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的日子(2:1-12

 

1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2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现在”或作“就”),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3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4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5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吗?6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他的是什么,是叫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7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8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9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10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11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12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这段经文构成整封书信的核心,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具有重要的末世论意义。圣经的其他预言性经文并没有完全涵盖这里给出的启示要点。这重要且难懂的经文引起许多争论,不少激进的批判学者认为这不是保罗的书信,因为他们认为保罗不可能写出如此荒诞的预言。即使那些接受保罗为此书信作者的一些学者,也因“令人难以置信的末世征兆”而产生怀疑。因此,尼尔写道,“这段有关末世来临前征兆的经文是所有书信中最怪异的写作,到目前为止,其内容尚未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1]莫里斯指出,我们对它解读有困难,主要是因为“这是他口传的补充内容……他可以把这些当作已知的事实,然后只是补充一些必要的内容,以消除当时已经产生的误解。”[2]

 

保罗在此要处理的问题是一个末世论的错误,这个错误困扰着年轻的帖撒罗尼迦教会。因为这个教义的错误所产生的实际问题,保罗不得不在第3章中有所处理。这段经文可分成三个部分:1-5节,保罗纠正那认为“主的日子”已经来临的错误观念;6-7节,指出不法之事在当今受到拦阻的事实;8-12节,扼要地描写了不法之人的行径。

 

(一)纠正他们错误的观念(1-5节)

 

这里所使用的过渡性语助词de,为新国际译本所省略(译注:也为和合本省略),说明这是一个新议题的开始。该语助词可以用来表达无转折的意味,但是在此好像有一点转折的意思,因为与之前为读者们的祈祷(1:11-12)相比,现在必须要更正读者们的错误观念。保罗深情地呼吁读者们要冷静(1-2节),同时指出“主的日子”来临之前所要发生的事件(3-4节),之后提醒读者们他从前对他们的教导(5节)。

 

1. 呼吁冷静(1-2节)
 

开篇的一句话是“弟兄们……我劝你们”(erōtōmen de humas, adelphoi),新国际译本把这句话放在第1节的末尾,表明这是一个新主题的开始。这些表明作者们的态度不是冷酷无情的说教,而是和蔼亲善的教训。这里所用的直接称呼“弟兄们”,表明他们的呼吁是出于基督徒的共同关切。“使徒虽有权柄来谴责,却宁可以弟兄之情来恳求。”[3]也许“央求”(beseech)这个动词有些古旧,但它更能贴切地描写保罗在针对读者们错误的看法时所持的和蔼亲善的态度。他指出了呼吁的主题(1节)、呼吁的目标(2节上),以及他们那让人困扰之错误的本质(2节下)。

 

1)呼吁的主题(1节上)
 

“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指出了这呼吁的主题。这被翻成“论到”的介词(huper),其字根意为“在……之上”,因此,意思是“代表,为了……的利益”。在此所作的呼吁是“为了”主再来的真理,作者们亟欲平息这些信徒因对主再来的误解所产生的惊恐与慌乱。这呼吁的目的是为纠正他们,消除他们对“主耶稣基督降临”的误解。(有关“降临”,参 帖前2:19注释)。他们使用主的整个头衔“主耶稣基督”,凸显这呼吁的严肃性。

 

在此,“我们到他那里聚集”,这个附加的表达使主再来时的情景更加清晰。这句话的两个名词为同一个冠词所支配,清楚表明这是同一件事从两个互补的角度来阐明,这也是帖撒罗尼迦前书4:13-18节教导的总结。这两个部分的代词我们强调了作者们和读者们(以及所有真信徒)的深切个人关注,他们都对即将到来的那一位和随之而来的“聚集”(episunagōgē)持有信心。“聚集”这个词指的是聚集在一起的行动,然后指这样聚集的会众。这“聚集”包括已死的圣徒和活着的圣徒,当主为属他的子民再来时,“我们最后聚集在他面前”(威廉姆斯译本)。名词“聚集”在新约中只有在希伯来书10:25再次出现过,那里所指的是圣徒在崇拜时的一般性聚集。这些聚集是对未来众圣徒“到他那里”聚集的宝贵预尝和期盼,那时我们的主将与我们同在,是在他位格可见的荣耀里与我们同在;不再像现在只是透过他的灵与我们同在。被译为“到”的介词(epi)表示“那聚集所指向的地点”[4]。基督自己就是他的圣徒在今日和将来日子聚集的中心。他再来,就意味着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我们”这个代词将“我们就近他”与“他来接我们”作对比。这是圣徒必须紧紧紧抓住的令人安心的盼望。“在主耶稣基督再临或显现时被接上天与主同在,这蒙福的盼望是最容易理解的保护,可以抵御‘审判世界的日子已经来到’那虚假的、令人不安的谣言。”[5]

 

2)呼吁的目标(2节上)
 

保罗的恳求,“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指出这个呼吁的内容与目标。这句话的“不要”(eis to mē)可能指内容,也可能指目标,但是在此处,我们显然把两者融合在一起了,因为这个句子的内容正表明了呼吁的目标。这个呼吁是以两个否定句的形式来表述。作者们急欲平息帖撒罗尼迦教会因错误观念而引发的激动情绪,他们需要恢复心灵的平衡。

 

第一个否定句“不要轻易动心”(eis to mē tacheōs saleuthēnai humas apo tou noos),字面意思是“你们不要很快地从脑海中忘怀”(罗瑟拉姆译本),这是对他们躁动的心灵所作的警告。副词“轻易”不是指“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后”,即在他们从宣教士们那里得到真理之后这么快。这里所持的是负面意义,即“如此轻易、匆忙”。他们对这些令人兴奋的教导的反应是“仓促的、贸然的”,没有经过应有的思考。

 

动词“动心”指一种上上下下摆动的动作,有如在地震中的房子被摇动(徒16:26),或是暴风雨里的船只在海上颠簸。被动语态指出有外来的影响,他们因假先知散布的错谬末世观所摇摆(3节)。这个动词有时用来描述一艘船因锚没扎稳,被吹离它停泊之处。韦译本将其翻译为,“不要因为暴风雨而漂离了你心灵的停泊港。”不定过去时指的是最初的兴奋感使他们离开了“心思”,并且扰乱了他们的心灵,使他们失去平衡。他们不能使自己的头脑发挥其应有的功用,却被情感所主使。所指的“心”(tou noos)是呼吁他们要去使用“在清醒的意识下所持有的可靠判断力”[6]。这是提醒他们“不论是因为畏惧,还是因为欲望,信徒们都不应该被情绪主使,而应使用由神的话语所光照的头脑来思考。”[7]

 

“也不要惊慌”是第二个否定句。动词“惊慌”来自一个意思是“喧嚣、骚动”的名词,其意思是“受到惊吓、大声呼叫”,因而所传达的是恐惧和惊慌之意。现在时指的是一种惊恐和紧张的状态。前面的不定过去时动词指的是因错误教导而产生的最初震惊,此处的现在时指的是由震惊而引发的兴奋、焦虑不安的状态。这意味着不安和惊慌的症状已经在他们中间出现。否定词“也不要”(mēde)表明虽然他们经历了最初的冲击,但是他们不应该随波逐流,停留在这种不安的状态中。

 

在此,有三个短语来形容造成震惊和惊慌的手段,“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有”(dia)的三重使用,列举出三种不同的方式或手段,这些方式或手段可能引发了这些令人恐慌的教导。“有灵”(dia pneumatos;译注:新国际译本作“有预言”),表示所谓在圣灵的带动下所发出的预言。第二种手段,“有言语”(dia logou),指出某人口述的,这与第三种手段“冒我名的书信”有别。

 

