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信徒与世人相处(3:1-11)
论述完教会领袖(1章)和身为教会成员的信徒之行为(2章),保罗在最后一部分强调,信徒对政府和非基督徒也有当尽的本分。这个部分可分为三小部分:信徒做公民的义务(3:1-2)、过敬虔生活的动机(3:3-8),以及对属灵错谬的必要回应(3:9-11)。
(一)信徒做公民的义务(3:1、2)
3:1、2 (1)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做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2)不要毁谤,总要和平,体谅他人,向众人显出真正的谦卑。
3:1 基督徒对政府负有义务。众人的字面意思是“他们”,即教会成员,而非所有的克里特人。提醒一词表明现在强调的这些义务,并不是他们第一次听说。此命令为一般现在时态,表示提多必须反复强调这些义务,将其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早期教会讲道的内容并不仅限于得到救恩的途径,也包括这救恩对日常生活的现实意义。保罗深愿信徒的生活能给非基督徒留下美好印象。
信徒的义务是要顺服做官的、掌权的。我们最好将“顺服”一词视为不定式关身语态,暗示他们应甘愿接受这种从属地位。“做官的、掌权的”都是抽象名词,不是指个别官员,而是指各种形式的政府。顺服政府的要求也见于新约其他书信(罗13:1-7,彼前2:13-17),但鉴于克里特人众所周知的不安分,此命令写在这里尤为合适。
“顺服”一词表明了他们顺服态度的结果和外在表现。这个不定式合成词(peitharchein)意指以实际行动顺服具体的权威命令。上下文暗示,这是指对政府所提具体要求的顺服,但顺服的操练并不仅限于此。这里有一个前提,即所要求的顺服与明确的基督徒义务并不矛盾。
作为优秀公民,信徒也必须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准备好并愿意参与那些促进社区福利的活动。他们不可对政府开展的好项目袖手旁观,而要有关心公益的精神,以此证明基督教信仰在社会上是一股建设性的力量。
3:2 信徒对周围不信主的人也负有义务。从消极方面看,他们不要毁谤,绝不可像常人一样以恶言咒骂曾经得罪或伤害他们的人。若要做到这一点,便需有恩惠的心肠,但这对跟随基督之人来说是合宜的,因为基督自己就是被骂却不还口(彼前2:23)。总要和平是另一个消极的要求,意为“不好斗”(amachous),即拒绝卷入争吵和争斗。基督徒绝不可惹是生非。
从积极方面来看,他们必须体谅他人,要温柔谦让,不固守自己的权利,行事要谦让有礼。另一个义务是要显出真正的谦卑。这是—种与苛刻专断迥然不同的内心态度。“真正的”字面意思是“一切的”,强调此美德最大程度的彰显。译作“显出”的现在分词暗示,谦卑是基督徒不可或缺的一项美德,表明他们总要不断地彰显谦卑。这一美德不但要向主内信徒表现出来,也必须向众人(包括那些心怀敌意、道德败坏的人)表现出来。此美德是基督徒品格中一项极难的考验,却能有效地证明他们认信的真实性。
(二)敬虔行为的动机(3:3-8)
3:3-8 (3)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4)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慈爱显明的时候,(5)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6)圣灵就是神借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7)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8)这话是可信的。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地讲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意专心行善。这些事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
在原文中,保罗于句首使用了“因为”(gar,新国际译本未译)一词,再次表明他所要求的行为有重要的依据。他巧妙地将福音精髓总结出来,以此鼓励读者留意,鉴于神在他们个人生命中所做的更新工作,这种行为是十分必要且可行的。对于这一点,他提出三点理由加以证明:他们自己信主以前的光景(3:3)、神在信徒身上的拯救之工(3:4-8上),以及基督真理与行为之间的必要联系(3:8下)。
