保罗称福音为我的福音(参2:16;提后2:8)并不是自我吹嘘或将它据为己有。拉格朗格(Lagrange)恰当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他与别人所传的不同,保罗是否会求神按他(所传)的福音坚固他的读者?无疑这个代词所有格“我的”指明一个事实:尽管福音的实际历史内容经由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确认(林前15:1-11),在保罗的传道经历中它却是直接启示的(1:1;参加1:12)。论及福音的另一个词是耶稣基督的传讲,我们不应将它理解为主耶稣在地上的传道工作,大概也不是他借他的仆人保罗所做的传道工作(林后13:3用了这一概念,但着重于权柄),而是传讲关于耶稣基督的信息(参1:2、3)。这是“传讲”(kerygma)一词在罗马书中唯一一次出现,但保罗在这之前曾使用过它(林前1:21,2:4,15:14)。
“传讲”是照着启示,这二者又都与奥秘和隐藏形成对比。在哥林多前书2:7-10中,奥秘和启示之间也有类似的张力。在神旨意中所隐蔵的奥秘最终启示出来,成了他子民的产业。罗马书唯一另外一处对奥秘的提及(11:25),所指的范围比这段经文要狭窄得多。这奥秘隐蔵了多久呢?自古可能包括旧约时期(根据林前15:3、4,旧约圣经包含了福音资料)。虽然如此,最合理的解释是“永古”(参提后1:9;多1:2)。后文以一个与之对应的词形容神是“永生神”(26节),也确认了这一点。
16:26 如今被显明出来这句话,使人想起3:21(在那里使用了同一词根的希腊文)。借众先知的书被人知道一语,又带来第25节中的“自古”是什么意思的问题。这多少证实了所说的“古时”即创世以前的时候。当然,旧约存在预言资料,并不一定意味着人们已经明白它是指着基督说的(路24:44、45)。旧约的先知自己也对他们所说预言中有关弥赛亚的成分感到费解(彼前1:10-12)。先知在新约时代也很活跃,他们不但从事劝勉与安慰(林前14:3),而且也给出启示(林前14:29、30;弗3:5)。但所有这些都是以口头流传为基础的,所以我们似乎有必要将“众先知的书”理解为旧约。无疑,保罗是在回顾他在这书信开头所写的有关福音的话,指出它是神从前借着众先知在圣经中应许的(1:2)。
永生神的命令是指大使命,包括神的旨意接纳万国万民(太28:19)。对这一点的强调使人想起保罗论到自己受差遣时所用的措辞(1:1、5;参多1:3)。歌罗西书1:25-27也说到这一点。保罗特别关注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事(11:13)。
16:27 这里用了两个词语来形容神。独一(参提前1:17)一词极可能是要人回想3:29、30的思想。神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在他儿子的福音中为两者都做了预备。全智一词邀请读者回想他在结束前面一段论述时所迸发出的赞美(11:33),那里花了许多笔墨回顾神出于对外邦人的旨意而对以色列所做的安排。“全智”也与第25节提及的隐蔵与启示之间的张力有联系,正如我们从哥林多前书2:6、7得出的结论。神的永恒旨意先前被隐藏起来,后来在他儿子的福音中则显明出来。这位神要借着他的儿子将圣徒倾心献上的赞美归与他自己,直到万世万代。那关于神奥秘长久以来的缄默已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声不息的赞美。
注解
16:25-27 这段荣耀颂呈现出一些难题。其中一个就是它在各种抄本中出现的位置不同。虽然大多数的抄本都把荣耀颂放在书信的最后,有几个却把它放在14:23之后,一个将它放在15:33之后,另有几个分别将它放在14:23和16:24之后。2世纪的异端分子马吉安就拒绝把它和最后两章包括在这卷书信内。
另一个难题涉及这段经文的风格和内容。有人称在公认的保罗著作中,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与之类似的经文(许多学者认为弗3:20、21和提前1:17属于保罗离世后的作品)。必须承认的是,像“永生神”、“众先知的”和“隐藏”(字面意思为“保持缄默”)这些词语从未在保罗的著作中出现过,只是后者的同义词在保罗书信中颇常见,与在这里一样用来与“显明”或“彰显”做对比。
另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三节中的大多数内容的确与保罗书信的教导、特别是他在罗马书中的教导颇为一致。所以,认为荣耀颂出自保罗之笔并没有无法克服的困难。关于更详细的讨论,请参阅布鲁斯(Bruce)的著作第26至29页和281、282页,以及巴雷特(Barrett)的著作第10至13页。
[1] The Church in Rome in the First Century (London: Longman, Green and Co., 1913), p. 15.
[2] HDB, extra volume, pp. 396, 397.
[3] K.P. Donfried in JBL 89:445.
[4] Saint Paul’s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 (London: Macmillan, 1879), pp. 171–178.
[5] Herbert S. Seekings, Men of the Pauline Circle (London: Chas. H. Kelly, 1914), p. 99.
[6] The Cities of St. Paul (New York: A.C. Armstrong and Son, 1908), pp. 175–178.
[7] Philippians, pp. 174,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