对于保罗和他同工的所说“冒我们名的”(译注:人称代词“我”,新国际译本与希腊文皆为复数)这句话,是指最后一种手段,或是指最后两种手段,还是三种都包括在内?解经学者们持有不同的观点。这一短语指最后两种手段是很明显的,但是对于该短语是否指第一种手段,有些学者持保留态度。那些把这一短语的所指范围局限在后面两种手段的学者们通常认为,假预言是出自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一些成员。但是,似乎最好把这三种手段都包括在内,因为这些都是假先知们所使用的手段,旨在努力宣称他们的教导带有使徒的权威。这种观点因经文中三次使用同样的否定词(mēte,“不、也不”)而得到肯定。该否定词通常是用来区分那些“隶属同类的或一个整体的不同部位”[8]。如果将前两个名词中的任何一个与定语“冒我们名的”分开,在语意上都会显得不足。伦斯基指出:“这三个词构成一个递进关系,‘灵’是根本的手段,‘言语’或声称是媒介,‘书信’则是直接手段。”[9]一旦引入这三种手段,显然不同的人就都会使用,为要将他们的教导冠以使徒的权威。但是否定声明“有冒我们名的”,将所有此类声称都标记为虚假。有可能,保罗无法确定错误的教导是如何产生的,因此采取全面否认与此观点有任何联系的方法。然而,也可能,他是基于这件事的确切消息而作出的否定。

 

至于是否有一封冒用使徒之名所写的书信在帖撒罗尼迦教会流传,在此并没有很清楚的交代。但是鉴于3:17的内容,这个推论是合理的。既然保罗认为有必要警告他们要谨防欺骗,就说明已经有人企图欺骗他们。史蒂文斯(Stevens)评论道,“这节经文暗示了冒用使徒之名的信件在此之前已经存在,并且表明教会在成立之后不久就必须接受训练,学会辨别真假”[10]。但是其他学者,如马歇尔则认为,在如此早的时期完全不可能“有假冒的书信,声称是保罗写的,所含的教导与保罗的相抵触;就我们所知道的,没有证据表明当时保罗可能有这样的对手。”[11]

 

有些学者,如弗雷姆,认为这里所指的书信是帖撒罗尼迦前书,有人扭曲了其内容来支持他们错误的教导。[12]但是,使徒并没有指责他们对他前封书信有误解,而是完全否认伪造的书信。举例来说,在哥林多前书5:9中,我们看到保罗确实提到一封被误解的先前书信;而在此,他并没有小心地解释他在这封被误解的书信中想要表达的意思,而是坚决否认写过这样一封信。

 

3)错误教导的本质(2节下)
 

这困扰人的教导,其内容是错误.的,“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说”的字面意思为“这就是”(hōs hoti),指一人对某件事的主观陈述,却完全没有认可其客观的实质意义。此处的上下文很清楚地指出,使徒完全否定了这声明。

 

“现在到了”,这翻译很贴切的表达出原文动词(enestēken)的意思。英王钦定本(KJV)的翻译“就在眼前”和美国标准译本(ASV)的翻译“只是在眼前”,都没有贴切地表达出这个完成时态动词的意思。在这完成时时态中,动词表示现在时间,因此应翻成“出现了”或“来了”。在现在时时态中,动词的意思是“站在……里,进入”,而完成时则指出过去完成的动作所产生的现有结果,意思是“已经来了,就在这里。”芬德利强调说,这完成时态“不仅意味着靠近,甚至比迫在眉睫更强烈;它的意思是定位到位——不仅是即将来到,而且是已经达到。”[13]米利根指出,“在蒲草纸抄本或铭文中,动词常用来指当前的这一年。”[14]保罗在罗马书8:38与哥林多前书3:22使用这个词来表达现在与将来之间的对比,这清楚地表达这个词的基本含意。大部分的英文版本皆含有“主的日子已经来到了”[15]之意。

 

译为“到了”(at hand,英王钦定本、美国标准译本),并不是由于动词意义的问题,而是由于译者感到教义上的困难。他们无法想象,怎么会有人真的认为“主的日子”[16]——末世的审判日——已经到了。这所谓教义上的困难,乃是在于无法区分主的“到来”(parousia)与“主的日子”。parousia这个字的意思是指主的再来和随之而来的显现,是一段确定的时间,“这段时间有开始、过程和结尾。”[17]有些学者将parousia看为单一事件,认为是在末世的大灾难之后发生的。[18]但是在这种看法下,“无法解释这些书信中属于parousia的各种关系。”[19]如果帖撒罗尼迦前书4:13-18所陈述的被提的盼望,要到末世的大灾难期之后才能实现,那么信徒们就失去了随时被提的指望。因此,保罗告诫他们留意敌基督的到来就更自然了。托马斯问道:“假如对教会而言,有这种可能,那么保罗为什么从来没有教导过这种盼望?”[20]

 

“主的日子”这名词源于旧约,因此其涵意深远。[21]它指的不是单一事件,而是“神审判罪人、拯救他子民”的一段时间。尼尔论评道,这是“犹太人的传统表达,那一天,神会介入人类历史,为他的选民伸冤,摧毁他们的敌人,并且建立他的国度。”[22]旧约说那一天是黑暗的日子,是空前的判决之日,也是审判人类之日(参赛13;珥2;摩5:18)。这时间肯定与痛苦有关,也与神对罪的审判有关。华富尔得(Walvoord)将这个日子的范畴定意如下:

 

 

 

它包括基督再来前的大灾难期,以及由基督所统治的千禧年,最后以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结尾。因此,“主的日子”前后超过一千年。[23]

 

 

 

那些散布具争议性教导的人告诉正遭受迫害的帖撒罗尼迦信徒们,他们正处在被称为“主的日子”的巨大而可怕的痛苦磨难期。他们所遭受的迫害似乎也印证了这个观点。这种教导很自然会引起恐惧和激动的情绪。使徒以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13-18)阐述的“我们到他那里聚集”的盼望向他们呼吁,呼吁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毫无根据的教导动摇,或受其困扰。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保罗向信徒们保证,他们经历到的迫害,虽然很严重,但并不等同于“主的日子”和不法之人来到时的迫害。

 

2. 主再临之前必有的事(3-4节)
 

为了纠正错误的教导,保罗指出了主的日子来到之前必将发生的两件事;有了这两件事,才能真的说那日子来到了。保罗在陈述之前先对信徒们发出谨防欺骗的警告(3节上),然后列举事件(3节下-4节)。

 

1)谨防诱骗(3节上)
 

“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这是一个全面性的警告,旨在提高读者们对欺骗的警觉,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否定词与不定过去时合用(mē exapatēsē)强烈地警告他们,不要被任何人诱惑。这动词前面的介词加强了语气,意表“完全蒙骗、蛊惑。”吕内曼认为,该词不需要被解读为“由恶意而发的诈骗,而只是一种妄想的意念,也就是被误导进入不正确的思维模式。”[24]但是芬德利则认为,这一警告“似乎是针对一个故意的、阴险的骗局”[25]。保罗知道这些谬论会持续下去,假教师们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使他们观点合理化的机会,因此他警告不要相信“任何法子”,就是除了先前所提的三种手段(2节)之外,也不要轻信其他任何手段。他深知许多人很容易被新奇的学说诱骗。耶稣教导末世论时也发出过这种对诱骗的警告(太24:41124-25;可13:5-621-23;路21:8)。霍恩(Horne)评论道,“当一个新的预言出现时,一些信徒会如此轻易就相信,真是不可思议!”[26]对这种骗局的解决之道,就是在神默示的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上好好扎根。保罗在此立即提出了必要的纠正。

 

2)将要发生的事件(3节下-4节)
 

“因为”一词表示警告的理由。在此处,译者很恰当地加上“那日不会来”这几个字(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和合本作“因为那日子以前”),来补充保罗未说完的话。在一般口头对话上,这样的省略是很自然的,因此表明这封信是保罗的口述。

 