1.以我们过去的光景为动机(3:3)
3:3 回想自己过去的光景,可以激励我们对未得救之人心怀温柔和体恤。我们从前这几个字位于句首的强调位置,暗示我们曾经的光景正是身边未得救之人如今的光景。我们……也是(kai hēmeis)一词则强调,这里描述的昔日光景既适用于保罗和提多,也适用于克里特的基督徒。事实上,它适用于各处的所有信徒。当我们面对那些堕落中的未得救之人时,回忆自己过去的道德景况不无裨益。
保罗在此生动而简明地描绘了我们过去的光景。我们从前是无知的,毫无属灵上的理解力,因我们被罪蒙蔽了理性(弗4:18),故而缺乏对属灵现实的识别力。我们从前是悖逆的,这是我们与神隔绝的外在表现。我们执意蔑视权柄,不肯服从神的律法,反倒在人的权柄之下牢骚满腹。受迷惑是指主动跟随错误的向导而偏离正路。由于我们容许自己的行为被种种私欲和宴乐支配,受其奴役便是必然的结果。由于我们在追求私欲和宴乐时永远无法获得真正的满足,于是被恶毒和嫉妒这种愤世嫉俗的力量所辖制,对别人心怀恶意,并以嫉妒之心抱怨别人的好运。是可恨的(stugētoi,新约中仅见于此处,但在罗12:9可见其复合形式)指可憎、讨厌、令人嫌恶的。“当恶行在恶人眼中都变得可憎时,就等于自认了它无法带来快乐”(White, EGT, 4:198),该词就描绘了这种堕落的阶段。彼此相恨表示,人与人彼此间的敌意已在实际行动中达至顶点,这加速了人类社会的分崩离析。
2.以我们现在所蒙的救恩为动机(3:4-7)
但字把保罗常用的我们从前所是与现在所是之间的对比引进来(罗6:17-23;林前6:9-11;弗2:2-13,5:7-12;西1:21、22,3:7-10)。我们现在所经历的奇妙救恩,必会激励我们善待未得救的人。这段内容对整个福音做出了美妙概述,其中提到:救恩的彰显(3:4)、救恩的基础(3:5上)、救恩的途径(3:5下、6)和救恩的结果(3:7)。
(1)救恩的彰显(3:4)
3:4 我们的救恩是基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它就发生在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慈爱显明的时候。“显明”(其确切形式见2:11)二字,是在回顾神透过道成肉身的基督所彰显的救恩。在他身上显明的救恩,体现出“神我们救主”两方面的属性:①他的“恩慈”或“仁慈”,正是这种满怀怜悯的仁慈心肠使他赐下了赦罪之恩和各样福气;②他的“慈爱”(philanthrōpia),就是他对人的喜爱,透过他对罪恶和堕落之人的大爱表现出来。(这里译作“向人所施的慈爱”更为可取。因为这个短语仅见于新约此处,如此翻译可以突出它的独特性,同时也将它与约3:16、罗5:8等类似经文联系起来)。“恩慈”和“慈爱”这两个名词都有定冠词,表明两者在概念上有所不同;但其动词“显明”既为单数,则表明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今,神借着他在基督里的拯救显明是“我们(的)救主”。“我们的”是一个有力告白。保罗在此使用复数形式,将自己和所有承认神为个人救主之人同列(参见加2:20)。
(2)救恩的基础(3:5上)
3:5上 他便救了我们一语,扼要地记述了神已拯救一切在基督里接受救恩之人的历史事实。原文所用的不定过去式时态是记录神过去的拯救作为。我们现在已经拥有他的救恩,只是这救恩尚未完全,有待基督再来时才得以圆满。
原文语序着重强调了我们经历这救恩的基础:“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他才救了我们。”此语序把一切靠个人功劳得拯救的想法清除殆尽,唯独高举神主权的恩典。
此否定从句重申了保罗有关救恩的著名观点——人不能靠行为得救(罗4:4、5;加2:16、17;弗2:8、9)。我们得救并非出于我们自己所行的义,其字面意思是:我们得救并非出于“我们自己在义中所行的”。我们罪人不行义,也行不出义。福音断然否认了人靠自身努力或功劳获得救恩的可能性。
从积极的方面看,神救了我们,乃是照他的怜悯。在我们困苦失丧时,他开恩不向我们施行本应得的惩罚,而白白地拯救了我们。“照”(kata)是以神的怜悯来量度他拯救之恩的浩大。保罗这里使用代词“我们”和“他的”,有意在两者间做出强烈对比。
(3)救恩的途径(3:5下-6)