这关键性的“主的日子”要在“必有离道反教的事,那不法之人(编注:和合本译作‘大罪人’)……显露出来”之后才会来到。在此,保罗所想的是在两件截然不同却互相关联的事件。这两个名称并不像莫法特(Moffatt)所认为的,是指“单一现象”[27]。这里所使用的两个动词,在句子中的位置表示强调,用来区分这两个事件。“不法之人”并不是“离道”的个人化身,也不是“反教”的极致体现。虽然这两件事在表达对神的敌意上显然是相关的,却仍是不同的事件。“离道”或“反教”,表明在自称信奉基督之群体内的一个悲剧性运动,就是先前公开认基督为友之人的叛教;然而,这“不法之人”在历史舞台上的公开显现,则标志着这个公开与基督为敌者对基督的敌意达到了顶点。

 

保罗坚持说,在主的日子来到之前,第一个征兆是“离道反教的事”(hē apostasia),英文字apostasy(叛教)也是从这个词衍生而来的。该词是指故意抛弃先前公开宣称的立场或观点,摒弃之前拥护的对象,是一种叛离。在古典希腊文中,它被用来形容政治或军事上的叛变;在七十士译本中,该词被用来表示对神的叛逆(书22:22;耶2:19);在《马加比一书》2:15中,该词指强迫性的叛教,使人成为异教徒。该词的宗教含义呈现于新约圣经对它的使用中(徒21:21;提前4:12;提后3:1-94:3-4;来3:12)。因此,保罗所提的征兆是指在公开承认基督的教会内部所发生的叛教。

 

教牧书信表明,叛教的事在自称是基督跟随者的人群中很早就有。教会历史的不同时期,皆有福音变节与叛离真理的事情发生。但是,保罗用定冠词,“这离道反教的事”(the rebellion,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和合本作“离道反教的事”),明确指出了那众所周知的叛教,就是那将成为基督教在末世光景(提前4:1-3;提后3:1-54:3-4;雅5:1-8;彼后2:1-223:3-6;犹4-19节)的“大叛逆”(威廉姆斯译本)[28]。这个表达指向将要来的叛教,保罗表示他对读者们提过此事(参5节)。除此之外,保罗对此叛教没有多加解释,解经者们对他所指的是谁也无法取得共识。

 

在当代,有些福音派的圣经教师倡议说,hē apostasia应以其次要意义来解读,译为“离开”,指教会的被提。[29]但是这种解读与被提的本质不一致。在圣经中,没有任何经文将教会被提称为“离开”。“离开”是指要离去的个人或一伙人的离去行动。但是,教会被提并不是圣徒们的离开行动。在被提中,教会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在被提时,教会是“被提上”或“被夺走”,这事乃出于神之手,是他将众信徒从地上带到自己的面前(帖前4:16-17)。在被提时,信徒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由主发起,并且由主完成的。保罗之前刚刚谈及被提是“我们被聚集到他那里”(1节;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和合本作“到他那里聚集”);那么,他为什么在此处用如此不相称的词语来形容同样的事件?然而,将该词用来形容叛教是合宜的,因为叛教是公开宣认信仰之人的行为。圣经中使用这个词时,指的是某种邪恶。除了此处,这个名词在新约仅出现过的一处是使徒行传21:21,那里明确是指叛离摩西的教导。鉴于旧约对这个词语的用法,任何熟悉旧约希腊文译本或马加比历史的读者都会理解,当这个词如此单独使用时,其意思就是对信仰的叛教。名词apostasia广为人知的意义,与其同源名词apostasion的含义一致,在马太福音19:7和马可福音10:4中,其意思是“离婚证书。”

 

对这些叛教者的确切身份,解经学者们无法达成共识。比较常见的说法是指“基督徒叛教,转入歧途和不义”[30]。由于此处的上下文清楚地将这种叛教与基督再临的时间联系在一起,因此这说法刻画出末世基督教内的叛教。于是“那些自称为基督徒却并不真是基督徒的人,会利用这时机悖逆神,去行他们已经思考过的事。”[31]在这叛教的场景中,有些学者会将那些在大灾难期初转离神、去拜敌基督的犹太人加在这叛教的人群中,或认为这叛教群体完全是由这些犹太人组成。不论这些叛教者的确实身份为何,“这种全球性的反抗神的运动如此普遍,以至为自己赢得一个特殊的封号:‘叛教者’。在教会被提前,叛教的倾向日趋高潮是很明显的。”[32]

 

接下来,保罗提到主的日子来到之前的第二个征兆是“不法之人……显露出来”。不定过去时动词“显露出来”,以强烈的语气出现在句子的开端,指的是真相得以揭晓的明确时间。当这“不法之人……显露出来”时,代表主的日子已经来到。这一启示的重要性在第68节动词的重复使用上体现出来。他在人类历史舞台上的公开露面将显露他的真实身份。这个动词意味着,在此之前他已存在;也就是,在他以不法之人的面目出现之前,他在世上已经生活了一段很长的时间。

 

这里所使用的三个名称,对这个人物作了全面的描绘。首先,他是“不法之人”(the man of lawlessness),这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对这个人的描述,指出他邪恶的特征。因他完全被罪辖制,以至于他似乎是不法的化身。这里所用的希腊词语是anthrōpos而不是anēr,代表他是一个真实的人。摩尔详细指出,他“不是撒但(第9节,他与撒但是不同的),但撒但的能力集中在他身上,撒但也会借他显露真面目”[33]

 

此处的文本有一个疑点。公认经文作“大罪人”(the man of sin;译注:和合本相同,新国际译本直译为“不法之人”)有着更广泛的文本支持,但是对于原始读法到底是“罪”还是“不法”,圣经批判学者们并没有完全达成共识。[34]不论支持哪种读法,都可以借助“较难的读法”这一观点。[35]弗雷姆指出,大楷体抄本中西奈抄本与梵蒂冈抄本在对这两个名词的使用上通常有所不同。[36]这两个词的意义相近,“罪”是较为广义的名词,意为“未命中标靶”;而“不法”则指违反律法。根据约翰一书3:4,“违背律法,就是罪”,因此这两个名词是可以交替使用的。“不法之人”(man of lawlessness)的头衔,暗指他是故意违反神旨意之人的化身。

 

他的第二个头衔是“那注定要灭亡的人”(the man doomed to destruction;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ho huios tēs apōleias,字面意思为“灭亡之子”〔the son of destruction[37])。这头衔标明了他注定要灭亡的命运。希伯来谚语“之子”(参帖前5:5)是指他特有的关系。它表明这个人“处在这种如同父子的关系中,在其权势之下,受其支配”[38]。他完全被败亡与毁灭的力量所挟制,可以说,他天生就归属于这种力量。在此,灭亡是指失去福祉,并不代表消失成无有。它与救赎所包含的一切截然相反,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折磨与死亡的状态”[39]。这种“‘灭亡’代表失去永生,活在永恒的痛苦中,是那些被摒除在神国度之外之人的写照”[40]。马歇尔观察说,“保罗在他这段教导的一开始就引入这句话,使他的读者们确信神的敌人是不可能得胜的。”[41]

 

他的第三个头衔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这个句话由一个冠词下的两个现在时中动语态(middle voice)分词所组成,描绘出他亵渎神的举动,这两个举动也将会露出他的真面目。

 

“他抵挡主”(ho antikeimenos)指出他是基督的“对手”,也是敌人。他“竭力抵挡”(威廉姆斯译本)“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他“所代表的,不仅是反基督教,而是叛逆反抗神”[42]。他妄尊自大,设法废除现存的崇拜方式,试图替换它们。他废黜各种所谓的神明,以自己来取代它们,借此“高抬自己”(huperairomenos)。现在时中动语态分词把他描绘成“抬高自己,超过所有称为神的和受人敬拜的”(罗伯特·杨)。

 

“称为神的”这一表述展现了保罗出于基督徒本能的谨慎,因为这个称呼所指的不只是真神,也包括各异教神祇。后面的短语“和一切受人敬拜的”,是指让人崇拜的对象,扩大了范围,包括与人类宗教活动有关的所有可以想象的对象,所有这些都将被敌基督废弃。

 

“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这句话把自我神化的场面带到了令人憎恶的高潮。“他本应尊神为大,却尊己为大,使这‘高抬者’变成了‘敌挡者’。”[43]“甚至”(hōste)一词的字面意思是“以至于”,不仅是标榜他更进一步的举动,同时也阐述其亵渎的结果。罗瑟拉姆译本在翻译中很好地再现了希腊原文的词序,“以至于他在神的殿内为自己设位”,强调“他”与“为他自己设位”。“坐在、设位”(kathisai)是第一不定过去时,表示他在“神的殿里”(ton naon tou theou)夺取位置的明确行为。希腊文hieron也被翻译为“殿”,指的是整座寺庙殿宇和其庭院;与之相反,这里的naos当用于异教徒寺庙时,指的是存放鬼神偶像的内殿。对犹太人而言,“圣殿”(ton naon)只能是指是耶路撒冷圣殿中的圣所,就是唯有祭司才能合法进入的地方。在此的语法结构(eis与直接受格连用)带有动作取向,表明不法之人透过亵渎的举动,将自己“放在”内殿中神的宝座上。埃利科特评论道,“他的傲慢不敬达到了极点,导致这种极度邪恶的行为。”[44]保罗使用定冠词和附加词“神的”,排除了指向任何异教殿宇的可能性。至于保罗所指的是耶路撒冷的实体圣殿,还是用这个词来比喻教会,一直多有争论,各人所持的观点是依据其对末世预言的理解而定。按这里所刻画出的全景,比较自然的解释是指末世的犹太圣殿。这是爱任纽(《反异端》〔Against Heresies30.4)和其他早期教父的观点。

 

“自称是神”陈述了他这举动的含义。他不但剥夺了圣殿,更向公众展现自己明圣的尊严,“以真神的姿态来炫耀自己”(韦译本)。这里使用的现在时表明这是一个过程,其主旨是展示他在圣殿中夺取自己的地位。他使自己成为展示的对象,炫耀自己是绝对的、排他的神。“这是人类的罪之顶点,是虚伪、蔑视神和不虔敬的极度表现,是一个巨大的、骇人听闻的谎言。”[45]

 

仔细研读这节经文,在不受先入为主的神学观影响之下,自然会得到的结论:保罗是在描述末世里的一位人物,而不仅是一个理念或一系列的人物。上下文很清楚地指出,这个人所处的时代是末世,因为他将会被再临的基督灭绝(8节)。在这整段经文中,保罗有意将这个人与基督作对比:两者皆会“来临”(parousia),2:9对比2:1;皆会“显现”(apokalupsis),2:3对比1:7-8;皆有自己的福音,即“虚谎”(2:11)对比“真理”(2:1012)。这大罪人会要求独享尊崇与膜拜,不容许任何人与他同位(2:4)。为了模仿耶稣(徒2:22),他会以“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2:9)来惑众。正如基督,那真正的弥赛亚,被神赋予力量一样,这个敌基督也将被撒但赋予力量(2:9)。很显然,他是撒但假冒真救主的拙劣赝品。在模仿基督时,他的品格与基督截然不同。与基督完全相反的,不可能只是属灵的倾向或理念,他必须是一个人。很明显,这位预言中的人就是圣经别处所称的“敌基督”,这名字就是他的本性与行径最好的概括。

 

认识到保罗是在说一位具体的末世人物,就可以马上消除许多对这“不法之人”的误解。他不能仅仅被看成是一种不法主义的化身。他不是一股抽象的力量,也不仅仅是“不法的隐意”(7节)的化身。保罗说“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但所指是一位在末世会出现的人物,他将成为邪恶演变的高潮。历史上虽然出现过许多敌基督者,但他们只是在为这位末世敌基督人物铺路。

 

我们不能把这位末世人物视为历代的罗马皇帝,就像沃菲尔德(Warfield,又译作“华菲德”)所持的观点。他认为这罪人乃是指罗马皇帝,如加利古拉(Caligula)、尼禄(Nero)、韦斯巴芗(Vespasian)、提图斯(Titus)和图密善(Domitian),认为保罗对这沉沦之子(the son of perdition)所作的每一项可憎的描述,都“在众罗马皇帝的凶残历史中应验”[46]。虽然这位末世人物与众罗马皇帝的雷同之处确实有迹可循,但是他的末世本质使这种看法无法立足。因此,大罪人的显现代表主的日子已经来临的征兆这一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再者,对这位人物末世本质的认识,也能驳斥这不法之人就是天主教皇的观点。这一观点被许多宗教改革领袖热切接纳。宗教改革者正处在与教皇势力激烈的冲突中,很自然会得出这个结论。这个观点至今仍有许多支持者,但是其论据严重不足。天主教皇并没有完全应验保罗的预言,因教皇们从未自称是独占尊荣的神。厄尔德曼(Erdman)指出,“没有一个教宗被‘称为神’,也没有一个教宗被当作神‘来崇拜’,但是每一个教宗都自称是‘基督’的代表,因此只在宗教问题上被认为不会犯错。”[47]罗马天主教并不反对一切被称为神或受人崇拜的对象,对圣母玛利亚和各位圣徒的崇拜就是一个主要特征。这也与“这大罪人是末世人物”这一真相不一致,因为教皇历史已经有数百年,并且代代相传。那么,保罗的教导,这人显现出来就标志着主的日子已来临,早就不再具有他所赋予的意义了。

 

3. 提醒过去的口传信息(5节)
 

保罗在此暂停了他对末世的描述,提醒读者们这对他们来说不应该是新鲜事。“你们不记得吗?”带有温和的谴责之意,暗指他们的回答应该是“记得”。他们如果真的记得,就不会这么轻易被这种毫无根据的教导搅扰了。保罗要他们去回想“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告诉”是过去未完成时,表示他在不同的场合曾和他们提到过“这些事”,也就是这些有关末世的真理。这说明对末世的教导在使徒的事工中是恒常的事。很显然,保罗并不认为预言性的教导不该教导新信徒。这让读者们确信,保罗在驳斥主的日子已经来到的教导时,并没有自相矛盾,也没有提出一些新的立场。

 

在此,保罗在这封书信中首次使用单数人称代词,“我……曾……告诉你们”明确提醒读者们,他曾依据自己的权柄将末世的信息传讲给他们。那些倡导不同末世观的人是在反对保罗对他们的教导。

 

(二)对不法隐意的拦阻(6-7节)

 

从这不法之人身上所显现的那不法的恶化趋势来看,保罗的思路转向对其目前发展趋势的拦阻上。保罗指出拦阻的目的(6节),并提到那解除拦阻的(7节)。

 

1.拦阻的目的(6节)
 

在第5节的暂停之后,“也”继续先前的讨论。“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抑制(编注:和合本译作“拦阻”)他的是什么。”“现在”这个副词的语气以及与其他经文的关联,有不同的解读。它可能是与“正在抑制……的”有关,如罗瑟拉姆译本所译,“你们也知道现在是什么在抑制”。因此,这里所指的是一种暂时的“抑制”,与未来“到了的时候……显露”成对比。若是如此,这里的“现在”与第7节的“已”相互辉映,并和第8节的“那时”形成对比。但有些学者,如布鲁斯(Bruce),他们则认为“现在”应当与“你们……知道”一起解读,同时“它的语气很可能带有回顾性,而不是时间性,‘并且,既然如此,你们知道是什么在拦阻他。’”[48]

 