3:5下-6 神的救恩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临到我们的。“洗”是指我们重生时被洗净罪污。该名词(loutron)可能指洗濯的容器,即“洗濯盆”,也可能指洗濯的动作本身。在新约中,出现该词的另一处经文是以弗所书5:26,它在那里的基本意思是“洗濯”。辛普森(Simpson)评论说:“认为这是洗濯盆,尚缺乏确证,只有早期教父在他们受水礼性重生(baptismal regeneration)[1]教义影响的论著中曾这样说过。故此,七十士译本将这个名词译作了loutēr,该词显然指浴缸。”(p. 114)因此,我们最好将“洗”理解为洗濯的动作,而非洗濯的地方。(dia的属格用法明确肯定,“洗”是重生的途径。)大多数注释家认为,“洗”是指洗礼。但若洗礼是获得属灵重生的途径,我们就会面对一个可疑的教导,即物质媒介是产生属灵效果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参见太15:1-20;罗2:25-29;加5:6)。我们认为,“洗”是指神在人内心的工作,基督徒的洗礼只不过是这一经验的象征。新约圣经认为,人要借着洗礼在众人面前公开承认这种属灵“重生”的内在经验,但这种内在经验并非由洗礼仪式本身产生,因为唯有重生才会带来这种崭新的生命状态。“重生”(palingebnesia)这个词在新约别处只出现于马太福音19:28(译注:和合本作“复兴”),在那里指基督再来时受造物外在形质的重生。而在这里,它则指全体信徒内在的属灵的重生。
“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这句话在语法上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观点认为,“重生”和“更新”均为“洗”的修饰语,两者是一个概念。如此,重生的洗就被进一步描述为圣灵所成就的更新。另一种观点认为,介词“借着”在意思上应出现两次,亦修饰“更新”。这种见解强调救恩有两个不同的方面。鉴于该介词并未真正出现两次,第一种见解似乎是正确的。但事实上,文脉中引申的思路却支持第二种见解。按照这种见解,“洗”在一瞬间带来变化,将旧生命终结、使新生命开始。而圣灵更新的工作,自赐下新生命时便告开始,却要在信徒的经历中持续一生之久。罗马书12:2将这更新视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以弗所书5:26-27论到,成圣的工作在教会得洁净后便开始,并将持续到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灵性的重生发生于某一时刻,是此后“更新”(anakainōseōs)过程的先决条件。“更新”即“渐渐变成新的”,是一种全然不同于旧性情的全新性情的拓展。生发在信徒身上的这一更新过程都是圣灵的工作。唯有他能创造新的性情,并使这性情借着全新的生活方式积极表现出来。
就是神……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其中“厚厚”或作“丰富”,强调神已为这生命更新的过程做好充分预备。圣灵“浇灌”(不定过去时态)一事最早发生于五旬节,但“在我们身上”一语表明,这是各人在归主时的经历(罗5:5)。圣灵在每个信徒(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身上的工作,是五旬节圣灵浇灌事工的延续。任何一种错误或不完全的更新体验,总是出于某种人为的障碍,绝非因为神预备不足。借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这句话,阐明了神赐圣灵与信徒同在并更新他们的渠道。神赐圣灵的基础是救主基督成就的救赎大工(约7:38、39,15:26;徒2:33)。此处“我们的”也是告白式的。接受基督做救主,是神赐圣灵在人这方面的前提条件。请注意,第5节下和第6节提到了三位一体:“圣灵”、“他”(圣父)、“耶稣基督”。三一神的每个位格在救赎人类的事工上都有各自的功能。
(4)救恩的结果(3:7)
3:7 好叫(hina)在这里不仅表示目的,因为救恩的目标已然完成。因他的恩得称为义这句话,将救恩的结果与我们的过去联系起来。罪已带来罪咎和定罪,但当我们接受基督做个人救主时,便“得称为义”,即“被宣布为义”,并被赐与在他面前得蒙接纳的地位。“得称为义”在论人时总是被动语态。称义始终是神的作为,是“因他的恩”所激发的。“他的”(ekeinou)即“那一位的”,表明这是父的恩典,是他根据基督完全的工作而白白赐给人的恩宠。这句含义丰富的论述,其假定的前提是,读者对保罗称义的教义已有认识。
保罗陈述的第二个结果,包括我们现在及将来的地位。可以……成为后嗣一语不仅指将来的希望,也指现在的事实。作为神家里的一份子,我们现在就是后嗣,然而承受基业却尚属将来。我们得以成为后嗣,是凭着(kata)永生的盼望,即与这盼望完全一致(1:2)。我们现在对救恩的体验,能让我们浅尝未来基业的本质且为之神往。