“你们……知道那抑制他的是什么”(to katechon oidate)将受词放在主词之前,强调要表达的核心是这拦阻。中性现在分词指出这“抑制……的”是一种非人格的作用力。这种具有拦阻性的力量,读者们是“知道”的,可能意味着保罗在过去口传中曾提过的,或是他们曾经亲身体验过的。[49]

 

动词“抑制”(katechō),按字面意思是“压住”。对于该词所表达的意思,有三种不同的解读:“抑制、拦阻”,“拘禁、拘留”,“掌控、统治”。一般来说,那些支持第三种解读的人认为是神秘的古龙或是撒但本身在掌控这一切。但是,该动词的这样解读,在新约中找不到;同时,这样的解读也因有悖于上下文的意思而无法立足。

 

另外两种解读相当接近,经文的解释几乎一致。但是,第一个解读“抑制”在此“是比较可取的,因为这段经文弥漫着冲突的气氛。”[50]现在时主动语态的分词,表明这股拦阻的力量现在正在积极地起作用。

 

这拦阻现在正在运行,“是叫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是叫”(eis to)再次表达目的,但是很明显,其中兼含目的与结果。神这样拦阻的目的,是要叫“他”,也就是第3节中所提到的不法之人(the man of lawlessnes;编注:和合本译作“大罪人”),“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这种拦阻可以阻挡大罪人作为罪孽的化身在所定的日子之前显现出来。结果是,他会在“到了的时候”显现,也就是,在神为他所定的时间,他显现的时机成熟的时候。就如基督在“时候满足”(加4:4)时显明出来一样,大罪人的显露也有“到了的时候”。邪恶的势力在世上的推展在神的掌控中,“如果他允许邪恶存在于他所创造的万物中(这个可能性,似乎与人在道德上的自由选择不可分),迟早他知道如何去控制邪恶的活动,等到它表现得淋漓尽致之时,好将其倾覆,并对其施行审判。”[51]

 

2. 那解除那拦阻的(7节)
 

“因为”为前面经文引入了解释性证据,解释了为什么现在的拦阻是必要的。就事实而言,“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这暗示了他们目前所受的苦难。副词已经表明,在保罗给他们写这封信时,那不法的隐意正在积极地活动,只是因为有对它的拦阻,才尚未达到顶点。动词“发动”意指某种超自然力量的积极运作。在帖撒罗尼迦前书2:13中,保罗将它用来形容神的话语在读者们心中所作的工。在此处,该动词则指在不法作为的背后撒但在猖狂地活动。在这攻击性的邪恶势力背后有一个极具攻击性的操纵者,那就是撒但本身。既然他现在无法让这大罪人公开显露,那么他只有尽其所能地制造不法的事。

 

这不寻常的词句“不法的隐意”(to mustērion … tēs anomias),其很有弹性的希腊文组句在属格与主格之间加入了动词和副词,借此分别凸显两者的含义。在新约中,“秘密”(译注:和合本作“隐意”)或作“奥秘”并不是指神秘不知所云之事,而是指先前隐蔽不可知之事,仅仅靠人的探索是无法发现的,但现在已经被神揭晓了。保罗几乎总是把这个词与神所启示或揭晓的(罗16:26;林前2:6-12;弗1:93:3-5;西1:25-27)联系在一起。这些奥秘透过神的启示揭晓出来,目的是可以宣讲出来。在新约中,没有任何一处暗指这“奥秘”代表一种深不可透的知识,只对特选的门徒宣讲。所有具备属灵条件的信徒都可以理解这“奥秘”。

 

附加的属格“不法的”是“隐意”的定语。它与定冠词“那不法的”连用,不仅意指违规犯法与混乱,也意指魔鬼的明确目标就是推翻神的律法,去建立他自己的统治。可见,当今的不法举动具有末世性的含义。这里的经文所指也与第8节中“不法的人”有关。虽然那位险恶的人物还没有显露出来,但是那将主导他职履生涯的邪灵已经在运行。那不法之人的邪恶是如此深不可探,若没有神的启示,人的思想永远无法完全想象到。

 

7节下半句“只是现在有一个抑制的,等到那抑制的被除去”的希腊原文要更为生动而省略,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只有现在在抑制的那一位,直等他成为从中离开。”芬德利认为可以在这段经文中找到这封信是口述代笔的另一个迹像。[52]在英文的圣经版本中,通常加入一个动词,如美国标准译本的直译“现在只有一位在拦阻”,或是新国际译本的直译“现在抑制的那一位会持续如此行”。比较少见的译法是没有省略,但是采用较不寻常的字序,认为原文将“现在有一位在拦阻的”放在“等到”(hēos)之前只是为了加强语气,故作“只是等到那现在拦阻的被解除为止”。不论是哪一种翻译,其整体思路是一致的。

 

这不法的隐意所受到的拦阻是有时间限制的。NIV翻译成“但是”一词的字面意思是“只是”(monon),指出那抑制不法隐意的是今时的特有状况。这种拦阻会“等到他被解除为止”。翻译成“被解除”(taken out of)的动词并没有相连的主词,但其所指只可能是“那拦阻的”,就是那位现今拦阻不法之隐意的。动词“被解除”(genētai)的字面意思是“可能会成为,变成了”,其不定过去时时态指向一特定事件,但是所用的虚拟语气则表示其时间不确定。这个被动形主动意动词表示这“解除”并不是出自外来的力量,而是拦阻者这一方的自愿行为。当他“被解除”时,字面意思是“不在其中”,他将结束他的拦阻作用。这显然是指“那拦阻的”,也就是这拦阻者结束他现今的活动。随着对现今叛逆恶行拦阻的结束,撒但所激起的邪恶将会在全世界各地史无前例地公开显现。

 

对于第6节中所使用的中性分词(to katechon)在此处被阳性分词(ho katechōn)“那拦阻的”(抑制者)所取代,这个改变引起诸多议论。这个改变表明这拦阻的活动具有人格。里根巴赫评论道,关于这拦阻者的身份,“因为我们已无法得知当时口头教导的内容,在这整段经文中,这是最令人费解的疑点。在没有书面记载的情况下,口传的内容亦可用来作解经的依据。”[53]对这拦阻者的身份,众说纷纭:可能是一位或好几位罗马皇帝;可能指罗马帝国或普遍意义上的人类政权;可能是指犹太国家;可能是指福音的宣扬或保罗本人;也可能是指撒但、以利亚、米迦勒、神的护理或圣灵等。

 

归根究底,这位拦阻者的身份必须在下列问题中寻求解答:谁能抑制撒但的运作?要能有效地抵制并拦阻撒但的人格作为,需要一位超越人类且具有位格的阻止者。唯有超自然的人才能挫败撒但超自然的运作。这就排除了任何人为的代理和邪恶的超自然动因,唯有超自然的人才能胜任这项工作。

 

在所剩下的可能性中,极具吸引力的是“这拦阻者是神,在他护理之下的拦阻不计其数。”[54]但是启示录很清楚地表明,在“敌基督”的日子里,神对人间事务的护理干预并不会停止。事实上,这拦阻者将“离开其中”(ek mesou,译注:和合本圣经译为“被除去”)似乎更像是在说一位现在是“正在其中”者,这无疑是指圣灵,他现在就在世间并内居在众圣徒中。当再临的基督呼召他的教会归向他自己时,内居在圣徒中的圣灵会“离开其中”。“当教会被提归回与她的主同在之时,圣灵也要离开其中。五旬节时代——从圣灵由天上降下时开始——将以他归回天家而告终。”[55]因为这阻止者的解除发生在不法之人显现之前,这代表教会被提将发生在大灾难之前。

 

通常反对以上观点的理由是:尽管“我们很容易认为圣灵是拦阻邪恶力量的,但是很难想象他会‘被解除’。”[56]赖里(Ryrie,又译“雷历”)认为,这个问题的解答在于“‘内住’与‘同在’的意义不同。”[57]圣灵是三一真神中的一位,是无所不在的,始终都在这世界中,他在大灾难期间仍会如此。但是在五旬节,他与教会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关系,成为内住的圣灵(参约14:16-17)。当他完成了在教会的事工之后,他与人类的关系将恢复到五旬节前的状态。

 

既然指认圣灵为拦阻者,为取得经文上的和谐一致,可以认为第6节使用中性分词是因为希腊文中的“灵”这个词是中性的,而在第7节所使用的阳性分词则强调这拦阻者的属性。[58]在第6节中,中性分词凸显圣灵的拦阻行动,第7节则强调拦阻者的身份。有学者建议说,中性分词所指的乃是教会或众圣徒,但问题是这两个词的希腊文都不是中性。很显然,圣灵确实透过教会和众圣徒作工,众圣徒也确实是世上的盐,虽然圣灵使众圣徒在世上产生拦阻邪恶的效应,但是真正拦阻邪恶的工作还是由圣灵本身所行。

 

(三)不法之人的职履生涯(8-12节)

 

“那时”语调强烈,宣称在那拦阻的被解除之后,这不法之人的职履生涯就该走完了。在提及有关现今不法之事的运作之后(6-7节),保罗再次转而描述第3节下到第4节中不法之事的最后演变,更进一步地阐述其内容。他提到不法之人职履生涯的终结(8节),也叙述了他迷惑那些失丧之人的能力(9-12节)。

 

1. 不法之人的职履生涯被耶稣终结(8节)
 

保罗的目的是要安慰读者们,这使他在揭示这不法之人的可怕真相时就宣告了其注定的结局。“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灭绝他。”“这不法的人”是公然不法者的化身及其头目,很显然,他就是第3节中所提的“大罪人”。这个词表明他与“不法的隐意”(7节)彼此相关联,他会尽其所能地呈现“不法的隐意”。这个称号并不代表他漫无法纪,而是指他将会公开违背神的律法。动词“必显露出来”是被动式,显明了他背后的始作庸者是撒但。撒但现今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未能得逞(7节),但是当这拦阻者被解除时,他将会肆无忌惮地去实践自己的目标。在这段经文中,这是第三次提到这可怕之人的出现(参36节),指出其决定性的意义。这代表他的出现犹如“一种使人望而生畏的不祥物,让凝视者着魔。”[59]

 

在此,一个生动的双重声明宣告了他职履生涯的终结,即“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灭绝他的执行者是“主耶稣”(the Lord Jesus)。[60]“主耶稣”这个名称表明“主”(the Lord)与人子“耶稣”(the human “Jesus”)一起施行审判,父已经将审判的事全交于耶稣(约5:22)。在这一次的较量中,耶稣这个名字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属神的人与撒但的使者之间的对比。主基督将迅速终结诱骗人的敌基督者的职履生涯。在此所使用的两个将来时动词,只陈述了耶稣对这不法之人审判的结果,并没有说明敌基督从出现到被毁灭的时间间隔。经文将他的开始与结尾并列,说明他的职履生涯不会延长,而是在短期出现后被果断终结。

 

这个不法之人,“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这句话表示,将他毁灭不费吹灰之力,没有必要发生旷日持久的激烈战争。耶稣会“灭绝”[61]anelei,“移开、除去、摧毁”)他,就此决定性地终结这篡位者的职履生涯。这个动词常用来指“谋杀”,表示这不法之人的结局,将如被杀之人的结局一样,具有决定性。英王钦定本作“将会吞噬”,虽不太合原意,但能传达意境,传达了被火烧毁的场面(参1:7-8)。

 

“用口中的气”指出耶稣所使用的手法。这种表达可能是隐喻,代表他口发的命令,但是更可能是指相当确切的行动。这并不是说不法之人是一位残弱不堪的人物,而是说那再来的主耶稣所发的决定性能力,将切实地终结这亵渎者的职履生涯。托马斯指出,“在旧约中,神口中的气是可怕的武器(出15:8;撒下22:16;伯4:9;诗33:6;赛30:2728)。”[62]荣耀的耶稣对着这不法之人呼出的气,犹如火炉中的烈焰,会灭绝这人。

 

相对的动词“废掉”(katargēsei)是保罗的惯用语[63],其基本意思是“使其停止工作或无效,迫使其静止”。再来的主耶稣将使不法之人失去行动力。这里不是指他的灭亡,而是指使他无法再有任何活动。

 

“灭绝”和“废掉”这两个用来描述不法之人命运的动词,虽然在时间上是平行的,但是在效应上并非如此。被译为“推翻”或“移开”的动词(译注:和合本作“灭绝”)是指终结这不法之人的职履生涯;而“废掉”一词更好的翻译是“使无效”,所描绘的是他活动规划的终结。因此,威廉姆斯译本很贴切地翻译为“主耶稣会用口中的气灭绝他,止息他的各种活动”。

 

另一个声明所指的方法是“用降临的荣光”,字面意思是“借着他形象的显现。”尼尔称这个组合为“重叠词”,因为这两个词都与耶稣的再来有关。[64]名词“荣光”(epiphareia),新约其他地方仅在教牧书信中出现过[65],其基本含义为“散发亮光”(英文字epiphany的来由)。该名词“通常被希腊人用来形容神祇在荣耀中显现,尤其是指他们现身援助。”[66]“降临”(parousias,参帖前2:19的讨论)是耶稣再来的专有名词,本意为“显现”。这两个词的特殊组合强调,那时整个敌基督所建立的体系会被我们主耶稣显现时的显著荣光所灭绝。不法之人眼见荣耀的主耶稣,他傲慢的举止与胆大妄为的行径就会完全瘫痪。

 

2. 不法之人迷惑失丧之人的能力(9-12节)
 

在指出这不法之人的必然结局之后,保罗现在进一步描述他的职履生涯。保罗指出不法之人能力的本质(9-10节上),那些会屈服在不法之人能力之下的人(10节下),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受迷惑者的审判(11-12节)。

 

1)对不法之人能力的描述(9-10节)
 

“这不法的人来,是……”引入了对他能力的描述。保罗再次使用“来”(parousias)这个字(译注:8节作“降临”),似乎故意将这不法之人的出现与基督的再来形成鲜明的对比。他来“是照撒但的运动”。“将会”(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和合本作“是”)的字面意思为“是”,阐明他未来必然会出现。“照撒但的运动”指出这人的所作所为与撒但的属性是一致的。这不法之人虽然不是撒但本身,但他运作的力量乃是来自撒但,撒但是邪恶的煽动者和激励者,邪恶已经在世上大肆横行(7节)。这个被翻成“运动”(energeian)的名词,只有保罗在新约中使用过,表示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内在运作。[67]在其他地方用来指神的所为,只有在这里,保罗用来形容撒但所作的,表示这不法之人在其职履生涯中带有超人的权势。

 

不法之人被撒但赋权,要“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字面的意思是指“用各样的大能、迹象与虚假的奇观”(罗瑟拉姆译本)。“用”(en,在……中)表示他各种活动运作的领域。在此所用的三个名词很详尽地描述了各样奇事。“大能”或“权能”(dunamis)是单数,指出制造奇迹的内在权势,“迹象”指的是奇观背后的意义,“奇观”表示它们超越常理的本质以及对观看者所造成的惊愕。这有兼容性的“一切、各样、逐一、每一”(pasē),原文是单数,其词性虽然只与第一个名词相同,但似乎最好是将其与三个名词都连用。他将展示各样的权势,制造各样的迹象,以表明他各样的声称和奇观是真实的,就此来迷惑众人。

 