3.教义与行为之间的必然联系(3:8)
3:8上 这话是可信的一语显然是回顾第4-7节陈述的整个教义,印证这教义值得人举双手赞同。单就教牧书信来说(提前1:15,3:1,4:9;提后2:11),该语句的格式仅见于提多书。此处用法显然不只是引出一句精要之言。圣经学者普遍认同,作者此处是在引用一段赞美诗或信仰告白,但至于援引的成分及具体内容,则意见不一(参见Hinson, Broadman Commentary, 11:273)。不论是引述还是保罗所言,这在保罗的所有书信中都堪称最高贵的信仰告白。
3:8下 具体而言,保罗是要提多作为他在克里特的代表,坚持把这些事切切实实地讲明。“这些事”显然是指他在3:4-7所论教义真理的各个方面。那些真理既是可信的,提多便务要“切切实实地讲明”,要坚决又满怀确信地肯定这些真理。正统的传道人宣讲信息时,必须满怀信心,毫不含糊,掷地有声。
如此坚定的传讲,其宗旨必须是要给信徒生活带来切实的果效。那些已信神的人(完成时主动分词,位于句末,起强调作用)一语不但描述出他们早已接受这些道理,也表明他们目前与神的关系——他们信靠神。正因他们与神有这种关系,所以他们有义务留意专心行善。罪人唯凭信、方得赦的福音信息,必须表现在以好行为为主要特征的实际生活中。人若真正明白神的恩典,便会行善。原文也可理解为,保罗要他们“做正经事业”(新英文圣经〔及和合本〕)。但这种译法较不可取,因为它与这段经文的主题并无切实关联,而且不符合这句话在新约中的普遍用法。
保罗概括前文的教导,评价道,这些事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这些事”可能指他最后对信徒们信行合一的吩咐,但更可能指提多在克里特事工中务必坚持教导的那些真实教训。那些事就其本质而言是“美”的、好的、动人的、值得称赞的。那些事也是“与人有益”的,能对人类产生有利影响。实际上,从基督徒道德标准中获益的不单包括基督徒。充满生命力的基督教信仰可以使美事也成为益事。
(三)对属灵错谬的回应(3:9-11)
3:9-11 (9)但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纷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10)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与他绝交。(11)因为知道这等人已经背道,是有罪的,自己给自己定罪。
3:9 但字引岀提多在面对有悖于3:8教训的事情时应做出怎样的回应。保罗将其描述为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纷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这番描绘回顾了1:10-16的内容,其中“因律法”带有犹太色彩。这四个名词均无定冠词,着重强调事情的性质。以弗所也曾出现类似问题(参提前1:3-7),诸如各种“无知”或毫无意义的问难,均涉及对旧约家谱的臆测,以及由此导致的激烈不合乃至公开争吵。
诸如此类的事情,提多必须远避,务要刻意回避、保持距离,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这些事情不能带来属灵的益处,也不会产生建设性的效果。
3:10 保罗既论到这些应受谴责的意见,便在此转而论述其堕落的提倡者。形容词分门结党(hairetikon)在新约中仅见于此处,该词从本质上描述出这些自取的意见或观点所具备的特点。这些异议者坚决倡导自己那些毫无圣经根据的意见,使教会内纷争迭起。辛普森形容这种人是“固执己见的宣传者,因其顽冥不化而挑起纷争”(p. 117)。这种情形久而久之势必导致异端派别的形成。
提多必须警戒或“告诫”这样的人,要凭爱心如实地指出那人的错误。倘若提多一再警戒却毫无效果,他就要与他绝交,不再为他费心。继续付出时间和精力不仅有碍于做好神的管家,而且会给犯罪者造成错觉,让他误以为自己还是一位重要人物。
3:11 这种人既拒不接受劝诫,提多便可以肯定,他已经背道。这里的完成时态表明,他已处于一种歪曲谬误的状态,完全脱离了真道。这里的被动语态似乎表明,他这种状况背后有撒但的工作。
是有罪的是现在时态动词,即“他正在犯罪”,表明他强烈地拒绝接受归正、故意违背神的标准。这显示出他内心自己给自己定罪的道德光景。事实上,他知道故意坚持己见是错的,也知道自己会因自以为是而被定罪。
[1] 这种观点主张,水礼(baptism)是赦罪的媒介,对救恩而言必不可少。基督教会一般认为,这是对水礼的错误理解。——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