这三个名词用来形容基督(徒2:22)和使徒时代教会(来2:4)的神迹,旨在印证他们的事工。不法之人也将会用他各样的奇事来印证由撒但所主使的种种宣告。属格名词“虚谎”(pseudous)在NIV中被翻译为“假冒的”(译注:和合本作“虚假”),在原文中出现在三个名词之后,因此与它们都有关联,其字面意思为“虚假的”。这个词并不是指他的各种奇事只是施障眼法的欺骗,而是指这些奇事的本质是虚假的。他会施行“超自然的奇迹,以造成虚假的印象,借此迷惑众人,使他们把谎言当作真理接受(参11节)。”[68]他所施行的奇事具有魔鬼自身的本质,这本质就是说谎(约8:44)。

 

后面紧跟的词句“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凸显出不法之人所行的事在个人身上所造成的影响。他会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en pasē apatē adikias,字面意思是“各种不义的欺骗手段”)。他会绞尽脑汁,使用一切“不义”的欺骗手段,将“不义”伪装成“公义”,他行事的动机乃是出于误导人心。菲利普斯译本是这样解述的,“他将挟带邪恶十足的权势来蒙骗人。”

 

2)不法之人迷惑的对象(10节下)
 

不法之人所行迷惑人的奇事将会在“那沉沦的人身上”(tois apollumenois)产生效应。这带有冠词的现在分词指的是这一类人,他们因信服了不法之人的欺骗,现在正在“通往灭亡的道路上”(韦译本)。现在时意味着他们的灭亡已经开始,而且要使这些人“完全转变”,就“需要把他们从所处的隐含的毁灭中解救出来。”[69]这一类人,与哥林多前书1:18所指“现在得救的人”完全相反。他们执意追寻的道路将使他们不可避免地陷入“沉沦”(参本章第3节的注释),因为他们的行为和品格表明他们是沉沦之子(children of perishing)。在此,对这些受不法者所害之人所做的陈述,很明显是要鼓励那些在苦难中的读者们。

 

保罗在此并不是暗指那些沉沦的人是“预定受咒诅”的不幸受害者。他们的沉沦,不在于神,乃在自己,“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因”(anth’ hōn)是一个新约中仅在此出现的经典措词,字面意思为“相对于,对应于(这些事)”,传达了公正报偿之意。他们的下场是公义的,也是他们应受的惩罚,因为他们故意拒绝神的救恩。“他们拒绝了”(ouk edexanto;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和合本作“他们不领受”),这个短语反映了他们明确决定不接受神的救赎;他们甘愿拒绝敞开心扉去“爱真理”(tēn agapēn tēs alētheias,字面意思是“那对真理的爱”)。贝斯特评论道,“爱真理,不论在智力上、情感上,抑或在审美上,都远不止对真理的仰慕;爱真理乃是对真理的委身。因此,爱真理就是顺服真理。”[70]“爱真理”这个表达,新约中仅在此出现,指出“他们的罪过比仅仅拒绝真理更严重”[71],因他们不仅拒绝了“真理”(不是抽象的真理,而是福音的救赎真理,附加的子句使其意思一目了然。编注:和合本为“使他们得救”),而且他们表现了对真理的厌恶,表露出不愿意寻求、也不愿意得到神的救赎真理。他们的不信,与其说是头脑的问题,不如说是内心的问题。他们暴露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热爱真理亦或缺乏对真理的爱,是一个人品格的试金石。[72]神想用福音信息唤起他们对真理的爱,他们却故意不领受这信息,也拒绝去顺服。

 

“使他们得救”表达了神的心意,神想要引导他们去爱在基督耶稣里所启示的至高真理。神并不是一个喜悦恶人死亡的怪物(结33:11),因他愿意万人得救,也为他们提供了救赎之道(提前2:4-6)。由于对真理没有爱,他们就不知道神所赐的恩典是多么浩大。他们对自己的永生福祉表现出一种罪恶般的冷漠,既没有察觉自己的危险,也不认识逃脱之路。

 

3)对被迷惑之人的审判(11-12节)
 

“并且”(译注:新国际译本与和合本皆省略了这个词)标志着这些人的罪与要临到他们的审判之间的联系。“故此”指的是他们对真理的拒绝与厌恶。所施行的审判并不是毫无条理,乃是基于其因果关系。这审判是来自神,“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神”这个字在句中的位置表示强调,强调他是至高无上的审判官。因为神具有道德属性,他无法对世上猖狂的邪恶视而不见。在一个有道德性的宇宙中,罪恶必定要受到惩治(参帖前1:10更详细的解译)。

 

对于动词“给”的时态有两种不同的解译。该词的现在时可以被解释为“神这具有惩罚性的审判现在正在运作,”[73]7节中所提到“不法的隐意在现今运作”支持了这种说法。但是上下文表明这个时态应该被看作预言性的现在时,用来陈述预言的确实性。这句经文当然是指向未来,就是那些被敌基督所迷惑的人将要受到审判,但是这审判的原则确实已经在运作了(罗1:18-25)。“在那些被敌基督迷惑之人身上所要发生的事,都可以在当今的每个日子中见到其缩影。”[74]

 

神所施行的惩罚就是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也就是“在内心产生妄想”(科尼比尔译本)。在此应注意的是,不是神会给他们“错误”的心,而是他们内心的活动使他们注定要走向错误的结局。他们会受一种内在权势的影响,其结果是更加远离真理。既然他们故意选择虚谎,蔑视神的真理,神就将他们置于自己所选择的错误权势之下。神用他们所选择的恶来作惩罚他们罪的工具。“恶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恶如绳索缠绕。”(箴5:22)现代思想倾向于将神的作为归结为一种非人格的自然法则,但是保罗清醒地发现,神的作为乃是按照他自己所建立的法则来运行(参罗1:18-28)。

 

“叫他们信从虚谎”陈述出神使他们生发错误之心的直接目的,但也表明在这些人身上所产生的实际结果。动词“信”的时态是有效不定过去式,指的是他们真正开始相信并信任“虚谎”的时候,“虚谎”即真理的反面(10节)。这“虚谎”正如第4节里所描绘的那样,是“超级大骗局,也就是撒但用不法之人冒充神所施行的最终极的欺骗”[75]。撒但刻意制造的各种妄想,现在神让这些应验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自愿接受并渴望这些妄想。

 

神让这些人为自己选择的罪承担后果的终极目的是“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虽然希腊文“定罪”一词是中性的,但上下文表明审判结果是不利的,他们要“被定罪”。在原文中,“一切”出现在称呼被审判之人的两个分词前,强调对这类人审判的全面性。作者同时从消极方面和积极方面强调了被审判的对象。在此处用一个冠词来修饰两个分词,表示所指的是同一类人。消极方面,他们“不信真理”,就是从未对“真理”——福音的启示——作出明确的回应,以信靠顺服的心委身于真理。“但是”(译按:国际版NIV直译,和合本作“倒”),这个表示强烈转折的小品词,直接描绘出他们受咒诅的本性。他们“喜爱不义”,也就是“以不义为乐”(罗瑟拉姆译本)。大罪人的欺骗在这种人身上得到积极的回应。因为他们故意拒绝真理,以致喜爱邪恶,视恶为善。他们在道德品格上已经颠倒了是非。凡不接受也不顺从真理的人,必以不义为乐。

 

保罗在他的读者面前生动地描绘了与主的预言日有关事件的场面,为要安慰困惑不安的信徒,使他们确信那可怕的日子还没有来到。因为有关那个日子的一些关键性事件(3节)还没有发生。他们所遭受的迫害并不是与主的日子有关的神的审判。他们并没有错过“被提”这件大事,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期待那“蒙福的盼望”,这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一种安心和稳固的力量。

 

[1] William Neil, St. Paul’s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Torch Bible Commentaries, p. 132.

[2] Leon Morris, The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 213.

[3] G. W. Garrod,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81 (italics in original).

[4] Charles J. Ellicott, A Critical and Grammatical Commentary on St. Paul’s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15.

[5] William Kelly,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05.

[6] J. Behm, “nous” 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4:959.

[7] C. F. Hogg and W. E. Vine,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243.

[8] Joseph Henry Thay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p. 413.

[9] R. C. 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Paul’s Epistles to the Colossians, to the Thessalonians, to Timothy, to Titus and to Philemon, p. 412.

[10] William Arnold Stevens,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in An American Commentary, p. 82.

[11] I. Howard Marshall, 1 and 2 Thessalonians,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p. 187.

[12] James Everett Frame,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s of St.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p. 246.

[13] George G. Findlay,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p. 166 (italics in original).

[14] George Milligan, St. Paul’s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p. 97 (italics in original).

[15] 有许多不同的翻译来传达这个意念,如“现在已出现”英文修订译本;“已经来到”(伯克利译本);“到了”(达秘译本);“已成定局”(罗瑟拉姆译本);“来了”科尼比尔译本,20世纪新约圣经;“已来了”修订标准译本,新美国标准圣经;“已经抵达”古德斯皮德译本,菲利普斯译本;“已经到了”(韦茅斯译本),莫法特译本(Moffatt),威廉姆斯译本,克莱斯特-利利译本,新英文圣经;只有蒙哥马利保留了“在眼前”,韦译本则翻译成“即将来临”。

[16] 英王钦定本所翻译的“基督的日子”,在经文上的证据不及“主的日子”来的多。有关经文证据,参奈瑟勒和阿兰德的希腊文圣经及新约希腊文圣经NOVUM TESTAMENTUM GRAECE26版。

[17] Hogg and Vine, p. 88.

[18] Morris, pp. 151–52.

[19] Robert L. Thomas, “2 Thessalonians,” in 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11:318.

[20] 同上。

[21] See J. Dwight Pentecost, Things to Come, pp. 229–32; Gerald B. Stanton, Kept from the Hour, chap. 4; Clarence E. Mason, Jr., “The Day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Bibliotheca Sacra 125 (October-December 1968), pp. 352–59.

[22] William Neil, The Epistles of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Moffatt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p. 109.

[23] John F. Walvoord, The Thessalonian Epistles, p. 117.

[24] Gottlieb Lünemann,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Epistles of St.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Meyer’s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 208.

[25] Findlay,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66.

[26] Charles M. Horne, The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Shield Bible Study Series, p. 64.

[27] James Moffatt, “The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4:48. 因此,莫法特如此地翻译:“直到离道反教的事要先发生,随着大罪人的显露。”

[28] 英文圣经不同的版本使用诸多词汇来形容:“一个堕落”(英王钦定本);“那个堕落”(英文修订译本、杨Young);“那叛教的”(达秘译本、韦茅斯译本、伯克利译本、新美国标准圣经);“那叛离神的”(克莱斯特-利利译本);“那反抗的”(罗瑟拉姆译本、韦译本);“那叛逆的”(莫法特译本、古德斯皮德译本、RSB);“极大的叛教”(蒙哥马利译本);“最后的叛逆”(新英文圣经)。

[29] E. Schuyler English, Re-thinking the Rapture, pp. 67–71; John R. Rice, The Coming Kingdom of Christ, pp. 188–91; Kenneth S. Wuest, Prophetic Light in the Present Darkness, pp. 38–41.

[30] Heinrich Schlier, “apostasia,” 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1:513.

[31] Thomas, p. 321.

[32] 同上, p. 322

[33] A. L. Moore, 1 and 2 Thessalonians, The Century Bible, New Series, p. 101.

[34] 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的翻译:“大罪人”(ho anthrōpos tēs hamartias),为苏特、法斯塔德与霍奇斯所接受。“来自不法的”(tēs anomias)的翻译,则为韦斯科特-霍特希腊文新约圣经、奈瑟勒和阿兰德的希腊文圣经、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新约圣经,及塔斯克所接受。“不法的”翻译,其等级以AD而论,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圣经的编辑者们给予C级。

[35] Thomas,“注释” p. 323

[36] Frame, p. 253.

[37] 只因为“那注定要灭亡的人”(译注:新国际译本直译,帖后2:3与约17:12皆作“the one [man] doomed to destruction”)这头衔也被用在加略人犹大的身上,并不代表在末世的“沉沦之子”就是犹大的化身。对这种见解,参Oliver B. Greene,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p. 253-58

[38] Ellicott, p. 118.

[39] Albrecht Oepke, “apōleia,” 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1:397.

[40] Thayer, p. 71.

[41] Marshall, p. 190.

[42] George G. Findlay, The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p. 144.

[43] J. Dwight Pentecost, “II Thessalonians,” in The Biblical Expositor, Volume 3, Carl F. H. Henry, ed., p. 346.

[44] Ellicott, pp. 119–20.

[45] Stevens, p. 87.

[46] 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 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Studies, pp. 472–73.

[47] Charles R. Erdman, The Epistles of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p. 89.

[48] F. F. Bruce, 1 and 2 Thessalonians,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p. 170.

[49] Hogg and Vine, p. 254; Alfred Plummer, A Commentary on St. Paul’s Second Epi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56.

[50] Thomas, p. 325.

[51] Findlay, The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47.

[52] Findlay,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77.

[53] J. C. Riggenbach, “The Second Epistle of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in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p. 130.

[54] Hogg and Vine, p. 259.

[55] F. W. Grant, The Numerical Bible—Acts to 2 Corinthians, p. 438.

[56] Morris, p. 229.

[57] Charles Caldwell Ryrie, First and Second Thessalonians, p. 113.

[58] 关于阳性代名词与中性名词“灵”的搭配使用来彰显出圣灵特质的例子,参约翰福音15:2616:13-14;以弗所书1:13-14

[59] Findlay,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79.

[60] 公认经文及霍奇斯-法斯塔德基于主流文本的希腊文新约圣经皆审略了“耶稣”这字,但是因为抄本中有足够的依据使得当代的首要评注编者们认可它的存在。韦斯科特和霍特的希腊文版本、奈瑟勒和阿兰德的希腊文圣经、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圣经皆将它放在括号中。苏特以及塔斯克的希腊文版本则将它看作是经文的一部分。其确实性的等级以AD而论,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圣经的编辑者们对“耶稣”这字的存在给予C级,代表其存疑性很高。

[61] 各种希腊文抄本与众教父有几种不同的解读,其中可能性最大的是anelei。参联合圣经公会希腊文圣经第3版所列证据,其编辑者们对这解读给予C级。

[62] Thomas, p. 326.

[63] 在新约出现过27次,其中有25次是在保罗的书信中。

[64] Neil,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Moffatt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p. 173.

[65] 有关主第一次的来临,参提摩太后书1:10;主第二次的来临,提摩太前书6:14;提摩太后书4:18;提多书2:13

[66] Thay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p. 245.

[67] 见以弗所书1:193:74:16;腓立比书3:21;歌罗西书1:29;帖撒罗尼迦后书2:911。有关其动词,参帖撒罗尼迦前书2:13下注释。

[68] Thomas, p. 326.

[69] James Hope Moulton,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1:114–15.

[70] Ernest Best, A Commentary on the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p. 308.

[71] Garrod,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11.

[72] 本杰明·乔伊特(Benjamin Jowett)在他的著作“The Epistles of St. Paul to the Thessalonians, Galatians, Romans, 1:167”中认为,“与‘不接受真理’这一较为简洁的短语相比,不领受爱真理的心’这个短语并不意味着远离真理的程度更甚。”但埃利科特在“A Critical and Grammatical Commentary, p. 125”中,评论乔伊特的观点是“有些不合理”。

[73] Hogg and Vine, p. 266.

[74] 芬德利在“The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52.”中,认为由撒但所主使的诡诈,已在时下的新纪元运动中展开。其细节可在Texe Marrs, “Mystery Mark of the New Age中看见,特别是第11-14章。

[75] Findlay, The Epistles of Paul the Apo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p.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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